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试述我国现行宪法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法。
问答题李某是否有权请求法院撤销王某和赵某的买卖合同?请说明理由。
问答题马天星与吴桂明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问答题若乙公司将甲公司与丙公司均诉至法院的,甲公司与丙公司的诉讼地位如何?为什么?应由何地法院管辖?为什么?若乙公司仅将丙公司诉至法院的,则其管辖法院为何地法院?为什么?
问答题甲厂要求乙双倍返还定金是否于法有据?为什么?
问答题刘飞的爷爷能否在侦查人员对刘飞进行讯问时在场,请说明理由。
问答题某地区城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城海公司),于2002年3月20日向某市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处递交了申请建设用地许可证的申请书,申请开发建设该市杨庄南部,建设规模总面积为8万平方米,总投资为8500万元。同年4月6日,某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以下称综合公司),也向某市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处提出建设用地许可证的申请,请求办公用地和建设营业大楼,其申请用地有1万平方米属城海公司申请的用地。某市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处,根据综合公司提出申请,对其申请材料加以审查后,于同年7月1日为其颁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接着,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处又给城海公司颁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但只批准了其7万平方米的用地,城海公司对此向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处提出异议。
请谈谈你对此事的看法。
答题要求:
1.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500字。
问答题据中央电视台报道:位于淮河之滨的某市公安局、气象局等机关,向淮河上的过往船舶收取治安费和气象服务费等费用。该行为直接违反国务院关于禁止“乱收费”的规定,引起航运企业的不满,损坏了政府的形象及行政行为的公信力,已被勒令取缔,将其所收费款没收归于财政。然而,上述措施虽然剥夺了乱收费机关不该取得的利益,救济了社会秩序,却未予受害当事人以民事救济,引起人们的质疑。
请用民法学知识分析上述乱收费行为究竟属侵权行为还是不当得利试人法律要件入手说明理由。
答题要求:1、运用掌握的法学和社会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500字。
问答题石某与张某系邻居,且长期不睦。一日,因门口物品的堆放又起争吵,继而互殴。因石某体格较壮,张某处于劣势,被按倒在地,恰张某之弟小张经过,看见哥哥被欺负,怒不可遏,遂前去帮手。张某抽身回家随手拿了个木棍,朝石某身上乱抡,致石某受伤,肋骨骨折,面部轻微伤。石某向派出所报案,值班警察认为这不过是邻里纠纷,不构成犯罪,进行了调解。石某不服,径行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赔偿医疗费、所经营店铺的停业损失及精神方面所承受的巨大痛苦。法院先对案件进行了调解,调解不成,遂由法官王某和两名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合议庭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刑事判决和附带民事判决。
[问题]
问答题结合上述事件论述依法治国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
问答题2003年11月9日,L省D县亚太公司与河北省乙县北美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板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由亚太公司向北美公司供应1000吨优质钢板,北美公司在货到后付款。亚太公司依约于2003年12月21日将货全部发给了北美公司,但北美公司收到钢板后屡次拖延付款。亚太公司后来派人直接到北美公司要货款,发现北美公司原来是一家频临倒闭的公司,已没有什么财产。北美公司的总经理也称自己公司已没有任何财产,不能偿还亚太公司的货款。后来亚太公司在H市的业务友好单位北欧公司告诉亚太公司,北美公司在H市丙区有一批即将出售的钢板,约750吨,亚太公司遂准备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问答题案情:赵某2000年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 3年有期徒刑。2003年4月赵某刑满释放。之后,赵某染上毒瘾。因一直没有正当工作,赵某总是处于吃了上顿断下顿的状况。2008年7月,赵某听说毒贩钱某新进了一批海洛因,便起了“黑吃黑”的念头。当晚,赵某携带其购买的仿真枪一支,潜入钱某的住处。入夜后,钱某回家。一进门,赵某即用仿真枪抵住钱某脑袋,对钱某进行殴打,之后对钱某说:“听说你新吃进了一批白粉,见者有份,也给我分点。”钱某一听赶忙说:“有事好商量。如果大哥喜欢那东西,小弟我悉数奉上,孝敬大哥就是。”后钱某打开保险柜,从里面拿出一包“白粉”(约有250克)交给赵某。见“白粉”顺利到手,赵某便离去。经鉴定,钱某构成轻伤。回到住处后,赵某打开抢来的“白粉”一尝,大呼上当,原来钱某早就担心有一天被同道抢劫,一直用一包头痛药冒充海洛因备用,他交给赵某的只不过是一包头痛粉而已。赵某眼见发财梦将破,心有不甘,遂又生一计。他连夜将其手下马仔王某(15周岁)叫来,对王某说:“你不是一直想发大财吗?现在机会来了。这玩意是白色黄金,值大钱了,你帮我出去卖,卖到钱分你三成。”王某一听大喜,满口答应。二人遂将“海洛因”分成若干小包。接下来的几天,王某天天出去推销。到案发时,已卖出“海洛因”近20克。公安机关另查明,钱某曾让王某帮其出售真的海洛因50多克。 问题:
问答题戊以技术成果出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应办理什么法律手续?
问答题论刑事二审程序和再审程序的关系。(北京大学2002年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问答题当前社会上存在大量的无被害人的危害行为,例如通奸、吸食毒品、性交易、赌博、自杀等行为。刑法学理论界将该类行为概括为“无犯罪人犯罪”的行为。该类行为的主要特点有两点:一、行为本身具有反社会性,即与社会传统观念格格不入;二、行为中的当事人没有受害意识,如果是双方行为的话,实施行为的一方也没有加害意识,即双方不存在强制或胁迫性,完全是自愿的。对于该类行为是否应该规定为犯罪,用刑罚的手段进行调整,是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颇有争议的问题。主要有肯定说和否定说两种,答题要求 1.可以从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的关系、刑法与道德的关系、刑法的谦抑性等角度着手。 2.观点鲜明、逻辑清晰、论述充分。 3.宇数要求600宇以上,不超过1 200字。
问答题案情:周某因出国留学,将一祖传玉器交由邻居陈某保管。陈某因结婚用钱,情急之下谎称该玉器为自己所有,将玉器卖给了玉器收藏商杜某,得款5万元。杜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邹某借款2万元,双方约定将该玉器押给邹某,如杜某到期不还款,玉器归邹某所有。在周某出国留学期间,其房屋有倒塌危险,因此房与邻居陈某房屋相邻,如周某房屋倒塌,有危及陈某房屋安全之虞。陈某遂请装修公司修缮周某的房屋,并约定,施工费用待周某回来之后由周某支付。房屋修缮以后,因遇百年不遇的龙卷风,致使该房屋倒塌。年底,周某留学归来,因玉器和房屋修缮款与陈某发生纠纷。
问题:
问答题案例一:2005年9月15日,B市的家庭主妇张某在家中利用计算机ADSL拨号上网,以E话通的方式,使用视频与多人共同进行“裸聊”被公安机关查获。对于本案,B市S区检察院以聚众淫乱罪向S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后又撤回起诉。
案例二:从2006年11月到2007年5月,Z省L县的无业女子方某在网上从事有偿“裸聊”,“裸聊”对象遍及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电脑上查获的聊天记录就有300多人,网上银行汇款记录1000余次,获利2.4万元。对于本案,Z省L县人民检察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起诉,L县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方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关于上述两个网上“裸聊”案,在司法机关处理过程中,对于张某和方某的行为如何定罪存在以下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应定传播淫秽物品罪(张某)或者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方某);第二种意见认为应定聚众淫乱罪;第三种意见认为“裸聊”不构成犯罪。
问答题案情:2010年10月2日午夜,A市某区公安人员在辖区内巡逻时.发现路边停靠的一辆轿车内坐着三个年轻人(朱某、尤某、何某)形迹可疑,即上前盘查。经查,在该车后备箱中发现盗窃机动车工具.遂将三人带回区公安分局进一步审查。案件侦查终结后.区检察院向区法院提起公诉。 (证据)朱某——在侦查中供称,其作案方式是3人乘坐尤某的汽车在街上寻找作案目标,确定目标后由朱某、何某下车盗窃,得手后共同分赃。作案过程由尤某策划、指挥。在法庭调查中承认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但声称在侦查中被刑讯受伤。 尤某——在侦查中与朱某供述基本相同,但不承认作案由自己策划、指挥。在法庭调查中翻供,不承认参与盗窃机动车的犯罪,声称对朱某盗窃机动车毫不知情.并声称在侦查中被刑讯受伤。 何某——始终否认参与犯罪。声称被抓获当天从C市老家来A市玩。与原先偶然认识的朱某、尤某一起吃完晚饭后坐在车里闲聊,才被公安机关抓获。声称以前从没有与A市的朱某、尤某共同盗窃,并声称在侦查中被刑讯受伤。 公安机关——在朱某、尤某供述的十几起案件中核实认定了A市发生的3起案件,并依循线索找到被害人,取得当初报案材料和被害人陈述。调取到某一案发地录像,显示朱某、尤某盗窃汽车经过。恨据朱某、尤某在侦查阶段的供述,认定何菜在2010午3月19日参与一起盗窃机动车案件。 何某辩护人——称在案卷材料中看到朱某、尤某、何某受伤后包有纱布的照片,并提供4份书面材料:(1)何某父亲的书面证言:2010年3月19日前后.何某因打架被当地公安机关告知在家等候处理,不得外出。何某未离开C市。(2)2010年4月5日,公安机关发出的行政处罚通知书。(3)C市某机关工作人员赵某的书面证言:2010年3月19日案发前后。经常与何某在一起打牌,何某随叫随到,期间未离开C市。(4)何某女友范某的书面证言:2010年3月期间。何某一直在家,偶尔与朋友打牌,未离开C市。 (法庭审判)庭审中,3名被告人均称受到侦查人员刑讯。辩护人提出,在案卷材料中看到朱某、尤某、何某受伤后包有纱布的照片,被告人供述系通过刑讯逼供取得,属于非法证据,应当予以排除,要求法庭调查。公诉人反驳,被告人受伤系因抓捕时3人有逃跑和反抗行为造成。与讯问无关,但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法庭认为,辩护人意见没有足够根据,即开始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 法庭调查中,根据朱某供述,认定尤某为策划、指挥者。系主犯。 审理中,何某辩护人向法庭提供了证明何某没有作案时间的4份书面材料。法庭认为,公诉方提供的有罪证据确实充分,辩护人提供的材料不足以充分证明何某在案发时没有来过A市,且材料不具有关联性,不予采纳。 最后,法院采纳在侦查中朱某、尤某的供述笔录、被害人陈述、报案材料、监控录像作为定案根据,认定尤某、朱某、何某构成盗窃罪(尤某为主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9年、5年和3年。(2011年试卷四第3题) 问题:
问答题如张某就自己的医疗费索赔可以向谁主张?为什么?
问答题案情:甲某因为丁某欠其20万元赌债久拖不还,便纠集乙、丙将丁某骗至自己开办的水泥场内关押。在乙、丙二人外出吃饭时,甲某对被捆绑的丁某进行殴打,致使丁某昏死过去。甲某以为丁某已经死亡,将丁某藏匿于水沟中,致其溺死。乙、丙二人回来后得知丁某死亡,十分害怕。甲某等人为了掩盖罪行、转移视线,向丁某的妻子发出一封勒索信,称丁某被绑架,索要30万元人民币放人,然后分头逃匿。甲某在逃避追捕中,登上一辆长途公共汽车,拔出刀子架在司机的脖子上胁迫司机改变行驶路线,朝山里行驶。由于路况不好,加之司机十分紧张,一路上险象环生,几度几乎翻车。乘客纷纷要求下车,甲某声称,要想下车,必须交出身上的钱物,众乘客只好交出财物得以下车,司机也乘机逃走。甲某干脆自己开车。甲某只开过农用三轮车,并不熟悉汽车驾驶,也没有汽车驾驶执照。因此路过一个小镇时,撞倒了一个行人(致其轻伤)。镇上的行人纷纷叫喊,要其停车,也有人上前阻拦,但甲某因恐惧根本不想停车,将拦截汽车的三人撞倒后(其中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一人轻伤),继续逃逸。乙、丙二人在逃匿中,搭乘一辆出租车,乘司机下车在路边小便之际,乙某突然将车开走。该车司机急追,但未能追上。乙某开车时不小心撞到路边的行人,乙某下车察看发现被撞行人受伤未死,问丙某如何处理。丙某说事到如今,管不了那么多,叫乙某赶快开车离开。乙某于是将行人拖到前方不远的垃圾站,驾车离开后4个小时,该被撞行人被发现,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问题: 请分析甲、乙、丙行为的性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