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2006年3月25日,甲公司通过场上交易已持有乙电脑公司股份的3.78%,并与其关联企业丙幼儿食品公司和丁电子公司约定,由该两家公司分别持有乙公司股份的2.56%和1.47%。这之后,甲公司继续收购,到3月28日,甲公司才下单收盘,并作出公告,公告其所持乙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并要求乙公司召开董事会。但此时,甲丙丁三家共持有乙公司的股份数已达12.51%。乙公司董事会选举金某为董事长。金某上任后不久,即采取了下列行为:(1)甲公司董事长于某为购买豪华住宅,要求金某以乙公司的红旗轿车一部作质押,向不知情的王某借款100万元;(2)金某操纵董事会决定投资500万元研制开发一套游戏软件,只有董事王某反对。后来此套游戏软件被国家有关部门取缔,造成公司直接损失700万元;(3)与丁公司签订协议,以低于市场价20%的价格向其出售电脑配件,以帮助丁公司抢占市场份额。金某的一系列行为引起了广大股东的不满。他们联合起来多次要求召开股东会,但都被董事会拒绝。
问:(1)假如甲公司持乙公司股份比例超过30%后继续收购,并向乙公司发出收购要约。在要约有效期内,乙公司被其担保公司戊公司诉至人民法院,那么甲公司能否撤回其收购要约?假如甲公司以此为由,对股民张某的股票以要约中规定的价格的70%收购,这种做法是否正确?
(2)对乙公司因为投资开发软件所造成的损失,董事会是否要负赔偿责任?董事王某能否因其未同意该项计划而免责?
(3)董事会拒绝召开股东大会的做法正确吗?股东可采取何种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问答题设本案中乙是某高校大二学生,缺少资金,甲、乙约定分lo期付款,每期300元,于每月月底支付。乙如约支付了4期,但后来连续3个月未能支付,甲多次催告乙仍无力支付。则甲:A.可以解除合同B.可以退回货款,收回电脑,并要求乙支付几个月的电脑使用费C.可以要求乙支付违约金和滞纳金,但不能解除合同D.可以要求乙付清全部价款
问答题如果被告提出的证据均真实,能否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
问答题王某在家洗衣服时不慎将一张银行汇票毁损。由于该汇票是姚某质押给王某的,于是王某急忙告知姚某该事情,并让其协助防范。姚某得知此事后,立即以申请人的身份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人民法院受理后立即发布了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鉴于申请人的汇票是在家里毁损而非丢失,所以人民法院将申报权利的期间定为30日,并于受理后的3日后向银行发出止付通知。公告期不到1个月,人民法院决定由公示催告阶段的独任审判员赵某独任审理,其作出除权判决,终结了公示催告程序。
问题:本案件在程序上的错误有哪些?
问答题王京为山东省超凡职业学校的行政工作人员。2008年,王京停薪留职,在学校附近买下一处饭店准备经营。为了方便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和领取营业执照,王京与超凡职业学校的领导达成协议,由超凡职业学校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和办理一切手续,王京给超凡职业学校一笔“登记费”。王京和超凡职业学校均依约办事,很快便领到了营业执照,饭店登记注册为“山东省超凡职业学校餐饮服务中心”。为了对外营业,王京以饭店的名义与个体户张保签订了装潢饭店的协议,总价款10万元。饭店装潢好后,王京并未按协议付款,经张保几次催要,王京均找借口推托。张保之妻赵霞因与王京之妻李兰有宿怨,极力劝张保去人民法院起诉。张保说王京与他多年同学,关系一直不错,王京肯定是一时经济紧张,再等一段时间再说。半年以后,王京仍未还款。
问题:
问答题枫叶公司向本市的商业银行支行借款100万元用于设备的更新,借款期限为1年。枫叶公司逾期未能偿还借款。银行多次催要,但是遭到枫叶公司拒绝。无奈,商业银行支行提起诉讼。
问:
问答题2009年8月,隶属于同一个省的A市甲区的百货公司与B市乙区的冰箱厂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冰箱厂卖给百货公司冰箱4000台,于1年内分四批,在每季度第1个月的10日内向百货公司提供冰箱1000台,交货地为冰箱厂在B市丙区的仓库,每次供货后7日内百货公司应当支付货款,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应向对方支付标的总额4%的违约金;此外还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原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签订后,双方即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第2批义务履行后,因制造冰箱的原材料价格大幅度上升,如果再按原合固定价履行合同,必然导致冰箱厂亏损,冰箱厂提出应当根据市场情况提高冰箱定价,百货公司认为这属于经营风险,不同意提价,于是冰箱厂停止履行合同。2010年5月12日,百货公司向合同履行地的B市丙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冰箱厂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起诉后的第2天,即2010年5月13日,百货公司又按照合同中协议管辖的约定向A市甲区人民法院起诉,丙区法院与甲区法院同时于5月16日立案,并发生管辖权争议,于是甲区法院报请A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权。
请问:
问答题宏达公司是否应替杭州分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说明理由。
问答题本案中法院的复议时间是否恰当?复议期间,丙是否继续参加本案的审理?
问答题新元建筑公司是一国有企业,其欠华泰砖瓦厂的砖瓦款300万元,逾期后久拖不还。砖瓦厂经过调查了解后得知,新元建筑公司管理混乱、亏损严重、负债累累,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难以还款,便于2003年8月18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后认为,建筑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又不具备法律规定的不予破产的条件,便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其破产。随后,人民法院组织成立破产组,对该厂的财产进行了清理,最后形成清算报告,其有关要点如下:
(1)建筑公司的总资产为2400万元(变现价值)。该公司的负债情况为:负债合计为2600万元,其中,应付职工工资及劳动保险费为350万元,应付税款320万元。
(2)在建筑公司的固定资产中,有8处房产,建筑公司均领有编号为第1号至第8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以下简称房产证),其中第1、2、3号房产证所标明的房产已于1997年1月5日因民事诉讼而被法院扣押,但该三处房产又于1997年2月1日被建筑公司在向某工商银行借款150万元时用于抵押,该三处房产变现价值为200万元。此外,建筑公司的第4、5号房产证所载明的房产于1997年2月28日向某建设银行借款100万元时用于抵押,该两处房产变现价值为150万元。
(3)在企业资产中,国家划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为750万元。清算组根据国家有关安.置企业职工的政策计算认定,用于安置建筑公司职工的费用为600万元。
(4)建筑公司在破产还债程序中支付的破产费用为150万元。
问题:(1)建筑公司的资产应按何种程序清偿债务?
(2)本案中的担保债权的数额为多少?并说明理由。
(3)依照清偿程序,砖瓦厂分配的资产具体数额应为多少?
问答题2009年5月,甲区服装公司需要特级布料8000匹,便与乙区贸易公司达成协议,由贸易公司组织货源并负责送货,每匹1800元。2009年6月,贸易公司业务员刘某持有盖有贸易公司公章的介绍信与丙区布料公司签订合同,约定布料公司向贸易公司提供特级布料8000匹,每匹1700元,货到付款。1个月后,布料公司委托该区运输公司将8000匹布料运到贸易公司,但此时贸易公司已被撤销。这时丁区广告公司声称与服装公司有债权债务关系,而甲区服装公司认为布料是贸易公司为其提供的,应属其所有,于是运输公司在乙区将所运布料分送广告公司和服装公司,两个单位各自接受了布料4000匹。当布料公司分别向两家公司索取货款时,两公司各持理由拒绝给付。布料公司迫于无奈,于2009年8月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以广告公司和服装公司为共同被告,以运输公司为第三人,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合议庭未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便进行了两次调解,但因双方争执较大,而未能达成协议。于是合议庭于9月3日开庭审理此案,判决广告公司和服装公司及第三人分别承担民事责任,广告公司、服装公司和运输公司分别于9月5日、6日、7日收到判决书。判决后,运输公司不服,以货已到位、不应由其承担责任为由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组成合议庭对此案进行了审查并开庭审理,判决广告公司和服装公司付给布料公司货款及承担诉讼费用。
问题:
问答题宏达公司股东会作出的增资决议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问答题新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其中 3名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2006年1月5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讨沦召开股东临时会议及解决公司债务等事项。出席这次临时会议的有董事长甲及乙、丙、丁、戊4位董事,公司全体9名董事中有4人未出席。这次会议由甲主持,在这次会议上,乙、丙、丁3位董事同意召开股东临时会,并作出了决定,定于2006年3月1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而董事戊认为,此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应当征求他关于是否召集临时董事会的意见,然而事实上没有事前征求他的意见便召开了这次会议,于是,他在董事会表决之前中途退席。新元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2月5日通知了公司各位股东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决定,公司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上所列议案是讨论处分公司闲置财产偿还债务。在公司2006年3月1日召开的临时股东会上,亲自出席及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股东共86人,持有股数12万股,占公司全部股份20万股的60%。该次临时股东会议,经出席股东30人(持有股数6.5万)同意,作出三项决定:(1)公司对外所欠债务原则上予以承认;(2)决定将公司对外的债券转为注册资本;(3)处分公司部分财产偿还公司债务。对于此次公司临时股东会的决议,董事戊持有异议,认为决议违法而无效,诉请法院请求撤销。其理由是:(1)公司董事会决议召开股东临时会议时,他未在场,致使该董事会议不足法定人数,因而董事会关于召开股东临时会议之决议违法;(2)2006年3月1日召开的公司临时股东会议,其决议处分财产偿还债务与议程不符;(3)临时股东会上的提请承认事项事先未经董事会决议通过。
问题:根据以上情况,分析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问答题A市的甲和B市的乙达成协议,由甲交给乙1张银行承兑汇票,金额400万元。其中200万元用于偿还原先所欠债务,200万元用于联营投资。3天后,甲、乙和A市的丙银行3家达成协议,由丙银行出具银行承兑汇票400万元给乙,乙将400万元资金一次性汇入丙银行存储。协议达成后,丙银行开出银行承兑汇票400万元给了乙。但是乙并未划款给丙却持这张汇票到了B市的丁银行办理质押贷款400万元,并由B市公证处出具公证书。这时,丁银行几次向丙银行查询所出汇票的真伪,在得到准确有效答复后贷款400万元给乙。丙银行在收不到资金的情况下,便派人去函索要所开汇票。在该汇票将到期的前两天,丙银行和甲以乙不按协议划款为由要求退票,丁银行以乙拖欠贷款逾期不还为由分别向A、B二市法院起诉。二市法院竞相冻结该汇票。B市法院抢先实现,但A市法院先行认定汇票无效并且判决由乙赔偿有关损失、丁银行退还汇票给丙银行。乙已经丧失偿债能力,贷款质押汇票又难以兑付,丁银行400万元贷款面临损失的危险。
问题:
(1)该汇票是否有效?为什么?
(2)丙银行和甲的诉讼理由是否应予支持?丁银行是否应返还汇票?为什么?
(3)丁银行是否可以就该行使实行其质押权?为什么?
(4)应该由哪个法院判决?该如何判决?
问答题2009年10月,中国某市对外贸易进出口总公司与波兰某钢铁公司在北京市签订了一份某型号钢材的购销合同。该合同约定如果履行合同发生纠纷,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后波兰公司并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构成违约,并给中国某市对外贸易进出口总公司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为此,中国某市对外贸易进出口总公司向其住所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波兰某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其全部损失。根据上述情况,请回答:
问答题周某有三个儿子,周某生前同次子共同生活在A地。周某死后留有遗产房屋数问在B地,该房屋一直为次子占据和使用。周某的长子(居住C地)和三子(居住D地)提出要求作为周某的法定继承人分割该遗产,但是,周某的次子始终没有答应,而是一直对该房屋占有和使用。后周某的长子和三子提起诉讼,要求分割房产。法院受理后遵循当事人的意愿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审理过程中,周某的长子提出书记员是周某次子的小学同学,请求回避,审判员认为,简易程序应当一切从简,故驳回周某长子的回避请求。
问:
问答题与被告谢某(男)均系哑人。2006年10月经人介绍相识,2007年10月1日结婚。婚后生一女孩。因夫妻双方性格不合,经常发生争执。2010年田某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谢某离婚,并要求抚养女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认为原、被告均系哑人,于是分别通知原告之母席某与被告之父谢某某,分别作为原被告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经审理,在双方当事人未到庭的情况下达成调解协议:“同意原告与被告离婚;婚生女儿由原告田某抚养,被告谢某每月给付抚养费200元。”
问:
问答题A地甲公司与B地乙公司签订一份书面购销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冰箱200台,每台价格是1500元。双方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甲公司在收到货物后的10日内付款,合同的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10%,并且约定了因合同发生纠纷由合同签订地C地的法院管辖。但是,在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因为资金不足,发生生产困难,没有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乙公司拒绝,双方发生争议,甲公司提起诉讼。问:
问答题宏达公司的首次股东会议的召开和决议有哪些不合法之处?为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