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选分类
法学法学
问答题保证保险
问答题所有权保留(上海海事大学2010年研)
问答题近因原则(中国矿业大学2009年研)
问答题简述保险合同含义和特征。
问答题简述所有权的积极权能。
问答题简述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的特征。
问答题《物权法》第6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请问:
问答题自然人与法人行为能力的区别。(上海海事大学2007年研)
问答题《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请分析: (1)该法条规定的是什么权利?该权利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2)该权利有什么效力?
问答题试论民法上的平等原则。
问答题判断: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在无先后履行顺序时,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南开大学2010年研)
问答题2003年10月8日,钱某与丁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钱某将其所有的商品房一套(面积以权威部门最后测定的数据为准)卖给丁某,总价款18万元,首付10万元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交付,余款在2004年年底支付。首付10万元付清后钱某须将该房交与丁某居住。房款全部交齐后双方再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合同签订后,丁某依约履行了合同,钱某亦依约将房屋交与丁某居住,但一直未与丁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2005年8月,钱某又将该房以23万元的价格卖给姜某并在同年9月与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丁某得知后于2005年11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房屋归自己所有,判决钱某承担违约责任。钱某辩称:自己与丁某签订的合同存在重大误解,因为该房的实际面积为68平方米,而出卖时因误测为57平方米,所以才以18万元的价格卖给丁某。故请求撤销与丁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中财2007年研) 问题(回答问题时需说明理由):
问答题试论民事权利、义务和责任的相互关系。(人大2006年研)
问答题试述资本维持原则在我国公司法中的体现。
问答题简述基金契约的内容。
问答题简述高度危险侵权责任的类型。
问答题简述保证保险的特征。
问答题试述保险法上的损失补偿原则及其派生。(中南财大2006年研)
问答题李某婚前有8间瓦房。1980年与蒋某结婚,婚后生育3个子女。长子李甲、次子李乙和女儿李丙。1992年,蒋某死亡。李某抚养3个孩子长大成人。2007年前后,李甲和李乙分别结婚搬出去单过。李某和女儿李丙共同生活。2010年,李丙与赵某结婚,生有一子赵A。李某还与女儿一家一起生活。2011年,李某经介绍与齐某结婚,婚后女儿李丙搬出去另住。齐某是再婚,与前夫生有两子,即王B与王C。王B已经成年独立工作,王C(10岁)正在读小学,与李某一起生活。2012年,李某的长子李甲因工伤死亡,留有一女李D。2013年,李某自书遗嘱:自己专有的瓦房8间。齐某4间,女儿李丙4间。2010年存的20万元钱全部归齐某,自己少年时珍藏的一幅山水古画送给好友康某。2014年,李某病故,齐某因伤心过度休克。李丙与康某在送齐某去医院途中,遇交通事故,三人全部死亡。在李某死后2个月,某出版社又寄来李某的稿酬6万元。在李某的财产继承上,继承人之间发生纠纷。
请根据上述案情分析李某所留遗产的范围和遗产的分配。
问答题简述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