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根诉刘江借款纠纷一案在法院审理,李根申请财产保全,要求法院扣押刘江向某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时质押给该公司的两块名表。法院批准了该申请,并在没有征得该公司同意的情况下采取保全措施。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5年卷三第80题)
甲向乙借款20万元,丙是甲的担保人,现已到偿还期限,经多次催讨未果,乙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并审查后,向甲送达支付令。甲在法定期间未提出异议,但以借款不成立为由向另一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47题)
甲将自己的商铺出租给乙,每年租金20万元。后因乙在老家的妻子怀孕,乙便将该商铺转租给丙,每年收其租金25万元,并约定丙每年先向其交20万元,余下的5万元等乙回来后再交。甲得知此事后并未明确表示反对。丙取得该商铺后,重新更换了该商铺的地砖。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乙起诉离婚时,才得知丈夫甲此前已着手隐匿并转移财产。关于甲、乙离婚的财产分割,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6年卷三第18题)
某经营高档餐饮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最近四年来,因受市场影响,公司业绩逐年下滑,各董事间又长期不和,公司经营管理几近瘫痪。股东张某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卷三28题,单选)
高中生钱某于1991年9月2日出生。2009年6月1日在校将同学李某打伤.致其花去医药费2000元。钱某毕业后进人一家炼钢厂工作。2010年2月,李某起诉要求钱某赔偿医药费。该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 )
甲为年满22周岁的青年工人,乙为年满15周岁的精神病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一日乙之父正与甲聊天,甲问乙是否敢拿一块石头砸丙,乙便捡起一块石头向丙扔去,将丙砸伤,对此乙之父未予阻止,花去医药费2000元。对此损失,应由:( )
田某拒不履行法院令其迁出钟某房屋的判决,因钟某已与他人签订租房合同,房屋无法交给承租人,使钟某遭受损失,钟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责令田某15日内迁出房屋,但田某仍拒不履行。关于法院对田某可以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84题)
顺昌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作为发起人,拟以募集方式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募集程序,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卷三72题,多选)
郭大爷女儿五年前病故,留下一子甲。女婿乙一直与郭大爷共同生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郭大爷继子丙虽然与其无扶养关系,但也不时从外地回来探望。郭大爷还有一丧失劳动能力的养子丁。郭大爷病故,关于其遗产的继承,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三67题)
2003年5月王某(男)与赵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后各自收入归个人所有。2005年10月王某用自己的收入购置一套房屋。2005年11月赵某下岗,负责照料女儿及王某的生活。2008年8月王某提出离婚,赵某得知王某与张某已同居多年。法院应支持赵某的下列哪些主张?(2009年卷三第66题)
张某外出,台风将至。邻居李巢担心张某年久失修的房子被风刮倒,祸及自家,就雇人用几根木料支撑住张某的房子,但张某的房子仍然不敌台风,倒塌之际压死了李某养的数只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09年卷三第12题)
B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正确答案,不答、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B
2014年6月经法院受理,甲公司进入破产程序。现查明,甲公司所占有的一台精密仪器,实为乙公司委托甲公司承运而交付给甲公司的。关于乙公司的取回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2014年卷三31题)
大界公司就其遗失的一张汇票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法院经审查受理案件并发布公告。在公告期间,盘堂公司持被公示催告的汇票向法院申报权利。对于盘堂公司的权利申报,法院实施的下列哪些行为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第83题)
关于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2年卷三第43题)
某旅游地的纪念品商店出售秦始皇兵马俑的复制品,价签标名为“秦始皇兵马俑”,2800元一个。王某购买了一个,次日,王某以其购买的“秦始皇兵马俑”为复制品而非真品属于欺诈为由,要求该商店退货并赔偿。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2015年卷三第52题)
张某从甲银行分支机构乙支行借款20万元,李某提供保证担保。李某和甲银行又特别约定,如保证人不履行保证责任,债权人有权直接从保证人在甲银行及其支行处开立的任何账户内扣收。届期,张某、李某均未还款,甲银行直接从李某在甲银行下属的丙支行账户内扣划了18万元存款用于偿还张某的借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4年卷三15题)
B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正确答案,不答、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B
甲向乙借款300万元于2008年12月30日到期,丁提供保证担保.丁仅对乙承担保证责任。后乙从甲处购买价值50万元的货物,双方约定2009年1月1日付款。2008年10月1日.乙将债权让与丙,并于同月15日通知甲,但未告知丁。对此,下列嘎f1些是正确的?(2010—卷三—57,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