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我国《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规定:“法人的定义及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请问:
问答题尚某与陶某系同一单位职工,共同居住于单位家属楼同一层相邻。两户住宅中间,有一条共同使用的通道,并有一个临街窗子。尚某先入住,就将这条楼道打上隔断,自己装杂物用。陶某入住时发现此事,曾向尚某提出拆除隔断的意见,尚某没有接受。住房制度改革以后,双方都交房款购买了住房的所有权,住房成为私房,陶某又向尚某提出拆除隔断、该处楼道应共同使用的要求,尚某仍不同意。经过单位领导调解不成,陶某遂向法院起诉。 试就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问答题某省决定新建一条横贯全省的高速公路,全长486公里,采取分段招标的方式选择承包商。其中一段100公里的地段是各大建筑公司争相投标的。因为该地段不但最长,而且地形也不复杂,原材料运输等十分方便。大运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大运公司)也是其中的投标者。为了保证能以最低的承包价格获得中标,大运公司寻找能够获知其他公司标底的机会。正巧负责本次招标的魏克以前是大运公司的雇员,后来辞职去了政府部门工作。大运公司便花费巨金买通了魏克。在投标的截止日前一天获得了其他投标公司的标底及条件。大运公司以低于最低标价2万元和其他优惠条件在最后投了标书。在进行决标中,又经过魏克的努力终于使大运公司获得了该100公里地段的承包权。 请问:
问答题简述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的区别。
问答题简述船舶抵押权和船舶优先权。
问答题2011年8月9日,甲公司与乙超市签订标的物为100台洗衣机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超市应于2011年9月支付货款的一半,甲公司收到货款后发货,余款在乙超市收到货物后两周内向甲公司付清。但合同订立后,甲公司因工人疏忽发生火灾,影响了正常的生产,甲公司已明显无到期向乙超市交货的可能。9月8日,乙超市未支付一半货款给甲公司,且要求甲公司对按期交货作出担保,甲公司则要求乙超市先付一半货款。
法院受理后,本案应如何判决?
问答题甲继承其父乙遗留的小提琴。后甲将小提琴出卖于丙,约定3月1日交琴。3月1日甲交琴时,向丙表示,欲借用5天,丙表示同意,并支付价金。甲于3月3日又将小提琴卖给善意的丁,并交付。问:
问答题甲厂2006年研制出一种N型高压开关,于2007年1月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2008年5月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权。乙厂也于2006年7月自行研制出这种N型高压开关。乙厂在2006年底前已生产了80台N型高压开关,2007年3月开始在市场销售。2007年乙厂又生产了70台N型高压开关。2008年初,甲厂发现乙厂销售行为后,遂与乙厂交涉,但乙厂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问:乙厂是否侵犯了甲厂的专利权?为什么?
问答题随着空气污染的加剧,空气净化器逐渐成为紧俏商品。2015年1月6日,甲贸易公司与乙厂订立合同,向乙厂购买50台空气净化器,合同约定甲乙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但对空气净化器的质量标准未做约定。甲公司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后将合同邮寄至乙厂,乙厂未在合同上盖章,但是将50台空气净化器通过货运的方式邮寄到甲公司。 顾客丙在甲公司购买空气净化器一台,使用几天后,空气净化器出现故障,停止工作。顾客丙要求给予退货。经检测,50台空气净化器质量均不合格。甲公司要求退货,并要求乙厂承担违约责任。乙厂不同意,理由是:第一,甲乙双方并未全在合同上盖章,合同尚未成立,故不构成违约;第二,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质量标准,不能认定空气净化器质量不合格。 结合上述材料,请回答以下问题: (1)甲乙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2)乙公司在净化器质量方面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
问答题韩某与韩君系夫妻,共有房屋五间,生有三个子女。长子于1962年死亡,其妻带着养女与公婆一起生活。次子于1963年暴病身亡,其妻改嫁,留下4岁的儿子韩二随祖父母生活。“文革”中五间房屋被房管部门无偿接管,后来被拆除。1982年房管部门落实政策,决定退还给韩家原房价款8000元。1985年5月韩某死亡,临死前立下自书遗嘱,将退还房款中1000元留给韩二。在遗产未分割时,韩某与韩君的女儿因车祸身亡,留下丈夫程泰和女儿程晓。1986年有关当事人在处理房款问题上发生纠纷:大儿媳一直与公婆共同生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也要求继承遗产;韩二认为除了继承1000元外,还应再分得一份遗产。为此,韩二诉至法院。
问:遗产应如何分割?法律根据何在?
问答题判断:意思表示不自由的民事行为属于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北科2010年研)
问答题简述协议收购的程序。
问答题[案情]
李某和王某是邻居,李某要去边疆地区支教一年,临行前将自己的电脑委托王某保管。在王某保管期间,王某喝水不慎将水洒入电脑主机内,导致一元件损坏。王某将此事告知李某,李某说:“没事儿,等我回去再换。”半年后,王某见此电脑闲置,于是将该电脑以自己的名义卖给了赵某,赵某付了钱,但是没有提货。李某此时支教回来,要求王某返还电脑,但王某称其已将电脑卖给赵某,不同意返还,只同意返还一部分钱款。李某于是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买卖合同无效,并返还自己的电脑。
[问题]
问答题简述肖像权侵权的构成要件。
问答题甲向乙借款人民币50万元,约定借期为2年,月息4%。乙因担心甲到期无力还款,要求甲找人担保。甲找到自己的朋友丙做保证人,与乙签订了有担保条款的借款合同,但合同中关于担保的条款仅规定“丙对甲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2年后,甲未履行还款义务,乙即请求丙偿还借款本息,被丙以保证责任约定不明为由予以拒绝。
请回答以下问题:
问答题王强到一修理部将自己的一辆旧自行车让人维修。3天后,王强来取车,修理部让其支付修车费20元,王强认为价格太高,拒绝付款。修理部出示了维修价目表并声明如不付款将扣留其自行车。双方争执不下,王强遂表示不要自行车,从此也就不了了之。一月后,王强骑摩托车经过此地,恰巧其摩托车坏了,不得已只好到此修理;修理完毕,修理部要求付款50元,加上上次修自行车费20元,共是70元。王强认为上次费用,已用自行车抵了,于是不付上次费用;修理部人员说旧自行车他们不要,要求王强一次付清费用;否则,连摩托车一起扣留。问:
问答题被告荣华房地产开发公司在与原告新华印刷厂相邻三十余米处建造一座大厦。在基础工程建设期间,因施工大量抽排地下水,使原告印刷厂地面下沉,厂房墙体处开裂。原告向被告提出停止抽排地下水,被告予以拒绝。后来发现墙体开裂更严重,并导致印刷机的基础移位,机器转筒纸胶印机出现异常,印刷质量下降。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告厂房和厂内印刷机受损的直接原因,是被告基础工程施工大量抽排地下水造成的。原告因此直接损失达14万余元。原告请求被告赔偿,一直未能得到解决,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试问:(1)被告应依何种法律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2)试分析比较本案原告所享有的请求权种类。
问答题简述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和特征。
问答题A公司和B公司双方于1999年10月签订一份钢材买卖合同,合同标的额5000万元,买方B公司在受领A公司交付的标的物后,经营严重亏损,致使该公司无法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货款。双方当事人就合同价款发生争议,后A公司起诉到法院,胜诉。B公司逾期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书。A公司申请了强制执行。经查B公司在某城市有房产一处,价值500万元,在甲银行有存款700万元,对某一经过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乡镇企业享有债权200万元,由于该乡镇企业拒绝履行债务,B公司已经对其提起诉讼,并获得胜诉判决,但是还未申请强制执行。同时,由于其他民事关系,B公司对该乡镇企业的某处房产享有抵押物权,数额为50万元。但是该乡镇企业同第三人发生经济纠纷诉讼,乡镇企业所有的上述的房产已经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在该诉讼中,乡镇企业败诉,现正在被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该乡镇企业的财产已经不足以清偿其全部债权。此外,B公司还对C公司享有到期债权100万元。 请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简述承揽合同和买卖合同的区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