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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法学
问答题行政给付(电子科大2011年研;武大2010年研;东财2008、2006年研)
问答题确定行政赔偿主体的原则是:谁侵权,谁赔偿,即谁实施了行政侵权行为。就由谁对害人给予赔偿。(北大1999年研)
问答题2008年10月2日,某市某公司出口8个集装箱服装,被某海关以没有出口许可证为由不准出关。某公司称:已向某市开发区管委会提出过申领出口许可证;本产品原来没有许可证也出口过,这次需出示出口许可证,某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没有提前通知本公司。某公司便以某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被告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赔偿诉讼,请求:(1)赔偿国内经济合同损失35000元人民币;(2)赔偿起诉人直接投资损失800万美元和1000元人民币;(3)承担起诉人银行货物利息、地租、水电等费用。 问: (1)本案原告提出的行政赔偿请求是属于何种类型的请求?此种类型的行政赔偿请求有何特点? (2)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此案。为什么?
问答题我国西北地区某市政府为开发西部,经过详细考察、研究,发出一项倡议,其内容如下:在未来10年,梨枣在国内外市场上将供不应求,所以种植梨枣是一种既能促进环保又能快速致富的好产业,市政府将继续提供有关方面的技术与信息。该市居民董某,看到了该则消息后,便着手种植梨枣。前两年梨枣旺销,谁知第三年梨枣滞销。此时正是董某的梨枣产果期,董某血本无归。于是董某便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认为市政府发布虚假信息,致使其血本无归,要求市政府赔偿其损失。 问: (1)人民法院是否能受理该案?为什么? (2)市政府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有什么特点? (3)从学理上讲,董某得到救济的理由是什么?救济的形式有哪些?
问答题原告于老太与被告李某系婆媳关系。2004年3月1日,于老太的儿子,即李某的丈夫于某因交通事故身亡,肇事者与李某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由肇事者赔偿老人赡养费、小孩抚养费、死者丧葬费共9万元。李某领取了这9万元赔偿金,用其中的5000元办理了丧事,其余的据为己有。于老太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李某向其给付赔偿金中的属于她的赡养费部分。人民法院宣判前于老太因病死亡。
请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与民事诉讼法学原理
回答以下问题:
问答题温某系某市出租汽车个体户,经营定点停车的长途汽车。1995年10月19日,当温某行车至某区永久街临时车站时,某市公运局下属公共客运管理处稽查队将其阻拦。该队队长王某带一行6人,在没有出示任何身份证件的情况下,向温某索要《营运证》(系市交通局颁发)和驾驶执照。温某一再解释其营运合法,但王某执意不听。王某认为发给温某的《营运证》的机关没有批准权,遂将温某的《营运证》及汽车牌照予以扣留。温某不服,提出行政复议。(注:根据该市某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定点停车的长途汽车客运由交通局所属运输管理处负责管理,不定点停车的市内出租车客运由公运局所属公共客运管理处负责管理。)(武大2002年研) 试分析: (1)市公共客运管理处扣留证照的行为有何违法? (2)如何确定本案中的复议参加人、复议机关? (3)经复议,复议机关应当如何做出决定?
问答题结合信息公开条例。简述我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武大2010年研)
问答题《行政处罚法》第41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当事人(相对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南开大学2004、2003年研) 根据上述规定,简要谈谈程序对行政处罚行为的意义。
问答题A县第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关于加快建设甲商贸城的决议》,把商业开发工程写成国家建设项目,确认此项目并要求加快建设。因此,县政府宣告建设商贸城“充分体现了全县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在未进行规划项目定点的情况下,为开发商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先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再补办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续;在开发商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在缺乏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足额到位证明等要件的情况下,为拆迁人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在没有按规定程序举行听证的情况下,对若干拆迁户下达强制拆迁执行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县委、县政府滥用行政权力强制推行房屋拆迁。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1998年某省水利厅制发了一道“委托函”,要求该省A市水利局对京珠高速公路(湖北境内)建设中造成水土流失的事项进行管辖,并要求B、C两市水利局予以配合。这三个市的水利局经过近两年的联合调查,于1999年以A市水利局的名义对此事作出了一份处罚决定,要求京珠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按照《水土保持法》的规定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交纳因土地征用造成水土流失的补偿金4337.5万余元人民币。京珠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对此不服,向某省水利厅提起复议。(注:根据《某省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对于跨两个地区(市)以上的破坏水土保持的行为,由省水利厅管辖。”)(武大2006年研) 试分析: (1)某省水利厅“委托函”属于行政委托还是行政指定管辖?为什么? (2)A市水利局作出的处罚决定哪些违法?为什么? (3)如何确定本案中的行政复议参加入、复议机关?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简析行政诉讼中“参照规章”的内涵。(南开大学2004年研)
问答题简述“信赖保护原则”在我国《行政许可法》中的适用。(武大2006年研)
问答题A市工商局和消协在对该市摩托车市场进行联合检查过程中,认为甲公司的某两辆摩托车是假冒商品,于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共同署名对甲公司作出罚款、销毁此两辆摩托车的处理决定,并于当日将价值3万元的两辆摩托车销毁。甲公司不服,未向上一级工商局申请复议就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将市工商局和消协列为共同被告。诉讼过程中,甲公司又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要求赔偿其损失。法院认为,行政赔偿诉讼应当和行政诉讼同时一并提起,裁定对甲公司的行政赔偿诉讼不予受理。 问题: (1)甲公司未向上一级工商局申请复议,直接向法院起诉是否正确?为什么? (2)法院将A市消协和A市工商局列为共同被告是否正确?为什么? (3)A市消协在本案中是否能成为诉讼当事人?成为何种当事人?为什么?
问答题2000年5月,胡某因家庭住房困难,在征得街道居民委员会同意后,即在某街道路边修建了总面积为28平方米住房两间,并于建成后迁入居住。经群众反映,某区政府规划科发现问题,随即派员赴现场了解核实情况,其间与胡某发生争执。2000年6月,区规划科以自己的名义,依照某市《城市建设规划条例》这一地方性法规作出限期15日拆除违章建筑的决定,同时依法处以200元罚款。胡某不服该处罚,起诉至区人民法院,请求予以撤销。其理由是:(1)确有困难,且他人也有违章行为,为何单罚我一人;(2)区规划科无权处理此事。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 经审理,区人民法院认为:(1)街道居委会属于城市群众自治性组织,不是行政机关,更不是具有规划管理职权的机关,因此,街道居委会的“同意”无效;(2)胡某起诉理由第1条不成立,公民不应以任何理由违反国家法律、法规;(3)区规划科对案件的处理虽然正确,但区规划科无行政主体资格,无权以自己的名义对胡某违章建筑行为作出处罚决定,因此,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撤销了区规划科的行政处罚决定。 区规划科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其理由是该科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因为区政府第29号文件曾授权区规划科有权依法对乱占地建房的当事者予以处罚。 请回答下列问题: (1)区规划科是否具备行政主体资格?为什么? (2)对于区政府的授权行为应如何看待?
问答题行政听证制度(南开大学2010年研)
问答题行政确认的法律特征是什么?(东财2006年研)
问答题《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事项有哪些?
问答题《行政诉讼法》规定,对于“滥用职权"的行政行为。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北大2007年研) (1)法律规定法院可以撤销“滥用职权”的行政行为。是否意味着法院可以审查行政行为的合理性? (2)试列举“滥用职权”的主要表现形式,并分析为什么构成“滥用职权”。
问答题简述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问答题简述政府信息公开的法理基础。(武大2011年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