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2004年10月4日,蔡某为家庭购买房屋与王某达成如下借款合同:王某借给蔡某15万元,2004年10月4日支付5万元,11月4日支付5万元,12月4日支付5万元,借款期限从2004年10月4日起算为3年。2004年11月18日,蔡某起诉到法院与其妻张某离婚。王某担心蔡某离婚后的财产难以偿还其借款,遂在2004年12月4日终止借款给蔡某,并到蔡某家要求提前还款,蔡某以借款期限未到为由不还款,并认为王某提前索款,违反借款约定。2004年12月15日,王某起诉到法院,以不安抗辩权为由要求蔡某提前归还借款本金10万元及实际借款利息。蔡某对借款事实并无异议,只强调借期未到,因而拒绝还款,但答应对最后一笔借款支付利息。问:
问答题结合我国1994年公司法相关规定比较各类公司资本制度的利弊。
问答题诉讼时效的中止(东财2010年研)
问答题我国民间有一种说法:“白纸黑字,不容抵赖。”请运用合同法理论知识对其加以辨析。
问答题一日,某石料厂放炮炸石,在经过观望、呼喊、吹哨等程序后,在认为安全的情况下点火。张某这天开着三轮车来装石料,正赶上放炮,碎石将张某砸伤,花去医药费若干。张某让石料厂赔偿,石料厂认为自己在放炮之前,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张某对损失过错,所以石料厂不承担责任。
问:对张某的损失,石料厂有无责任?张某可以提出哪些理由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问答题新破产法关于破产清偿顺序是如何规定的?(武大2007年研)
问答题建筑物共有部分(人大2011年研)
问答题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东财2010年研)
问答题村民李强于2007年11月1日向同村王甘借款1000元,双方约定以李强所有的母牛为质担保李强还钱,如果2008年6月1日不还款,母牛即转归王甘所有。2007年12月1日,王甘将牛牵回自家。12月15日,王甘发现牛生病,急忙找来兽医医治,虽牛复原,但花费医药费50元。2008年4月1日,母牛生下一头小牛。李强与王甘为小牛的归属发生争执。 问:(1)王甘自何时起享有对母牛的质权?为什么? (2)二人约定“不还款牛即转归王甘”是否有效?为什么? (3)小牛应该归谁所有?为什么? (4)王甘所花费的医药费能否向李强要求补偿?为什么? (5)如果王甘发现母牛生病后不及时治疗,导致母牛3日后死亡,该损失应由谁承担?
问答题《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
问答题简述自愿原则的具体表现。
问答题述商业辅助人及其类型化分。
问答题简述民事能力的含义与种类。(中财201l、2010年研)。
问答题简述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
问答题李天志与妻子朱兰、女儿李梅(11周岁)一家三口住在贫困山村。为脱贫致富,1998年12月李天志分别向信用社和复员军人张海借款1万元,写下欠条1万元,共计3万元,购买邻村一台旧卡车开始货运业务。1999年1月,在尚未办理各项车辆运输保险的情况下,李天志冒着下雪天,山路十分滑的危险为村民刘江运货进城,不幸坠入山谷,车毁货损人亡。朱兰得知后,痛不欲生,当晚上吊自杀,留下孤儿李梅。村委会在全权处理李、朱丧事并清查其财产债务后,会同乡民政干部组织召开了一个特别会议,参加人有村委会和乡民政干部、邻村村长、信用社负责人、刘江、张海、李梅和李梅的堂叔李天容。会议形成了一个书面协议,内容是:(1)朱兰名下存折2000元清偿刘江的货损;(2)瓦房1间及农具、家庭生活用品约价值1万元由张海负责处理,折抵其借款1万元;(3)丧葬费1000元由村承担;(4)欠信用社和邻村的 2万元由李梅在年满18周岁以后5年内还清,但不计利息;(5)李梅今后由其堂叔李天容抚养。参会人员分别签字盖章,李梅也签字同意并加按手印。但李天容虽同意抚养李梅,却提出自己家境过于贫困,难以保证李梅的学习和生活,建议在财产上有所照顾。请回答以下问题:
问答题甲、乙各携所养宠物犬散步,两犬发生厮打,甲、乙未加约束,袖手旁观。两犬在撕咬中突然窜至马路中央。正在驾车以正常速度通过的个体出租车司机丙见状紧急刹车,但因事发突然,仍将甲的宠物犬轧死。同时,车内乘客丁因紧急刹车而撞破眼镜,致眼部受伤。问:
问答题试述选择之债的履行。
问答题2010年3月1日,甲公司为购买原材料,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借款期限5年,以自有的工厂大院以及已建好的1号厂房作抵押并且办理了抵押登记。2012年5月9日甲公司在院内1号厂房旁边盖起2号厂房,并将2号厂房抵押给丙金融公司,但没有办理登记。2013年4月10日,甲公司发生大火,将1号厂房烧毁,甲公司此前为1号厂房购买了保险,此次火灾,保险公司赔偿了400万。 结合上述材料,回答以下问题: (1)乙银行对于2号厂房是否拥有抵押权?为什么? (2)丙金融公司对于2号厂房是否拥有抵押权?为什么? (3)1号厂房烧毁后,乙银行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
问答题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特征和构成要件。
问答题简述代理权行使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