问答题某建筑公司与某开发公司在结算工程款时发生纠纷,建筑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该开发公司给付拖欠的工程款。法院在审理中发现:双方当事人起草的合同,开发公司始终未签字盖章使之生效,因此,关于应当给付多少工程款,双方各执一词,争议很大;施工过程中,开发公司给了建筑公司多少材料,双方说法也不一,争执激烈,案情比较复杂。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开发公司向建筑公司给付工程款130万元。开发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也认为案件比较复杂,于是将案件交给一位比较有经验的法官独任审理。 该法官适用简易程序很快审理完此案,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 请问:此案在诉讼程序上有哪些错误?
问答题甲(男)与乙(女)于2006年结婚,婚后生有一子(丙)。2009年甲调动到A城工作,随后因与乙感情不和而通过诉讼离婚。2010年A城某区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并判决丙随其母乙共同生活,甲每月支付给丙抚养费150元。2012年春节,丙在与邻居小孩丁玩耍时,不慎用石头打伤丁的眼睛。丁父母为给丁治疗花去医药费3000余元。丁的父亲要求乙赔偿这一损失。但由于乙所在工厂不景气,已经几个月发不出工资,又无其他经济收入,故无力承担该责任。后乙找到甲,要求甲付给部分钱,以赔偿丁父母的损失。甲一口拒绝,并说道:“我们早就已经离婚,孩子是判给你抚养管教的,你是监护人,孩子现在惹了祸是你管教不严造成的,责任在你。我每月已支付了抚养费,别的责任我就没有了。”由于乙迟迟不能赔偿损失,丁的父亲便以丙为被告起诉至人民法院。
问:
问答题2003年10月1日村民甲、乙二人从北方汽车市场买了一辆二手卡车,准备一块儿跑长途货运业务,二人各自出资3万元,同年12月,甲驾驶这辆汽车外出联系业务时,遇到丙,丙表示愿意出8万元购买此车,甲随即把卡车卖给了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事后,甲把卖车一事告知乙,乙要求分得一半款项。丙买到此车后年底又将这辆卡车以人民币9万元转手卖给丁。二人约定,买卖合同签订时,卡车即归丁所有,再由丁将车租给丙使用,租期为1年,租金1.5万元,二人签订协议后,到有关部门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丁把车租赁给丙使用期间,由于运输缺乏货源,于是丙准备自己备货,遂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并将这辆卡车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设定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协议,但没有进行抵押登记。2004年11月丁把该车以人民币1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戊,丙不愿归还卡车,主张以人民币9万元买回此车。丁不同意便发生了纠纷。
问答题简述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与特征。
问答题试述劳动监察相对人范围的界定。
问答题2009年5月,小李从小王手中购得一头母牛,因当时小王的卖价比较合理,小李并没有想到该牛的来路不明。事实上,该牛是小王拾得的邻村杜某失散的牛。小王在拾得牛后见无人寻找便将牛卖给了小李。小李买到牛后,母牛生下了一头小牛,小李将小牛出售,得价款500元。后来杜某发现了其丢失的牛在小李处,便要求小李返还,后者不同意,认为自己从小王手中花钱买来,有牛的合法所有权。二人发生争执,杜某诉至法院。 问:谁拥有母牛的所有权?谁拥有小牛的所有权?
问答题某出版社发行新版《金庸全集》,甲购得一套。乙在甲处看到此书,感觉不错,但若自己前去购买,又嫌麻烦,便与甲协商转让事宜。2013年8月1日,甲、乙签订合同,约定乙支付甲900元,而甲须于2013年9月6日前,交与乙一套《金庸全集》,除此之外别无特别约定。当时乙便将900元交给了甲,甲便打算到时将其所购买的《金庸全集》交给乙即可。2013年8月2日,甲家因遭雷击引发火灾,致使置于书架之上的《金庸全集》被火烧毁。
请分析:
问答题论述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的区别。
问答题A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张某和另外两人合伙开办了一个食品厂,生产的饼干与A公司饼干的包装、口味、生产方法等都相差无几。张某另办食品厂一事被A公司董事会觉察,董事会经研究决定罢免张某的职务,向法院申请没收其经营食品厂的收入所得。 问:(1) 张某另办厂的行为是否合法? (2) 公司的行为是否合理?如若不合理,正当程序如何?
问答题作品的独创性标准在实践中的判断。
问答题(2009年案例分析60)2006年8月8日下午5时,某村刮起8级大风,该村村民王某在回家途中,路经村委会在建的办公楼时,大风将用于建筑的脚手架刮倒。脚手架在倒塌过程中将一根电线砸断。电线正巧落在由此路过的王某身上,王某不幸触电身亡。王某的丈夫向法院起诉,要求村委会和供电公司对王某的死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村委会辩称:脚手架是大风刮倒的,击中王某的输电线路属于供电公司,村委会对王某的死亡不应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供电公司辩称:供电线路是被脚手架砸断的,脚手架是村委会盖办公楼时使用的,供电公司对王某的死亡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院审理还查明,村委会用于盖办公楼的脚手架在当年7月2日搭建完毕。击中王某的输电线路归供电公司所有,该线路不属于高压线。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1)村委会对王某的死亡是否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为什么?(2)供电公司对王某的死亡是否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为什么?(3)两被告主张的抗辩事由是否成立?请说明理由。
问答题简述物权法定原则的概念及具体表现
问答题张三与李四是好朋友。一日,李四找到张三要借款1万元。由于两人关系不错,张三没让李四写欠条。但借款时,邻居王五在场。后来李四生意赔本。张三知道李四赔本后,没催要借款。后来李四一直没还钱,张三找李四还钱时,李四却说已还了5000元,只有5000元未还,其同意还 5000元。张三无奈,只得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四归还借款1万元。诉讼中,李四虽承认借过1万元,但仍坚持自己已还5000元,欠5000元。 问题:
问答题甲、乙、丙三人合伙成立了一个服装店,每人出资4万元,并约定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亏损。经营1年后,服装店不赚反赔,共欠供货商A货款3万元。甲不看好服装店的前景,遂提出退伙,丙、乙同意。三人达成退伙协议:甲退出合伙关系,放弃对服装店的投资,以此作为不承担服装店亏损的代价。甲退伙后,丙和乙找了一个新的合伙人丁,三人继续经营了1年,结果又欠A货款1万元。因服装店不能如期偿还货款,A将服装店诉至法院。 问:(1)甲退伙前产生的服装店债务应如何清偿?为什么? (2)甲退伙后产生的服装店债务应如何清偿?为什么?
问答题1981年2月,黄某以一户三人(黄某与妻子张某、大儿子)名义申请了宅基地建房。同年12月,小儿子出生。2002年大儿子结婚,黄某因车祸去世。2003年,小儿子因结婚另行申请了宅基地建房;大儿子也将房屋拆除,在原宅基地上建了新房,张某随大儿子居住。2004年,大儿子居住房屋面临拆迁,获得了拆迁补偿款10万余元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款36万余元。小儿子得知后,认为宅基地补偿款属于申请宅基时的黄某、张某和大儿子共同所有,三人应各享有12万余元。父亲黄某已经去世,其享有的12万余元应作为遗产由母亲、哥哥和自己共同继承。大儿子反对,双方对簿公堂。问本案该如何解决?
问答题简述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的主要内容。
问答题论无效民事行为及其法律后果。
问答题周某为了庆祝自己的18岁生日,与吴某达成了购买吴某饲养的波斯猫的合同,周某支付了价款,合同还约定,在周某生日的当天,吴某应亲自将波斯猫交付给周某。在周某生日那天,吴某带着波斯猫去周某家的路上不慎将波斯猫丢失。当日,陈某发现波斯猫后甚为喜欢,便带至家中细心喂养照料。一年后,陈某将波斯猫配种生下两只小幼猫,花去配种费3000元。陈某便委托王某将两只小幼猫以不低于8000元的价格卖掉,王某卖掉猫后,获得酬金500元。一日,王某的邻居冯某到王某家串门,郑某告诫冯某不要碰猫,因为猫脾气暴躁,对于陌生人防范之心很强,但冯某看见波斯猫十分可爱,便抓起猫的前腿想抱入怀中以进行挑逗,结果被猫挠伤,冯某为此花去医疗费400元。半年后的一天,陈某抱着猫在街上散步,被吴某发现,吴某便索要该猫,遭到陈某的拒绝。问:
问答题一些民事权利的转让限制体现了民法的什么思想?(首都经贸2006年研)
问答题我国《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试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