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某甲涉嫌人室抢劫一案由A市人民检察院承办,在承办过程中承办人员万检察官受人请托隐瞒某甲的犯罪事实,最后形成以盗窃罪对某甲提起公诉的意见。此意见经该案主管人员李检察官审核批准。就该执法过错而言,万检察官和李检察官应该如何承担责任?( )
多选题下列哪些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 )
多选题以下对于土地的利用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多选题巩某和韩某是同事,当保险公司在他们单位推销保险时,两人都为全家投保了以死亡为给付保腧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期限5年,保费一次性缴清。保险合同生效1年之后,韩某的儿子与巩某的儿子为了争夺女朋友而发生械斗,韩某的儿子被送进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巩某的儿子因犯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巩韩两家反目成仇,要求保险公司履行赔付义务。对这个事件,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______
A.对韩某的儿子,按合同的规定进行赔付
B.如果韩某在保险合同中指定的保险受益人已经在此事件发生之前死亡,合同又没约定其他的受益人,则保险公司可以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C.对巩某的儿子,可以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返还保险费
D.对巩某的儿子,可以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但应返还保险费的现金价值
多选题现代任何社会中,不仅需要有法律这样的社会规范,也需要有道德、习俗、纪律等其他社会规范。这说明了什么?
多选题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下列建设用地项目哪些应当由国务院批准?
多选题十里香粮油公司在其生产的食用油上标明“人民大会堂国宴用油”,后经查并非事实,对十里香粮油公司的这一行为该如何认定?
多选题某律师事务所的下列哪些行为属于不当行为?
多选题张风因产品质量问题,向法院起诉博瑞食品公司。张风为了赢得诉论,决定委托诉论代理人,其间遇到以下问题:
多选题某国有企业以其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该国有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现贷款到期,该企业无力偿还,银行拟拍卖该房地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多选题申请人中国内地甲公司与被申请人香港乙公司因贸易合同发生纠纷,甲公司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作出后,甲公司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多选题下列哪些选项为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立法程序?( )
多选题2001年12月,我国甲公司与日本乙公司经过多次会晤达成协议,甲公司购买乙公司生产的A类产品的专利技术,在合同有效期(2002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乙公司不再把此项专利转让给中国。鉴于日方损失的市场份额较大,甲公司于2001年12月底一次性支付了人民币30万元,并承诺每年将年销售额的10%付给乙公司。2002年,由于担心产品没有知名度难以打开市场,在生产出第一批专利产品时,甲公司用和乙公司相同的商标和包装将这批产品投放市场,结果当年销量极大,2002年12月底,甲公司将当年销售额的10%如数支付给乙公司。没想到的是,2003年3月,乙公司以商标侵权为由(乙公司商标已于2000年在我国注册)至函甲公司要求赔偿,而甲公司却认为利用乙公司专利技术生产的产品自然可采用乙公司的商标,因而对其索赔要求不予理睬。2003年6月,乙公司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哪几项?( )
多选题下列哪些选项是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多选题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有11人,该董事会某次会议发生的下列行为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______
A.董事长出国未回,现指定一名副董事长张三主持会议
B.该次董事会有8人出席,就某一决议草案有5人投了赞成票,于是董事会宣布该决议通过
C.通过了解聘公司现任经理,由副董事长兼任的决议
D.会议所有决议事项都记载入会议记录后,由主持会议的副董事长张三和记录员签名存档
多选题某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营业期限届满,以下说法正确的有:______
多选题关于两宋时期刑罚变化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______
A.折杖法意在改变刑罚严苛的弊端,对缓和社会矛盾起了一定作用
B.配役刑多为刺配,对后世刑罚制度影响极坏
C.南宋《刑法志》将凌迟正式作为法定死刑的一种
D.实行“重其所重,轻其所轻”的原则
多选题法律关系是一个基本的法律概念。下列选项中对法律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有哪些?______
A.按照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作用和实现规范的内容不同,法律关系可以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
B.在法学上,美国法学家韦斯利·纽科姆·霍菲尔德于1839年第一次对法律关系作出了理论阐述
C.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的实现形式,是法律规范的内容(行为模式及其后果)在现实生活中得到的具体贯彻
D.有些法律关系的产生,不仅要通过法律规范所体现的国家意志,而且要通过法律关系参加者个人意志的一致表示。但有很多法律关系的产生,并不需要这种意志表示
多选题法律意识是一种特殊形式的社会意识,下列关于法律意识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