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题型
问答题(2016年法条分析58)我国《合同法》第39条第1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请分析: (1)何谓格式条款? (2)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负有哪些法定义务? (3)“采取合理的方式”应如何认定?
问答题简述担保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问答题李天志与妻子朱兰、女儿李梅(11周岁)一家三口住在贫困山村。为脱贫致富,1998年 12月李天志分别向信用社和复员军人张海借款1万元,向邻村村委会借款1万元,共计3万元,购买一台旧卡车开始货运业务。1999年1月,在尚未办理各项车辆运输保险的情况下,李天志冒着下雪天山路十分滑的危险为村民刘江运货进城,不幸坠入山谷,车毁货损人亡。朱兰得知后,痛不欲生,当晚上吊自杀,留下孤儿李梅。村委会在全权处理李、朱丧事并清查其财产、债务后,会同乡民政干部组织召开了一个特别会议,参加人有村委会和乡民政干部、邻村村长、信用社负责人、刘江、张海、李梅和李梅的堂叔李天容。会议形成了一个书面协议,内容是: (1)朱兰名下一存折2000元清偿刘江的货损;(2)瓦房1栋及农具、家庭生活用品约价值1万元由张海负责处理,折抵其借款1万元;(3)丧葬费1000元由村承担;(4)欠信用社和邻村的 2万元由李梅在年满18周岁以后5年内还清,但不计利息;(5)李梅今后由其堂叔李天容抚养。
参会人员分别签字盖章,李梅也签字同意并加按手印。但李天容虽同意抚养李梅,却提出自己家境过于贫困,难以保证李梅的学习和生活,建议在财产上有所照顾。
请问:
(1)该协议涉及哪些方面的法律问题?
(2)你认为本案依法应如何处理?
问答题甲男与乙女于1989年结婚。乙女远在美国的姑姑早就表示乙女结婚时将给1000美元作为贺礼。1990年乙女姑姑回国,并实现诺言给乙女1000美元。甲男父死于1980年,1990年其母也去世,甲男与弟弟继承了父母遗产,房屋各4间。1991年甲男去海南经商,不久与丁女共同生活,从此未与家中联络,乙女因女儿年幼自己经常生病生活困难,借债1万元。1995年,甲男因车祸去世,甲男与丁女共有财产约3万元,个人财产20万元。问题:
问答题简述结婚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问答题2006年,某机关干部朱某经人介绍认识一公司女职员林某,两人于2007年5月1日登记结婚。婚后,林某发现朱某脾气暴躁,经常酗酒,酒后经常对林某拳脚相加。2008年8月1日,朱某工作不顺,心情烦躁,竟因家庭小事对林某大打出手,导致林某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偏重,花去医疗费3300多元。林某自此回娘家居住。2010年12月,朱某认识了到北京打工的外地女孩姜某,很快就和姜某在外租房同居。林某不堪忍受屈辱的婚姻生活,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朱某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失1万元。法院调解无效。 问:(1)法院是否应当判决朱某和林某离婚?为什么? (2)林某请求朱某赔偿精神损失的请求是否有法律依据?为什么?
问答题(2016年真题)简述我国专利权客体的具体类型。
问答题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价值100万元,合同中约定甲公司先预付货款35万元,其余的65万元货款在提货后一年之内付清。甲公司娶求丙公司为其提供连带担保,没有约定保证范围挺货1个月后。甲公司在征得乙公司同意后,将65万元的债务转移给欠自己70万元货款的丁公司。丙公司对此完全不知情。债务清偿期届满之后,乙公司要求丁公司偿还65万元的货款及利息,而这时丁公司因违法经营被依法查处,公司的账户被银行冻结。于是,乙公司找到了丙公司,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以自己刚刚知道甲公司将债务转让给丁公司为由,拒绝承担责任。乙公司诉诸法院。问题如下:
问答题乙在某一期的知名杂志上发表文章,部分事实严重失实,并在文章中对某著名地质学家肆意诋毁,不仅损害了地质学家本人的名誉,也给其亲属造成精神损害。于是该地质学家之女甲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乙以及该知名杂志的出版单位收回该文,以消除影响;并在《光明日报》、《科技日报》、《中国科学报》、《中国地质矿产报》和《新生界》杂志上发表声明,公开认错,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害费100万元。在诉讼中,作者乙和该杂志社提出反诉,认为由于甲向有关组织和领导反映了文章的侵权问题,导致乙和杂志社的名誉受到损害,并造成杂志销售量的减少,由此请求法院判令甲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 问:对当事人甲、乙以及杂志社的上述诉讼请求,法院应否予以支持?
问答题《物权法》第84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
问答题简述善意取得的概念和条件。
问答题[案情]
2010年10月10日,甲向银行贷款1000万元,用于建造商品房。为担保债务的履行,2010年10月15日,甲与银行签订了抵押合同,将自有的房产抵押给银行,并于2010年10月16日至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银行认为甲的房产价值不足1000万元,甲遂于2010年10月18日委托担保公司乙为其做保证人,乙与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但未约定保证方式。债务履行期届满,甲拒不偿还银行债务。
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
问答题1995年6月,A市某食品公司经理刘某委托去B市办事的某个体商行负责人张某将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盖有该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书交给公司驻B市办事处的王某。张某到B市后,因事务缠身一直未将营业执照副本和空白合同书交到王某手中。同年7月2日,张某从朋友处得知B市某粮油加工厂欲购买玉米,便持食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和空白合同书与加工厂签订了供应300吨玉米的合同。7月4日,加工厂按合同约定将30万元定金汇入A市工商银行张某指定的账户。后因种种原因,张某组织货源不成,致合同无法履行。加工厂便找到刘某,要求食品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刘某以该合同不是本公司人员所签,且定金未汇入本公司账户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双方争执不下,加工厂诉至法院。
请问:
(1)本案涉及哪些民事法律关系?试作简要分析。
(2)食品公司是否应对张某的签约行为承担责任?为什么?
(3)本案应如何处理?
问答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试运用民法原理分析该条法律规定(要求回答条文所规定制度的概念、构成要件、法律效力)。
问答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
问答题李劲是一普通工人,1984年和同厂女工罗敏结为夫妻,次年生育一子李涛。小家庭虽不富裕,却也和和美美,十分幸福。不料,1992年罗敏在上班操作机器时发生失误,脑部严重受伤,送医院途中即停止了呼吸。丧妻之后,李劲考虑到李涛年纪太小,担心过早续弦对孩子身心健康不利,加之自己经济情况也不好,很难找到合适的人,于是放弃了再婚的念头,一心一意地抚养教育李涛。2007年李涛大学毕业,次年和张茜结婚。李涛、张茜夫妇一直和李劲生活在一起,两人都十分孝顺。2010年3月李劲因病去世,李涛痛不欲生,在办理后事的过程中因操劳过度精神不集中而发生车祸,送医院不治死亡。同年6月,李涛的女儿李小蒙出生。2011年,多年不登李劲家门的李劲的妹妹李冰突然到访,要求继承李劲的遗产,和张茜发生纠纷。李冰起诉到法院,诉称:李劲去世后,由其子李涛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问题。但是现在李涛已经去世,其妻张茜和女儿李小蒙都是外人,而且张茜早晚要改嫁,李家的财产不能让外人带走,所以李劲的遗产应该由自己来继承。 问:(1)李冰对李劲的财产有无继承权?为什么? (2)本案应该如何处理?为什么?
问答题2009年8月20,原告齐某购买了被告某市啤酒有限公司生产的啤酒,摆放在屋内的食品柜里。第二天上午9时许,因天气下雨,原告前往关窗时,距离原告仅50厘米处的一瓶啤酒突然爆炸,玻璃碎片伤及原告左腿部。闻讯赶来的邻居将原告急送医院治疗。经医院诊断,原告左小腿中下段外侧有一长5厘米创口,趾伸肌腱断裂。医院为原告作了缝合修补手术,并用石膏固定。原告为此支出医疗费若干。事发次日,原告亲属向被告作了反映,被告亦派员前往现场收集了全部玻璃碎片。之后,双方未能就赔偿数额取得一致意见,原告起诉至人民法院。 问:被告是否应该对原告遭受的伤害承担赔偿责任?
问答题原告肖玲玲,从小深得外祖母王氏喜爱。2008年夏天,9岁的肖玲玲在王氏家中过暑假。王氏对肖玲玲说:“你好好学习,我给你2万块钱,以后上大学用。”次日,王氏果真以肖玲玲的名义在银行开立账户并存入2万元人民币。肖玲玲回家后将此事告知其母李一萍。2011年夏天王氏去世,她的子女李一萍、李一明和李一丹在分割遗产时对王氏以肖玲玲的名义存入银行的2万元的归属发生争议,诉至法院。李一萍主张这笔钱应归肖玲玲,不能划入遗产范围。而李一明和李一丹则认为,赠与发生时肖玲玲才9岁,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因此赠与无效,这笔钱应列入遗产范围参与分割。 问:(1)肖玲玲作为10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能否取得该赠与? (2)该赠与行为是否为以肖玲玲考上大学为条件的附条件民事行为?为什么?
问答题有人认为:“抵押物价值减损的,抵押人应当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另行提供抵押物作为债权的担保。”请运用担保物权理论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问答题简述物权请求权与债权请求权的区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