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陈某和崔某是邻居,素来不和。8月14日,两人因发生口角随即扭打起来。崔某的母亲在劝架时被陈某的儿子推倒。事后,陈某以"脑震荡"为由,起诉要求崔某赔偿全部经济损失450元。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并于8月21日向崔某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并告知崔某10日内提交答辩状。崔某因出差向法院申请顺延,经法院同意延长10日,法院决定9月11日开庭审理此案,书记员委托法院勤杂工将出庭通知书交给崔某。恰逢崔某家无人,该工人将通知书交其邻人之子15岁的王某签收。在审理中,崔某以自己的母亲骨折为由提起反诉,要求赔偿经济损失500元。本案经审理后,法院决定不当庭宣判,通知双方当事人9月14日到庭宣判,9月16日将判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并告知双方当事人务必于9月29日前提起上诉。有关本案的送达,正确的有( )。
不定项选择题李某去美国定居,走前将其居住的5间房屋委托朋友张某看管。后李某从美国写信给张某,请张某帮助把房屋卖掉,并随信寄来由公证机关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张某的同事司某知道此事,欲购买房屋。司某对张某说:"你可以告诉李某,说此房屋属于城市房屋拆迁范围,政府只能给有限的拆迁费。你将房屋低价卖给我,不会亏待你。"张某勉强同意并按司某的意思给李某写信。李某回信未提出异议。张某以5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了司某。张某将5万元寄给李某。3个月后,该房被政府部门拆迁,司某得到拆迁费 10万元。此时,该房屋的市场价格约15万元。就李某委托张某出卖房屋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不定项选择题某修配厂与某研究所签订一份技术转让合同,合同中规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提交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向合同双方所在地及A市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A市B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履行过程中,修配厂认为该项技术存在缺陷,双方发生争议。修配厂据此向A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双方当事人均未选定仲裁员,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某丁指定仆裁员组成仲裁庭。某丁于是指定了某甲、某乙、某丙三名仲裁员。修配厂认为某甲与研究所有利害关系,申请其回避。首席仲裁员某丙审查后确认申请理由不实,决定某甲不予回避。修配厂要求公开审理,研究所则不同意,仲裁庭根据案情,决定公开审理。研究所对此不服,仲裁庭经过研究,又决定不公开审理。研究所在庭期间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仲裁庭因此决定中止仲裁程序。一周后研究所表示愿意出庭,仲裁庭决定再次开庭。开庭前仲裁委员会指定某机构对该项技术进行了鉴定,但始终未告知当事人鉴定报告的内容,只由仲裁庭内部掌握和参考。裁决作出后,修配厂以仲裁员某甲在仲裁该案时应予回避而未回避为由,向A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仲裁庭有哪些做法是错误的?
不定项选择题1993年9月29日,圣达上海公司通过场上交易,秘密持有华兴公司股票的4.62%;在此之前,其关联企业圣清保健用品公司和圣丰电子灯饰公司在9月28日所持有的华兴股票就分别达到了4.53%和1.56%,合计持有6.09%。因此,9月29日圣达上海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持有华兴股票为10.71%。在已经超过法定报告比例的情况下,圣达上海公司才于1.o月5日作出公告,称其持股比例已超过5%,并据此要求华兴公司召开董事会,重新选举董事长。事件发生后,中国证监会进行了调查,并宣布决定圣达上海公司所获华兴公司股权有效,但该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买卖华兴公司股票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下列符合我国《证券法》有关上市公司收购规定的有哪些( )
不定项选择题李小姐从杭州买回1件衣服,后来不小心丢了。但3个月后,李小姐发现这件衣服穿在张小姐身上,于是她就问张小姐这件衣服是从哪里买的,张小姐告诉是从同事王小姐手中买来的,王小姐说这件衣服自己穿不合体,因此才卖掉。于是李小姐找到了王小姐,在李小姐的再三追问下,王小姐不得不承认衣服是3个月前拾的。李小姐掌握情况后。要求张小姐返还衣服,张小姐说衣服是自己买的,且当时并不知该衣服是王小姐拾来的,并支付了价款,因此拒绝返还。于是李小姐起诉到法院。如果张小姐的衣服是王小姐赠与所得,则下列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
不定项选择题1996年3月,美国HB公司与中国红原公司订立合同,约定HB公司以现金、机器设备和专有技术合计300万美元出资,红原公司以场地使用权、厂房和流动资金合计100万美元出资,在上海设立一家中外合资企业。而后双方商定,由HB公司再提供一条价值 80万美元的生产线。为使用这条生产线,需同时购买价值40万美元的配套设备。就设备的资金来源,HB公司提出以下建议。其中哪些为我国法律所允许( )
不定项选择题赵、钱都是某公司职员,两人同住一宿舍。1991年春,公司派赵到珠海办事处工作1年。临行前,赵将已使用了1年的一台21英寸彩电委托给钱保管并允许其使用。1个月后,赵给钱写信说自己买了一台进口彩电,委托其保管的彩电可以适当价格出售。同单位的司机孙知道此事后,对钱表示想以低价购买,并嘱钱给赵写信说该电视机显像管有毛病,图像不清,以便使赵降价出售。钱考虑到孙经常给自己免费送东西,便按孙的意思给赵写信。赵回信说显像管有毛病可以低价出售。于是,孙以500元的价格买下该电视机,后孙又很快以2000元的市价将电视机卖给李。事隔1月,李因其妹李娟出嫁向周借钱 1500元,李、周约定以该电视机质押,并立有质押字据。后李并未将电视机交付给周,反将电视机作为嫁妆送给李娟。为送李娟和嫁妆,李请马车夫吴运送,并约定了运费。吴因饮酒过多,驾车狂奔,与迎面超速行驶的汽车相撞(该汽车为司机王某个人所有)。吴和李娟均受伤,电视机被毁。本事例中,哪些民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
不定项选择题1998年8月被告张小兰因其夫早去世,经同事介绍,与陈某再婚,并随夫搬至歌舞团宿舍居住。为此,原告李一伦起诉要求被告张小兰及其女儿张亦兰二人腾退承租的住房两间。但被告二人辩称:被告张小兰虽然再婚随夫居住,因其女被告张亦兰一人仍住在承租原告的两间住房里,每星期回来两次与女儿同住。另外,被告张亦兰也无房可搬走,故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经查:原告与其儿子一家四口人居住私房5间,并不需要房;被告承租原告的两间南房已达20年之久,且被告张亦兰在其母搬走后,其所在工作单位根本无房可供其居住。据此,人民法院主持双方当事人调解希望原、被告之间平息纠纷,和睦相处,但未能成功。假如本案在开庭审理时,原告李一伦经传票传唤因故不到庭,而被告张亦兰提起反诉,则本案可以: ( )
不定项选择题农民金虎因购买农用拖拉机向邻村王某借款5000元,约定还款期为1年。金某的弟弟金豹自愿以自己的一头耕牛为该笔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并与王某签订了书面质押合同。 根据该质押合同,王某享有下列哪些权利?
不定项选择题1996年3月,美国HB公司与中国红原公司订立合同,约定HB公司以现金、机器设备和专有技术合计300万美元出资,红原公司以场地使用权、厂房和流动资金合计100万美元出资,在上海设立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双方最后商定,合营企业增资100万美元,用于支付上述设备款和补充流动资金。为此,双方应当履行哪些法定手续( )
不定项选择题农民金虎因购买农用拖拉机向邻村王某借款5万元,约定还款期为1年。金某的弟弟金豹自愿以自己的一头耕牛为该笔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并与王某签订了书面质押合同。王某就该头耕牛享有的质权自何时起成立?
不定项选择题甲工厂与乙工厂举行篮球友谊赛,比赛中甲工厂队员高某带球冲撞乙工厂队员李某,李某摔出场外,倒在正在场边观看比赛的 9岁儿童刘某身上,致使刘某小腿骨骨折,裁判判定高某犯规。李某被撞后胸痛难忍,两人到医院检查,李某被诊断为胸骨骨折,住院 1个月后出院,共花去医疗费2500元。刘某住院花去医疗费3000元。刘某的监护人要求甲工厂承担责任,甲工厂拿不出现金,遂说你先垫着,3个月后必将偿还,并以本厂的一辆汽车提供了抵押担保。甲工厂愿意赔偿2万元,因无现金,以本厂的一辆桑塔纳小汽车提供抵押,但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时,因登记部门的原因致使其无法办理抵押物登记,甲厂向刘某的监护人交付权利凭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不定项选择题平山市人民法院立案并受理了一起原告李某告被告王某人身侵权的案件,在此过程中关于案件的管辖,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不定项选择题甲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不定项选择题2003年5月,济南某化工厂(以下简称济南厂)与南京某化学制品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公司)在无锡签订了一份化工原料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在2003年7月至12月之间由济南厂用罐装车分三批向南京公司发运化工原料共30吨,货到付款。同年7月,济南厂向南京公司发运原料首批10吨,并在货到后第三天收到该批货款30万元。8月初,市场上该化工厂原料价格上扬,济南厂便不再发货。南京公司因缺乏生产原料,几近停产。几经催促未果,无奈南京公司只得向上海某化工厂以高于市场价5%的价格购买此种化工原料20吨。同年9月底,由于生产厂家太多,此种化工原料价格下跌,济南厂马上一次性发货 20吨,并在装车待运前通知南京公司接货。南京公司立即通知济南厂,要求不要发货并解除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济南厂不同意,理由是合同中并无履约的具体期限,于是强行发货。货到南京后,因无处贮存,南京公司只得将此批化工原料转让给武汉某化学品公司,谁知承运此批货物的南京某运输公司的货轮在安庆江面撞上重庆轮船公司正常行使的客轮,货轮上部分化工原料泄露到江面,济南厂向南京公司催要货款,双方产生争议。如果济南某厂与南京某公司合意由某仲裁委员会裁决纠纷,作出裁决后,济南某厂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南京某公司申请撤销该裁决,此时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
不定项选择题原告许莹与被告冯清是高中同学,1997年底相互确定恋爱关系,1998年11月结婚,并举行了结婚仪式。冯清于1998年12月底出走失踪,经寻找仍无下落。许莹于2002年2月向某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并主张依法分割共同财产。人民法院认为该案比较简单,遂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该案,由某区人民法院的派出法庭派出陪审员一人独任审理。2002年6月10日,人民法庭判决原被告离婚,在判决书上加盖某人民法庭的印章。 对此案人民法院应否受理,说法正确是_________。
不定项选择题甲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乙公司为甲公司开办的子公司,1999年,甲公司出资60%、乙公司出资40%,投资创办丙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一办公室主任张某兼任丙公司的董事长。设乙公司对外负债80余万元无力偿还,甲公司对此债务应否承担责任?
不定项选择题甲、乙两人互发E-MAIL协商洽谈合同,4月30日甲称:"我有笔记本电脑一台,配置为......九成新,8000元欲出手,"5月1日乙回电称:"东西不错,7800元可要,"甲于 5月2日回复:"可以,5月7日到我这儿来。"乙于5月4日回电:"同意",甲于当日收到。上述E-MAIL为甲乙二人分别在A地;B地所收发,甲的经常居住地为C地,乙的经常居住地为D地。5月7日乙到甲处取电脑,发现甲的电脑运行速度明显比正常的慢,比约定的标准差得多,自己无法使用,便拒绝接受,甲遂降低价格,以3000元出手,乙同意并取走电脑,此时乙尚未付款。设乙在回家的路上碰到昔日的同学丙,丙正急需一台笔记本电脑而苦于无处购 买,乙即将该电脑卖给丙,并约定由丙向甲付款。丙届时未付款。则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
不定项选择题某甲与某乙婚后长期感情不和,后因某乙未能生育,某甲诉到人民法院,要求与某乙离婚,现发生以下情况,人民法院通知某乙答辩后,乙在收到起诉状副本第2 日即提交了答辩状,并要求人民法院马上审理,尽早结束其不幸婚姻,人民法院正确的处理方法为________。
不定项选择题甲、乙2人互发E-MAIL协商洽谈合同,4月30日甲称:"我有笔记本电脑一台,配置为......,九成新,8000元欲出手。"5月1日乙回电称:"东西不错,7800元可要。"甲于5月2日回复:"可以,5月7日到我这儿来。"乙于5月4日回电:"同意",甲于当日收到。上述E-MAIL为甲乙二人分别在A地、B地所收发,甲的经常居住地为C地,乙的经常居住地为D地。5月7日乙到甲处取电脑,发现甲的电脑运行速度明显比正常的慢,比约定的标准差得多,自己无法使用,便拒绝接受,甲遂降低价格,以3000元出手,乙同意并取走电脑,此时乙尚未付款。甲乙互发的电子邮件中,属于要约的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