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已选分类 法学法学民商法学
问答题甲继承了一套房屋,在办理产权登记前将房屋出卖并交付给乙,办理产权登记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丙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丙受丁胁迫将房屋出卖给丁,并完成了移转登记。丁旋即将房屋出卖并移转登记于戊。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民间上有所谓“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的说法,试用民法原理和有关法律法规对这种说法进行辨析。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简述经济补偿请求权的适用条件。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简述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事实行为(南开大学2011年研;北科2011年研;浙大2004年研)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试述共同危险行为。(浙大2006年研)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简述代物清偿的条件。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论物权法定原则与契约自由原则在财产转让中的作用。(中央党校2004年研)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上海海事大学2005年研)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李某明知其朋友刘某没有驾驶证,但碍于情面不得不将其轿车借给刘某使用。刘某无证驾驶该轿车沿A公路向东行驶,因超速行驶,加之清晨雾气较大,在发现路边有人影闪动时,刘某已经来不及刹车,为躲避该人影而强行将车向右拐,但还是将该行人吴某撞伤。因躲避吴某,刘某不慎掉入附近100米处的施工路段,导致车毁人伤。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查得知,该路段施工未在距离施工作业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也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阅读分析上述案例后,回答以下问题: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吴某有两层楼房一幢,二层于2003年租给其内侄洪某夫妇居住。2005年吴某考虑到自己年老多病,身边又没有其他亲人,遂与洪某签合同约定,以洪某对其生前悉心照料,死后料理好后事为条件,吴某将在房产证书上把洪某列为共有人。2005年底,吴某到房产部门更改登记,将洪某列在了共有人一栏,房产部门据此重新更换了房产证。但是,自洪某夫妇被列为共有人之后,他们对吴某的态度越来越差,开始经常与吴某争吵,2007年10月的一天,洪某甚至将吴某赶出家门。吴某为此极度痛苦,后悔万分。后在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吴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取消洪某的楼房共有人的资格。问: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我国《民法总则》第161条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第162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试论代理商、居间商、行纪商各自的主要特征及相关区别。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简述宣告死亡的条件。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简述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区别。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简述如何解决海商法的法律冲突。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马俊2001年去世,其妻张桦2009年去世,遗有夫妻共有房屋5间。马俊遗有伤残补助金3万元。张桦2000年以个人名义在单位集资入股获得收益1万元。双方生有一子马明,2005年病故。马明生前与胡芳婚后育有一子马飞。张桦长期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由表侄常生及改嫁儿媳胡芳养老送终。5间房屋于2011年11月被拆迁,拆迁单位与胡芳签订《危旧房改造货币补偿协议书》,胡芳领取作价补偿款、提前搬家奖励款、搬迁补助费、货币安置奖励费、使用权补偿款共计25万元。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2005年3月2日,甲市华能热电厂(以下简称“热电厂”)与乙市泰友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业公司”)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由煤业公司于2005年4月10日前向热电厂供给大同优混煤共15000吨,靠港价240元/吨,付款期限为货到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期限一个月)。为担保此合同的履行,热电厂、煤业公司又与明阳公司签订了一份三方协议,该协议约定:如果煤业公司到期不履行合同,由明阳公司承担替代履行责任。2005年4月8日,煤业公司从乙市发货15000吨。4月10日,该运煤船抵达甲市合同约定的某海港锚地后,煤业公司从多方渠道得知:在当地人民法院以热电厂为被告的案件有十余起,其中已经审结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案件共6件,执行标的400余万元:其厂内全部发电机组以及在市供电局的电费结算账户,已被法院查封和冻结,主厂房已抵偿给当地一家信用社。其银行账户余额不足l万元且对外亦无债权。(中财2007年研) 问题(回答问题时需说明理由):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1994年初,某市一家有限公司开业,公司登记名称为“××市红都时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同年11月,与该公司地理位置仅隔100米远的另外一条马路上,又有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注册,名称为“××市红都制衣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这两家虽然相隔很近,但行政区划上却不属于同一个区,因此,均分别向各自所在的区工商机关办理了公司名称注册登记。为此,甲公司与乙公司打起了名称权官司。 甲公司主张,该公司自1994年初经工商局批准开业以来,就一直以“红都时装公司”名称营业至今;而乙公司在此之后却用“红都制衣公司”名称,与它的名称相似而且乙公司也兼营时装,而两公司相距不远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甲公司据此认为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名称专用权,因此请求法院判令乙公司停止使用“红都制衣公司"这一名称,并承担赔礼道歉及消除影响的民事责任。乙公司主张,本公司名称与甲公司名称不相同,登记机关也不相同,并且行业不同。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公司名称登记有行业之分,我方属服装加工业,而甲公司属于商品零售业,行业不同,字号可以使用同一名称,因而不存在侵权问题。 问:乙公司是否侵犯甲公司名称专用权?为什么?
进入题库练习
问答题2003年4月1日,A煤炭有限责任公司、B手工艺品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C商厦、D食品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E冷冻机械有限责任公司、F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六家公司商议成立一家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其中A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与B手工艺品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公司。C商厦与D食品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外合资公司。E冷冻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与F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是外国公司。他们计划采用募集设立的方式成立公司。总资本额为1200万元发起人认购500万元,其他700万元公开向社会募集。在此期间,发起人成立了筹备委员会,向G有限责任公司租赁了办公楼,委托G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了办公家具。六家公司首先起草了公司章程、招股说明书,募集相应股份后,召开创立大会。但是,在大会上,却决议公司不成立。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进入题库练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