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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选分类 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问答题关于“文化大革命”前的十年中,中国共产党在探索中国自己的建设社会主义道路过程中在党的指导思想上有两个发展趋向的材料: 材料一: “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们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开始转入全面的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直到‘文化大革命’前夕的十年中,我们虽然遭到过严重挫折,仍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党在这十年中积累了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经验”。“我们现在赖以进行现代化建设的物质技术基础,很大一部分是这个期间建设起来的,全国经济文化建设等方面的骨干力量和他们的工作经验,大部分也是在这个期间培养起来的。这是这个期间党的工作的主导方面。” 材料二: “一九五七年后,‘左’的思想开始抬头,逐渐占了上风。”“这主要是指经济建设上急于求成的‘大跃进’和从反右派斗争扩大化到庐山会议‘反右倾’再到八届十中全会以后阶级斗争扩大化的‘左’倾错误。” 材料三: “‘文化大革命’前的十年,应当肯定,总的是好的,基本上是在健康的道路上发展的。这中间有过曲折,犯过错误,但成绩是主要的。那个时候,党和群众心连心,党在群众中的威信比较高,社会风尚好,广大干部群众精神振作。所以,尽管遇到困难,还是能够比较顺利地渡过。经济上发生过问题,但总的说还是有发展。充分肯定成绩,同时也要讲到反右派斗争,‘大跃进’、庐山会议的错误。总的说来,我们还是经验不够,自然也有胜利之后不谨慎。” 请回答:①根据材料一指出当时党的指导思想的一个发展趋向。②根据材料二指出当时党的指导思想的另一个发展趋向。③根据材料三指出对十年探索的总体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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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材料1:据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昨天在民进党全代会中,首次反弹大陆制定反分裂法,声称制定反分裂法,只会让两岸关系更加分裂,还鼓动百万民众参与“三二六民主和平护台湾”的大游行。 ——华夏经纬网2005年3月13日讯 材料2:3月14日上午,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的第八项议程是表决《反分裂国家法(草案)》。经代表表决, 《反分裂国家法》以赞成2896票、弃权2票的结果,高票获得通过。 ——人民网北京2005年3月14日讯 材料3:第八条“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依照前款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决定和组织实施,并及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反分裂国家法》 材料4:《反分裂国家法》不是一部针对台湾人民的法律,而是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的法律;不是一部战争的法律,而是和平统一国家的法律。 ——3月16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和平统一法保护台胞法反对“台独”法》 根据以上材料回答问题: (1)根据材料分析《反分裂国家法》通过的意义。 (2)为什么说《反分裂国家法》是和平统一法、保护台胞法、反对“台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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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新时期为什么要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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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如何理解我国经济社会越是发展,就越是要重视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保障体系?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重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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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怎样理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开创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概括为改革开放最主要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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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1 改革开放前,平均主义分配体制严重制约着效率的提高,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针对这一状况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近年来,针对贫富差距拉大的趋势,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党的十七大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材料2 效率可以给社会带来更多的财富,从而为促进公平创造条件;公平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从而为提高效率奠定基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应该大力发展生产力,在不放松效率的前提下,逐步缩小贫富差距,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 结合材料说明: 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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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谈谈你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这一命题的认识和评价(包括其产生的历史背景及原因、内涵、基本内容、目的或所欲解决的根本问题、精神实质、历史和现实意义等方面)。(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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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怎样理解全方位对外开放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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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中国近代社会的两大主要矛盾和两大历史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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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下面是有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材料。 材料1:邓小平指出,“我们搞社会主义才几十年,还处在初级阶段。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需要我们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的努力奋斗,决不能掉以轻心。” 材料2:江泽民在“七一”讲话中指出,“实现共产主义是一个非常漫长的历史过程”,“整个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是“很长历史过程”,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则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初始阶段”,我国还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材料3: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现在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 试结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有关理论,说明我国一再强调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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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物权法》:在争议中前行 镜头一:开门立法 在全国人大的立法史上,2005年无疑留下了最值得书写的一笔。“开门立法”成为2005年以来全国人大立法工作的一个重要趋势,而公民对立法的参与热情也得到了有力的彰显。其意义并不止于对一部法律在文本上的完善,更在于从观念到行动,现代法律精神对于整个社会的一次撞击。 2005年7月10日,《物权法》草案全文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截至8月20日,共收到各地群众意见11543条。顾城在一首诗里写道:“你看我时很远,你看云时很近。”这很符合普通民众对物权法的感受。物权和我们是如此亲密,每个人从幼年得到第一份礼物时就开始拥有它,此后柴米油盐,购房买车,整个人生都和它休戚与共;物权对我们来说又是如此疏远,疏远到汉语词典里都没有这个词条。 《物权法》从一开始提上立法的议程,就注定了要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因为,《物权法》作为民法典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涉及对国家、集体、个人财产权的保护,可以说,《物权法》与人民群众的生活休戚相关。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胜明认为,《物权法》要回答三个问题:一是物是谁的;二是对物享有什么权利,其他的人负有什么义务;三是怎样保护物权,侵害物权的人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草案中的七大问题成为万众关注的焦点:房屋过户后谁登记谁是主人?有了《物权法》,答案就变得明确:不动产登记簿上登记的是谁,谁就是这套房子的主人;明确国家所有权谁流失国资谁负责;业主委员会可以换掉物业;不动产统一登记不按面积、价额收费;土地使用权届满可续期;丢了东西领回后应付保管费;征地、拆迁应给予合理补偿。 2005年10月22日下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就此前的《物权法》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征求意见,草案第四次审议稿充分吸收了民意,作出了大修改。 例如,《物权法》草案三次审议稿第二百零六条规定,耕地和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人民群众就此条提出了较多意见,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后认为:承包地涉及农民的基本生活,如果不允许承包地抵押,农民一旦不能偿还贷款,将失去承包地,从而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据此,法律委员会建议增加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 除此之外,根据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后,在四审审议稿中将征收、征用土地分别作出规定,将拆迁包括在征收中。征拆个人不动产必须按国家规定补偿,关于小区物业产权也作出了较为明确的界定。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人大常委会审议法律一般要求三次,但是个别简单、个别修改的也可以两次,甚至一次。但是《立法法》中规定的三次,并不是三次必须通过。如果法律比较重要,涉及面比较宽,也完全可以进行四次、五次的审议。 《物权法》就是这样一部要经受四审五审的重要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曾对《物权法》草案第三次审议稿进行审议。然而,众多的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制度还一时难以达成共识,于是,10月22日下午,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了人大常委会法律委员会关于《物权法》草案四审稿修改情况的汇报,人大常委会领导列出了人民群众对《物权法》草案十大问题的修改建议,其中有建议增加或删除的,也有建议维持草案规定不变的,还有部分内容“拟进一步研究”,甚至专门召开论证会。 但是四审过后,四稿关于“公共利益”的界定尚无定论,居民最为关心的住宅用地使用权期限的问题没有完全得到化解。因此,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物权法》四审过后还要进一步接受第五次审议。 镜头二:一封公开信引发的《物权法》争论 2005年8月12日,北京大学法学院法理学教授巩献田在网上发表了一封公开信——《一部违背宪法和背离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物权法)草案》。孕育8年之久即将面世之际的物权法要延期了。巩献田的这封信被称为中国法制史上最“牛”的一封信。 巩献田认为,这部草案的基本原则违背了宪法,背离社会主义方向,开历史倒车,需要经过原则性修改才能通过。信中几处使用感叹号,字里行间充满忧思和警觉。 从去年7月交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开始,物权法草案便处于公众聚焦的中心,这一开门立法的举措更被称为2005年度的重大新闻之一。在全民大讨论热烈之际,公开信犹如一声炸雷,在互联网上引起极大同响。 一位下岗人员对巩献田提出的“穷人打狗棍不能和富人宝马别墅一样保护”深表赞同,称其敢为穷人说话,不愧为“民族脊梁”;有人则指斥巩献田为出风头耽搁物权法立法进程,可谓“全民公敌”。一时间,网上意见针锋相对,硝烟滚滚。 巩献田和他的公开信引起激烈争论的同时,也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重视。公开信发表半个月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胡康生、副主任王胜明等4人约见巩献田。巩献田向本报记者回忆,双方的谈话持续了80分钟,交谈中他的态度比公开信来得更严厉和激烈。胡康生向他介绍了物权法起草的基本情况,答复将把他的意见上报有关人士,并强调“法工委还从没有像这样把一个学者单独请到这里,听取他的意见”。 之后,物权法草案偏离了预定的立法轨道,没有在去年12月底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如期接受“五审”。 两年之后,经过长期广泛征求意见,最终经过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国家公布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思考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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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核心是保持党的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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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以下是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材料,试对下述材料的观点进行分析。 材料1: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重大命题和战略任务。这是我们党理论创新的又一重要成果,是加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我们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材料2: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我国人民的热切愿望。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使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使人民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向上。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要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大力推进理论创新,不断赋予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鲜明的实践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 请根据上述材料思考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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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下面是一组关于统一战线的材料: 材料1 国民党虽然有许多缺点与错误,然终为中国惟一革命的民主派,自然算是民主的联合战线中的重要分子。 反对帝国主义的联合战线:以工人农民及小资产阶级革命的党派或分子为主力军,向一切帝国主义者加以攻击;同时亦可联合半民族运动的党派,向一切帝国主义者作战。 材料2 完成中国的民族解放及资产阶级民权革命之任务,现在已经完全放到工农运动身上,只有工农的民权独裁,才能履行这一任务;只有工农的民权独裁与国际帝国主义、封建地主阶级以及一切资产阶级直接斗争——“民族”资产阶级亦在其中——如此,方能履行这一任务。 组织各色各种的反对帝国主义的公开组织,或者参加一切已经存在的反帝组织而夺取他们的领导。经过这些组织正确实行反帝运动中的下层统一战线,和吸收广大的小资产阶级的阶层参加斗争。决议》 材料3 党的策略路线,是在发动、团结与组织全中国全民族一切革命力量去反对当前主要的敌人——日本帝国主义与卖国贼头子蒋介石。 只有最广泛的反日民族统一战线(下层的与上层的),才能战胜日本帝国主义与其走狗蒋介石。 材料4 在日本帝国主义继续进攻,全国民族革命运动继续发展的条件下,国民党中央军全部或其大部有参加抗日的可能。我们的总方针应是逼蒋抗日。一方面继续揭破他们的每一退让、妥协,丧权辱国的言论与行动,另一方面要向他们提议与要求建立抗日的统一战线,订立抗日的协定。 材料5 根据于资产阶级及国民党内部的开始向着抗日救国方向的变化,本党从1936年8月即发表了“致国民党书”,提出了为“统一的民主共和国”而斗争的总目标。在这一总目标下,我们主张“联蒋抗日”与“国共合作”。 西安事变发生后,本党以此方针,调解双方冲突,使内战得以避免,和平获得最后的胜利。本党对于联合全民族一致抗日的忠诚,至此才为全国各界所了解。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无疑的是全中国民族的胜利,也是本党新政策的胜利。 请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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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核心是引进国外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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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统筹区域经济发展的目标和战略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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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试述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论断的特点和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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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创立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道路的理论有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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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为什么说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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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第二次结合的任务的提出及其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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