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关保险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说法正确的是:( )
2013年2月,A地块使用权人甲公司与B地块使用权人乙公司约定,由乙公司在B地块上修路。同年4月,甲公司将A地块过户给丙公司,6月,乙公司将B地块过户给不知上述情形的丁公司。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第56题)
关于法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第2题)
兰兰和丽丽是好姐妹,她们俩在美容院护肤的时候,由于美容院使用了过期的护肤产品,导致两人面部出现红斑。兰兰向美容院提起诉讼,请求美容院进行赔偿。法院在受理后,丽丽也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损害赔偿。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决定将两个案件合并审理。在本案中兰兰的诉讼地位是什么?( )
张兄与张弟因遗产纠纷诉至法院,一审判决张兄胜诉。张弟不服,却在赴法院提交上诉状的路上被撞昏迷,待其经抢救苏醒时已超过上诉期限一天。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41题)
甲为自己的车向乙公司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期间内甲车与丙车追尾,甲负全责。丙在事故后不断索赔未果,直至事故后第3年,甲同意赔款,甲友丁为此提供保证。再过1年,因甲、丁拒绝履行,丙要求乙公司承担保险责任。关于诉讼时效的抗辩,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2013年卷三第54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情况下,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2006年试卷三第87题)
甲、乙、丙成立一家科贸有限公司,约定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甲、乙、丙各按20%、30%、50%的比例出资。甲、乙缴足了出资,丙仅实缴30万元。公司章程对于红利分配没有特别约定。当年年底公司进行分红。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25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关于涉外仲裁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赵、钱、孙、李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经全体合伙人会议决定,委托赵与钱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2011年卷三30题,单选)
张某、王某与李某三人签订合伙协议,设立了甲普通合伙企业。约定张某用现金5万元出资;王某用专利权出资,作价10万元;李某用劳务出资,作价5万元。三人约定聘请刘某担任合伙企业的经理。合伙协议对合伙人转让出资问题没有约定。企业成立后,王某由于要出国定居,将合伙份额转让给朱某。张某死亡.根据张某的遗嘱,张某之子10岁的张小果是张某的继承人:张某之妻周某是张小果的法定监护人。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生产的“晴天牌”空气清新器销量占据市场第一,乙公司见状,将自己生产的同类型产品注册成“清天牌”,并全面仿照甲公司产品,使消费者难以区分。为此,甲公司欲起诉乙公司侵权,同时拟申请诉前禁令,禁止乙公司销售该产品。关于诉前保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第81题)
居住在甲市A区的老王过世后留有位于甲市B区的房屋一套。老王的儿子王大和王二因为房子的所有权发生争议,后王大向甲市A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屋归自己所有。在甲市A区法院向王二送达起诉状副本后,王二认为此案在甲市B区法院审理对自己更为有利,于是向甲市B区法院也提起了诉讼,要求房屋归自己所有,甲市B区法院已经立案。则关于本案的管辖权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关于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10年卷三第61题)
李方为平昌公司董事长。债务人姜呈向平昌公司偿还40万元时,李方要其将该款打到自己指定的个人账户。随即李方又将该款借给刘黎,借期一年,年息12%。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70题,多选)
甲公司获得了某医用镊子的实用新型专利,不久后乙公司自行研制出相同的镊子,并通过丙公司销售给丁医院使用。乙、丙、丁都不知道甲已经获得该专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试卷三第15题)
甲、乙、丙、丁拟设立一家商贸公司,就设立事宜分工负责,其中丙负责租赁公司运营所需仓库。因公司尚未成立,丙为方便签订合同,遂以自己名义与戊签订仓库租赁合同。关于该租金债务及其责任,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68题,多选)
美国某公司于2004年12月1日在美国就某口服药品提出专利申请并被受理,2005年5月9日就同一药品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要求享有优先权并及时提交了相关证明文件。中国专利局于2008年4月1日授予其专利。关于该中国专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卷三第23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催讨一笔已过诉讼时效期限的10万元货款。乙公司书面答复称:“该笔债务已过时效期限,本公司本无义务偿还,但鉴于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可偿还3万元。”甲公司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10万元。乙公司接到应诉通知后书面回函甲公司称:“既然你公司起诉,则不再偿还任何货款。”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三第5题)
合同规定甲公司应当在8月30日向乙公司交付一批货物。8月中旬,甲公司把货物运送到乙公司。此时乙公司应当如何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