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企业位于甲市,是一家制作腐乳的企业。在一次工商部门和物价部门的联合检查过程中被发现在其对腐乳进行加工时,存在使用国家多次明令禁止的化学致癌添加剂“苏丹红”。工商部门和物价部门决定对其进行罚款,并查封扣押全部已经加工完毕还未出厂的腐乳共700余箱以及全部生产设备,但是没有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该企业不服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认为该厂违法行为存在,且情节严重,原处罚措施过轻,决定对其加重罚款,除罚款、查封扣押全部已经加工完毕还未出厂的腐乳和生产设备外,并吊销营业执照。该企业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处罚决定并一并提起行政赔偿。根据以上内容,请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材料:新华网北京2013年1月9日电:中共政法领域最高级别年度会议发出的信号表明,存在近60年的中国劳动教养制度有望在2013年发生重大改革。这是十八大后中共开启的法治领域重要改革,反映了政法机关顺应人民新期待的努力,更是对依法治国方略的一次具体落实。
在近些年的实践过程中,劳教制度的问题日益凸显,譬如:实施劳教机关对劳教权随意使用、以“教养”之名行刑罚之实、对现行劳教决定涉及不到的人进行劳教等。近些年来,劳教制度甚至成为某些地方政府官员滥用的“维稳”工具之一。劳教限制人身自由,这与1996年起施行的《行政处罚法》的立法精神严重冲突。实施劳教机关无须经法院审判,即可将“犯错者”投入劳教场所,实行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思想教育等措施。
“依法治国”“尊重和保障人权”已写入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中共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了“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重要目标,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确立为推进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可以说,当前劳教制度已经成为中国民主法治进程中的一个障碍,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洪流中的一块暗礁,其改革不仅顺应民意,更合乎社会发展潮流,体现社会公平正义价值所在。
问题:请根据以上材料,从依法治国或者公平正义的角度,谈谈你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
答题要求:
(1)用相关的法学知识阐述你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密,语言流畅,表述准确。
问答题《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和《反腐败公约》规定了哪些案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问答题对于1500箱果脯毁损的损失,谁有权提出索赔的请求?为什么?
问答题甲、乙、丙、丁、戊拟共同组建A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其中甲、乙打算以货币出资,分别为20万元和40万元,丙以实物出资,经评估机构评估为10万元,丁拟以劳务出资,戊以技术成果出资,作价25万元。公司不设董事会、监事会,并拟由乙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丙担任公司的监事,丁、戊分别担任副总经理。请问:
问答题案情:蓝天公司是2000年3月成立的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总资产2000万元,总负债1000万元。因业务开展顺利,董事会于 2006年6月1日决定,即日起正式实施以下方案:(1)以蓝天公司名义投资100万元,与大地公司组建合伙企业;(2)以蓝天公司名义向跃进有限责任公司投资600万元; (3)聘任赵某为公司经理;(4)在公司内增设市场发展部,重点开拓海外市场。 事后不久当蓝天公司的股东大会得知董事会的上述方案后,提出以下异议:(1)聘任公司经理是股东大会的职权,董事会无权聘任;(2)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也是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董事会不得作出; (3)董事会会议必须由2/3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而该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人数只达到 1/2以上,不符合法定人数;(4)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该次会议有1名董事因出差在外,书面委托了另一位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是非法的。同时,股东大会认为董事王某能力低下,不能尽职,遂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将其更换; 董事会则认为,董事会的方案(3)与(4)完全是在董事会的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并未越权。董事会的举行程序完全是合法的,所有方案均已得到了出席会议的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应当执行。而且,股东大会更换董事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股东大会更换董事王某的行为在程序上不合法。 问题:1.董事会的第(1)、(2)项决议方案是否合法,为什么?
问答题
2012年10月,甲市A区的天水宾馆与位于乙市B区的燃气设备公司在甲市C区签订了一份热水器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由燃气设备公司向天水宾馆提供热水器500台,由燃气设备公司于12月1日前送货到天水宾馆所在地甲市A区,货到付款。合同签订后,燃气设备公司将其位于乙市D区仓库的货物按时送至甲市A区,天水宾馆依约结算货款。天水宾馆将客房原有热水器全部予以更换,安装了此次新购买的热水器。2013年3月,家住丙市E区的王某出差至甲市A区,住于天水宾馆。但在客房淋浴时触电昏倒,遂被宾馆送至医院住院治疗。后查明此次事故是因天水宾馆电路老化使热水器带电所致。王某出院后,以侵权损害为由于2013年5月将天水宾馆诉至法院。庭审过程中,王某与天水宾馆达成和解协议,王某申请撤诉,获法院准许。
[问题]
问答题2004年6月某星期天,甲运输公司司机乙在为公司拉货时,因为饮酒,开车将丙撞成重伤,乙肇事后逃跑。丙躺于地,神志不清,丁路过,见状,拦起一辆出租车,掏出50元给 (个体)司机戊,要求司机将伤者拉往已医院救治,司机答应,并将丙拉到该医院门诊室,值班医生庚在二楼打牌,戊见无人,遂将丙置于门诊室,离开。等值班医生打完牌回到门诊室时,丙已死亡。其妻丑起诉于法院。经医学鉴定,医治延误是丙死亡的原因之一。 问:
问答题本案的审理过程还有哪些不当之处?
问答题[案情]张某因堵博负债累累,为尽快筹钱还债,找朋友王某借钱,王某未答应。张某便心生歹意,骗钱某说,王某欠其20万元钱迟迟未还,请钱某帮助其索要欠款,并允诺要回款项后给钱某3万元钱作为酬谢。钱某答应了张某。二人约好,由钱某以谈生意为名将王某约到附近的金海宾馆205房间,然后将王某扣押,由钱某进行看管。次日,张某和高某即对王某施以暴力,强迫其拿钱。王某没有办法,只能骗公司出纳说公司购买产品需要20万现金,让出纳将现金送到宾馆附近的汽车站交给钱某。出纳来到汽车站后,发现情况有所不对,于是拒绝将钱交给钱某,钱某便威胁出纳说,如果不交钱,就杀死王某。出纳不得已将20万元现金交给钱某。钱某带着钱回到宾馆后,发现张某已经不见踪影,而王某已经断气。于是,钱某立即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协助司法机关将陈某逮捕归案。事后经查,因钱某想跳窗逃走,而被张某用尖刀刺中胸部死亡。 问题:
问答题[案情]甲、乙国有企业与另外7家国有企业拟联合组建设立永发有限责任公司(以简称永发公司),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是:公司股东会除召开定期会议外,还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2以上的董事或1/2以上的监事提议召开。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指出了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议方面的不合法之处。经全体股东协商后,予以纠正。 2005年3月,永发公司依法登记设立,注册资本为1亿元,其中甲以工业产权出资,协议作价金额1200万元;乙出资2400万元,是出资最多的股东。公司成立后,由甲召集和主持首次股东会会议,设立了董事会。2005年5月,永发公司董事会发现,甲作为出资的工业产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为了使公司股东出资总额仍达到1亿元,董事会提出了解决方案,即:由甲补足差额;如果甲不能补足差额,则由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分担该差额。 2006年5月,公司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后,经济效益较好,董事会拟定了一个增加注册资本的方案,方案提出将公司现有的注册资本由1亿元增加到1.5亿元。增资方案提交到股东会讨论表决时,有7家股东赞成增资。7家股东出资总和为5830万元,占表决权总数的58.3%;有2家股东不赞成增资,2家股东出资总和为4170万元,占表决权总数的41.7%。股东会通过增资决议,并授权董事会执行。 2006年3月,永发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依法成立了上海分公司。上海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违约被诉至法院,对方以永发公司是上海分公司的总公司为由,要求永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上述事实,请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由于司法是以法律规则为标准的对人的行为的判断,所以,一般情况下,依据规范性的法律进行思维是法官正当的思维方式。但鉴于社会生活的复杂性、立法的滞后性、局限性以及不完备性等因素,使得法官对社会冲突的解决,往往存在着规范性法律的适用效果与社会共同认知之间的不和谐,其直接关系到社会秩序的稳定。因此,要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实现判决与公众接受的一致,司法裁判的价值地位就显得特别重要。 [答题要求] 1.在上述3个问题中任选其一作答,或者自行选择其他角度作答; 2.在分析、比较、评价的基础上,提出观点并运用法学知识阐述理由; 3.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 4.字数不少于500字。 [问题]1.说明民意和诉讼法上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之间的区别及理论基础。
问答题赵县甲开发有限公司,欲在西城区某路段开发房地产,甲开发公司于2010年1月1日向甲县建设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行政许可,2010年1月11日甲县建设局作出了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甲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2012年1月甲开发有限公司向甲县建设局申请变更行政许可,变更原来批准的建设地点,要把建筑西移21米。建筑西移以后将会严重影响相邻住宅小区10户居民正常的室内采光和通风。甲开发有限公司在不符合相关行政许可变更规定的情况下,通过贿赂工作人员王某,在没有进行现场检测和通知利害关系人听证的情况下就作出了准许变更行政许可的决定。
[问题]
问答题二 案情:甲与乙系高中同学,毕业后一起到南方某城市打工,但发现南方钱并下好挣。某日甲乙两人商量到某别墅区有钱人家里盗窃。然后两人就到该市区的别墅区,甲在门口望风。乙进门寻找财物,但发现保姆在里间做家务,此时,保姆将该房间在里面锁上。乙大怒,用匕首将该房间撬开,朝保姆连刺几刀,致使保姆倒在血泊中,乙担心保姆活过来,就朝保姆又刺了几刀,然后,拿了两瓶法国名酒,顺手拿出保姆的钱包和主人放在抽屉的手机、现金、银行存折和身份证件。在出门前,又起了坏心,扯下保姆的裤子,将其奸淫。出门后发现甲已经逃跑,原来甲见有人上楼,以为主人回来,将巡逻的保安打伤(轻伤)落荒而逃。后来,保安醒来后发现案情,连忙报案,并且将保姆送到医院,保姆在医院经抢救奇迹般地活过来了。后来,乙找到了甲,责骂其胆子小,但没有告诉作案的具体情形。乙命令甲拿着存折到银行取了钱(2万元人民币)。不久,甲与乙被抓获。试分析甲乙的刑事责任。
问答题如果公安局要吊销张永平工厂的消防安全合格许可证,那么张永平可否要求举行听证?为什么?
问答题曹某与朱某、钱某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效力如何?
问答题本案中被告方的诉讼参加人应为何人?并请加以简单说明。
问答题请从法律执行、法律适用角度,对这一事件谈谈你的看法。 答题要求: 1、运用掌握的法学和社会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500字。
问答题本案应当履行怎样的法定程序?
问答题设公司成立两年后,乙公司将持有的喜洋洋公司股份1500万股转让给己公司,是否合法?为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