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对于类似交通运输经营权的资源分配,政府应当如何分配?本案市政府的做法是否妥当?
问答题案情:张某——某国企副总经理 石某——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某——张某的朋友 姜某——石某公司出纳 石某请张某帮助融资,允诺事成后给张某好处,被张某拒绝。石某请出杨某帮忙说服张某,允诺事成后各给张某、杨某400万股的股份。后经杨某多次撮合,2006年3月6日,张某指令下属分公司将5000万元打入石某公司账户,用于股权收购项目。2006年5月10日,杨某因石某允诺的400万股未兑现,遂将石某诉至法院,并提交了张某出具的书面证明作为重要证据,证明石某曾有给杨某股份的允诺。石某因此对张某大为不满,即向某区检察院揭发了张某收受贿赂的行为。检察院立案侦查,查得证据及事实如下: ——石某称:2006年3月14日,在张某办公室将15万元现金交给张某。同年4月17日,在杨某催促下,让姜某与杨某一起给张某送去40万元。因担心杨某私吞,特别告诉姜某一定与杨某同到张某处(石某讲述了张某办公室桌椅、沙发等摆放的具体位置)。 ——姜某称:取出40万元后与杨某约好见面时间和地点,但杨某称堵车迟到很久。自己因有重要事情需要处理,就将钱交杨某送与张某。 ——杨某称:确曾介绍张某与石某认识,并积极撮合张某为石某融资。与姜某见面时因堵车迟到,姜某将钱交给他后匆匆离开。他随后在自己车上将钱交给张某,张某拿出10万元给他,说是辛苦费(案发后,杨某将10万元交检察院)。 ——张某称:帮助石某公司融资,是受杨某所托(检察院共对张某讯问六次,每次都否认收受过任何贿赂)。 据石某公司日记账、记账凭证、银行对账单等记载,2006年3月6日张某公司的下属分公司将5000万元打入石某公司账户。同年3月14日和4月17日,分别有15万元和40万元现金被提出。(2010—卷四—三) [问题] 依据有关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和刑事证明理论,运用本案现有证据,分析能否认定张某构成受贿罪,请说明理由。 [答题要求] 1.能够根据法律、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及对刑事证明理论的理解,运用本案证据作出能否认定犯罪的判断,指出法院依法应当作出何种判决。 2.观点明确,分析有据,逻辑清晰,文字通畅。
问答题
2004年,A水果批发公司委托其业务员李某到B果园采购50吨鸭梨。李某到该果园后发现此处鸭梨质量很差且价格高,相反,这里的苹果却质优价廉,颇为畅销。于是李某便用盖有单位印章的空白介绍信和合同书,以A水果批发公司的名义与B果园签订了50吨苹果的购销合同。该合同约定:A水果批发公司购买B果园50吨苹果,货款总计10万元,B果园在签订合同后2日内发货。苹果在B果园交付,由C运输公司运输,B果园将苹果交付承运人后即为交付,运费由A水果批发公司负担。
次日,李某回到单位将此事告知公司领导,公司领导则说苹果的采购已经于前一天订立了合同并且对方已经发货,要求李某速去B果园撤销合同,并且立即向果园发出书面通知,表示要求撤销此合同。然而果园在合同签订完后已经发货,并交由C运输公司运往A水果批发公司。当日A水果批发公司接到C运输公司通知称:由于当日突遇泥石流,车毁人亡,50吨苹果也损失殆尽。隔日B果园差人前来索要货款,A水果批发公司则称,本公司并未授权李某签订此购销合同,故此合同对其不发生效力;况且本公司并未收到苹果,自然不应支付货款。双方遂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
[问题]
问答题县法院院长的行为是否合法?
问答题案情张某——某国企副总经理石某——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某——张某的朋友姜某——石某公司出纳石某请张某帮助融资,允诺事成后给张某好处,被张某拒绝。石某请出杨某帮忙说服张某,允诺事成后各给张某、杨某400万股的股份。后经杨某多次撮合,2006年3月6日,张某指令下属分公司将5,000万元打入石某公司账户,用于股权收购项目。2006年5月10日,杨某因石某允诺的400万股未兑现,遂将石某诉至法院,并提交了张某出具的书面证明作为重要证据,证明石某曾有给杨某股份的允诺。石某因此对张某大为不满,即向某区检察院揭发了张某收受贿赂的行为。检察院立案侦查,查得证据及事实如下:——石某称:2006年3月14日,在张某办公室将15万元现金交给张某。同年4月17日,在杨某催促下,让姜某与杨某一起给张某送去40万元。因担心杨某私吞,特别告诉姜某一定与杨某同到张某处(石某讲述了张某办公室桌椅、沙发等摆放的具体位置题)。——姜某称:取出40万元后与杨某约好见面时间和地点,但杨某称堵车迟到很久。自己因有重要事情需要处理,就将钱交杨某送予张某。——杨某称:确曾介绍张某与石某认识,并积极撮合张某为石某融资。与姜某见面时因堵车迟到,姜某将钱交给他后匆匆离开。他随后在自己车上将钱交给张某,张某拿出10万元给他,说是辛苦费(案发后,杨某将10万元交检察院题)。——张某称:帮助石某公司融资,是受杨某所托(检察院共对张某讯问六次,每次都否认收受过任何贿赂题)。据石某公司日记帐、记帐凭证、银行对帐单等记载,2006年3月6日张某公司的下属分公司将5,000万元打入石某公司账户。同年3月14日和4月17日,分别有15万元和40万元现金被提出。(卷四真题试卷第3题)问题:依据有关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和刑事证明理论,运用本案现有证据,分析能否认定张某构成受贿罪,请说明理由。答题要求:①能够根据法律、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及对刑事证明理论的理解,运用本案证据作出能否认定犯罪的判断,指出法院依法应当作出何种判决。②观点明确,分析有据,逻辑清晰.文字通畅。
问答题朱某系某市国有春风皮鞋厂厂长,在其担任厂长期间,为了获得银行贷款、有关资金以及设法减免税务,曾多次以集体的名义,以送礼、帮助解决差旅费等手段,向该厂所在的市政府领导、财政局(所)、税务所、银行等单位领导人员行贿人民币及其他财物,计30万元人民币。又由于朱某在担任厂长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徇私舞弊,管理不善致使该厂1000多万元的应收款没有收回。在企业逐年亏损的情况下,仍开支无度,最终皮鞋厂亏损188万元、负债达3422万元。案发后,朱某主动交代两次挪用单位资金为其儿子操办婚事和购买高级公寓套房,资金共达150万元,使用长达两年,案发后尚有近40万元无力退还。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1.该国有春风皮鞋厂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如何处罚?
问答题材料:2011年5月19日下午,某县某村80余名群众去县政府上访,在县政府二楼被四五名工作人员阻止发生拥挤,16岁的少年陶汉武意外跌倒昏迷。当时大家向县政府工作人员请求,让他们用手机给120打个电话叫救护车来,结果对方回答说没手机。大家又请求借用一下政府的固定电话叫救护车,他们却说电话不好使。孩子的父亲陶金财急得给在场的政府工作人员跪下,哀求他们帮忙叫救护车。结果,没有一个人理会或者吱声。终于,耽搁半小时后,陶汉武经抢救无效死亡。
面对很多年来媒体所曝光的各种“见危不救”的事件,人们都对这种麻木不仁的表现表示了极度愤慨,甚至有人提出应该在刑法中设立一个“见危不救”罪。
问题: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请利用你掌握的法学理论及相关知识,谈谈对此事的看法。
[要求]
1.运用法理学及部门法知识作答;
2.观点明确,逻辑严谨,说理充分,层次清晰,文字通畅;
3.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
4.请按提问顺序分别作答,总字数不少于500字。
问答题对于人身自由受限制的损失,雷某能够最迟在何时提出国家赔偿请求?
问答题
案情:某甲于2004年10月在华普股份有限公司(专营电器制造)股东大会上被选为董事长。
2005年10月10日,甲代表公司去参加钢材购销会,认识了马鞍山某钢铁厂经理某乙,就与某乙就购买一批特型钢材达成了协议,并约定12月12日某甲派人去钢铁厂取货,届时交付1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汇票。某甲回到公司后,适逢其弟某丙前来拜托某甲想办法帮助某丙开办的个人独资企业扭转亏损状态,某甲就为其开具了华普股份有限公司的介绍信,并以华普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开了一张100万元的银行汇票。某乙看了介绍信后认定某丙就是华普公司派来取货的人,收下汇票后就带某丙提货。某丙将这批特型钢材运回后出卖给另外一家电器生产公司,获利30万元,从中拿出10万元送给某甲作为酬金。一个月后,某丙与手机公司签订一份购销合同,合同标的价值20万元,某丙以自己价值10万元的房子设定抵押,某甲又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以公司名义在合同上对全额做了保证,手机公司并不知道某甲没经过正当程序即以公司名义做出担保的事实。华普股份有限公司的经理某丁得知了这些情况,于是在董事会会议上就此作了汇报,但与会的其他董事都碍于某甲作为董事长的情面,没有对其进行处理。某丁又向公司监事会作了反映。监事会讨论认为,某甲的行为违反了董事竞业禁止义务,应当赔偿公司损失。某甲对监事会的决议不予理睬,甚至威胁说,在下次股东会上要罢免监事们的职务。公司监事会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答题某民法典第一条规定:“民事活动,法律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依照习惯;没有习惯的,依照法理。”
答题要求:
1.在上述3个问题中任选其一作答,或者自行选择其他角度作答;
2.在分析、比较、评价的基础上,提出观点并运用法学知识阐述理由;
3.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
4.不少于600字。
请:
问答题政党制度
问答题案情:张某因涉嫌受贿被决定逮捕,张某闻风逃匿,下落不明。甲省A市检察院经过实施电话监听措施,得知其逃到了甲省B市,遂决定对其通缉,并由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通缉一年后,张某仍未到案。A市检察院认为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共1000万现金,遂向A市中级法院起诉,要求没收其违法所得。法院受理后,在15日内发出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张某的朋友王某认为他对没收的财产享有所有权,于是申请参加诉讼。张某的胞哥也申请参加诉讼,并委托律师李某参加诉讼。考虑到案情较为简单,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判决没收违法所得。对此结果,张某的胞哥、王某均表示要上诉,而A市检察院提起了抗诉。二审法院经审理,以原审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问题:
问答题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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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1日,张某和甲房地产公司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在A市洽谈合同的主要条款,张某在B市出差期间认可合同的主要条款,并在合同上签字。甲公司的业务代表在C市在合同上捺了手印,买卖的商品房在D市。(事实一)
张某乔迁新居,找到乙搬家公司为其搬家。乙指派员工李某前往,李某担心人手不够,遂请来进城打工的同乡王某帮忙。在搬家的过程中,李某倒车时没有看见王某在车后,将其撞倒在地。(事实二)
张某将房屋出租给陈某,书面约定租期3年。半年后,张某隐瞒已经出租给陈某的事实,将房屋出卖给自己的哥哥,并办理了过户登记。(事实三)
问题:
问答题夏某要求公诉人回避。其理由是公诉人在讯问日寸先人为主,态度严厉,且对其的指控失实。审判长认为夏某申请回避的理由不能成立,遂当庭予以驳回。 问题:审判长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问答题如果陈某卖马时向赵某说明马是捡到的,但赵某仍支付相当价款,郭某能否向赵某要求取回马?为什么?
问答题刑事证据
问答题一 案情:李富裕与杨伟民于2002年1月28日签订了一房屋租赁合同,租金每月1500元,租期为一年,但只是口头约定,未采用书面形式。李富裕住进去后发现,外面下大雨的时候,房屋经常漏水,便通知杨伟民修理。但杨迟迟未予修理。李富裕只好自己出钱维修,并在修好的房屋旁边新建了一小仓库,以堆放杂物。但这些行为并未通知杨伟民。2002年9月28日,杨伟民欲将房屋收回,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李富裕以租赁期未到期为由,拒绝搬出。2002年 10月1日,李富裕因公出差,将房屋转租给其表弟居住,租金2000元,杨伟民表示反对。在李富裕出差期间,杨伟民将房屋赠与其侄女杨红,但因工作忙未办,理房屋登记手续。2002年11月1日,李富裕回到家中。杨红通知他说要开一小卖店要求李搬走,李辩说租赁合同是他与杨伟民签订的,与杨红没有关系。杨红遂拿出赠与合同证明房屋现在归她所有。 问题:1.本案包含哪几种法律关系?
问答题被告人周某,系某市某商业银行工作人员。2013年6月20日被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于当天被刑事拘留。2013年7月6日,人民检察院对周某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并派人民检察院侦查人员将其逮捕。7月8日,犯罪嫌疑人周某聘请的律师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人民检察院提出需缴纳5万元保证金,并提供保证人。7月9日,周某家属向人民检察院缴纳了5万元的保证金,并且提供了保证人,周某被取保候审。侦查中,周某如实供述了收受他人贿赂50万元的犯罪事实,并退出了全部涉案赃款。市人民检察院将该50万元赃款上缴国库后,于2014年2月1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庭审理,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人民检察院认为一审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周某量刑过轻,直接向二审人民法院提交抗诉状,提起抗诉。二审人民法院经不开庭审理后,认为一审人民法院认定事实正确,但量刑过轻,裁定撤销原判,改判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7年。
[问题]
问答题
案情:甲演出公司与乙服装公司订立合同一份,约定由甲公司提供布料,乙公司为甲公司加工一批服装。完工后,由乙公司送货上门。乙公司完成加工任务后,委托丙运输公司为其送货。两辆送货的卡车在送货途中,遭受雷击。其中一辆卡车幸免,另一辆起火燃烧,车毁人亡。事后,甲演出公司要求乙服装公司补齐其定作的全部服装,并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乙服装公司则主张甲演出公司依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加工费,服装损失则应由丙运输公司承担;而丙运输公司要求乙服装公司支付全部运费,并分担部分汽车损失责任。各方争执不下,纷纷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 假设各方均未向保险公司投保的情况下:
问答题如果甲水泥厂收到建筑公司的信后,积极备货,并准备了与送货有关的事宜,但是没有在建筑公司规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的。建筑公司以已与乙厂订立了买卖合同为由,拒绝与之订立合同的。甲水泥是否有权要求建筑公司赔偿损失?为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