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题 某县税务局对某建材公司进行税务检查,发现其违法使用发票。2×19年3月6日,县税务局向建材公司依法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建材公司随后进行了陈述和申辩。2×19年3月15日,县税务局对建材公司作出罚款500元的决定,并依法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建材公司认为公司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后,县税务局不进行复核,拒绝听取陈述和申辩意见,处罚决定违法。于是,建材公司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处罚决定。
综合题 2×18年7月1日,甲公司因长期拖欠到期债务无力偿还,被债权人申请破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该破产申请,并指定乙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在10月10日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将甲公司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汇报。全部财产的变现价值为1500万元。人民法院的诉讼费用30万元,管理人报酬20万元,为继续营业而支付的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40万元,欠发职工工资100万元;管理人于7月15日解除了甲公司与丙公司所签的一份买卖合同,给丙公司造成了100万元的经济损失。甲公司在被债权人申请破产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并提出和解协议草案。债权人会议通过了和解协议。 该和解协议草案在债权人会议讨论时,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有2/3表示同意,并且表示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
综合题 中国公民冯某、秦某、许某、严某四人准备出资设立吴天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吴天公司”)。四人拟出资100万元,其中冯某以价值30万元的厂房和价值20万元的知识产权出资;秦某出资30万元(现金);严某出资15万元(现金);许某出资5万元(现金)。四人拟定了公司章程,约定公司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由秦某担任执行董事,冯某任公司的监事,并且指定秦某办理设立登记事项。秦某同时为其个人投资的长翔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长翔公司”)的总经理。长翔公司欠伟诚公司货款50万元未还,秦某与伟诚公司达成协议约定,秦某将其在昊天公司的20%的股权质押给伟诚公司。届期,长翔公司未还款,伟诚公司请求秦某履行协议,秦某以“此事尚未与其商量”为由搪塞,伟诚公司遂拟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公司成立3年后,一次红利也未分过,目前亏损严重。冯某向秦某提出解散公司,但秦某不同意。冯某决定转让股权,退出公司,但一时未找到受让人。
综合题 甲企业由于亏损严重,于2×18年8月1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当日受理,并指定了管理人,对该厂的财产进行了清理,最后形成清算报告,其有关要点如下: (1)甲企业在破产程序中发生下列费用:诉讼费10万元,拍卖变卖财产费用1万元,破产管理人工作人员工资4万元,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2万元,管理人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3万元。 (2)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债权人乙企业由于对方案存在异议,一直拒绝受领自己的份额。 (3)破产程序终结后,人民法院又发现甲企业原董事曾利用职权侵占的企业财产30万元,后于破产宣告1年后全部追回。
综合题 甲公司因长期拖欠到期债务无力偿还被债权人申请破产。甲公司目前的基本情况如下:甲公司登记注册地与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均为甲市,生产基地则在乙市;甲公司的债权人之一乙公司因经济纠纷于两个月前起诉甲公司。甲公司欠建设银行贷款1000万元,其中的800万元贷款是用甲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甲公司曾为丙公司向工商银行一笔500万元的贷款做连带责任保证人,现借款已到期,丙公司对该笔贷款并未偿还。甲公司在被债权人申请破产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并提出和解协议。该和解协议在债权人会议讨论时,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有2/3表示同意,并且表示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综合题 2×18年4月,位于某市某镇某村的村委会经镇政府同意,在本村荒山开办一采矿场,随后承包给了村民沈某、孔某经营。因二人不交纳第二年的承包费,村委会在请镇政府出面协调未果的情况下,请该县矿产局进行干预。县矿产局调查后认为,该采矿场未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村委会不具备发包采矿权的主体资格,其所收承包费属于非法所得,故作出处理决定,责令沈某、孔某二人停止开采,并没收采出的矿石产品,没收村委会及沈某、孔某二人的违法所得。沈某、孔某二人对县矿产局的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
综合题 中国的甲公司与美国的乙公司,拟共同出资在丙市设立TD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双方签订了合营合同、合营章程等文件,其中确定由美国人约翰担任法定代表人。后该企业于2008年4月1日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式投入运营。2012年3月15日,丙市A区税务局所辖的B中心税务所例行检查时,发现TD中外合资经营企业逃税2000元,遂责令TD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补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TD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认为自己并不存在逃税行为,不服B中心税务所补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的决定,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维持了税务所的处理决定。2012年6月6日,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因TD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作出罚款决定,并将假冒伪劣商品扣。乙公司认为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TD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罚款决定及扣押行为违法,拟提起行政诉讼,且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综合题 陈某和谢某住对门,素有矛盾。某日夜里,陈某酒后猛撞谢某家屋门,持械闯入谢某家并猛砸谢某家电器等物品,谢某夫妇即上前阻止,双方发生推搡。此时,隔壁邻居张某也被惊醒,并去谢某家劝阻双方。谢某夫妇当即报案,县公安局派民警姜某、石某立即进入现场调查,对现场物品、痕迹等进行拍照,制作现场笔录,调取谢某儿子(12岁)用手机录下的陈某猛砸谢某家物品的录音资料。向陈某邻居张某了解事发起因和过程,并请县价格鉴证中心作价格鉴定意见,之后县公安局决定对陈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陈某对拘留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法院依法审理,县公安局向法院提交了照片、现场笔录、鉴定意见以及录音资料,陈某要求隔壁邻居张某作证。法院审理期间认定,张某的相关证言系推断性证言。 分析以上案情材料,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综合题 2×18年6月6日,甲、乙、丙、丁、戊共同出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下称A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戊为有限合伙人,并签订了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 (1)甲、乙、丙、丁、戊按4:3:2:1:1的比例分配利润、承担风险。 (2)由甲执行A企业事务,对外代表A企业;但签订超过5万元的销售合同应经其他合伙人同意。 (3)普通合伙人甲、乙对外转让在A企业的财产份额应当经其他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合伙人并无优先购买权。 (4)合伙期限20年。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发生下列事实: (1)甲未经乙、丙、丁、戊的同意,与不知情的B公司签订了10万元的货物买卖合同。乙得知后,联合丙、丁、戊共同向B公司提出,因甲订立该合同超出了合伙协议对其权利的限制,该合同无效。 (2)乙经甲、丙、丁同意,将其在A企业的财产份额全部转让给第三人庚,已签订书面转让协议,修改了合伙协议,并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后戊以侵犯其优先购买权为由,不认可庚的合伙人身份。并因此事,戊提前30天通知其他合伙人,拟退出A企业。 (3)2×18年3月3日,因A企业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被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甲自行决定担任清算人进行清算。
综合题 某财经大学在校学生简某以从事税务行政执法问题研究为由向某税务局提出申请,要求公开该局2×18年度作出的所有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局拒绝公开,并依法告知其复议、诉讼权利事项。简某对该局的做法不服,多次找该局有关人员交涉,但是一直没有满意的结果,半年后,简某向法院起诉。
综合题 甲、乙、丙、丁、戊5名发起人募集设立了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本共计3000万股,其中甲持股20%,任公司总经理。公司章程对股东大会的召集方式及表决程序未作规定。2×18年8月4日,甲提议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讨论公司增资方案。公司董事会于2×18年8月5日向记名股东发出书面会议通知,并于次日向无记名股东发布公告,要求全体股东于2×18年8月15日前往公司所在地参加会议讨论公司增资事宜。乙因为不同意甲的提议而未出席会议。此次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60%同意通过3项决议: (1)通过公司增资方案。 (2)改选甲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3)选举工会主席赵某为公司职工董事。 会后,该公司根据此会议决议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了相应变更登记。乙认为此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决议的程序违反法律规定,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合题 大庆上市公司主业从事保健品开发业务,2×18年大庆公司资产负债表显示资产总额为1.5亿万元。大庆公司现有3家子公司:A公司、B公司和C公司,均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王某任大庆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19年5月20日,大庆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7名董事中只有6名出席会议。董事谢某因病不能出席,电话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董事会所议主要事项如下: (1)解除王某公司总经理的职务,另投选魏某为公司总经理。 (2)讨论为公司股东甲公司提供3200万元的额度担保,关联董事张某回避表决,该项决议经其他5名董事投票通过。 (3)会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决定从通过之日起执行。 2×19年6月,监事会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意见,认为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法律制度规定,坚持认定决议无效,并重新提交股东大会决议。在监事会提议下,大庆公司董事会于2×19年7月1日向公司股东发出通知,通知中列明,本公司将于2×19年7月2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主要讨论: (1)为公司股东甲公司提供3200万元的额度担保。 (2)增发3000万股新股。 (3)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乙公司(持股10%)于会议召开期间提交临时提案,称其已查明董事长王某存在违规以公司名义对外借款,并转让自己所持公司股份等违反职责行为,请求公司股东大会解除王某职务,对其提起诉讼追回欠款、赔偿公司损失。临时股东大会未审议股东乙公司的提案。 2×19年8月1日,股东乙公司向董事会提出书面请求,董事会未答复,股东乙公司又向监事会提出书面请求,监事会也未答复。股东乙公司于2×19年9月17日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18年下半年,C公司因连续3年发生亏损,持续经营困难,公司决议解散。
综合题 陈建赴国外学习1年,在国内有一套两居室房屋闲置,2×18年5月3日,陈建与邻居张增签订《委托协议》,约定:“在陈建出国期间,委托张增为陈建看管房屋。”为了处理紧急事务,陈建于5月6日将钥匙及《不动产权证》交给张增。张增为谋私利,谎称该房屋为其本人所有,于2×18年5月15日将房屋出租给其同事林海。《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每月租金2000元,租期2年,不得转租他人。”5月20日,张增将房屋钥匙交给林海。同日,林海入住。5月30日,林海在未告知张增的情况下,将该房屋一间居室租给朋友王琳。林海与王琳双方口头约定:“租赁期限1年,每月王琳向林海交纳1000元租金”。2×19年5月1日陈建回国,发现其房屋已被出租。陈建多次向张增、林海、王琳要求返还房屋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综合题 家住在海沂市A区的甲(户籍在大明市B区,住所地在海沂市A区),因急需一笔资金进口服装,找到来海沂市C区做建材生意不到半年的同乡乙(户籍在大明市D区),向其借款人民币50万元。2012年10月1日,甲、乙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甲向乙借款人民币50万元,自10月1日起,借期6个月。应乙要求,甲将位于海沂市E区的一套价值30万元的一居室单元房抵押给乙。双方于10月8日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10月9日,甲的妹妹丙又与乙签订了一份质押合同,由丙将价值15万元的家用轿车质押给乙。因乙在海沂市C区的住处无处停车,所以该轿车仍存放于丙家的车库内。乙于10月10日在甲处将50万元人民币交付给甲。之后,乙又以两件担保仍是不足为由,要求甲再提供一份担保。于是,甲找到朋友丁,请求丁为自己向乙提供保证。丁欣然应允,丁在出具给乙的担保书中承诺:如果甲到期不向乙还款且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丁愿承担还款责任。10月12日,丁在保证书上签字。 2013年2月,甲因着急用钱,将作为抵押物的一居室单元房作价25万元卖给了戊,戊一次性交付房款后入住;乙对此不知情,戊也不知道房屋抵押一事。同年4月10日,乙按约要求甲偿还50万元借款,并要求其支付5万元利息。甲称无钱还款。无奈之下,乙起诉至法院。 分析以上案情材料,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多选题 下列关于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的规定,正确的有______。
多选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被许可人有下列______行为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多选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管理人的职权有______。
多选题 根据继承法律制度的的规定,下列属于公民遗产范围的有______。
多选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除当事人各方同意使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使用简易程序外,一审法院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特定案件,同样可以使用简易程序。这些案件包括______。
多选题 犯罪未遂的基本特征有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