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案情:2009年3月18日,家住在北京市A区的张老汉在家住在B区的长子张甲家去世,留下两套房产。其一是A区价值20万元的一居室,其二是C区的价值45万元的二居室。长子张甲和次子张乙由于遗产继承发生争议。张乙到A区法院起诉,要求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而张甲主张按照遗嘱分割遗产。区法院判决,张甲胜诉,按照遗嘱分割财产。张乙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在二审法院审理过程中,张老汉的养子张丙要求参加诉讼。 问题:1.法院能否准许张丙参加诉讼?其法律地位如何?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
案情:孙杰是某市公安局的刑警,家中有一位80岁的老母瘫痪在床,每天都需要人照顾日常起居,还有两个女儿孙佳和孙梅,孙佳正在读大学,孙梅正在读小学,家中的日常开销都靠孙杰每个月的1000多块钱的工资,生活过得十分紧张。在一次执行逮捕任务的过程中,为了保护同事,孙杰不幸牺牲。市政府追认孙杰是革命烈士,其母和其女是烈属,并由市政府每月发给抚恤金600元。民政部门第一年还能够按时发放抚恤金,到第二年时,经常不能按时发放抚恤金,有时要拖欠几个月的抚恤金,严重影响了孙家祖孙的日常生活。孙佳多次找到发放抚恤金的民政部门要求解决此事,但都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第三年时,民政部门称市政府经费紧张,所以要从每月发放的600元抚恤金中扣掉100元,每个月改发500元。孙佳为了此事经常奔波于市民政部门和公安局间。某日晚8时许,孙佳在回家途中被几个流氓拦住,他们对孙佳动手动脚,并用脏话对其进行人格侮辱。孙佳大声呼救,此时一辆市公安局的巡逻车正好经过,车上的治安民警虽听到孙佳的呼救但并未下车制止。
问题:
问答题请利用所学到的法理学知识,谈谈你对法与和谐社会关系的基本认识。 答题要求: 1.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 2.不少于600字。
问答题美国高美公司、法国拉利公司、德国众达公司、中国月亮河公司、中国月亮湾公司2001发起设立月亮山股份有限公司,拟定注册资本5千万元,高美公司出资400万,拉利公司出资300万元,众达公司出资300万元,月亮河公司出资200万元,月亮湾公司出资 200万元,其余股份向社会募集,拟发行4千万股,每股面值1元,采取溢价发行,每股 1.5元。募集完毕后,成立创立大会,公司依法成立。 2003年为增加实力,与另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合并,两公司于3月10日作出合并决议,4月1日通知债权人,5月6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两次,于8月1日正式合并,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开年度会议。董事会成员为15人,本人出席会议的5人,有3人因故不能出席而委托他人参加会议,其中甲委托董事长代为出席,乙委托某监事代为出席,丙委托其出任董事的本法人股东单位的一位负责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日程包括:(1)决定公司投资方案;(2)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3)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调整; (4)制定公司若干具体规章。以上事项均经出席会议的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要求:请指出公司的上述活动有无与《公司法》不符之处。如有不符之处,请说明理由。
问答题刘大强、刘二强、刘三强共有一套房屋,刘大强享有40%的份额,刘二强享有35%的份额,刘三强享有25%的份额。三人约定,该房屋由何某来承租,租赁期为7年,签订了书面的租赁合同。根据物权中的共有原理,《合同法》、《担保法》的理论,试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我国《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请从法律责任承担的角度分析此法条所涉及的法理学基本问题。 答题要求: 1. 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 2. 不少于600字。
问答题该项发明专利的申请日应是哪一天?
问答题赵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问答题丙、丁约定买卖合同签订时,卡车即归丁所有,该约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问答题被告人X,系M市(县级市)质量技术监督站站长,1998年在M市兴建一座高塔时,承担对该塔施工的质量监督职责。该塔在1999年初验收后不久即垮塌,造成数人伤亡。此案由M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于1999年3月5日以玩忽职守罪向M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追究X的刑事责任,并向法院移送了案件的全部卷宗材料,包括由Y大学土木工程系作为鉴定人署名盖章的鉴定书。该鉴定书称:X在该塔施工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放任严重不合格的钢筋、水泥等建筑材料投入使用,致使该塔结构强度不足,最终导致该塔倒塌。M市人民法院受理M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后,对案卷进行了认真审查,并提审了X,认为符合开庭审理的条件,决定于1999年3月25日开庭审理此案。法庭在3月18日向被告人送达了起诉书副本,3月23日向被告人送达了传票,向被害人、鉴定人等其他诉讼参与人送达了出庭通知书。在3月25日的法庭审理过程中,辩护人以质量技术监督站不是国家机关,被告人不具备玩忽职守罪主体身份为由作了无罪辩护。法庭审判结束后,辩护律师将辩护词交给法庭工作人员,法庭表示拒收。审判长说:“你这种辩护意见是不能接受的。”遂以玩忽职守罪判处被告人X有期徒刑7年。案件定期宣判后第3日向被告人X送达了判决书。被告人X接到判决书后立即委托其律师通过M市法院向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M市法院以上诉理由不足为由不予同意,于是X的律师直接向地区中级法院递交了上诉状。地区中级法院经过二审审理,认为该案一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但X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审判定玩忽职守罪不当,于是作出了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决定。M市人民法院重新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了重审,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被告人X有期徒刑7年。
问答题被告人王某(女)与其父和其母将正与其丈夫通奸的周某全身赤裸捆绑长达四小时,让10多名群众围观,并将周某打至轻伤。在此期间,王又指使本村的精神病人张某(男,30岁,无刑事责任能力)强行与周某发生性关系。王在去公安机关自首的路上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案发时,王正因犯盗窃罪而服缓刑。
问:对本案如何处理?
问答题简述延期审理与中止审理的区别。
问答题高某,男,30岁;张某,男,25岁,两人因涉嫌抢劫罪被市人民检察院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中级人民法院指派了一名审判员与两名人民陪审员于2014年7月3日对该案公开进行了审理。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公诉方传唤了被抢珠宝首饰店的店长贾某及当时在场的一名顾客刘某同时出庭作证,贾某和刘某都作证是被告人高某及张某实施了这起抢劫案。审判期间,公诉人发现有些证据还存有疑问,需要补充侦查,遂当庭建议延期审理,但合议庭认为该案不需要补充侦查,遂当庭拒绝了公诉人的建议。经一审法院的审理。于8月4日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高某死刑立即执行;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12年。判决宣告后5日,一审法院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复核。高级人民法院指派一名审判员对高某、张某抢劫案进行审理后认为,高某、刘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遂决定同意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经核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裁定予以核准死刑。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命令并交付公安机关对高某进行执行,并由法院派司法警察临场监督。
[问题]
问答题案情:甲乙共谋教训其共同的仇人丙。由于乙对丙有夺妻之恨,暗藏杀丙之心,但未将此意告诉甲。某日,甲、乙二人共同去丙处。为确保万无一失,甲、乙以入室盗窃为由邀请不知情的丁在楼下望风。进入丙的房间后,甲、乙同时对丙拳打脚踢,致丙受伤死亡。甲、乙二人旋即逃离现场。在逃离现场前甲在乙不知情的情况下从丙家的箱子里拿走人民币5万元。出门后,甲背着乙向丁谎称从丙家窃取现金3万元,分给丁1万元,然后一起潜逃。潜逃期间,甲窃得一张信用卡,向乙谎称该卡是从街上捡的,让乙到银行柜台取出了信用卡中的3万元现金。犯罪所得财物挥霍一空后,丁因生活无着,向公安机关投案,交代了自己和甲共同盗窃的事实,但隐瞒了事后知道的甲、乙致丙死亡的事实。 问题 1.就被害人丙的死亡而言,甲、乙应成立何种犯罪? 2.对于甲从丙家的箱子里拿走人民币5万元,丁望风并分得赃物这一情节,应如何认定? 3.对于甲、乙盗窃和使用信用卡的行为,应该如何认定? 4.对于丁的投案行为,是否构成自首?
问答题材料一:2008年12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纪念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课题。讲求效率才能增添活力,注重公平才能促进和谐,坚持效率和公平有机结合才能更好地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2010年3月1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人民大会堂与中外记者见面时提出,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2010年3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在中央政法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各级政法机关要更加自觉地把政法工作放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更加积极地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政法队伍建设,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材料二:
①2009年11月3日,范某因抢包被公安局抓获。审讯中范某交代,因为身患癌症的妻子需要持续治疗,而自己每天起早贪黑挣的钱难以支撑妻子的医药费,到处借钱又碰壁,“实在没有办法了”,才动了抢钱的念头。范某被抓捕后,当地村民均为他求情,说他“平时可老实了,出这样的事儿是因为他的生活压力实在太大了”。2010年1月14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根据《刑法》对抢夺罪的量刑规定以及被告人抢夺的金额,应当判处被告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范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2000元。
②刘某(女)与闫某经人介绍认识并结婚。婚后,刘某患脑瘤致瘫,生活不能自理,由此引发夫妻矛盾。后刘某回娘家居住,其间2人未尽夫妻间权利和义务,并因抚养问题导致诉讼。闫某要求与刘某离婚。刘某说:“我嫁给他就是他的人,夫妻一方有难,另一方就应该提供帮助。”闫某说:“我们虽然是夫妻,但她的病已没有恢复的希望,我不能这样毁了自己的一生。”法庭调解失败后,判决如下:因刘某与闫某长期分居,无法共同生活,应认定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
[问题]
请根据中央领导同志讲话精神及上述案例,围绕法理与情理、公正与效率相互关系,简述社会主义法治公平正义理念的基本要求。
[答题要求]
1.紧扣社会主义法治公平正义理念的基本要求作答;
2.无观点或论述,照抄材料原文不得分;
3.观点正确,表述完整,文字通顺;
4.总字数不得少于400字。
问答题案情:马某(19岁)和李某(17岁)两人是同班同学,二人都不好学习。一日,马某发现学校附近有一个建筑工地里堆放着许多电缆,且看管不严,便打起了偷电缆卖钱的主意。马某将此想法与李某商量,二人一拍即合。为保证偷得电缆后顺利脱手,二人在行动之前专门去了一个五金商店打听是否收购电缆。五金店老板许某一看二人神情,便已心领神会,但故意不动声色,只装作不知情。在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之后,双方谈妥了收购价格。因见马某和李某年少,在二人离开时许某特意叮嘱,晚上12点之后才能送货过来。马某和李某当天晚上就开始了行动,因恐人少行动太慢,马某又叫上了表弟夏某(15岁)帮忙望风。三人偷得大量电缆后,在送往五金店的途中被几名巡逻的警察发现。警察偷偷跟踪至五金店外,趁双方交易时即行抓捕。在抓捕过程中,马某和夏某二人为了逃跑,用铁棍将其中一名警察打成重伤。
问题:
问答题案情:杨某被单位辞退,对单位领导极度不满,心存报复。一天,杨某纠集董某、樊某携带匕首闯至厂长贾某办公室,将贾某当场杀死。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某死刑,立即执行,判处董某死刑缓期2年执行,判处樊某有期徒刑15年。(2009—卷四—三) [问题] 1.如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杨某、董某、樊某均未上诉,检察机关亦未抗诉,对被告人杨某、董某、樊某的一审判决,中级法院和高级法院分别应当如何处理? 2.如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杨某、董某均未上诉,检察机关亦未抗诉,樊某提出上诉,高级法院应按什么程序处理对杨某、董某的一审判决?理由是什么? 3.如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杨某、董某、樊某均未上诉,检察机关亦未抗诉,但贾某的妻子对附带民事判决不服提起上诉,高级法院应按什么程序处理对杨某、董某的一审判决?理由是什么? 4.被告人杨某经最高法院核准死刑并下达执行死刑命令后,下级法院发现杨某可能另案犯有伤害罪,对杨某应当如何处理?
问答题仲裁委员会是否能受理该案?为什么?
问答题如果甲与丁之间并非抵押关系,而为买卖关系,而买卖合同生效时租赁合同仍未到期,则租赁合同是否仍有效?
问答题案情:某甲1997年6月在A市繁华的B文化区开了一家金太阳娱乐美食城。1998年12月市文化局和市公安局以该娱乐美食城在经营活动中有色情活动为由,以共同名义对其处以1万元的罚款。某甲不服,以市文化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