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赵以合伙企业名义与红天公司所签的销售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问答题2006年5月1日,甲某为其一辆解放牌汽车向保险公司投了保。保险期限1年,即从2006年5月1日零时起至2007年4月30日24时止,保险金额为30000元。2006年5月,甲某与个体运输户乙某签订了购车协议书,约定:“甲某将该车(上述投保车辆)作价3万元。乙某预付车款2万元,余款待公安交通部门审验合格办完过户、保险移交、税收手续后再付清车款1万元。乙某须在2006年11月底前修复车辆,恢复车容,试车后交公安交通部门审验。”协议次日,乙某先后维修、使用了该车。2006年10月15日,乙某驾驶该车跑长途运输,因汽车刹车失灵,在河南某地与当地个体运输户的汽车相撞,造成该车严重损坏。之后,甲某向保险公司请求索赔,但保险公司以汽车已转卖,未办理保险过户批改手续为由拒赔。甲某遂起诉至法院,并提出其购车协议是附条件协议,在所附条件未生效之前,购车协议不生效,保险公司不能以此为由提前终止保险合同和拒赔。
问:本案保险公司是否应赔偿甲某经济损失,为什么?
问答题《江城晚报》记者张某在某报上发表一篇评论性文章,文中谈道:“江城文坛中,有的作家剽窃别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作品出版,有的作家昧着良心沦为有钱人的‘枪手’,文化素质和道德水平都有待大幅度地提高。”该报在江城所辖的甲、乙、丙、丁四个区发行。该市的作家陈某和李某认为该文有损全市作家的声誉,二人共同向江城甲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江城晚报》报社和记者张某对其二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甲区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得知报社地址位于乙区,故将本案移至乙区人民法院。乙区人民法院列陈某和李某为原告,列报社和张某为被告,对本案进行了审理。诉讼过程中报社和张某指出陈某与李某在起诉前分别公开举行新闻发布会,谩骂报社和张某,已经构成名誉侵权,故反诉陈某与李某二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乙区人民法院受理该反诉,并与本诉合并审理,法院认定本诉请求不成立,反诉请求成立,判决陈某与李某向报社和张某道歉,赔偿损失若干。陈某对反诉部分的判决没有异议,但认为自己的本诉请求同样成立。陈某遂就该本诉部分提起上诉,李某未提起上诉。
问题:
问答题2004年2月,A公司和B公司共同投资设立西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电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A公司持有30%的股权,B公司持有70%的股权。2005年3月,A公司分别向C公司和D公司转让了占西电公司10%的股权。 2006年3月,西电公司的注册资本增至5000万元,其中:原股东以资本公积及未分配利润按照出资比例转增股本;新股东E公司注资6000万元,持有西电公司20%的股权。 2008年3月,西电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拆股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同时聘请F证券公司、G律师事务所和H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提供相关服务。 2009年4月,F证券公司作为保荐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西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材料。在预审过程中,预审员提出的反馈意见之一是:请说明西电公司作为股份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依据。 2009年7月,中国证监会核准西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8月21日,西电公司成功完成股票公开发行,募集资金3亿元,并于8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上市。 2010年6月2日,西电公司发布公告称:2005年5月,公司大股东B公司已将其所持本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公司董事长张某,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张某已向B公司支付了股权转让款,但未办理股权过户登记手续;2010年6月1日,B公司已正式将上述股权过户登记至张某名下。 2010年7月16日,中国证监会宣布:经调查,B公司实际是从2005年5月开始至办理股权过户登记日一直代张某持有西电公司股份,西电公司和张某隐瞒了该事实,构成了虚假陈述。对西电公司处以罚款50万元,对张某处以罚款30万元。 李某在西电公司股票上市日购买了该公司的股票1万股,于2010年5月31日全部卖出,亏损5000元;赵某于2010年5月31日买入西电公司股票2万股,于7月13日卖出,亏损3万元。李某和赵某于2010年8月2日分别向法院提起证券民事赔偿诉讼,要求西电公司、F证券公司、G律师事务所、董事长张某和独立董事钱某赔偿其因违法行为遭受的投资损失。 经查:F证券公司和G律师事务所在核查西电公司股权事项时,认真调阅了公司股东名册、工商登记等资料,均未发现B公司向张某转让西电公司股权和B公司代张某持有西电公司股份的事实,也未从西电公司和张某以及其他方面获悉该事实。钱某自2009年12月起一直担任西电公司独立董事,在2010年6月2日西电公司公告前,其对B公司和张某之间的股权转让事项并不知情。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 2005年3月,A公司将所持西电公司部分股权转让给C公司和D公司是否需要经过B公司同意?并说明理由。 (2) 2006年3月,西电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需经哪些程序? (3) 2006年3月,西电公司完成增加注册资本后,除E公司外,如不考虑B公司代张某持有公司股权的因素,A公司、B公司、C公司、D公司分别持有西电公司的股权比例是多少? (4)如何回答预审员提出的“西电公司作为股份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依据”的反馈意见? (5)李某和赵某各自在证券民事赔偿诉讼中的请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并分别说明理由。 (6)F证券公司、G律师事务所和独立董事钱某是否应当对因虚假陈述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并分别说明理由。
问答题美国阿凡达公司与我国跃进公司签订合同,在我国共同投资建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现在阿凡达公司与跃进公司之间就此合同发生争议。问:
问答题A、B公司于2005年3月20日签订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约定,B公司于3月25日发出100万元的货物,A公司将一张出票日期为4月1日、金额为100万元、见票后3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交给B公司。4月10日,B公司向承兑人甲银行提示承兑,承兑日期为4月10日。B公司在与C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2005年5月20日,C公司在与D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其质押给D公司。C公司在汇票上记载“质押背书”字样并在汇票上签章。2005年5月25日,D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E公司,E公司为善意的、支付对价的持票人。
2005年7月12日,持票人E公司提示付款时,承兑人甲银行以A公司未能足额交存票款为由,拒绝付款,并于当日签发拒绝证明。
2005年7月20日,E公司向A公司、B公司、C公司发出追索通知。A公司以B公司发来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B公司以E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发出追索通知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C公司以D公司无权背书转让汇票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
根据《票据法》的有关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B公司于2005年4月10日向甲银行提示承兑的时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E公司于2005年7月12日向甲银行提示付款的时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如果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示付款,其法律后果是什么?
(3)如果持票人E公司未能出示拒绝证明,其法律后果是什么?
(4)E公司于2005年7月20日向A公司、B公司、C公司发出追索通知的时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如果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发出追索通知,其法律后果是什么?
(5)如果E公司于2006年4月1日才向B公司发出追索通知,其追索权是否丧失?并说明理由。
(6)如果E公司于2007年的7月5日才行使票据的付款请求权,则E公司对承兑人的票据权利是否丧失?并说明理由。
(7)如果E公司于2007年的7月25日才行使票据的付款请求权,则E公司对出票人或者承兑人的民事权利是否丧失?并说明理由。
(8)C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时,如未在汇票上签章,是否构成票据质押?并说明理由。
(9)A公司拒绝E公司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10)B公司拒绝E公司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11)C公司拒绝E公司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12)甲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如果甲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问答题案情:2009年1月,甲、乙、丙、丁、戊共同投资设立鑫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荣公司),从事保温隔热高新建材的研发与生产。该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各股东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为44%、32%、13%、6%、5%。其中,丙将其对大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持股权折价成260万元作为出资方式,经验资后办理了股权转让手续。甲任鑫荣公司董事长与法定代表人,乙任公司总经理。
鑫荣公司成立后业绩不佳,股东之间的分歧日益加剧。当年12月18日,该公司召开股东会,在乙的策动下,乙、丙、丁、戊一致同意,限制甲对外签约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如超出100万元,甲须事先取得股东会同意。甲拒绝在决议上签字。此后公司再也没有召开股东会。
2010年12月,甲认为产品研发要想取得实质进展,必须引进隆泰公司的一项新技术。甲未与其他股东商量,即以鑫荣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与隆泰公司签订了金额为200万元的技术转让合同。
2011年5月,乙为资助其女赴美留学,向朋友张三借款50万元,以其对鑫荣公司的股权作为担保,并办理了股权质权登记手续。
2011年9月,大都房地产公司资金链断裂,难以继续支撑,不得不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经审查,该公司尚有资产3000万元,但负债已高达3亿元,各股东包括丙的股权价值几乎为零。
2012年1月,鉴于鑫荣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及大股东与管理层间的矛盾,小股东丁与戊欲退出公司,以避免更大损失。
问题:
问答题案情:甲公司、乙公司、丙合伙企业和自然人张鸿远准备成立北京鸿远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张鸿远为业界著名的领军人物,在公司设立协议中,张鸿远同意新成立的公司使用自己的名字作为公司名称,其他股东同意支付张鸿远姓名使用费100万元(此按照2014年当地资产评估事务所的评估,张鸿远品牌评估价值为100万元)。张鸿远即以估价的100万元作为自己的出资成为公司股东。同时,公司章程记载,召开公司股东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会议不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而是按照股东人数行使表决权,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00万元。
鸿远公司成立后,在公司首次会议上选举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甲公司提议甲公司的财务经理韩某为监事候选人之一,该提议得到通过。董事会成员共有5人,其中陈某因为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于2011年刑满释放,董事长由乙公司总经理周某兼任。
公司成立后,吴某通过出资20万成为公司的新股东,他的出资载人了公司章程,验资报告载明吴某出资占公司资本的4%。2014年6月,公司召开了股东会,决定将公司注册资本金增加到人民币1000万元,同时确定了各股东的增资数额,但该次股东会没有通知吴某参加,股东会决议由他人代替吴某签署。增加注册资本后,验资报告显示吴某占到公司资本总额的1.5%。
现在乙公司准备向丁银行贷款100万元,银行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周某遂主持召开鸿远公司股东会会议,会议上出现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能否提供担保要按照鸿远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人数来行使表决权;另一种意见认为,公司担保属于公司经营事项,由董事会作出担保决议即可。
问题:
问答题A地甲公司与B地乙公司签订一份书面购销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冰箱200台,每台价格是1500元。双方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甲公司在收到货物后的10日内付款,合同的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10%,并且约定了因合同发生纠纷由合同签订地C地的法院管辖。但是,在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因为资金不足发生生产困难,其没有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乙公司拒绝,双方发生争议,甲公司提起诉讼。
问题:
问答题青海省某县某农村的王某(男)与李某(女)系夫妻关系。因生活需要,1997年6月,王某与同村的张某、胡某等人一起去广州打工,去后一直未有音讯。1年后,张某、胡某等人相继回到村里,而王某却没有回来。李某向张、胡二人打听,二人告诉他王某到广州后就和他们分头找工作去了,一直也没有联系过。转眼到了2002年4月,王某仍然音讯皆无。同村去打工的人都传说王某出车祸死了。2002年8月,李某向该县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王某死亡。法院查明情况后,发出了寻找王某的公告,公告期满后,王某仍未出现。法院遂宣告王某死亡。4年后,王某突然回到村里,他听说自己已被宣告死亡之后,向该县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原判决。法院受理后,裁定撤销了原判决。
问题:
问答题某市三个有限公司共同联合组建一有限责任公司,三方约定,A公司以现金出资10万元,B以土地使用权、厂房等实物作价100万元,C公司利用与政府的特殊关系作价50万元,自身享有的某专利技术作价100万元,计折合股份总额150万元;投资各方按以上出资约定分成比例。于是新公司“圆正”以注册资本260万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该公司未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并拟由B。公司派乙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C公司派丙担任公司监事。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A公司发现乙将公司产品低价出售给其兄开办的公司,虽书面向丙反映,丙出于私情未予过问。后公司业绩连续滑坡,导致资金缺乏,公司董事会决定成立子公司“圆方”公司,并以该公司的名义向甲银行贷款300万元引进新设备,并保证5年还款。该设备生产的产品十分畅销,并获利润丰厚,该利润由“圆正”公司收取,并由股东按约定比例分配。后由于市场变化,利润锐减,无法清还银行贷款。银行几经追讨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查实,“圆方”公司已资不抵债,无力清偿欠款。银行提出,由“圆正”公司偿还,但“圆正”公司认定其与“圆方”公司之间是母子公司关系,“圆方”公司应以其自身的资产清偿债务。
问:(1)该有限公司能否成立?为什么?
(2)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向什么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应提交哪些文件或材料?
(3)对于乙低价出售的行为,A公司应如何保护“圆正”公司和自己的合法利益?
(4)“圆正”公司获取的利润应按何种比例分配?
(5)甲银行的诉讼请求能否获得法院的支持?为什么?
问答题法院的做法是否有什么不妥之处?
问答题张三可向谁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为什么?
问答题王京为山东省超凡职业学校的行政工作人员。2008年,王京停薪留职,在学校附近买下一处饭店,准备经营。为了方便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和领取营业执照,王京与超凡职业学校的领导达成协议,由超凡职业学校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和办理一切手续,王京给超凡职业学校一笔“登记费”。王京和超凡职业学校均依约办事,很快便领到了营业执照,饭店登记注册为“山东省超凡职业学校餐饮服务中心”。为了对外营业,王京以饭店的名义与个体户张保签订了装潢饭店的协议,总价款10万元。饭店装潢好后,王京并未按协议付款,经张保几次催要,王京均找借口推托。张保之妻赵霞因与王京之妻李兰有宿怨,极力劝张保去人民法院起诉。张保说王京与他多年同学,关系一直不错,王京肯定是一时经济紧张,再等一段时间再说。半年以后,王京仍未还款。
问题:
问答题某乙从代售店购得项链的行为,其结果为:A.不当得利B.取得所有权C. 2年内无人主张.则取得所有权D.无因管理
问答题在乙拒绝赔礼道歉的情况下,法院可以采取哪种针对乙的法律措施?A.由乙支付迟延履行金B.对乙进行罚款C.对乙进行拘留D.采取公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的主要内容及有关情况公布于众,费用由乙负担
问答题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而是在合同发生纠纷后,才书面约定了合同签订地的法院为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此时的管辖协议是否有效?
问答题甲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10日成立,股本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3600万元系向社会公开募集。2010年,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实力,以获得更多商机,甲股份有限公司与乙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成立丙股份有限公司。甲乙两公司于同年3月10日作出合并决议,4月1日通知债权人,5月6日开始在报纸上刊登公告2次,8月1日正式合并,并进行了工商登记。
2011年2月10日,依丙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丙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而收购本公司股份1000万股,并于3月10日将其注销。201 1年4月1日,依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丙公司为奖励优秀职工而收购本公司6%的股份,收购资金6000万元全部计入公司的成本费用,截至2011年7月1日,收购的股份尚未转让给职工。2010年4月8日,经丙公司董事会同意,董事王某与丙公司进行了一项交易,王某从中获利20万元。2011年4月30日,董事张某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了100万元的经济损失。2011年6月25日,连续180日持有丙公司2%股份的A股东,书面请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张某的上述违规行为提起诉讼,但监事会直至8月19日仍未对张某提起诉讼。2011年11月,丁公司严重侵犯了丙公司的专利权,给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但丙公司一直怠于追究其责任。
问题:
问答题如果双方当事人为了平等地保护双方的利益,在合同中约定因为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此时甲公司可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