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江某的法定代理人其父江中华提出:夏某的父亲是县人民法院的副院长,且夏某从小在法院的家属区长大,对法院的工作人员均较熟悉,因此他要求县人民法院集体回避,本案应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问题:江中华有权提出回避申请吗?江中华要求法院集体回避的理由正确吗?为什么?
问答题高治与张凤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张凤是否取得房屋所有权?
问答题设公司章程规定,甲为董事长,乙、丙为董事,丙、丁为监事,戊为公司经理,且戊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章程的这些规定,是否符合我国法律规定?为什么?
问答题案情:张军、张忠和张诚三兄弟为继承父亲张友军遗留下来的一栋房屋和家具发生纠纷,于是张忠诉至人民法院。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张军继承房屋的1/2,张忠和张诚各继承房屋的1/4,家具三个人平分。张忠和张诚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维持了家具分割的判决,而将房屋部分改判为兄弟三人各继承房屋的1/3。一个月后,死者张友军的侄儿张华从外地出差回来,听说此事后,便向二审人民法院出示了张友军的书面遗嘱:“因侄儿张华对我尽了赡养义务,我死后,他应与我的三个儿子张军、张忠和张诚同样分得一份遗产。”并要求申请再审。二审法院要求张华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下列问题:1.如果当初是张忠将张诚作为被告告上法庭,对于张军,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问答题迅达路桥公司是一具备路桥建设资质的公司,通过招标与某市市政部门签订了承建彩虹桥的工程合同。工程合同签订后,迅达公司与甲设计院签订了彩虹桥设计合同。经发包人同意将彩虹桥两边的土石方工程分包给乙公司。两年后,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该桥设计的保质期为70年,该桥的管理单位为丙路政处。至第五年该桥突然坍塌,导致在该桥上行走的王某死亡、运货的刘某伤残,为此引起纠纷。经查:该桥坍塌既有设计原因,又有施工原因,还有管理原因。王某有妻子和父母:运货的刘某为丁搬家公司所雇用,所运货物为陈某的家具。请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刑事诉讼客体
问答题问题:江中华有权提出回避申请吗?江中华要求法院集体回避的理由正确吗?为什么?
问答题新华网北京2012年12月4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12月4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分析研究2013年经济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会议强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作风如何,对党风政风乃至整个社会风气具有重要影响。抓作风建设,首先要从中央政治局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民风,真正赢得群众信任和拥护。要下大决心改进作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会议一致同意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规定要求,中央政治局全体同志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问题:
请根据以上材料,从党群关系的角度,谈谈你对巩固党的领导的意义的认识。
问答题前卫区人民法院对赵明的撤诉申请是否应准许?为什么?
问答题
{{B}}案情:{{/B}}李某创作的小说《小村庄的陈年往事》在《似水年华》杂志发表后,王某认为小说以其为原型,将其丑化为一个下流无耻的恶霸,使其名誉权受损。王某起诉李某,请求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并赔礼道歉。法院受理本案后,追加《似水年华》杂志社为共同被告。此时王某死亡,法院于是变更其子王一为原告,其后又准许王一将请求赔偿经济损失的数额变更为7万元。一审判决认为,杂志社编辑与作家李某和王某虽不认识,难以核实有关事实,但也不能免除侵权责任,故认定李某和杂志社构成侵权,判决赔偿经济损失7万元,并在《似水流年》上刊登小说情节失实的声明以消除影响。判决未涉及赔礼道歉的问题。李某、王一和杂志社均提出了上诉,二审法院经过书面审查,未接触当事人,直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B}}问题:{{/B}}
问答题甲系原江苏省灌云县人大常委会委员。2011年4月25日,甲到无锡市惠山区参加惠山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横向联席会议”。4月26日晚9时许,甲独自一人来到无锡市滨湖路,在大榕树下的石凳处遇到了暗娼乙。甲主动搭讪,问明身份和嫖宿价格后,将乙带到了他们商量好的万达宾馆,被治安联防队员抓获并扭送至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区分局。在惠山分局接受讯问时,甲自称“王建”,谎称自己是灌云县个体户,态度十分恶劣,拒不承认自己的错误,并与讯问的分局治安处民警丙、丁发生口角。丙、丁对甲进行了殴打,造成甲多处瘀伤。4月27日,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认定王建(甲)“嫖宿暗娼”,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的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给予其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并于当日将其交行政拘留所执行。无锡市惠山区及灌云县人大常委会因甲下落不明,四处寻找,4月28日,发现甲被押在无锡市公安局拘留所,4月29日,将其保释。甲不服该处罚决定向法院起诉。
问题:
问答题案情:甲公司职工黎某因公司拖欠其工资,多次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发生争吵,王某一怒之下打了黎某耳光。为报复王某,黎某找到江甲的儿子江乙(17岁题),唆使江乙将王某办公室的电脑、投影仪等设备砸坏,承诺事成之后给其一台数码相机为报酬。事后,甲公司对王某办公室损坏的设备进行了清点登记和拍照,并委托、授权律师尚某全权处理本案。尚某找到江乙了解案情,江乙承认受黎某指使。甲公司起诉要求黎某赔偿损失,并要求黎某向王某赔礼道歉。诉讼中,黎某要求法院判决甲公司支付其劳动报酬。审理时,法院通知江乙参加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决侵权人赔偿损失,但对甲公司要求黎某向王某赔礼道歉的请求、黎某要求甲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请求均未作处理。(卷四2011年真题试卷第4题)问题:
问答题根据上述案例,请运用《刑事诉讼法》关于对非法收集的言词证据予以排除的有关规定,谈谈你对非法取得的证据排除规则的认识。 答题要求: (1)在分析、比较、评价的基础上,提出观点并运用法学知识阐述理由。 (2)说理清楚,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宇数不少于500字。
问答题请指出上面材料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地方并简要说明理由(找出9处即可)。
问答题该专利是否应当因为不具有新颖性而被宣告无效?为什么?
问答题案情:某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周某、刘某涉嫌抢劫罪。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此案后,决定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经一审判决,认定周某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并处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认定刘某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并处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判处二被告人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物质损失共计39000人民币。
问题:
问答题[材料]:日前,针对民间关于重大节假日收费公路免费通行的呼声,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表示,已对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可行性进行了研究,已起草了实施方案,正在征求相关方面的意见。 据交通运输部今年春节前发布的信息,春节黄金周期间,河北、山东、内蒙古、陕西、河南、吉林、宁夏等多个省区的收费公路在部分时段实行免费通行政策。这一举措也得到了很多车主的好评,认为节假日期间外出旅游观光、探亲访友的人很多,车辆集中出行给道路造成了压力,高速公路收费站前经常排起长龙,成为“栓塞”。免费通行,可较好解决这一问题。 问题: 根据以上材料,请结合所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知识,谈谈你对“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的理解。 要求: 1.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2.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 3.不少于400字。
问答题【案情】 陈某转让一辆中巴车给王某但未办过户。王某为了运营,与明星汽运公司签订合同,明确挂靠该公司,王某每月向该公司交纳500元,该公司为王某代交规费、代办各种运营手续、保险等。明星汽运公司依约代王某向鸿运保险公司支付了该车的交强险费用。 2015年5月,王某所雇司机华某驾驶该中巴车致行人李某受伤,交警大队认定中巴车一方负全责,并出具事故认定书。但华某认为该事故认定书有问题,提出虽肇事车辆车速过快,但李某横穿马路没有走人行横道,对事故发生也负有责任。因赔偿问题协商无果,李某将王某和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诉至F省N市J县法院,要求王某、相关利害关系人向其赔付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等费用。被告王某委托N市甲律师事务所刘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 案件审理中,王某提出其与明星汽运公司存在挂靠关系、明星汽运公司代王某向保险公司交纳了该车的交强险费用、交通事故发生时李某横穿马路没走人行横道等事实;李某陈述了自己受伤、治疗、误工、请他人护理等事实。诉讼中,各利害关系人对上述事实看法不一。李某为支持自己的主张,向法院提交了因误工被扣误工费、为就医而支付交通费、请他人护理而支付护理费的书面证据。但李某声称治疗的相关诊断书、处方、药费和治疗费的发票等不慎丢失,其向医院收集这些证据遭拒绝。李某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请求法院调查收集该证据,J县法院拒绝。 在诉讼中,李某向J县法院主张自己共花治疗费36650元,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共计12000元。被告方仅认可治疗费用15000元。J县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在治疗费方面支持了15000元。双方当事人都未上诉。 一审判决生效一个月后,李某聘请N市甲律师事务所张律师收集证据、代理本案的再审,并商定实行风险代理收费,约定按协议标的额的35%收取律师费。经律师说服,医院就李某治伤的相关诊断书、处方、药费和治疗费的支付情况出具了证明,李某据此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受理了李某的再审申请并裁定再审。 再审中,李某提出增加赔付精神损失费的诉讼请求,并要求张律师一定坚持该意见,律师将其写入诉状。(2016年卷四第六题) 【问题】
问答题甲的退伙是否有效?
问答题二 案情:被告人:赵某,男,30岁,无业。 被告人:王某,男,15岁,无业。 被告人:洪某,男,31岁,无业。 赵某2000年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3年有期徒刑。2003年赵某刑满释放。之后,赵某染上毒瘾。因一直没有正当工作,赵某总是处于吃了上顿断下顿的状况。2004年的某日,赵某听说毒贩洪某新进了一批海洛因,便起了“黑吃黑”的念头。当晚,赵携带其购买的仿真枪一支,潜入洪某的住处。入夜后,洪某回家。一进门,赵某即用仿真枪抵住洪某脑袋,对洪某进行殴打,之后对洪某说:“听说你新吃进了一批白粉。见者有份,也给我分点。”洪某一听赶忙说:“有事好商量。如果大哥喜欢那东西,小弟我悉数奉上,孝敬大哥就是。”后洪某打开保险柜,从里边拿出一包“白粉”(约有250克重)交给赵某。见“白粉”顺利到手,赵某便离去,经鉴定,洪某构成轻伤。 回到住处后,赵某打开枪来的“白粉”一尝,即大呼上当,原来洪某早就担心有一天被同道抢劫,一直用一包头痛药冒充海洛因备用,他交给赵某的只不过是一包头痛粉而已。赵某眼见发财梦将破,心有不甘,遂又生一计。他连夜将其手下马仔王某叫来,对王某说:“你不是一直想发大财吗?现在机会来了。这玩意是白色黄金,值大钱了,你帮我出去卖,卖到钱分你三成。”王某一听大喜,满口答应。二人遂将“海洛因”分成若干小包。接下来的几天,王某天天出去推销。到案发时,已卖出“海洛因”近20克。公安机关另查明,洪某曾让王某帮其出售真的海洛因50多克。 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