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试述公海自由原则。
问答题论国家领土主权原则。
问答题A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A1是A国面积最大的一个省,其GDP和人口各约占A国总数的1/4。与其他省不同,A1一直保持着独特的语言、文化和民族传统。A1担心它的独特性在A国联邦体制中被其周围以说官方语言为主流的社会所孤立,以及少数富裕、有权势而说官方语言的人越来越在A1占优势地位,这些促使A1强烈追求其文化安全、经济自给、政治自治,甚至完全独立。因此,A1要求行使人民自决权,举行全民公决,以重新决定是否继续保留在A国联邦体制内。这遭到A国联邦政府拒绝。 根据以上案情,分析A1是否享有国际法上的人民自决权。
问答题试析国际借贷合同违约救济条款的内容及作用。
问答题中国公民甲原是中国某银行的地方支行行长。他曾数度非法将总额为3.65亿美元的公款转移到A国,存入A国A1银行的私人账户,而后潜逃该国。中国某中级人民检察院签发逮捕令,并经公安部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缉令。当得知甲藏匿于A国后,中国向A国请求引渡,并要求A国对甲先行采取强制措施。A国以双方没有引渡条约、其国内法中没有贪污罪罪名和规定死刑不引渡为由拒绝引渡。与此同时,甲在A国申请政治避难,诉称他在国内时因为与其上级领导在管理方面的意见不合而不得晋升。A国同意了申请,给予他庇护的权利。其后,由于甲卷入A国在野党政治献金丑闻,又由于两国都参加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谈判,并最后签署了该公约,所以在双方对引渡甲的磋商中,A国暗示,如果中国保证不判处甲死刑,可予考虑。 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A国一地方法院接受B国X村曾经发生的大屠杀事件受难者后裔的诉讼请求,向B国现任外交部部长甲签发了一项“缺席的国际逮捕令”,指控他对X村的大屠杀事件负有责任,犯有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并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在全球通缉。 根据以上案情,分析A国法院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问答题《联合国宪章》第2条规定:“各会员国在其国际关系上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或以与联合国宗旨不符之任何其他方法,侵害任何会员国或国家之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该条规定体现了现代国际法的什么原则?并简要阐述该原则的基本含义。
问答题试述我国引渡法的主要制度。
问答题奇凌冰箱电器设备有限公司是1998年1月成立的中美合资经营企业。1998年10月该公司原总经理辞职后,由董事长李某委托威廉(美籍)全权代理总经理职权。2000年1月,某冰箱电器设备有限公司的职工陈某企图通过本公司司机刘某用车清运垃圾的机会,将公司的8团电线带出公司,以占为己有。因刘某拒绝而未得逞。此事经人告发后,虽然陈某矢口否认,但奇凌冰箱设备有限公司认为:陈某已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且以前曾因违反劳动纪律而受过两次处分,属于屡教不改人员。公司遂根据奖惩条例的规定,以总经理威廉的名义对陈某作出了开除的处分决定。陈某不服奇凌冰箱电器设备有限公司的开除处分决定,向某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00年5月16日,某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第5条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第10条的规定,裁决维持奇凌冰箱电器设备有限公司对陈某作出的开除处分决定。对此,陈某不服,向法院起诉,以奇凌冰箱电器设备有限公司认定自己企图盗窃电线缺乏证据,且总经理威廉作出的开除处分决定不合法为由,要求撤销开除处分决定,并由奇凌冰箱电器设备公司补偿其工资、奖金等经济损失。请问:威廉具有总经理的资格吗?公司开除陈某的做法合法吗?该公司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吗?
问答题A国是一个工业国家,B国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国家,其大米主要向A国出口。A国给予B国出口产品普遍优惠待遇。当A国进入总统大选时,为赢得农业主的选票,政府宣布对B国出口大米再加征50/%的关税。这遭到B国反对。两国谈判未果后,B国宣布对来自A国价值2.5亿美元的进口汽车配件征收150/%的关税。 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A国是联合国会员国。该国由于总统被暗杀而使总统和总理所各自代表的两大部族陷入仇杀之中,大量无辜平民、妇女和儿童被屠杀,大批难民涌向周围邻国。安理会紧急讨论A国情势,通过第1725号决议,断定A国情势对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决心制止该国境内发生的严重违反国际人道法的行为,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采取行动,设立一个国际刑事法庭,起诉那些应对这种罪行负责的人。A国一陆军上尉甲被法庭指控犯有种族灭绝、谋杀和酷刑等罪行。在法庭审理中,甲主张该法庭的建立不合法,对他没有管辖权。因为它不是依条约或《联合国宪章》修改程序建立的,而是由安理会建立的,《联合国宪章》没有赋予安理会建立一个司法机关的权利。而且,法庭的审判干涉了A国内政。 根据以上案情,分析甲的主张是否正确。为什么?
问答题试述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问答题A国陆军司令甲发动军事政变成功后,经国会选举就任总统。在执政期间,他下令秘密警察对数以千计的持不同政见者施以酷刑、谋杀和强制失踪,其中包括一百多名B国公民。甲退位后,A国新政府授予他终身参议员身份。当他持外交护照前往C国就医时,B国一地方法院法官签发逮捕令,指控他在执政期间对B国公民犯有酷刑罪和密谋使用酷刑罪,要求C国予以逮捕。同时,B国通过外交途径请求C国引渡甲。A国抗议C国的逮捕和引渡调查程序,声明甲作为前国家元首,享有不受逮捕和不被引渡的豁免权,要求C国立即释放。B、C两国都是一区域性引渡公约和1984年《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酷刑公约》)的缔约国。 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请问在哪些情况下卖方对所交货物的知识产权的担保义务不适用?
问答题见索即付保函的特点及缺陷。
问答题结合国家在国际法上的地位和有关条约,谈国家在人权的国际保护方面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问答题论述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问答题如何理解《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中的国民待遇?
问答题结合实际,分析国际人权保护与国家主权和不干涉内政原则的关系。
问答题广州百货采购供应站(以下简称百货站)和广东省百货公司(以下简称百货公司)于某年11月签订了一份经济合同。合同规定,某年12月由百货站指定仓库,百货公司自提货物。在合同规定的提货期限内,百货站多次向对方催提货物,但迟迟不见百货公司来仓库提货,而在百货公司延期提货期间,适逢国家调整物价,即将该类商品价格调低25/%。因此,百货公司要求按新价格执行,其理由是国家调整物价属于不可抗力,购方不承担该项责任。百货站则认为该合同本该早已执行,在当时并未调整物价,因而不同意按新价格执行。双方协议不成,起诉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