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选举法
问答题若某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的合议庭中有一位审判员目睹了李某在张某家门口附近街上辱骂张某的情形,该审判员能否参加本案的审理?正确的做法是什么?
问答题字数不少于500字。
问答题丙热水器的毁损,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问答题案情:瑞通公司、百旺公司和蔡某作为发起人募集设立了嘉运股份有限公司。嘉运公司共有200万股股份,瑞通公司持有嘉运公司40万股股份,百旺公司持有嘉运公司20万股股份,蔡某持有嘉运公司股份10万股,其余股份以无记名的形式募集发放。嘉运公司章程中规定了实行累积投票制度。 嘉运公司为奖励公司杰出员工李某,利用税前利润收购了本公司1000股股票,但是转让给李某之前,李某辞职了。嘉运公司于是决定由公司自己来持有回购的1000股股票。 在经营过程中,嘉运公司董事会成员之间发生矛盾,9名董事中有4名辞职,公司管理一度陷入混乱。董事会于4名董事辞职3个月后决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增选4名董事。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前15日董事会通知了瑞通公司、百旺公司和蔡某,并公告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任某持有嘉运公司6万股股票,他在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0日之前提出临时议案并提交董事会。提案要求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董事会认为任某的提案是无稽之谈,未予理会。 嘉运公司的临时股东大会增选了4名董事。严某持有嘉运公司2万股股票,但是由于没有看到公告,致使未能参加临时股东大会,于是严某在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第45日向法院申请撤销嘉运公司此次临时股东会议增选4名董事的决议。 问题:1.嘉运公司是否有权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为什么?本题中嘉运公司回购自己的股份有何不妥之处?
问答题大地公司侵犯了山东省电视剧制作中心的什么权利?
问答题本案中的被告人是淮?法院以被告不适格为由驳回起诉是否有法律依据?
问答题甲服装厂是由原国有企业改制的法人,2003年6月,为追加投资用于扩大生产规模,与乙银行签订了一份贷款协议,合同约定由乙借给甲服装厂300万元,月利率为5.89%,期限为18个月。同时,甲服装厂为该笔贷款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贷款保证保险,保险公司为这贷款向甲服装厂和银行出具了贷款偿还保证书,该保证书载明:如果甲服装厂由于生产经营上的风险而倒闭或破产,无力偿还贷款本息时,保险公司承担偿还贷款本息的责任,但是保险公司保留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该保险合同经银行签收后,银行即向甲服装厂发放了全部贷款300万元。2003年9月,甲服装厂又以自已所有的两辆高级轿车为抵押向丙投资公司借款100万元,借期12个月。并办理了相关的抵押物登记。2003年11月,甲服装厂又以其中一辆车出质给王某,借得款项60万元,借期10个月。2004年7月,甲服装厂因经舍不善,在未经过清算的情况下被丁公司兼并,丁公司接收了甲服装厂的所有资产,并将甲服装厂登记为自己的分支机构并开始生产经营。 问题:
问答题论述法律继承的根据和理由。
问答题案情:宏达汽车经销公司从江海汽车厂批发小型卡车50台,将其中一辆小型卡车卖给高福海。一日,高福海在驾驶过程中,卡车出现故障,方向盘突然脱落,发生事故。在此次事故中,高福海不幸身亡。事发后,宏达汽车经销公司找到高福海的妻子安红和他的子女高德、高琴。只要安红和高德、高琴放弃起诉的权利,宏达汽车经销公司愿意补偿10万元。几经协商,双方签署了体现上述意向的和解协议。宏达汽车经销公司支付6万元后停止支付补偿款。安红和高德、高琴起诉宏达汽车经销公司,并将江海汽车厂作为第三人。A市甲区法院受理此案后,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在证据交换中,安红和高德、高琴出示了它们委托A市信达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鉴定意见基本内容是,经鉴定发现方向盘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宏达汽车经销公司则向法院提交了双方的和解协议。A市甲区法院据双方的和解协议,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安红和高德、高琴对此裁定进行上诉。
问题:
问答题材料:据新华社201 1年12月24日电:五年一度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表彰大会于23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会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亲切会见与会代表并发表讲话。*说,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全国司法行政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常年奋战在监狱劳教、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普法教育第一线,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执法执业为民,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实践证明,司法行政队伍是一支具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是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的队伍。 ? ?请根据以上材料,谈谈你对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的理解。 ? ?答题要求: ? ?1.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 ?2.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 ? ?3.不少于400字。
问答题一房地产开发商打出广告,称某商品房24小时保安值班,绝对安全,丢失重要财产,给予赔偿。胡女士正由于安全保证而购买了该处商品房的顶层,并与房地产开,发商委任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入住协议书。入住后的一个星期,胡女士下班后将摩托车停放在小区内。第二天上班时,突然发现摩托车不翼而飞,便立即报警,此事至今未破案。胡女士要求物业管理公司赔偿摩托车的损失。物业管理公司称:“尽管我知道房地产开发商的许诺,但入住协议并未规定丢失重要财产给予赔偿”。经查,物业管理公司并未24小时值班。入住两个月后雨季来临,顶楼天花板漏水。经物业管理公司做了防水处理后,胡女士向开发商要求换房,开发商也同意。但由于漏水导致该房的装修受损,胡女士准备不再交纳第二年的物业管理费和供暖费以抵销其损失。物业管理公司认为自己及时联系维修房屋,对胡女士的要求持异议。夏季来 l临,胡女士安装了一个大功率空调。隔壁的王先生因为胡女士的空调机声音太大而无法入睡,白天无法正常工作,对胡女士非常有意见。
问题:请根据所学法律知识,对本案进行全面分析。
问答题材料:
2012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把做好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工作作为当前工作重点,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指出,全国法院要对涉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掌握案件总数、种类等情况,研究提出对策。要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作用,对农民工申请人开辟绿色通道,对案件特别是群体性申请或上访案件,要及时受理或处理,优先安排解决。按照有关规定减免申请执行费、实际执行支出等费用。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要按照申请人请求或者按照规定流程及时主动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根据情况强化冻结、扣押、查封、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对被执行人恶意拖欠、携款逃匿等行为依法追究规避执行的责任,依法处罚。违法情节严重的,依法拘留、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此外,涉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较多的法院,可开展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对已经到位的执行款,要简化审批发放手续,保障农民工及时、足额领取。对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而申请执行农民工确有经济困难的,可根据各地司法救助的规定,及时给予执行救助。
问题:
根据以上材料,请结合所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认识,谈谈你对“执法为民”的要求的理解。
答题要求:
1.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2.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
3.不少于400字。
问答题1.运用掌握的法学和社会知识阐释你认为正确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述准确; 3.字数不少于500字。
问答题法院对大力公司提出的再审请求如何处理?为什么?
问答题试述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侦查羁押期限。
问答题[案情]乙公司欠甲公司200万元,甲公司欠丙公司180万元,丁公司欠乙公司200万元。现乙、丁两公司达成协议,由丁公司向甲公司清偿乙公司的200万元债务,乙、丁间债权债务关系消灭。该协议经甲公司同意。后甲公司又与丙公司达成协议,由丁公司向丙公司清偿200万元,甲、丙间的180万元债权债务消灭。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证券交易所有权采取停牌措施吗?
问答题(本题20分)案情:国有企业川南商业大楼于2008年年初拟定改制计划:将资产评估作价150万元出售,其中105万元出售给管理层人员(共4人),45万元出售给其余45名职工,将企业改制为川南百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万元,该改制计划于同年2月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原管理层人员宋某认购45万元,李某、王某、周某各认购20万元,其余职工各认购1万元。公司成立后,分别向各认购人签发了出资证明书。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宋某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某、王某为公司董事,周某任监事会主席兼财务负责人。
2008年3月,公司召开董事会,决定将注册资本增加为300万元,周某列席了董事会,并表示同意。会后,董事会下发文件称:本次增资计划经具有公司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可以实施。同年4月,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为300万元,增加部分的注册资本除少数职工认购了30万元外,其余120万元由宋某、周某、李某、王某平均认购,此次增资进行了工商登记。同年5月,王某与其妻蓝某协议离婚,蓝某要求王某补偿25万元。王某遂将其所持股权的50%根据协议抵偿给蓝某,董事会批准了该协议。
2008年6月,川南公司因涉嫌偷税被立案侦查。侦查发现:除王某外,宋某、周某、李某在年初改制时所获得的股权均是挪用原川南商业大楼的资金购买,且3月公司增资时,宋某、周某、李某、王某四人均未实际出资,而是以公司新建办公楼评估后作为增资资本,并分别记于个人名下。同时查明,偷税事项未经过股东会讨论,而是董事会为了公司利益在征得周某同意后决定实施的。后法院判决该公司偷税罪成立,判处公司罚金140万元,宋某等亦分别被判处相应的刑罚。
问题:
问答题韩某是远大软件公司的前员工,其从远大公司辞职后就供职于远大公司的竞争对手海天软件。2006年3月远大公司发现后,遂以韩某和海天软件为被告诉至基层人民法院,称其侵犯了自己的商业秘密,要求法院判决其停止侵害并赔偿自己的损失。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远大软件所称的被韩某及海天软件侵犯的信息不构成“商业秘密”,并且韩某与远大软件之间的竞业禁止合同因远大公司未给予相应补偿而无效,因而也不构成竞业禁止,由此判决驳回远大公司的请求。远大公司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因此于2006年9月维持原判。2007年1月远大公司找到新的证据后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经审查后2007年7月高级人民法院发通知书给远大公司决定再审,同时书面裁定撤销一审和二审判决,并发回给一审法院再审。一审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该案件进行了审理,最终认定韩某和海天软件使用的从远大公司处获得的信息构成“商业秘密”,因此判决其停止侵害并给予远大公司相应赔偿。 问题:请指出本案在程序上的错误之处并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