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案情:2008年2月12日,王某、刘某、姜某伙同他人为勒索赎金五万元,经王某提议,持刀绑架高某,在绑架的过程中遇到高反抗,刘某遂猛刺高某颈部将其当场刺死,但是姜某在此过程中没有动手。2008年3月24日,三人为勒索赎金四万元,还绑架韩某,但是姜某仅仅参与了购买犯罪工具,至于具体的绑架过程并没有参与。在绑架韩某期间刘某将韩某强奸。 2008年2月16日,三人还伙同他人持刀人户抢劫郭某现金五百元及其身份证;2008年3月1日三人抢劫白某现金二百元等物;2008年3月9日,三人持械抢劫赵某手机等物。在这三起抢劫案件中,姜某主要负责看风,王某、刘某直接实施抢劫行为。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
问答题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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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是A进出口公司(外资)的报关员,其在2011年年底,利用职务便利,与B代理报关公司通过采用低报价格的方法,从美国进口了200吨农用杀虫剂。同时,张某又将2美元/公斤的真实单价虚增为4美元/公斤后,向本公司虚支进口费用人民币7万余元,连同应缴的进口税款合计人民币14万余元一并汇入代理报关公司账户,进而从中分得7000美元和3万元人民币。2012年上半年间,张某在办理A公司进出口货物代理运输业务过程中,张某故意抬高运价,将超出实际运费的3万余元据为己有;在办理本公司向C工厂购买农药的过程中,张某收受对方业务员黄某所送的“辛苦费”人民币1.5万元,而故意抬高了采购价格,使公司比正常价格多支付了20万元。2012年10月,在A公司清理内部财务的过程中,发现张某经办本案进口业务过程中,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侵吞本公司29万余元资金等问题,便向公安机关举报而案发。张某在讯问过程中主动交代了侵吞本公司29万余元资金的过程以及收受“辛苦费”的情况。
问题:
问答题甲股份公司的设立中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
问答题案情:某百货公司是以商品零售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由两个自然人股东设立。两个股东,一个为执行董事,一个为财务负责人,其中执行董事兼任监事。该公司聘请在市财政局工作的丁某作为公司的总经理。此时,丁某买回的一批服装正欲卖出,上任后未经任何人同意私下和该百货公司签订了合同,以公司名义买下了该批服装,总价款达12.5万元,占用了公司的大量流动资金。后该批服装由于数量过多且款式陈旧而积压,致使该公司下半年的投资计划流产,大量的购货合同难以履行。公司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丁某赔偿经济损失。丁某认为:他是公司的经营主管,有权同任何人签订合同,确定经营方式,公司起诉他是没有任何道理的。 问题:
问答题【案情】 杨之元开设古玩店,因收购藏品等所需巨额周转资金,即以号称“镇店之宝”的一块雕有观音图像的翡翠(下称翡翠观音)作为抵押物,向胜洋小额贷款公司(简称胜洋公司)贷款200万元,但翡翠观音仍然置于杨之元店里。后,古玩店经营不佳,进入亏损状态,无力如期偿还贷款。胜洋公司遂向法院起诉杨之元。法院经过审理,确认抵押贷款合同有效,杨之元确实无力还贷,遂判决翡翠观音归胜洋公司所有,以抵偿200万元贷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杨之元未在期限内履行该判决。胜洋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商玉良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声称该翡翠观音属于自己,杨之元无权抵押。并称:当初杨之元开设古玩店,需要有“镇店之宝”装点门面,经杨之元再三请求,商玉良才将自己的翡翠观音借其使用半年(杨之元为此还支付了6万元的借用费),并约定杨之元不得处分该翡翠观音,如造成损失,商玉良有权索赔。法院经审查,认为商玉良提出的执行异议所提出的事实没有充分的证据,遂裁定驳回商玉良的异议。(2015年卷四第四题) 【问题】
问答题若作为抵押物的汽车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碰撞,送到丁公司处修理。约定10天后完成修理工作,返还汽车。甲公司收到汽车以后,在3日内检查,检查认为修理没有问题,付给丁公司修理费。10天以后,丁公司已经修好汽车,但是拒绝将汽车归还,理由是丁公司认为自己有权得到修理汽车的费用,而要求行使紧急留置权。丁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能否得到法律上的支持?
问答题七 1995年,轰动美国的辛普森杀妻案,因警方在某一证据的收集程序上存在漏洞,使其他确凿的证据也变得无力和不可信,辛普森被当庭宣布无罪,此案在美国掀起轩然大波,但人们均认为辛普森事实上有罪的同时,也承认这是一次公正的审判。2003年,在刘涌涉黑集团案中,刘诵一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后因某些证据涉嫌刑讯逼供,而使二审对其改判死缓,但因为该判决引起普通民众的强烈不满,最后终于由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改判为死刑立即执行。两者为相似性质的案件,但却有着不同的结果。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请利用你掌握的法学理论及相关知识,谈谈对此事的看法。 答案要求:
问答题如胡某接受赠与的电脑出现质量问题,能否要求李某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什么?
问答题简述制宪机关与宪法起草机关的区别。
问答题富某和徐某二人商议组织妇女卖淫,便以开餐馆的名义从外地招募了5名女服务员。不久,富某和徐某二人便要求5名服务员向客人提供色情服务。其中的一名女服务员康某坚决不肯,提出不干了。富某和徐某一怕康某动摇"军心",二怕康某走后泄露了机密,便将康某关在一间小房间里,二人轮番对其进行威逼和利诱,见康某仍不动摇,富某想出了一个阴险的主意。富某找来服务员李某,要她以同乡的身份去给康某送饭吃并劝说康某,同时交给李某一包催情药,要她事先将药拌在饭里让康某一并服下,并告诉李某事成有赏。李某依计从命行事。康某感念同乡之情,果然中计将饭吃下,但仍然不同意卖淫。李某出来告知富某,富某心中窃喜,一会儿进入禁闭康某的房间时,果见康某已经药性发作,富某便趁机顺利地与康某发生了性关系。康某清醒过来以后,才知道上了当。富某还趁机在一旁劝说:事已至此,你再坚持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康某虽然心中非常气愤,但仍假装答应卖淫。富某便将其从被关押的房间中放出。康某出来不久就偷偷跑到公安局报了案。请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该批货物中的100包被烧毁的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问答题赵某某是否可以担任赵某的辩护人?
问答题石凯应以谁为被告?
问答题阅卷
问答题房屋的修缮事宜应当由谁负责?
问答题案情:大江公司与大山公司订立一个房屋租赁合同,由大山公司向大江公司提供一套办公面积 500平方米的房子,大江公司每年付给大山公司 50万元人民币,合同有效期是3年。在纠纷解决方式上,大江公司欲选择仲裁方式,大江公司欲选择诉讼方式,争执不下时,大江公司说,不选择仲裁方式,我们就另租房屋。为达成交易,大山公司最后同意了选用仲裁方式。双方还约定,若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解决。合同履行的第二年,房价飞涨,大山公司觉得自己很吃亏,于是就那套房子与大地公司另外签订了一个房屋租赁合同,租金是一年80万元。大江公司无奈之下申请仲裁。 问题:1.若大山公司对仲裁协议有异议,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问答题如果确认当年张女被奸杀为余某所为,人民法院应如何对待现在聂某的判决和关押?
问答题某市甲、乙、丙三企业经协商决定共同投资设立一从事生产经营的公司。甲、乙、丙订立了发起人协议,协议中的部分内容如下: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为光明实业公司;公司注册资本 150万元,其中甲出资70万元,乙出资30万元,丙出资50万元(其中以一非专利技术出资折价36万元);委托甲办理设立公司的申请登记手续。甲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出了申请人在公司名称、出资方式方面的不合法之处,甲经与乙、丙商妥后均予以纠正。1999年10月 10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向甲颁发了于当日签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名称为"光明XXXX公司"(简称光明公司)。甲认为,按照法律规定,公司成立应当公告,并于同年10月25日发出公司成立的公告。2002年5月,光明公司拟与美国丁公司在本市投资设立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双方经商谈达成初步协议,协议中的部分内容如下:合营企业注册资本200万元,光明公司以现金及实物出资160万元,丁公司出资折合人民币40万元;由光明公司委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合营企业可以成立工会,但合营企业不提供活动经费。后因其他原因,该合营企业未设立。2003年5月,经光明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公司资金50万元以公司财务人员王某的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2003年8月,光明公司发生严重财务危机,为此,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并一致通过,决定公司解散。 问题:
问答题六 案情:严甲与周乙二人系邻居,且长期不睦,一日,因门口垃圾堆放又起争吵,继而相殴,因严甲体格较壮,周乙处于劣势,被按倒在地,恰周乙之弟周丙经过,看见哥哥被欺负,怒不可遏,遂前去帮手,周乙抽身回家随手拿了根木棍,朝严甲身上乱抡,严甲遂伤。经医院诊断,严甲肘骨骨折,面轻微伤。严甲遂向派出所报案,值班警察认为这不过是邻里纠纷,不构成犯罪,进行了调解。严某不服,径行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周乙赔偿医疗费、所经营店铺停业损失以及精神方面所承受的巨大痛苦。法院先对案件进行了调解,调解不成,遂由法官王丁独任审判。 问题:1.严甲能否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何依据?
问答题2013年4月6日,企业法人大海公司借持其总公司的建筑企业(一级)资质等级证书,与大洋公司签订了财富大厦施工承包合同。财富大厦拟建楼层20层,总造价人民币5000万元。双方约定于2013年5月15日正式开工,总工期为两年;大海公司自带材料进场施工,大洋公司每月按进度付80%的工程款:工程预、决算的有关收费标准,按照省级企业二级标准定。合同签订后,大海公司向大洋公司交付工程质量保证金50万元,并按约定进行了基础工程施工。同年度大洋公司共付大海公司工程款180万元。2014年6月底,大海公司又将160余万元的工程款报送大洋公司要求按合同规定给付。但直到2014年7月20日,大洋公司才付给大海公司工程款5万元。其余部分则以大海公司报送的工程款与实际审核进度累计工程款不符等为由拒付,并且通知大海公司停止施工,双方为此发生纠纷。2014年8月10日,大海公司起诉到法院请求责令大洋公司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及欠付的部分工程款及利息,并要求大洋公司赔偿其他经济损失。大洋公司称其将财富大厦工程发包给大海公司承建属实,但造成停工的原因是该公司缺乏合格的施工队伍和技术力量,无力按期完成工程建设所致。为此,请求法院判令双方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无效,终止合同履行。经法院审理查明,大海公司虽然在工商部门进行了注册登记,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但没有建筑企业的资质证书。
[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