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简述定期租船合同与航次租船合同的不同之处。
问答题股东代表诉讼(人大2007年研)
问答题论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问答题(2012年真题)2007年8月,甲企业通过转让取得一块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该土地上合法建造了一座厂房。2008年5月,甲企业向乙银行借款1500万元,同时以该厂房作为抵押物为借款提供担保,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权登记手续。2008年7月,乙银行认为甲企业用做抵押物的厂房价值不足,于是要求甲企业另行提供担保。甲企业遂委托丙公司作保证人,丙公司与乙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2009年1月,乙银行将1500万元的债权转让给丁银行。现1,500万元借款已到期,甲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无力偿还。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1)甲企业对其建造的厂房是否享有所有权?为什么? (2)丙公司对丁银行的债权是否应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3)本案中丁银行应如何通过担保实现自己的债权?为什么?
问答题简述民法解释的必要性
问答题甲、乙各携所养宠物犬散步,两犬发生撕打,甲乙未加约束,袖手旁观。两犬在撕咬中突然窜至马路中央。正在驾车以正常速度通过的个体出租车司机丙见状紧急刹车,但因事发突然,仍将甲的宠物犬轧死。同时,车内乘客丁因紧急刹车而撞破眼镜,致眼部受伤。问:1.甲的宠物犬被轧死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2.受害乘客丁可以享有哪些损害赔偿请求权?各请求权的依据分别是什么?
问答题甲、乙为逃避房产交易税,假借赠与名义,买卖某处房产。双方商定房价为50万元,乙方先行支付5万元,随后双方签订房产赠与协议。协议约定,甲将房产无条件赠与“表弟”乙。赠与协议经公证办理了房产变更登记。同时,双方签订房产买卖协议,约定房价为50万元,乙在协议签订后3天内给付25万元房款,甲交付钥匙,乙入住。余款20万元一年内付清,一年后,甲索要余款,乙以房产已赠与他并已完成产权变更登记为由拒付。甲诉至法院,要求乙清偿余款。
请根据民法理论和民法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秘密从境外买卖免税香烟并运至国内销售的合同。甲公司依双方约定,按期将香烟运至境内,但乙公司提走货物后,以目前账上无钱为由,要求暂缓支付货款,甲公司同意。3个月后,乙公司仍未支付货款,甲公司多次索要无果,遂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问:
问答题简述结婚合意的有效要件。
问答题代理具有哪些特征?(浙大2005、2002年研)
问答题1993年8月10日晨,一俄罗斯货船“列宁格勒号”停泊在我国渤海海域,等候进入天津港卸货。突然,海面上刮起八级大风。此时,另一俄罗斯货船“莫斯科号”迎面驶来,与“列宁格勒号”相撞。两艘货船及其所载货物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双方就由此而引起的损害赔偿问题发生争议,协商未果。“列宁格勒号”所属的轮船公司将此案交由天津海事法院审理,要求法院判决“莫斯科号”由于操作不当而给“列宁格勒号”造成的经济损失。现问: (1)根据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天津海事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吗?依据的是什么原则? (2)根据我国《海商法》的有关规定,受理此案的我国法院应适用何国法律确定由此引起的损害赔偿?依据是什么?
问答题简述船舶所有权。
问答题我国《民法通则》第124条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请问:
问答题渔民赵某于1998年出海打鱼,遇风浪一直未归。2004年其妻钱某不得已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赵某有两个孩子,分别为赵甲、赵乙,赵某夫妇有房屋6间,渔船一条(已经随赵某失踪而灭失了)。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赵某留下的遗产开始继承。房屋1间由其父继承,其余财产均由钱某和赵甲、赵乙继承。赵某死后,钱某生活十分困难,2005年,钱某将赵乙送给李某夫妇作为养子,并办理了收养手续。2006年,钱某改嫁给周某。不久,周某死亡。2007年,赵某回来了,原来当时被海风刮到A国,短暂失去记忆。赵某记忆恢复后被送回。法院依法撤销了其死亡宣告。死亡宣告撤销后,因财产返还、夫妻关系和子女收养等问题发生纠纷。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问答题简述代位权的成立条件。
问答题甲公司与乙签订了中介合同,由乙为甲公司寻找机会,租赁一幢适合甲公司作办公之用的大楼。事成之后,甲公司支付给乙2万元的报酬,合同履行期为30天。签订合同后,乙四处奔波,为甲公司寻找合适的大楼,但一直未找到。甲公司的负责人很着急,经常打电话询问乙是否找到合适的大楼。乙担心若道出实情,甲公司很可能会另托他人,就不会向自己支付2万元,便一直说正在与对方协商,稍等几天便可以签合同了。甲公司的负责人信以为真,便一直等着乙传来好消息。合同履行期满,乙未找到合适的大楼。请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甲向房地产开发商乙购买一套期房,并签订了购房合同。甲因资金有限,不能一次性付款,于是向银行丙申请按揭贷款,于是,丙银行与甲、乙订立了为甲贷款支付房款的合同,以及将甲的房屋合同担保自己的债权的合同。但在此之前,乙就因资金不足向另一银行丁贷款,以自己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做贷款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一年后,在房屋即将全部竣工之际,开发商乙的商品房预售不畅,乙携款失踪。银行丁的债权到期后,率先向法院提出实现抵押权的请求,主张以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清偿其债权;后来甲和丙也向法院提出主张所有权的要求。甲主张,其已支付完房款。自然应该拥有房屋的所有权;而丙主张,按揭的性质就是以指定房屋的所有权来担保债权,因此,其应该拥有按揭贷款房屋的所有权。问题:
问答题甲向乙、丙借款。为还欠款,甲与乙、丙约定,以自己的一套住房抵债,将该房产权归乙所有,再由乙承担对丙的债务。经过协商,乙丙均表示同意。乙在向当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了解到该住房被当地人民法院查封,致使乙没有成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乙也没有偿还丙的债务。问题:
问答题1990年4月,王××从某县丝绸厂因病提前退休回原籍农村生活。同年6月,王××与同村的张××、刘××共同商量,利用本村妇女手工艺优势,从县丝绸厂承揽手工钩制出口台布的加工业务。3人一拍即合,商定王××出资500元,负责与丝绸厂联系业务,保管账目;张××出资2200元,负责纱线和成品台布的运输;刘××出资3500元,负责组织本村妇女钩制台布,进行技术指导,并验收成品台布。并商定挣了钱大家一起分,亏了本大家一起赔。3人当即找到村会计,告诉了村会计上述内容,让其代为起草一份协议。由于村会计农活忙又办事拖拉,书面协议一直未能形成。
3人商量好后很快凑齐了资金,王××利用原在县丝绸厂工作过的有利条件,也很快揽到了加工业务,至当年年底,共为厂方完成了7批加工任务,赢利8万余元,3人按约定比例分配了赢利。1991年初,在加工第8批台布过程中,由于农村妇女忙于过春节,台布质量出现问题,结果给县丝绸厂造成10万余元的外贸损失。县丝绸厂要求3人赔偿该损失,这时张××、刘××提出,自己是受雇于王××干活的,拒绝承担责任。王××无奈先独自赔偿了丝绸厂损失,然后向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责令张××、刘××承担相应的责任。
请问:(1)王××与张××、刘××之间是合伙关系,还是雇佣关系?
(2)刘××、张××是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问答题A县的甲公司与B县的乙公司于2001年7月3日签订一份空调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进100台空调,每台空调单价2000元,乙公司负责在B县代办托运,甲公司于货到后立即付款,同时约定若发生纠纷由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乙公司于7月18日在B县的火车站发出了该100台空调。甲公司由于发生资金周转困难,于7月19日传真告知乙公司自己将不能履行合同。乙公司收到传真后,努力寻找新的买家,于7月22日与C县的丙公司签订了该100台空调的购销合同。合同约定:丙公司买下100台托运中的空调,每台单价1900元,丙公司于订立合同时向乙公司支付l万元定金,在收到货物后15天内付清全部货款;在丙公司付清全部货款前,乙公司保留对空调的所有权;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乙公司同时于当日传真通知甲公司解除与甲公司签订的合同。铁路运输公司在运输过程中于7月23日遇上泥石流,30台托运中的空调毁损。丙公司于7月26日收到70台完好无损的空调后,又与丁公司签订合同准备将这70台空调全部卖与丁公司。同时丙公司以其未能如约收到100台空调为由拒绝向乙公司付款。(中财2010年研) 请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