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简述民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问答题一天,某石灰厂放炮炸石。在经过观望、呼喊、吹哨等程序后,在认为安全的情况下点火 于某这一天赶着马车来装石灰,正赶上放炮,碎石将于某砸伤,花去医药费若干。于某让石灰厂赔偿,石灰厂认为自己在放炮之前,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于某自己对损失有过错,所以,石灰厂不承担责任。问: 对于某的损失,石灰厂有无责任?于某可以提出哪些理由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问答题所有权有哪些法律特征?
问答题(2013年真题)我国《物权法》第5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请分析: (1)本条文规定的是物权法的哪项基本原则?其内涵与意义是什么? (2)本条文中“法律”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哪些?
问答题A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在2001年10月1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长发出了《关于召开2001年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通知如下: “兹定于2001年10月1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是持股量在30万股(含30万股)的股东可以径自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凡是持股量在10万股以上(含10万股)、30万股以下的股东可以按照本通知所列会议议程填写表决票于10月10日前寄送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议程 (1) 讨论解决公司经营方向的转型问题; (2) 补选董事一人。 3.会议地点:某市某宾馆会议室 4.附件 关于公司所遇经营困难以及经营转型的方向的报告; 董事候选人简介; 表决票一张; A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某 2001年9月15日 (公司公章)” 2001年10月10日,120名股东出席了临时股东大会,经过认真的讨论,认为公司经营所遇困难无法解决,经大会表决,90名股东同意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董事长王某认为,赞成决议者超过出席人数的2/3,决议有效会后,小股东李某认为公司仅仅让其通讯表决,以董事会侵害其股东的合法权益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回答下列问题: (1) 该股东大会的召开有哪些违法之处? (2) 作为小股东的李某,其有哪些权益受到了侵害? (3)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问答题2003年10月1日村民甲、乙二人从北方汽车市场买了一辆二手卡车,准备一块儿跑长途货运业务,二人各自出资3万元,同年12月,甲驾驶这辆汽车外出联系业务时,遇到丙,丙表示愿意出8万元购买此车,甲随即把卡车卖给了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事后,甲把卖车一事告知乙,乙要求分得一半款项。丙买到此车后年底又将这辆卡车以人民币9万元转手卖给丁。二人约定,买卖合同签订时,卡车即归丁所有,再由丁将车租给丙使用,租期为1年,租金1.5万元,二人签订协议后,到有关部门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丁把车租赁给丙使用期间,由于运输缺乏货源,于是丙准备自己备货,遂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丙将这辆卡车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设定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协议,但没有进行抵押登记。2004年11月丁把该车以人民币1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戊,遂不愿归还卡车,丙主张以人民币9万元买回此车。丁不同意便发生了纠纷。现问:
问答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试运用民法原理分析该条法律规定(包括该条文所规定制度的概念、构成要件、法律效力)。
问答题张某原为王某公司的职员,与王某在1995年结婚,1996年生育一子之后便在家做起了“全职太太”,生活幸福而平静。由1998年起小孩进入幼儿园,其他家务有家政服务员料理,张某逐渐觉得生活单调无聊,于是参加了一个公益团体,专门义务照料住在福利院的老人,由于经常早出晚归,引起了王某的强烈不满。王某认为自己工作繁忙,张某应该全心全意照顾好丈夫和孩子,不应再去参加一点收入没有的公益活动,况且在福利院照顾病人容易招致传染疾病,会影响家人的健康,坚决要求张某不再外出。张某则认为自从到福利院义务照料老人并没有传染性疼病,不会危及家人。二人僵持不下,王某便扬言,如果张某坚持己见,家庭就会破裂,除了离婚别无选择。张某非常苦恼,便找到居委会,请求他们帮助解决。
丈夫能否干涉妻子自由参加社会活动?
问答题甲、乙、丙、丁四人合伙经营汽车运输业务。丙介绍其表弟戊参加合伙,甲、丁同意,但乙不同意。戊认为多数已经同意,遂开始驾车运输。后出车祸,造成损失5000元。戊主张每人承担1000元,甲、乙、丙、丁四人均不同意。对此,应由戊自己承担5000元。(北科2005年研)
问答题国外甲公司在我国五十多类商品上注册了“唐老鸭”、“米老鼠”商标,取得了商标专用权。乙有限公司未经原告同意,将原告注册的商标图形使用在各种塑料制品上进行销售。甲公司认为侵犯了他的商标专用权,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中艺塑料实业有限公司停止侵害、销毁印版,
问:乙有限公司的行为是否属侵权行为?为什么?
问答题甲公司拥有一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经会计师事务所评估价值为1000万元。2010年5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乙公司以1000万元的价款受让甲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年7月,甲公司和乙公司经协商后约定:(1)由于乙公司为甲公司向数家银行的贷款提供了担保,总额260万元(其中50万元因为甲公司到期未能偿还,已经由乙公司代其偿还,其余债务尚未到期),该260万元的债务应当在土地使用权转让费中抵销;(2)甲公司与乙公司曾共同投资200万元(各投资100万元)成立一有限责任公司,现该公司因经营不善而严重亏损,乙公司要求甲公司负担其100万元投资款的返还,甲公司同意,该100万元也从土地转让费中扣除;(3)甲公司系于2009年3月由一家集体企业进行公司改制而来,改制后乙公司和甲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签订了承包经营合同,由乙公司对甲公司进行承包经营,现乙公司提出,由于其接管了甲公司50名员工,按每人每年6000元工资,每人工作20年计算,乙公司需支付600万元工资,该项支出也应从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费中扣除。 以上各项抵销后,乙公司需要向甲公司支付40万元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费,甲公司现欠银行贷款400万元未能偿还,该银行知道该情况后,认为甲公司以40万元转让土地使用权,影响了甲公司的偿还能力,但又不知道如何是好。 问:如果你是该银行的法律顾问,你能够提供何种法律意见以保护其合法权益?
问答题简述合伙的债务承担。
问答题我国《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问答题简述商事登记的立法原则。
问答题论述法人独立人格、独立财产和有限责任制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
问答题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在哪些情况下要约失效?
问答题某食品厂的临时推销员吴某持该厂的介绍信(内容是:兹有我厂推销员吴某到贵公司推销新产品,请予接洽)到外县推销该厂新产品时,恰遇该县的贸易公司新近收购的蔗糖质量好、价格低,于是自作主张以食品厂的名义购进3 000斤蔗糖,并将推销款拿出一部分预交了1000元的定金,同时将蔗糖带走。双方约定一个月后交足剩余的款项。吴某回到食品厂后,向厂长说明了情况,但是厂长认为食品厂尚有大量的蔗糖存货,不能再购买新货;况且吴某只是食品厂临时雇用的推销员,不具有采购的职权,所购的蔗糖应该自己负责。吴某无奈,只好自己想办法出售蔗糖。一个月后,贸易公司向食品厂催讨欠款,食品厂声明采购蔗糖纯属吴某的个人行为,与食品厂无关。贸易公司认为,吴某有食品厂的工作证和介绍信,和食品厂是代理关系,吴某的行为应由食品厂负责,遂起诉到法院。 问:(1)此案涉及何种法律关系?理由是什么? (2)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问答题附随义务(上海海事大学2007年研;浙大1999年研)
问答题简述商法与经济法的区别。
问答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