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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交易从业
卷四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问答题2012年10月,甲市A区的天水宾馆与位于乙市B区的燃气设备公司在甲市C区签订了一份热水器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由燃气设备公司向天水宾馆提供热水器500台,由燃气设备公司于12月1日前送货到天水宾馆所在地甲市A区,货到付款。合同签订后,燃气设备公司将其位于乙市D区仓库的货物按时送至甲市A区,天水宾馆依约结算货款。天水宾馆将客房原有热水器全部予以更换,安装了此次新购买的热水器。2013年3月,家住丙青E区的王某出差至甲市A区,住于天水宾馆。但在客房淋浴时触电昏倒,遂被宾馆送至医院住院治疗。后查明此次事故是因天水宾馆电路老化使热水器带电所致。王某出院后,以侵权损害为由于2013年5月将天水宾馆诉至法院。庭审过程中,王某与天水宾馆达成和解协议,王某申请撤诉,获法院准许。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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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材料一: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讲话时指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宪法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只有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宪法才能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宪法实施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我们要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我们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据新华社北京2012年12月4日电) 材料二:2014年1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政法工作的根本目标。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要把人民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法律保障。要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决遏制严重刑事犯罪高发态势,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据新华社北京2014年1月8日电)(2014年试卷四第1题) 问题: 根据以上材料,结合执法为民理念的基本涵义,谈谈你对构建和完善人民群众权利保护体系的理解。 答题要求: 1.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 2.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3.总字数不得少于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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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如由你来处理该案,应本着怎样的方法划分各个责任主体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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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我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行职责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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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9年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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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现设乙公司以未加盖合同专用章为由,主张合同无效,其理由能否成立?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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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案情:家住上海的王某是个体工商户,从事餐饮行业。他的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是李某,当初李某经营不善就直接将营业执照和店铺一同转让给了王某。王某雇用了张某当服务生,张某在给客人上菜时不小心将滚热的汤泼在了客人身上。客人大怒,要求王某赔偿医药费,王某拒绝了,声称是张某的责任,不关他的事。王某将张某解雇了,并拒绝支付张某的工资。后来王某出车祸,意外死亡。王某死后,留下房屋四间。王某妻子早故,有五个儿子王一、王二、王三、王四、王五。王一提起诉讼,认为王五只是王某收养的养子,没有血缘关系,不应该参与继承。王二明确表示放弃继承,不参与诉讼。王三没有表示。王四明确表示应诉。王某有个在北京工作的弟弟叫王甲,知道王某死亡后,向法院主张那四间房屋实际是自己所有,当初他将房屋免费租给王某,后来一直就没有要求王某归还。在一审中,法院追加王甲为共同原告,并且判定因为证据不足,房屋所有权归王一、王二、王三、王四、王五共同所有。王甲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王甲提出不仅要求返还房屋,而且提出因为王某家长期居住,房屋已经破旧了,王某家还应该支付房屋修缮费。王甲提供了房屋的产权证书,二审法院支持了王甲的要求,判决房屋归王甲所有,而且王某家应当支付房屋修缮费。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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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案情:个体工商户李甲开了一家照相馆,因生意较好,决定买下自己店面旁边的一个铺面扩大经营。因刚刚进了一批器材,缺少现金,便对自己的朋友王某提出借款30万元。王某同意借款,但要李甲提供担保。李甲遂于2002年3月以自己刚刚购买的价值10万元的器材设定抵押,并和王某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约定抵押期为2年。 2002年5月,王某依约将30万元借给了李某,按约定,李甲应当在2004年4月30日以前归还借款。后王某感到不放心,要求李某提供其他担保。于是,李甲的哥哥李乙又于2002,年7月与王某签订书面抵押合同,以李乙的一辆富康汽车作为抵押,以担保李甲的债务按期偿还,抵押期仍为2年,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李甲的另一朋友老吴也出面表示自己可以担任李甲还款的保证人,并于 2002年8月3日手写了“我愿意为李甲充当还款的担保人直至该款本息还清时为止”的纸条交给王某。李甲扩大经营后,一开始生意尚可,但不久在同一条街上开了好几家大型摄影室。再加上李甲迷上了赌博,到2004年年底时,不仅没有挣钱,还欠下一屁股债。2005年以后,李甲因为生活困难已经卖掉了后来购买的门面,只能靠着原来门面的租金维持生活。这期间,王某因外出做生意,一直未向李甲讨要其借款。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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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制宪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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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就此同一纠纷,若石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都提起诉讼,应如何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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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案情:楚某系原浙江省顺民县人大常委会委员。2006年4月25日,楚某到温州市龙湾区参加龙湾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横向联系会议”。26日晚9时许,楚某独自一人来到温州市金江路,在大榕树下石凳处遇到了暗娼李某。楚某主动与李某搭讪,问明其身份和嫖宿价格后,将李某带到了他们商量好的嫖宿地点万隆饭店,被治安联防队员抓获,并扭送至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在龙湾区分局接受讯问时,楚某化名为“常键”,谎称自己是顺民县个体户,态度十分恶劣,拒不承认自己的错误,并与讯问其的分局治安民警王某、向某发生口角。王某、向某对楚某进行了殴打,造成楚某多处淤伤。4月27日,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认定常键(楚某)“嫖宿暗娼”,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的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给予其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并于当日将其送交行政拘留所执行。温州市龙湾区及顺民县人大常委会因楚某下落不明,四处寻找,4月28日,发现楚某被押在温州市公安局行政拘留所,4月29日将其保释。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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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若正和公司上海分公司同其他企业签订合同后违约不履行,是否可以追究正和公司的责任,请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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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某县国土局向某县人民政府报送《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请求收回该县涌阳东路与古禾中路部分地块土地使用权。随后,某县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同意收回涌阳东路与古禾中路部分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某县国土局收到该批复后,没有依法制作并向原土地使用权人送达收回土地使用权决定,而直接交由某县土地储备中心付诸实施。魏某等十二户居民的房屋位于被收回使用权的土地范围内,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维持决定不服,魏某等十二户居民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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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为了减轻香港的人口压力,早在香港特区成立多年前,中央人民政府就主动控制内地赴港人数,特别是对于赴港定居的人数严加控制。回归后,这个政策仍然不变,仍维持严格审批制。《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港人”)在香港以外所生的中国籍子女“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居留权和有资格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取得载明其居留权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但是港人在大陆的子女人数众多,有许多没法取得合法证明的人就偷渡到港,至1997年7月初,已发现1400多人。为此,香港特别行政区临时立法会修订《入境条例》中规定港人在内地所生子女须在内地取得由香港特区政府发给的居留权证书,方可申请来港。对于已经偷渡到港的无证儿童,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有权立即遣返无证儿童。因此,在非法居留的一千数百名无证儿童中,有四户以特区政府剥夺他们依法应该享有的权利为由,状告香港政府。1998年1月29日,此案由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作出裁决。终审法院的判词有如下几点: (1)特区法院审理人大或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行为是否符合基本法,如果认为真的不符合基本法,特区法院具有司法管辖权并宣布其无效。我们认为,如果发现有不符合基本法之处,特区法院确有管辖权和责任,宣布其为无效,我们毫不含糊地申明此点是正确的。 (2)特区法院审理它们的行为是否符合基本法,这种管辖权来自主权国家,因为人大已依照中国宪法第3条为特区通过基本法。基本法是全国性法律,也是特区宪法。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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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事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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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开证行能否以货物灭失为由免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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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如孙氏兄弟俩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他们兄弟俩、张某、派出所、公安局在诉讼中各处于什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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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现设庚公司因承运设备中有过错造成设备损失,应由谁向庚公司索赔?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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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宪法解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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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外国有学者称刑事诉讼法为“宪法适用法”(Applied Constitutional Law)。请你运用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理论,简要谈谈你对这种说法的理解。(北京大学2004年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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