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法律行为的特征。(浙大1999年研)
问答题2004年10月,A市甲汽车运输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该市乙饮料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经协商一致,决定由双方出资50万元,共同发起设立丙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甲公司与乙公司作为发起人签订了一份发起人协议,协议规定:(1)乙公司出资投入30万元,甲公司投入20万元;(2)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作为公司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3)出资双方各按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4)公司筹备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及公司的登记注册均由乙公司负责。同年11月,甲公司按协议规定将20万元投资款汇人乙公司账户。之后,甲公司与乙公司共同制定了丙公司的公司章程,确定了董事会人选,并举行了两次董事会议,制定了生产经营计划。此后,丙公司迟迟没有开展业务活动,甲公司经查问,才知丙公司尚未办理公司注册登记。甲公司向乙公司催办数次,但乙公司一直没有办理注册登记。2005年4月,甲公司以丙公司没有进行注册并未开展业务活动为由,要求乙公司退还其全部投资款20万元并赔偿损失。乙公司则认为,双方已签订协议,缴纳出资,制定章程,成立董事会,至今已逾半年,虽然没有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公司已经成立,故甲公司不能抽回出资。如甲公司要求退还投资款,则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问:甲公司可否要求乙公司退还其出资款项?
问答题案情:2004年4月5日,某银行根据A公司的申请和其提供的“联营合同书”,与A公司签订了“银行承兑协议”并签发了一张150万元的本票。该本票没有列明出票日期和收款人名称,并且在本票“交易合同号码”栏中也未填写。A公司收到本票后,在“出票日期”栏中填写“2004年5月7日”,并将之交付给联营合同的对方当事人B公司,B公司将自己的名称填写于“收款人”栏中。B公司持本票向银行提请付款,银行以该本票无效为由予以拒付。为此B公司将银行诉至法院。 问题:
问答题甲有机会出国留学,想卖掉自己现有的房屋,恰好同事乙想购买,双方于是订立合同,约定若1年内甲成功办妥出国留学手续,则将房屋卖给乙。后来,甲因故在2年后才办妥出国手续,正好甲之表兄丙调动至该市,暂无房住,甲遂将该房屋卖给了丙。乙得知后,认为甲不守信用,双方发生纠纷。 问:乙是否有权要求甲交付房屋?
问答题在已经规定了先申请原则的情况下,为什么法律还要规定冲突申请?
问答题甲、乙二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餐馆,约定各投资一半,盈亏也按该比例分配。后经工商登记注册,性质为个人合伙。开业不久,为经营需要,经二人商议,由甲出面以餐馆名义向丙借款10万元,约定于次年12月还款。次年12月15日,丙上门向乙催讨,乙称自己只是合伙人之一,只应按合伙协议承担一半债务。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问:(1)丙只向乙要求偿还所有债务,乙是否有权拒绝? (2)若乙向丙偿还了所有债务,其对甲有何权利?
问答题试论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
问答题停止支付
问答题试述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问答题试述货运合同中托运人的权利义务。
问答题民法上的人格和人格权有什么区别。(南京师大2010年研)
问答题公民刘涛、张直为同一居民楼邻居,刘涛住楼上,张直住楼下,现因刘涛希望卖出其房,张直找刘涛协商,并签订书面合同,张直以 80万元价钱购买刘涛的房产。次日,刘涛的姐姐刘琳来看望刘涛,并提出愿出资90万元买刘涛的房产,刘涛又与刘琳订立书面合同,并于当天到房管部门办理了过户登记。 请问:
问答题论述票据抗辩
问答题甲有一套三室两厅的房屋,由于空置不用想对外出租。乙寻至甲处,欲租赁此房屋。2004年2月2日,甲与乙书面约定:乙以每月1000元的价格承租甲的房屋,租赁期为30年。随后,乙便住进该房。2004年6月2日,天降大雨,狂风将屋顶吹破,致使房屋漏雨、透风。发生事故之后,乙积极找甲协商,希望甲尽快将房屋修好。但甲认为,既然乙住在房屋内,当然应由乙自己修理房屋,因此拒不修理。乙被迫只得自己拿出2000元钱,请人修理房屋,并坚持向甲索要修房费用。乙感觉自己一个人住大房子比较浪费,便在取得甲的同意之后,与丙签订了合同,将房屋中的一间卧室租给丙使用,丙每月支付300元。2005年,甲的经济状况有所下滑,便想把租给乙的房屋卖出去,以便周转资金。7月2日,甲与丁签订合同,将房屋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丁,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随后,丁便要求乙搬出房屋,但乙拒不搬出。请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简述隐私权的概念和特征。
问答题什么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其作用是什么?
问答题《物权法》第6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请问:
问答题刘某和王某达成书面的协议,约定刘某以一辆2000型桑塔纳换取王某面粉若干袋。刘某负责给该车安户和办理车牌号,而且在使用中如果出现任何的非人为的故障,其责任由刘某承担。合同签订后,王某按照合同的约定将面粉交付了刘某。刘某在将该车交付王某办理相关的手续时发现该车系被盗车辆,该车被公安部门依法扣押。该汽车后来被李某认领。此时王某要求刘某返还其交付的面粉。但是,刘某说,该面粉已经被用于生产食品。于是王某要求刘某返还价款11万元。王某经过调查发现,刘某已经丧失了清偿债务的能力,但是同时发现,刘某曾经在一个月之前在朋友的儿子郑某的生日上送给郑某5万元人民币的生日礼物,而且半个月之前,刘某曾经将自己的一些价值6万元的物品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卖给了陌生人何某。 问:(1)王某能否向认领汽车的李某主张的汽车的权利?为什么? (2)王某向刘某提起了诉讼要求返还相应的价款后,王某能否再次向刘某提起撤销权诉讼? (3)王某提起撤销权诉讼应当以谁为被告? (4)郑某在撤销权诉讼中处于什么样的地位? (5)何某在撤销权诉讼中处于什么样的诉讼地位? (6)如果王某在撤销权诉讼中胜诉,是否可以根据该胜诉裁判对被撤销的法律行为涉及的相关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问答题1995年6月,A市某食品公司经理刘某委托去B市办事的某个体商行负责人张某将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盖有该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书交给公司驻B市办事处的王某。张某到B市后,因事务缠身一直未将营业执照副本和空白合同书交到王某手中。同年7月2日,张某从朋友处得知B市某粮油加工厂欲购买玉米,便持营业执照副本和空白合同书与加工厂签订了供应300吨玉米的合同。7月4日,加工厂按合同约定将30万元定金汇入A市工商银行张某指定的账户。后因种种原因,张某组织货源不成,致合同无法履行。加工厂便找到刘某,要求食品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刘某以该合同不是本公司人员所签,且定金未汇入本公司账户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双方争执不下,加工厂诉至法院。 请回答:
问答题近因原则(中国矿业大学2009年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