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题型
(2014年真题)16周岁的中学生史某在一次抽奖活动中获得10万元大奖。史某用该笔款项不仅交纳了自己的学费,还帮助父亲偿还了5万元欠款。史某
下列关于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的说法正确的是( )
公司A获得了某一药品的发明专利,不久公司B自行研制出相同的药品,并通过公司C销售给公司D使用。公司B、C、D均不知道公司A已经获得了该专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下列权利的行使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是( )。
下列选项中,影响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因素是( )。
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发生在( )。
下列选项中,有关物权的特征,说法错误的是( )
《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请分析:
甲公司委派业务员张某去乙公司采购大蒜,张某持盖章空白合同书以及采购大蒜授权委托书前往。甲、乙公司于2010年3月1日签订大蒜买卖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货交承运人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大蒜总价款为100万元,货交丙公司后甲公司付50万元货款,货到甲公司后再付清余款50万元。双方还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的50万元货款中包含定金20万元,如任何一方违约,需向守约方赔付违约金30万元。张某发现乙公司尚有部分绿豆要出售,认为时值绿豆销售旺季,遂于20lO年3月1日擅自决定与乙公司再签订一份绿豆买卖合同,总价款为100万元,仍由乙公司代办托运,货交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其他条款与大蒜买卖合同的约定相同。2010年4月1日,乙公司按照约定将大蒜和绿豆交给丙公司,甲公司将50万元大蒜货款和50万元绿豆货款汇付给乙公司。按照托运合同,丙公司应在十天内将大蒜和绿豆运至甲公司。2010年4月5日,甲、丁公司签订以120万元价格转卖大蒜的合同。4月7日因大蒜价格大涨,甲公司又以150万元价格将大蒜卖给戊公司,并指示丙公司将大蒜运交戊公司。4月8日,丙公司运送大蒜过程中,因山洪暴发大蒜全部毁损。戊公司因未收到货物拒不付款,甲公司因未收到戊公司货款拒绝支付乙公司大蒜尾款50万元。后绿豆行情暴涨,丙公司以自己名义按130万元价格将绿豆转卖给不知情的乙公司,并迅即交付,但尚未收取货款。甲公司得知后,拒绝追认丙公司行为,要求乙公司返还绿豆。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公民甲娶妻乙,育有一子一女,女儿丙已经出嫁,儿子娶妻丁,生有一子戊,儿子于5年前不幸遇车祸死亡。甲、乙均年老,无固定生活来源,女儿出嫁后,拒不赡养老人,并曾数度虐待甲、乙,甲、乙主要依靠儿媳丁来供养。甲于2000年3月死亡,留下房屋4间。按照继承法,享有第一顺序继承权的人是( )。
甲于1990年与乙结婚,1991年,甲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10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夫妻共同居住。2003年,甲、乙离婚。则甲向其弟所借的钱( )。
甲、乙公司在丙地签订购买甲公司在丁地的房屋一幢,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履行地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交付房产的履行地点是( )。
试论合同的相对性。(2012年真题)
简述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下列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表述正确的是
简述债的概括承受的发生原因。
下列合同的效力属于部分有效、部分无效的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4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有哪些?( )
下列情形构成无因管理的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