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主要生产高档化妆品。2017年8月,甲公司准备将自产的一批高档化妆品发放给本企业职工作为职工福利。同时对于上半年业绩优秀员工再将外购的一批高档化妆品作为职工福利发放给优秀员工。当月将一批新研发的高档化妆品赠送给客户。 要求:
问答题(4分)2011年A企业在年度决算报表编制前,委托税务师事务所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审核。注册税务师发现情况如下:
(1)当年4月收到从其投资的境内居民企业B公司分回的投资收益5万元,A企业认为该项属于免税项目。
(2)当年1月4日,购买了上市公司C企业的流通股股票,6月10日,收到C企业发放的现金股利2万元,A企业认为该项属于免税项目。
(3)将对D企业的一项长期股权投资对外出售,取得了处置收益30万元,并计入了“投资收益”科目,A企业认为该项也属于免税项目。
请判断A企业上述做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资料:A直辖市南城区的海陵酒店,被确定为定期定额纳税户,其老板张某于2002年1月将酒店承包给钱某经营,钱某每月向张某交承包费4000元,有关承包经营事项,张某未向税务机关报告。自2002年 1月起该酒店一直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税务机关多次催缴无效。2002年7月 20日主管税务所税务人员找到张某,以书面形式责令其在7月31日前缴纳欠缴的税款50000元,税务机关履行了告知程序。责令期限已过,张某仍未缴纳税款,且未要求听证。税务机关依法扣押张某运输卡车一辆。8月1日经主管税务机关南城区地税分局局长批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但海陵酒店已经在7月底关门停业,钱某不知去向,于是税务机关将扣押的张某的运输卡车一辆于8月10日以84500元拍卖,税务机关将拍卖所得抵顶税款 50000元、罚款250000元、滞纳金及各项拍卖费用5000元,剩余款项于8月20日退还张某。张某不服,于8月25日向地税局申请税务行政复议,市地税局复议后维持南城区地税分局的决定。
要求:作为一名注册税务师,请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回答如下问题:
(1) 南城区地税分局的行为有无不妥之处,为什么?
`(2) 复议后张某如果提起税务行政诉讼,被告是哪个税务机关?
问答题简述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限的要求?
问答题某市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8月份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30吨,支付收购价款40万元,并按规定支付了价外补贴,取得收购凭证。另支付运输费用3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运输发票;烟叶验收入库。将全部的烟叶委托某县烟丝厂加工成烟丝,取得烟丝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加工费8万元、增值税1.36万元,款项尚未支付,烟丝已经验收入库; (2)从某烟丝厂购进已税烟丝2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2万元,取得烟丝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40万元、增值税6.8万元,烟丝已验收入库。款项未支付; (3)卷烟厂生产领用外购已税烟丝15吨,生产乙种卷烟2000标准箱,当月销售给卷烟专卖商18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6万元; (4)购进机器设备一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30万元,增值税5.1万元,款项已付; (5)上月购入的烟丝因管理不善损失3万元,等待处理; (6)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的10%,用于生产甲种卷烟。当月销售甲种卷烟10箱,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10万元,款项未收到; (7)以自产丙种卷烟20箱10万元(成本价)用于对外投资(税务机关核定丙种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为56%)。 其他资料:本题目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通过认证。卷烟成本利润率为10%。 要求: (1)计算卷烟厂应纳的流转税金及附加; (2)计算烟丝厂应代收代缴的税费。
问答题某城市一化工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业务为以外购化妆品生产和销售成套化妆品,2009年度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
期初库存外购已税化妆品300万元。本期外购已税化妆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价款2400万元、增值税额408万元,已验收入库;
(2) 生产领用外购化妆品2500万元,其他生产费用978万元,生产成套化妆品37万件,每件成套化妆品单位成本94元;
(3)
批发销售成套化妆品25万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销售额6000万元;零售成套化妆品8万件,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收入2340万元;
(4)
2009年10月31日销售外购的商标权取得销售收入100万元。该商标为2009年3月1日购进并投入有效使用,支付外购金额60万元,使用时按10年期限计算摊销;
(5)
发生产品销售费用820万元、财务费用270万元、管理费用94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用35万元;新技术本年摊销额40万元);
(6) 7月发生由于管理不善损失库存的外购化妆品30万元(不含增值税额),10月取得保险公司赔款5万元; (7)
支付某画家为本企业厂庆活动绘画报酬3万元; (8)
从境外分支机构分回税后利润38万元,该国与我国未有税收协定,所得税税率为24%,当年享受了减半征收的税收优惠。
(注:化妆品、成套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30%,教育费用附加征收率3%) [要求]
问答题 中国公民王某是一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雇员,2009年收入情况如下:
资料: (1)1~12月每月取得由雇佣单位支付的工资15000元;
(2)1~12月每月取得由派遣单位支付的工资2000元;
(3)3月一次取得境外A国的稿酬收入折合人民币15000元,在A国缴纳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1800元;
(4)5月从境外B国一次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折合人民币25000元,在B国缴纳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3500元;
(5)6月取得国债利息收入7125元;
(6)8月参加某电视台节目获得奖金35000元,将所得现金5000元直接捐赠给灾区农民李某;
(7)9月一次取得审稿收入6000元;
(8)12月从某出版社一次取得翻译收入3000元,税款由出版社代付。
王某2009年应缴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1)雇佣单位全年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的代扣代缴的税额为:[(15000-4000)×20%-375]×12=21900(元)
(2)派遣单位全年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的代扣代缴的税额为:[(2000-800)×10%-25]×12=1140(元)
(3)从境外取得的稿酬收入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因已在来源国缴纳税款,并取得来源国的纳税凭证,可以全额抵扣,两项合计应缴个人所得税为:15000×(1-20%)×20%×(1-30%)+25000×(1-20%)×20%-1800-3500=380(元)
(4)国债利息收入属个人所得税免征项目,不需计税。
(5)将奖金收入35000元按偶然所得计税为:(35000-7000)×20%=5600(元)
(6)审稿收入按稿酬所得计税为:6000×(1-20%)×20%×(1-30%)=672(元)
(7)翻译收入由出版社代为缴纳个人所得税为:(3000-800)×20%=440(元)
综上所述各项所得应纳(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额为:
21900+1140+380+5600+672+440=30132(元)
王某已于2009年在中国境内缴纳。 附:工资、薪金所得适刚税率表(部分)
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含税)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不超过500元的部分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要求]
问答题简述注册税务师对外籍个人工资、薪金收入的审核要点。
问答题某白酒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7月发生以下业务:
(1)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20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200万元,另收取品牌使用费70万元;
(2)提供1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散装药酒1000公斤,收回时向乙企业支付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1万元,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3)委托加工收回后将其中900公斤散装药酒继续加工成瓶装药酒1800瓶,以每瓶不含税售价100元通过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完毕;将剩余100公斤散装药酒作为福利分给职工,同类药酒的不含税销售价为每公斤122元。
(说明: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加0.5元/500克)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问答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提供建筑服务和销售建筑材料,2016年5月1日留抵税额为15万元,2016年5月提供建筑服务取得不合税收入6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0.66万元,销售建筑材料取得不含税收入1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7万元,当期进行认证的进项税额为5万元。
问答题简述代理代扣代缴税务登记操作要点。
问答题某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当月领购发票25份,18日将25份发票全部开具,到税务机关再次领购,按已开具的25份发票预缴税款6万元,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问答题兴达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内资企业, 2008年1月通过竞拍获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20000平方米,合同记载总价款20000万元,将其中的3000平方米未进行开发即转让给某工业企业。(1)剩余的17000平方米于2008年2月-2011年2月开发“碧水港湾”住宅项目,并规定2008年3月1日动工开发。由于公司资金短缺,于2009年5月才开始动工。因超过期限1年未进行开发建设,被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征收土地受让总价款20%的土地闲置费。(2)支付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间接开发费用合计2450万元。(3)2010年3月该项目竣工验收,应支付建筑企业工程总价款315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当期实际支付价款为总价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留存两年,建筑企业按照工程总价款开具了发票。(4)发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1200万元,向商业银行借款的利息支出600万元,其中含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和罚息150万元,已取得相关凭证。(5)2010年4月开始销售,可售总面积为45000m2,截止2010年8月底销售面积为40500m2,取得收入40500万元;尚余4500m2房屋未销售。(6)2010年9月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就“碧水港湾”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公司以该项目尚未销售完毕为由对此提出异议。(7)2011年2月底,公司将剩余4500m2房屋打包销售,收取价款4320万元。(其他相关资料:①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5%;②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③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④其他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序号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问答题某企业将专项工程耗用材料列入管理费用6000元,如果是当月发现。
问答题某县国税局于2009年8月对某陶瓷厂纳税情况实施税务检查,发现该厂连续几年采取将价外费用计入盈余公积中,隐瞒收入少缴税款12万元。县国税局确认该厂的上述行为属于偷税,要求其补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1万元,同时处40万元罚款,以上款项限其在15日内全部缴清。此后,县国税局发现该厂在限期内大量转移企业的机器设备、库存商品,县国税局责令其提供纳税担保,但遭到陶瓷厂拒绝。为保证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及时入库,县国税局立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冻结其银行存款53万元,该厂对县国税局采取的保全措施不服,向省国税局申请行政复议。 要求:请你作为注册税务师对以下问题进行分析: (1) 县国税局对该厂的定性是否正确; (2) 罚款是否符合规定; (3) 县国税局采取的保全措施是否恰当; (4) 该厂向省国税局申请行政复议是否正确。
问答题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成立于2009年8月份,经营注册地在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区,成立当年盈利并被有关部门认定为软件生产企业,主要从事企业纳税申报软件的研制开发、技术咨询、技术培训业务,计算机、读卡器等硬件产品销售业务。其生产的软件产品获得北京市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认证小组颁发的《软件产品证书》并自2010年起获得高新技术开发企业认定证书。企业依法办理了相关税收优惠审批手续。
企业财务部门在研究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决定在流转税纳税上选择软件企业的纳税政策,即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销售其他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对于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应按照销售收入比例确定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该公司符合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条件。
2014年12月份有关流转税涉税资料及会计处理如下(所有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在当月认证相符并准予抵扣):
(1)12月5日,外购原材料一批,既用于生产软件产品又用于生产硬件产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0000元,税款34000元,以支票结算货款,原材料已入库,以现金支付运费,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价税合计金额555元(其中运费500元,增值税55元)。
企业会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 200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55
贷:银行存款 234000
库存现金 555
(2)12月10日外购低值易耗品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200元,增值税204元,以转账支票结算货款。企业会计处理如下: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1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04
贷:银行存款 1404
(3)12月4日~10日,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销售480套软件产品,每套含税价格1170元,并随同每一套软件产品销售配套读卡器一份,每份含税价格117元,分别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账务处理如下:
①软件产品收入:
借:银行存款 561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软件 4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1600
②读卡器收入:
借:银行存款 56160
贷:主营业务收入——读卡器 48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160
(4)12月15日,又销售一批产品,因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有限,企业会计将软件产品、读卡器合计24000元全部开具在同一张普通发票上,共开具了20份普通发票。企业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2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软件 2077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230
(5)12月30日支付供电部门电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电费3000元,增值税税额510元,支付自来水公司水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水费600元,增值税税额18元。企业会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水费 600
——电费 3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28
贷:银行存款 4128
(6)12月31日,外购用于生产硬件产品的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80000元,增值税税额13600元,货款尚未支付,原材料已入库。企业会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 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600
贷:应付账款 93600
问题:
问答题某税务师2017年2月对企业2016年的纳税情况进行审核,发现企业2016年12月份将福利部门领用的外购材料成本20000元计入生产成本中,由于企业生产产品成本已经进行了部分结转和销售,所以无法按照审核发现的20000元直接作为错账调整金额。 2016年底企业的在产品相关成本科目余额是100000元,完工产品相关成本科目余额500000元,当期的已销售产品成本是400000元,假设该企业已经结账。 问题:
问答题东达公司为某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2月31日其建造的“幸福小区”达到竣工决算条件。与之有关的相关资料如下: 1.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幸福小区”项目账目中记载累计预收账款为92397.51万元,其中2017年预收账款为16650万元。东达公司于2017年12月31日将预收账款83241万元转入主营业务收入。 2.开发成本明细账中各项目累计发生额为: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15000万元(其中支付的地价款为14400万元,契税为600万元); (2)前期工程费520万元; (3)建筑安装费13260万元; (4)基础设施费5402万元; (5)开发间接费2040万元(包括该项目的贷款利息1630万元)。 该项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可以在2017年当期抵扣进项税2137.82万元。 3.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为开发房地产项目累计发生的利息支出为1630万元(包括罚息9.6万元,同时,已按会计核算计入开发成本中)。 4.2017年当年发生管理费用580万元,其中包括业务招待费85万元;管理人员人身意外保险30万元。 5.2017年当年发生财务费用30万元。 6.2017年当年发生销售费用3620万元,其中包括广告费1800万元,委托境外某机构(非居民纳税人)代理销售支付手续费1550万元。 其他资料:东达公司取得土地全部用于建造“幸福小区”,该项目于2016年6月开工建设,10月开始预售。2016年未取得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2017年销售可供出售建筑面积的20%,2叭6年销售可供出售建筑面积的80%。该公司所在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为5%,所得税预计毛利率为20%,该公司能够按项目分摊利息费用并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土地增值税其他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和印花税)。东达公司2017年度已预缴所得税750万元。 要求:
问答题某税务机关于2014年10月15日对甲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税务检查,发现甲企业2014年9月份将以前期间购进的生产用原材料(已抵扣进项税额)用于厂房建造(该厂房建造本月尚未完工),企业以不含税账面金额200000元结转至“在建工程”科目,会计处理为:
借:在建工程 200000
贷:原材料 200000
另将不含税市场价格70000元(成本50000元)的自产产品奖励给职工,企业以50000元转入“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会
计处理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50000
贷:库存商品 50000
税务机关要求该企业在本月调账并于10月30日前补缴税款入库(不考虑滞纳金和罚款、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按月结转本年利润)。
要求:请作出相关会计处理。
问答题在业务实施过程中,税务师事务所在对证据收集及评价进行管理时,应当关注哪些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