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王丽等128人于2006年10月经赵枫与市顺风百货商店联系,统一将百货商店新进的一批新型豆浆机以8折的优惠价全部买走。后在使用过程中,用户陆续反映豆浆机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因为要求退货并要求适当的经济补偿,诸多用户与顺风百货商店发生纠纷,王丽等人于2010年5月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5日内向当事人送达了案件的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并同时送达了举证通知书,指定举证期限为20日,自当事人收到举证通知书时起算。人民法院认为原告一方属于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情形,为了便于诉讼,要求原告方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于是原告128人共同推选王丽为诉讼代表人。在诉讼中,被告顺风百货商店深知此批豆浆机为某乡镇工厂生产的不合格产品,为了不影响商业信誉,百货商店态度十分诚恳地承认了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的事实,请求原告原谅,表示将退还30%价款并提供保修服务。王丽在未与其他127名原告进行商量的情形下,就在法庭上放弃了原告128人的诉讼请求,表示申请撤诉,之后遂与百货商店达成和解协议,法庭审查后准予撤诉。但之后百货公司并未履行和解协议,因而原审原告又行起诉。
问题:
问答题王涛与王海兄弟俩自幼丧母,由父亲王天明抚养长大。因王涛在外地工作,王海一直与王天明居住在一起。后来,王天明生病住院期间,王涛因工作繁忙,也是由王海照料直到去世。王天明去世后,王海打电话告诉王涛,王天明生前留下书面遗嘱,所遗留的一套3居室住房归王海所有,现准备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王涛得知后,认为王天明不可能遗留这样的遗嘱,于是向甲市A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继承王天明遗留的3居室住房。A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王海提供的遗嘱合法有效,判决驳回了王涛的诉讼请求。王涛不服,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判决驳回了王涛的上诉请求。此后,王涛以判决所依据的遗嘱是伪造的为由,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
请回答:
问答题王某在家洗衣服时不慎将一张银行汇票毁损。由于该汇票是姚某质押给王某的,于是王某急忙告知姚某该事情,并让其协助防范。姚某得知此事后,立即以申请人的身份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人民法院受理后立即发布了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鉴于申请人的汇票是在家里毁损而非丢失,所以人民法院将申报权利的期间定为30日,并于受理后的3日后向银行发出止付通知。公告期不到1个月,人民法院决定由公示催告阶段的独任审判员赵某独任审理,作出除权判决,终结了公示催告程序。
问题:本案件在程序上的错误有哪些?
问答题甲企业、乙企业和朱某作为发起人募集设立了丙股份有限公司,丙公司共有200万股股份,甲企业持有丙公司40万股股份,乙企业持有丙公司20万股股份,朱某持有丙公司10万股股份,其余股份以无记名股票的形式发放募集。丙公司章程中规定实行累积投票制。
丙公司为奖励公司杰出员工王某用税前利润收购了本公司1千股股票,但是转让给王某前,王某辞职,丙公司遂决定由公司自己持有这1万股股票。
丙公司董事会成员之间发生矛盾,9名董事有4名辞职,公司管理混乱,董事会于董事辞职3个月后决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增选4名董事。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15口前董事会通知了甲企业、乙企业和朱某,并公告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张某持有丙公司6万股股票,张某在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0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提案要求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董事会认为张某的提案是无稽之谈,未予理会。
丙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增选出4名董事。周某持有丙公司2万股股票,周某由于没有看到丙公司的公告,致使没有参加临时股东大会,周某在决议作出之日起第45日向法院申请撤销丙公司此次临时股东大会增选4名董事的决议。
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1)丙公司是否有权收购本公司股份?为什么?本案例中丙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
(2)丙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程序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
(3)丙公司董事会对张某提案的处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4)甲企业、乙企业、朱某、丙公司在增选4名董事的表决中各拥有多少表决权?
(5)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周某的主张?为什么?
问答题某县百货商店和副食品公司签订一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由副食品公司供给商店10吨优质大米,商店支付货款2万元,双方如有违约,支付对方违约金2000元。副食品公司从某食品厂购进大米10吨,将大米运至百货商店。商店收货后不久,以大米质量不好为由拒绝支付货款并要求退货。副食品公司认为大米质量很好,属优质大米。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副食品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百货商店付款并支付违约金。法院审理过程中,将食品厂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情形一:审理中,百货商店向法院提出,由于食品厂供应大米质量不合格对商店经营造成损失,请求食品厂赔偿损失。
情形二:开庭审理结束后,百货商店以副食品公司未正当履行合同对其经营造成损失为由,请求副食品公司赔偿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情形三:审理中,百货商店提出1年前曾借款3万元给副食品公司,1个月前还款期限已到,请求副食品公司偿还借款。
问题:
问答题甲企业、乙企业、朱某、丙公司在增选4名董事的表决中各拥有多少表决权?
问答题甲企业、乙企业和朱某作为发起人募集设立了丙股份有限公司,丙公司共有200万股股份,甲企业持有丙公司40万股股份,乙企业持有丙公司20万股股份,朱某持有丙公司10万股股份,其余股份以无记名股票的形式发放募集。丙公司章程中规定实行累积投票制。
丙公司为奖励公司杰出员工王某用税前利润收购了本公司1千股股票,但是转让给王某前,王某辞职,丙公司遂决定由公司自己持有这1万股股票。
丙公司董事会成员之间发生矛盾,9名董事有4名辞职,公司管理混乱,董事会于董事辞职3个月后决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增选4名董事。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董事会通知了甲企业、乙企业和朱某,并公告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张某持有丙公司6万股股票,张某在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0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提案要求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董事会认为张某的提案是无稽之谈,未予理会。
丙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增选出4名董事。周某持有丙公司2万股股票,周某由于没有看到丙公司的公告,致使没有参加临时股东大会,周某在决议作出之日起第45日向法院申请撤销丙公司此次临时股东大会增选4名董事的决议。
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本案审理过程中,如果双方当事人要提出新证据,应如何确定提出的期限?
问答题案情:甲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情况如下:
(1)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由A企业、B企业、C企业共同投资,于2006年1月1日成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A企业认缴的出资为600万元,B企业认缴的出资为300万元,C企业认缴的出资为10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A企业、B企业、C企业的首次出资额为各自认缴出资额的25%,其余75%的出资在2007年7月1日前缴足。
(2)2006年2月,甲公司为A企业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该担保事项提交股东会表决时,A企业、C企业赞成,B企业反对,股东会通过了该项决议。
(3)2006年3月1日,甲公司股东会通过了公司分立决议,在股东会表决时投反对票的B企业请求甲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但B企业与甲公司在60日内未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
(4)2006年4月,甲公司采取欺诈手段,与乙公司签订了1000万元的买卖合同,乙公司依约发货后,甲公司股东蓄意转移公司财产,以甲公司财产不足为由拒绝支付乙公司的货款。
(5)2006年5月,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商标专用权,给甲公司造成了200万元的经济损失。B企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丙公司赔偿损失。
(6)2006年6月,C企业拟将自己的全部出资对外转让给D企业,C企业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A企业、B企业征求同意,但A企业、B企业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40日内未予以答复。
问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指出甲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出资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指出甲公司股东会对担保事项的表决有哪些不符合规定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
(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指出B企业还可以采取什么行动?并说明理由。
(4)根据本题要点(4)所提示的内容,乙公司能否要求甲公司的股东承担债务责任?并说明理由。
(5)根据本题要点(5)所提示的内容,指出B企业能否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说明理由。
(6)根据本题要点(6)所提示的内容,指出C企业能否转让自己的出资?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罗伯特是美国驻华大使馆的外交人员。某日外出旅游,购物时不慎将瓷器摔碎,与店主发生纠纷,店主要将罗伯特告上法庭,罗伯特说:“我是驻华使馆的外交人员,享有外交特权和司法豁免权,你不能告我。”
问题:本案中罗伯特是否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店主是否可以起诉罗伯特?为什么?
问答题2010年6月,以经营外贸服装为业的S股份有限公司于天宁市莲花区注册成立。2012年9月,公司股东之间对是否已履行出资义务发生争议,并提起诉讼。后经查明,在成立公司的过程中,发起人张某还利用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与T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供销合同,并且T公司明知S公司尚未依法成立,依然与之签订了合同。
问题:
问答题案情:2014年1月长风服装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长风公司”)与其他5家国内企业共同筹建东海图书发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海公司”)。章程所定该股份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500万元,发起企业共认购200万元的股份,其余300万元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同年3月,发起人以“东海公司筹备组”的名义向大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大地公司”)订购一批建材,货款总计人民币100万元。双方商定东海公司一经成立即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但发起企业经过90天募股期后,仅募集到200万元。
问题:
问答题问题:本案中罗伯特是否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店主是否可以起诉罗伯特?为什么?
问答题宏达公司设立过程中订立的公司章程中有哪些不合法之处?说明理由。
问答题甲公司为乙公司对丙公司的债权提供保证,未明确约定保证方式和保证期限,债权履行期为2年,同时丙公司将100吨水泥交付给乙公司作为质押,但未签订质押合同,1年后,乙公司将债权转让给丁公司,甲公司不知情。到期后,丙公司未能履行债务,丁公司遂起诉丙公司履行债务并要求丙和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问题:
(1)甲公司承担何种责任?
(2)如果乙公司转让债权的同时将100吨水泥交还给丙公司,甲公司的保证责任怎样?
(3)如果丙丁公司协商将债务履行期延长六个月而甲不知情,18个月后,丙未能履行债务,丁要求甲承担连带责任,甲之责任如何?
问答题案情:2003年5月18日晚上9点左右,张高平和侄子张辉驾驶皖J-11260解放牌货车去上海。17岁的王某经别人介绍搭他们的顺风车去杭州。
2003年5月19日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接到报案,在杭州市西湖区一水沟里发现一具女尸,5月18日搭乘他们便车的女子王某。
公安机关初步认定是当晚开车搭载被害人的张辉和张高平所为。后在公安侦查审讯中,张高平与张辉交代,当晚在货车驾驶座上对王某实施强奸致其死亡,并在路边抛尸。2004年4月2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张辉死刑,张高平元期徒刑。2004年10月19日,浙江省高院终审改判张辉死缓、张高平有期徒刑15年。此后,二审判决之后,张高平叔侄两人进入了浙江省属地的监狱服刑,2005年,张高平从浙江调到新疆石河子监狱服刑,三年后,张辉从浙江调到新疆库尔勒监狱服刑。在狱中,两人始终没有放弃对案件的申诉。服刑期间,狱中的张高平、张辉均坚称自己无罪。入狱后,张高平的妻子和他离了婚,打掉了已经怀孕的孩子,张辉已经订婚的女朋友和他分了手,张高平的哥哥张高发,也一直奔走在申诉上访的路上。
2012年2月2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立案复查。2013年3月2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张辉、张高平强奸再审案公开宣判,认为有新的证据证明,本案不能排除系他人作案的可能,认定原判定罪、适用法律错误,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同时,法院告知他们享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
浙江省高院称,该案侦查机关违法使用狱侦耳目袁连芳采用暴力、威胁等方法参与案件侦查,获取张辉有罪供述,同时又以袁连芳的证言作为证据,直接导致了这起冤案。
问题:
问答题简述企业商号的选用规则。
问答题甲借给B县乙10万元,B县乙借给C县丙20万元,此两项借款均已届还款期限,甲急于用款,但经调查了解乙无力还款,便多次催促乙向丙索还欠款,乙置之不理。问:
问答题如果钱某对赵某仍然有感情,赵某与钱某婚姻关系能否自动恢复?为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