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案情:某纺织品公司为国有企业,因长期管理不善,造成企业严重亏损.资不抵债。数额较大。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在此情况下,该公司经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于2000年12月10日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经审查,人民法院于2000年12月15日受理了该案,于2001年 2月4日依法宣告该纺织品公司破产,于2001年2月10日成立破产管理人清理破产企业的财产。破产管理人发现:纺织品公司向银行借款140万元,以破产企业的3辆汽车作为抵押担保,汽车仍由纺织品公司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其中一辆发生了重大交通事故,严重毁损,获得保险公司赔付30万元,同时造成1人重伤。法院判决纺织品公司赔偿10万元。银行对纺织品公司的贷款期限是4年,年利率是5/%,还有2年到期。另查明,纺织品公司的厂房价值90万元,纺织品公司还欠职工集资款50万元;应付税款20万元;破产案件诉讼费用5万元;应付破产管理人成员工资4万元。另查明,2000年11月20日,该纺织品公司的总经理王某擅自决定放弃对某商场的货款债权35万元。 问题: (1) 对纺织品公司的哪些债权属于破产债权,数额分别是多少? (2) 纺织品公司总经理王某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3) 对纺织品公司的债权应当如何清偿?
问答题南湖市灯具厂于1993年4月向商标局申请为其产品注册“南湖”商标。4月10日,商标局审查后认为“南湖”系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而驳回申请,4月14日,灯具厂收到驳回通知。某邻县灯泡厂一直使用未注册的“南湖”商标。 请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试论离婚的法律后果。
问答题简述法人的清算。
问答题简述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应如何对外承担财产责任。
问答题论述表见代理与无权代理的区别。
问答题赵某为湘财证券公司的董事,1997年3月至1998年5月期间,赵某多次将公司对股市的分析预测告知其妻孙某。孙某在此期间通过购买红叶客车股、金长城电脑股,获利3万余元。问题:对赵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问答题我国《物权法》第202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请对该条规定的民法理论基础,尤其是诉讼时效与债权和抵押权的关系加以评析。(中财2009年研)
问答题甲向乙、丙借款。为还欠款,甲与乙、丙约定,以自己的一套住房抵债,将该房产权归乙所有,再由乙承担对丙的债务。经过协商,乙丙均表示同意。乙在向当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了解到该住房被当地人民法院查封,致使乙没有成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乙也没有偿还丙的债务。问题: (1)本案中,甲以住房抵偿乙、丙的欠款是否构成代物清偿? (2)本案中,由乙偿还甲欠丙的债务是否发生债务承担的效力?
问答题简述债权人的撤销权成立的条件。
问答题张某2009年6月30日在云南旅游时恰好遇到当地暴雨引发的山洪,张某被洪水冲走而下落不明。2年后张某之妻李某在律师帮助下向县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宣告张某死亡。法院在调查后于2011年8月20日宣告张某死亡,张某的财产随后被分给其父母及李某。李某在1个月后与陈某结婚。2012年10月4日张某返家,原来他在山洪中被当地居民救起,以后就留在当地向居民学习手艺且一直未与家人联系。这次回来见财产被分,妻子与他人结婚,遂决定向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收回自己的财产并恢复与李某的婚姻关系。
张某的主张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
问答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36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问答题简述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和特征。
问答题某山区农民赵某家中有一花瓶,系赵某的祖父留下。李某通过他人得知赵某家有一清朝花瓶,遂上门索购。赵某不知该花瓶真实价值,李某用1.5万元买下。随后,李某将该花瓶送至某拍卖行进行拍卖,卖得价款11万元。赵某在一个月后得知此事,认为李某欺骗了自己,通过许多渠道找到李某,要求李某退回花瓶。李某以买卖花瓶是双方自愿的,不存在欺骗,拒绝赵某的请求。经人指点,赵某到李某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合同,并请求李某返还该花瓶。问:
问答题论公司越权行为原则。
问答题甲中介公司受乙木器厂委托,为乙木器厂联系购进一批木材,报酬为2000元。经甲公司联系,乙木器厂与丙木材公司达成买卖合同。甲为进行联系花去费用350元。乙和丙双方经过协商将合同解除。 问:(1)乙能否以合同解除为由而主张不支付甲报酬?为什么? (2)甲能否请求乙承担联系费用350元?为什么? (3)如果乙和丙没有达成合同,甲能否向乙主张联系费用?为什么?
问答题我国民间有种认识:“棍棒底下出孝子”。试运用民法监护制度予以分析。
问答题海难救助的特别补偿
问答题甲将其自有的临街门面房两间分别出租给乙、丙二人经营小商店,约定租期1年,租金若干,按月支付。甲、乙为此订立了租赁合同,而此时恰逢丙因病住院,遂未与丙订立合同,之后因双方关系不错也就未订立合同。1年后,甲未与乙、丙商谈续租,也未提出收回房屋,乙、丙遂继续租用,租金照付。半年后,甲忽然通知乙、丙二人,要求收回房屋,限二人于1个月内搬离。二人对此不满,遂起纠纷。
问:甲是否有权要求收回房屋?
问答题公司章程与合同(华师2007年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