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项目中,属于增值税准予计算扣除进项税额的货物运费金额是( )。(2007年)
根据执业文书的性质,下列属于涉税鉴证类执业文书的是( )。(2010年)
注册税务师代理审查资源税时,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7年)
某市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为集整车和配件销售、维修、信息服务于一体的4S店,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有关涉税资料如下:(1)“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合计11700万元。其中汽车及配件销售收入10200万元、修理业务收入1500万元。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13689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117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989万元(2)“其他业务收入”科目贷方金额合计596.7万元。明细账反映企业当年的“其他业务收入一仓储费”共计596.7万元,摘要为:收汽车生产厂家仓储服务费(备注:按照当年已销车辆数量每辆收取1.02万元的仓储服务费)。会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 596.7万元 贷:其他业务收入——仓储费 596.7万元(3)“营业外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合计107万元。其中:下脚废料销售收入36.27万元、保险费手续费返还款24万元、收取按摩椅生产厂家驻店直销场地租赁费2万元、纳税大户地方财政奖励44.73万元(该奖励资金没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4)“其他应付款”科目全年贷方发生额合计204万元,反映公司销售汽车的同时代客户办理保险事宜,代保险公司向客户开具保险单收取的款项。借方发生额合计180万元,反映公司支付给保险公司保险费用(扣除手续费后的金额),贷方余额24万元,反映公司代理保险业务手续费累计结余金额,企业全部结转至“营业外收入”科目贷方。该科目年末无余额。(5)“投资收益”科目贷方发生额85万元,系从投资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15%)税后分回投资收益85万元(其中有17万元系被投资企业2007年以前形成的未分配利润额)。(6)“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借方发生额合计9345万元。其中汽车及配件销售成本8670万元、修理业务成本675万元。(7)“营业费用”科目借方发生额合计1193万元,其中发生运杂费金额合计103万元、广告及业务宣传费840万元、产品促销费150万元。(8)“管理费用”科目借方发生额合计1560万元。其中职工工资1050万元(含职工住房补贴52.5万元)、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凭据注明工会经费支出21万元、职工福利费120万元、2011年10月公司为员工统一制作工作服支出30万元、业务招待费105万元、折旧等其他合理费用234万元。(9)“财务费用”科目本年度借方发生额为210万元,为按照10.5%的年利率标准向DB公司拆借资金2000万元所发生的利息费用支出。企业准备的“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中提供的金融企业对QT企业的同类实际贷款年利率为10%,而银行同期同类基准贷款利率为5.65%。(10)“营业外支出”科目借方发生额合计11.2万元。其中违反汽车供应商定价政策,擅自降价销售被供应商处以违规罚款10万元、维修人员私自驾驶客户汽车外出办事,造成交通事故被交管部门处以违章罚款1.2万元。(11)企业采用以购定销的策略,每月销项税额均大于进项税额,全年外购车辆及配件、材料取得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额合计1588.65万元、运费发票允许计算的进项税额合计7万元。上述票证均按规定进行了认证。(12)企业自行申报缴纳各税情况如下:①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989万元,进项税额为1595.65万元,应纳增值税额为393.35万元②城市维护建设税为27.5345万元,教育费附加为11.8005万元③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1700+596.7+107+85)一(9345+1193+1560+236+11.2+27.5345+11.8005)=130.165(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130.165×25%=32.54125(万元)问题:
下列项目中,应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的是( )。(2007年)
2010年4月注册税务师在对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度增值税纳税审核时,发现纳税人2009年12月有下列一笔业务: 借:银行存款 100000 贷:营业外收入 100000经审核确认为纳税人因购进钢材达到一定数额从销售方取得的返还资金(假定该纳税人2009年决算报表已编制),注册税务师作出的下列账务调整中,正确的是( )。(2010年)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专门从事普通住宅商品房开发。2007年3月2日.该公司出售普通住宅一幢,总面积91000平方米。该房屋支付土地出让金20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8800万元。利息支出为1000万元,其中40万元为银行罚息(不能按收入项目准确分摊)。假设城建税税率为7%,印花税税率为0.5‰、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允许扣除的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10%。企业营销部门在制定售房方案时,拟定了两个方案。 方案一:销售价格为平均售价2000元/平方米; 方案二:销售价格为平均售价1978元/平方米。 问题:
根据增值税发票使用规定,一般纳税人的下列销售行为中,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 )。(2011年考题改编)
纳税人基本情况:某食品公司以屠宰生、生产肉制品为主营业务,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位于某县工业园区,2009年销售收入352800000元,主营业务成本337040000元,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20000元,销售费用14530000元,管理费用3010000元,财务费用1860000元,营业外收入3000000元,营业外支出10000元,利润总额一670000元。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1127054.58元。注册税务师2010年1月初受托对该企业2009年度的纳税情况进行审核,获得下列资料: (1)根据该生产部门填制的产品入库表统计,该公司2009年共生产成品数量20044662.07公斤。而该公司财务人库数量为19994603.32公斤,相差50058.75公斤。经注册税务师进一步核实,发现其相差的数量40000公斤系企业按市场价格直接抵消WHM餐饮公司就餐招待费用722000元(有WHM餐饮公司提供的一百余张收据及双方协议为证,公司相关账务处理为:借记 “管理费用——其他”722000元,贷记“应付账款”722000元;借记“应付账款”350088元,贷记“库存商品”350088元),剩余属于正常损失数量。 (2)该公司2009年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抵扣联开具金额为236065852.42元,而该公司记账凭证记载的收购金额为242104869.01元,实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31473632.97元。 (3)经过检查其账簿、凭证及相关纳税资料,未发现副产品销售记录的记载,经询问生产部门负责人,得知该公司将副产品提供给安徽的一家生物公司了。账载收到该生物公司赞助款后,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2974419.50 贷:营业外收入——接受赞助款 2974419.50 (4)2009年度购入载货汽车10辆,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00000元,增值税款为340000元。企业账务处理为:借:固定资产 2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000 贷:银行存款 2340000 2009年度公司将上述载货汽车闲暇时间用于对外出租,全年累计取得租金收入160000元,企业账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 160000 贷:管理费用——其他 160000 (5)该公司占地面积185000平方米。经核实2008年一2009年度应缴纳土地使用税740000元,企业已缴纳土地使用税180000元,少缴纳土地使用税560000元,其中2008年度少缴纳224000元,2009年度少缴纳336000元。在2009年10月份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例行纳税评估时发现上述问题,企业已按税务机关的要求补缴了税款560000元和滞纳金95200元。企业账务处理为:借:管理费用——土地使用税 560000 管理费用——其他 95200 贷:银行存款 655200 (6)注册税务师经核实费用类科目的明细核算,归集企业全年在费用类科目中核算的有合法票据“业务招待费”金额为1020000元,广告宣传费金额10000000元。 (7)假设所有产品已全部销售,库存为零;所有产品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3%。问题:
甲厂系由乙公司和丙商场共同投资的食品生产企业,因经营情况变化,经投资双方协商,丙商场将其持有甲厂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乙公司,并签订转让协议,于2008年4月18日向产权转移中心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相关的登记手续。甲厂投资主体变化后,有关各方的税务登记,正确的做法是( )。(2009年)
W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除农产品外,其余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商品销售价格除特别注明外均为小含税价格,销售实现时结转成本。2009年2月,W公司销售商品的情况如下: (1)2月1日,收到A公司来函,要求对2009年1月15日所购商品在价格上给予10%的折让 (W公司在该批商品售出时确认销售收入200万元,已开具发票未收款)。经查核,该批商品外观存在质量问题。W公司同意了B公司提出的折让要求。当日收到A公司交来的税务机关开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并开具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2)2月6日与B公司签订预收货款销售合同,销售商品一批,销售价格为100万元。合同约定,B公司应当于2月6日支付预付款50万元;W公司应于2月6日按全额开具给B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应于3月20日发出。2月6日W公司按合同规定开具了发票注明:价款100万元,税款17万元,并将预收款存入银行。该批商品的实际成本80万元。 (3)2月15日,向C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价格300万元,增值税额51万元。提货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交C公司,2月16日收到C公司的货款并存入银行。该批商品的实际成本为225万元。 (4)2月直接销售商品给消费者个人,收取含税价款58.5万元,货款存人银行。商品的实际成本为35万元。 (5)2月16日从D公司购入不需要安装的生产用设备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增值税8.5万元。运输公司开具的运费发票注明运费5万元,装卸费1万元。 (6)2月18日从F公司购进商品,合同规定,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取得F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由G公司负责运输,运费由w公司负担,G公司收取运输费用10万元,装卸费2万元,开具运费发票。货物已验收入库,运费通过银行付讫,货款尚未支付。 (7)2月20日从农场购进免税农产品,收购凭证上注明支付货款20万元。将收购农产品的50%用于职工福利消费,50%捐赠给受灾企业,假设成本利润率为10%。(当期无同类免税农产品销售价格) (8)其他资料:当月期初增值税留抵税额为30万元。 问题:
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进行代理活动,将( )。(2010年)
税务机关的下列行为中,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有 ( )。(2011年)
下列有关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所得的确定原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9年)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下列经济业务,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的是 ( )。(2010年)
下列销售不动产涉及的会计分录,不正确的是 ( )。(2009年)
基本资料: 乐居地板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各种实木漆饰地板(以下简称漆板),也接受委托加工实木漆饰地板。2008年2月期末: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8000元;各种增值税抵扣凭证均合法有效,并在规定的时间办理了认证手续。2008年3月末有关购销经济业务如下: (1)3月2日发出漆板一批,成本价格为100000元,委托代销商代销; (2)3月7日向林场购进其自产原木一批,取得林场开具的普通发票注明:价款250000元;款项通过银行转账付讫; (3)3月8日发出原木一批,委托协作厂加工实木白坯地板,实际成本100000元; (4)3月9日接受某装潢公司委托定制一批特种漆板,装潢公司发来加工用木材一批,成本为50000元,已全部交到生产车间进行加工;以银行存款收取装潢公司加工定金3000元; (5)3月11日向木材公司购进木材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000元,税额34000元,开具商业承兑汇票一份;取得木材运输部门通过税务机关代开的运输专用发票注明:运费8000元,装卸费1000元,款项用支票付清; (6)3月12日协作厂实木白坯地板全部加工完毕,提货时,协作厂收取加工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4000元,税额2380元,另代收消费税6000元,款项均已经支付。白坯实木地板收到后拟再生产漆板; (7)3月13日因管理不善材料仓库发生火灾,部分库存材料发生损失,经盘点损失情况为:外购原木30000元,外购木材20000元; (8)3月15日新办公楼在建工程领用漆板一批,成本价格为70000元(同类产品销售价格为90000元); (9)3月16日收到上月委托代销商的代销货物汇款60000元,但未取得代销清单; (10)3月18日上月销售的一批漆板因质量有问题,经与购货方协调,购货方以8折购进,凭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一20000元,税额一3400元;同时款项也退还给购货方; (11)3月22日零售给居民个人漆板一批,价税合计11700元,应居民要求上门进行铺装,另收铺装费2000元,款项均收到并缴存银行; (12)3月25日装潢公司定制的特种漆板加工完毕,全部发给装潢公司,按协议约定收取加工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7000元,税额1190元,余款5190元装潢公司尚未支付; (13)3月28日厂门市部报来零售漆板收入合计351000元(按出厂价计算为292500元),其中234000元开具普通发票,其余部分未开具发票,所有款项已解存开户银行; (14)3月31日代销商发来本月代销漆板清单,当月代销收入价税合计409500元,应付代销手续费15000元,扣除3月16日已汇款项,收到代销商汇款334500元。经核实3月白坯实木板期初无余额,期末余额为12000元,发出额系生产漆板领用,其他业务无涉税事项,漆板消费税税率5%。 问题:
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税费,应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中核算的是( )。 (2007年)
下列税务代理情形中,委托方不能单方终止代理行为的是( )。(2011年)
注册税务师审核某工业企业2006年1月书立、领受的应税凭证时,有关印花税的税务处理正确的有( )。(2007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