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于某和刘某系邻居。某日,二人于晚饭后散步。当走到邻居李某家门口时,二人看到李某的大黄牛拴在其家门前的一棵大树上,便上前去挑逗大黄牛,但大黄牛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于某见状,就对刘某说:我回家去取一挂鞭炮,系在牛尾巴上点燃,看它动不动。刘某对此十分赞同,便与于某一同回家取鞭炮。二人返回后,便将鞭炮系在牛尾巴上点燃。大黄牛因受惊吓而乱蹦乱跳,并挣脱了缰绳而横冲直撞,将正从此处经过的王某撞倒,造成王某肋骨骨折,经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若干。王某要求大黄牛的主人李某赔偿损失,遭到李某的拒绝而形成诉讼。 问:本案该如何处理?
问答题贺某夫妻带着儿子贺加其到华美照相馆照周岁纪念相。摄影师于某见贺加其活泼可爱,便私自多放大了几张,在征得贺某同意后将其中一张摆放在自己的橱窗内,以招揽顾客。其余的几张保留了下来。后来,于某的朋友洪某见到该照片,称其所在的印刷厂正在制作儿童挂历,就要求于某给他一张。印刷厂以700元价格从洪某处买到照片并制作投产。贺某在买挂历的过程中,发现儿子的大头相也在其中,非常气愤,找到印刷厂问明来源后,即以于某和印刷厂为被告起诉到法院。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2000元。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应于某要求追加洪某为被告。
法院经调查,认定上述事实属实。 问:
问答题简述无权代理的概念和法律效力。
问答题简述商事能力的含义及特征。(西北政法2006年研)
问答题《侵权责任法》第10条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请分析: (1)本条规定的是何种侵权行为? (2)该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问答题1996年8月,严某携带一台收音机到某维修部修理,并约好一周后交费取货。一周后,严某来取收音机,维修部让严某交修理费20元,严某认为收费太高,双方协商不成,严某只好说:“要不这样,我还有一台电视机要修,一起给你修,但一定要少收费。”谁知严某拿来电视机,修理部不但不修,反而扬言要扣下其电视机。因为收音机没人买,但旧电视还是有销路的。严某无奈,只好向法院起诉。请问:
问答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试运用民法原理分析该条法律规定(包括该条文所规定制度的概念、构成要件、法律效力)。
问答题简述无因管理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问答题大地公司因为业务需要,急需一批电脑,公司董事长张某便将这件事告诉了他的朋友孙某,孙某找到海洋电脑公司,在大地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大地公司的名义与海洋电脑公司订立了电脑买卖合同,合同金额为80万元,并约定于7月20日交货。合同签订后的第三天,海洋电脑公司向张某发出确认书,要求大地公司对该合同加以确认。董事长张某在确认书上表明同意孙某与海洋电脑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但希望交货日期改为6月12日,并由海洋电脑公司亲自送货上门。海洋电脑公司收到确认书后,表示同意董事长张某的请求。6月11日,大地公司收到了海洋电脑公司的同意书。6月10日,海洋电脑公司将该批电脑交付铁路部门运输,由于泥石流使71台电脑毁损,6月12日,大地公司仅仅收到29台电脑。之后,大地公司以海洋电脑公司违约为由拒绝付款,海洋电脑公司以大地公司不支付价款为由向法院起诉。问:
(1)孙某与海洋电脑公司订立的买卖电脑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
(2)在大地公司更改交货日期后,孙某与海洋电脑公司订立的买卖电脑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
(3)如何认定大地公司更改交货日期的法律性质?为什么?
(4)大地公司于6月11日收到海洋电脑公司的同意书,会产生何种法律后果?为什么?
(5)71台电脑毁损、灭失的风险应该由谁承担?为什么?
问答题某农场与某糖厂于1月份签订了一份购销50吨当年产的甘蔗合同,约定每吨甘蔗1万元,共计价款50万元。合同签订后,由于春雨连绵,积涝成灾,致使农场几百余亩甘蔗基本绝产。为不影响糖厂的正常生产加工,农场以不可抗力导致甘蔗绝产为由,立即向糖厂提出解除购销合同的书面通知。糖厂接到农场书面通知后,不同意解除合同,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农场继续履行购销合同。 问:(1)农场能否单方面解除合同? (2)此案应如何处理?
问答题俗语有云,“契约是当事人间的法律”,请用民法的基本原则的相关知识进行分析。
问答题民间有所谓“表兄妹结婚,亲上加亲”的说法,试用婚姻法原理和有关法律规定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问答题张庄、王庄、董庄三村分别按照30%、30%、40%的比例共同投资兴建一座蓄水量10万立方米的水库,并约定三村按照投资比例分配水量。某年,李庄灌溉用水不足,与董庄达成协议:董庄从自己的用水量中供应李庄灌溉用水1万立方米,李庄支付价款1万元。供水时,流经两村之间的陈庄时,陈庄将水截流三分之二,灌溉本村农田。李庄因未及时灌溉,秧苗损失3000元。同时,李庄以为董庄故意减少供水,夜间派人偷偷将水库闸门打开放水3万立方米。因放水不当,造成张庄鱼塘中鱼苗损失3000元。王庄看到上述情形,决定将自己的30%份额转让给魏庄。问题:
问答题简述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及成立条件。
问答题试论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条件。
问答题南京某雕塑喷泉盆景创作中心(以下简称南京创作中心)在业务经营中,有多个作品刊登在相关媒体上。这些作品包括“欧洲雄狮”、“名人头像”、“双鹤腾飞”、“希望之星”、“校园情”、“喷泉塔”。其中,早在1997年的香港上海汇丰银行发行的纸币上就印载有与“欧洲雄狮”相类似的图案;“名人头像”依据各个名人早已公示公知的性格特点和面貌通过雕塑的艺术方式体现。“双鹤腾飞”等后4件作品均具有独创性。南京创作中心在上述媒体上以南京某雕塑中心(雕塑世界)的名义表明展示作品是雕塑的平面视图。后被告某雕塑厂将上述作品制作成雕塑后散放陈列于某公众可以自由出入的场所内并将“欧洲雄狮”、“名人头像”、“希望之星”(改称为“师生情”)、“双鹤腾飞”、“喷泉塔”(改称为“鹿的家族”)及名人头像等作品的平面视图刊登在2005年第3期的《中小学管理》杂志上,用以招徕客户购买其雕塑作品。在作品的创作构思、主体造型、表现方式、表达内容等方面,被告的“希望之星”、“双鹤腾飞”、“喷泉塔”、“师生情”四件作品与原告先前发表的平面视图作品一致。因此成诉,原告南京创作中心诉被告侵犯其对上述六件作品的著作权。
问答题动产质权与权利质权(人大2002年研)
问答题(2006年简答57)简述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问答题2014年1月,甲男与乙女登记结婚。婚前,甲花费200万元购置房产一套,婚后两人共同居住并对房屋进行装修,花费6万元。2014年6月,甲与乙以甲的名义投资设立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一直由甲经营。2015年5月,由于企业经营缺少资金,由甲与丙签订借款合同,借款10万元。乙是一位作家,婚后坚持写作,获得稿酬2万元,还有一本小说已经完成,没有出版。甲在经营企业的过程中,与企业财务丁逐渐产生感情,并与之同居。乙发现这个情况后,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问答题2008年,齐女与李男恋爱,不久两人便同居。同年9月,齐女突然发现自己怀孕,两人便到一个体医生那里做人工流产手术。在做手术前,李男为了避免以后同居时齐女再次怀孕,在未征得齐女同意的情况下便悄悄关照医生,让医生在做人流手术后给齐女上一道节育环。个体医生以为这是齐女自己同意的,便照李男的话办了。2010年7月,齐女与李男为琐事发生口角闹翻,继而分手。同年11月齐女与杨某结婚,婚后齐女一直不孕,到医院检查该二人生殖系统均正常,但是后来才发现齐女带有节育环。齐女经过回忆,认为只有2008年9月那次人流才有可能放节育环,便质问李男和当初的那位大夫,二人均承认放节育环的事实。齐女便向法院起诉,要求李男赔偿损失。 问:(1)本案涉及什么民事责任?其构成要件如何? (2)本案应如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