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资格
公务员类
工程类
语言类
金融会计类
计算机类
医学类
研究生类
专业技术资格
职业技能资格
学历类
党建思政类
法律职业资格
乒乓球裁判员
演出经纪人
CCAA注册审核员
辅导员招聘笔试
教师考试
法律职业资格
导游资格
专利代理人
注册消防工程师
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
房地产估价师
不动产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
出版专业技术资格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
拍卖师
社会工作者
图书资料专业技术资格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
黄金交易从业
卷三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单选题在一起涉外民事诉讼案件中,被告崔某在中国无住所,则下列关于该诉讼期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_ A.该涉外民事诉讼中,案件审结的期限不受民事诉讼法第一审普通程序和第二审程序审理期间的限制 B.该涉外民事诉讼中,被告崔某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60天内答辩 C.该涉外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不可以就上诉的期限申请延长 D.该涉外民事诉讼中,案件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
进入题库练习
单选题袁某的原户籍所在地在甲村,2008年袁某从甲村开出迁住证,迁往乙村。但在乙村登记前,袁某生病,在县医院住院1年零3个月,病愈后袁某前往北京打工,并在某区办理了暂住证,居住期限为1年,现住在某区某街道某号。现问,袁某的住所应确定为何处?( )A.甲村B.乙村C.县医院D.北京某区某街道某号
进入题库练习
单选题下列各项属于有效的法律行为的是:______
进入题库练习
单选题李某诉赵某解除收养关系,一审判决解除收养关系,赵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双方和解,维持收养关系,向法院申请撤诉。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进入题库练习
单选题甲、乙二人订立一小麦购销合同,但对小麦质量未约定,合同订立后,买方乙要求重新协商小麦质量,甲未同意,则________。
进入题库练习
单选题周明宇与3名好友均为北京怀柔区人。1999年4人共同出资,在北京市东城区工商管理部门登记设立了明宇餐饮娱乐有限公司。该公司的办事机构及营业场所设在西城某大厦。2002年5月,该公司的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不能归还到期的银行贷款。其债权人北京市商业银行丰台区分行于是决定向法院申请宣告明宇公司破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有权受理该破产申请的法院是:
进入题库练习
单选题张某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意外伤害险,受益人是张幕的妻子王某,某日深夜张某回家途中遭到李某抢劫,张某奋起反抗,被李某打死,后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进入题库练习
单选题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纠纷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一次开庭后,甲公司的代理律师发现合议庭首席仲裁员苏某与乙公司的老总汪某在一起吃饭,遂向仲裁庭提出回避申请。关于本案仲裁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进入题库练习
单选题张某为办养猪场向王某借款1万元,没有约定利息。两年后,养猪场获利。张某归还借款时,王某要求其支付1000元利息,为此双方发生争议。张某应否支付利息?
进入题库练习
单选题甲、乙、丙三人出资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现丙与丁达成协议,将其在该公司拥有的全部股份作价20万元转让给丁。对此,甲、乙均表示同意转让,但均愿意购买,甲的出价为20万元,乙的出价为18万元。因公司章程对此未有规定,则丙所持股份应如何处理?( )
进入题库练习
单选题依民法原理和现行民事法律,下列选项中,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进入题库练习
单选题根据我国的相关司法解释,我国民事诉讼证据制度中确立了当事人自认制度。下列关于当事人自认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只要对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明确表示承认,当事人就可以免除举证责任 B.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的,经审判人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仍不作表示的,视为对该事实的否认 C.未经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对事实的承认将直接导致承认对方的诉讼请求,但当事人在场且未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当事人的承认 D.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可以撤回自认而不必经对方当事人同意
进入题库练习
单选题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诉讼,可以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关于该审理期限的理解正确的是:______ A.该三个月的审理期限可以延长,但必须经过本院院长批准 B.该三个月的审理期限可以延长,但必须经过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 C.该三个月的审理期限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 D.该三个月的审理期限不可以延长
进入题库练习
单选题“长鸿食品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在海淀区工商管理局登记后,于2005年4月1日开业。,2005年6月1日,位于马路对面的“长鸿饮食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也新张开业。它是在西城区工商局登记的。两公司为名称发生争议,都坚持自己有理。根据以上情况,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进入题库练习
单选题王某和刘某结婚后,生有一子王甲,后王某和刘某离婚,经法院判决,王甲随刘某生活。王某有一处住所在某区1号,刘某也有一处住所某区6号。离婚之前,王某和刘某为王甲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在某区7号。王甲虽然随刘某生活,但经常居住在其姥姥家,其姥姥家在某区8号。问王甲的住所在何处?( )
进入题库练习
单选题甲对乙享有10万元的债权,甲将该债权向丙出质,借款5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民法——物权法) A.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不是债权质权生效的要件 B.如未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丙即不得向乙主张权利 C.如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了乙,即使乙向甲履行了债务,乙不得对丙主张债已消灭 D.乙在得到债权出质的通知后,向甲还款3万元,因还有7万元的债权额作为担保,乙的部分履行行为对丙有效
进入题库练习
单选题王某于2004年8月与保险公司签订一份人身保险合同,被保险人为其8周岁的儿子王强,未指定受益人。至2007年8月,王某已支付了3年的保险费。当年9月,王强患病住院,由于医院的重大失误致王强终身残废。依照《保险法》的规定,下列有关本案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进入题库练习
单选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大米买卖合同。因甲公司拒绝支付货款,乙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20万元。本案一审做出判决后,甲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过程中,乙公司提出因大米存在质量问题,要求甲公司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13万元,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进入题库练习
单选题甲、乙、丙合作撰写了一篇文章,署名甲、乙、丙。甲提出将文章发表在某大学学报上,乙和丙提出反对意见。对此事的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进入题库练习
单选题国有企业志远机械制造公司,因经营不善进入被产程序。与该公司有关的下列哪种款项或费用属于破产债权?( )
进入题库练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