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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资料专业技术资格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
黄金交易从业
卷四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问答题贾某因房屋破旧决定自己装修房屋,并雇用了民工李某,赵某是贾某的邻居,看贾某装修繁忙,便过来帮忙。赵某因喝酒在装修窗户的过程中,不慎将一块钢板掉下,正好砸中了楼下的王某,开车路过的张某为了避免撞上被砸倒的王某,将楼下一辆汽车撞坏。王某被砸中右肩,花去医药费1500元。张某花去汽车维修费1000元。李某在装修中不慎从扶梯上摔下,摔伤右腿,花去医药费800元。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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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甲发现推摩托车的乙形迹可疑,怀疑摩托车是乙盗窃得来的赃物。当乙发动摩托车想骑走时,甲走过去装着认识这辆车的样子,对乙说:“你要到哪里去?”乙见状,以为甲是摩托车的主人,弃车而逃。后甲见四周无人,想将摩托车骑回家据为已有。刚骑一会儿,被前来查寻的失主抓获归案。 [问] 对甲的行为应当如何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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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张三为甲市监狱的监管人员,李四因犯故意伤害罪在该监狱服刑。因李四经常违反监狱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致使张三对李四极其反感。张三欲让李四“老实”点,遂决定给李四一个教训。2012年3月15目下午,张三把李四叫到办公室,对李四实施暴力,造成李四轻伤。事后,李四向有关部门提出了控告。2012年6月15日,有关部门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2012年6月20日,对张三予以拘留,并在6月21日申请对张三批捕。7月10日,有关部门对张三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后经有关人员的申请,侦查部门决定变更张三的强制措施,予以取保候审。8月13日,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在审查起诉中,检察机关认为对张三定罪的证据不足,遂直接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且未将该不起诉决定通知任何机关和个人。李四不服该不起诉决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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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案情简介] 河南周口益民公司成立于1999年,经营范围为管道燃气、燃气具、高新技术和旁地产。 2000年,原周口地区建设局批准该公司为周口城市管道燃气专营单位。在取得该文后,益民公司先后取得燃气站与燃气管网铺设的许可证等批文。到一审判决为止,该公司依据实际铺设了一些管道。 2003年11月,周口市建设委员会以原周口地区建设局的授权益民公司专营缺乏法律依据为由,撤销了该批文。 2003年4月26日,河南周口计委向亿星公司、益民公司等13家企业发出邀标函,着手组织周口市天然气城市管网项目法人招标并制定具体方案。该方案规定,投标人应按时将5000万保证金打入周口指定帐户,用于周口天然气项目建设。益民公司因在报名后未能缴纳5000元保证金而没有参加最后的竞标活动。同年5月,举行正式招标。6月19日确定亿星公司中标。6月20日,市政府作出决定:由亿星公司独家经营周口市规划区域内城市天然气管网工程(54号文件)。益民公司对《招标方案》、《中标通知》和54号文件的合法性均提出质疑,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03年4月24日,周口市政府办公室将“西(天然)气东输”工程周口市区域网部分列入市重点项目,此前河南省政府办公厅也将“西气东输”城市管网和各类大中型利用项目纳入省重点工程管理。亿星公司由此在答辩中称,如果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将给周口市的公共利益带来重大损害,甚至丧失掉周口市天然气接口的机会。 根据以上基本案情,请选择(Ⅰ)、(Ⅱ)或(Ⅲ)三个提问中任意一个回答相关问题: (Ⅰ)请从法的价值冲突及其解决的基本原理出发论述该案中出现的问题 (Ⅱ)运用行政法的基本原理、原则分析该案政府违法性的实质 (Ⅲ)结合案情,分析以下问题: 1.分析《招标方案》与54号文件的可诉性。 2.分析本案的被告与亿星公司的诉讼地位。 3.分析本案一审正确的判决。 4.如果在一审庭审过程中原告增加新的诉讼请求,法院应否接受?为什么? 5.如果一审判决原告败诉,原告提出上诉,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人民法院应该如何判决? 如果提出一审中没有提交的证据,二审法院应否采纳?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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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本题20分)案情:甲与众达汽车租赁行签订合伙协议,约定:甲仅负出资义务,不参与经营,但参与企业的盈余分配,对外不显示自己的合伙人身份。乙系汽车销售公司,2010年11月5日,众达汽车租赁行从乙公司购买伊兰特轿车两辆,当天付款并交货,均尚未过户登记。结伴来京旅游的丙和丁各向乙公司租了一辆伊兰特轿车自驾游,由于乙公司工作人员的疏忽,未注意到丁尚未取得驾驶证。丙和丁在驾车前往长城途中,丁为了展示车技,在丙驾驶的车辆前方出乎意料地漂移掉头,丙刹车不及,急向右打方向,仍将丁驾驶的车辆车头撞坏,并将路边的行人戊撞伤,丙丁也均受轻伤。经查明,乙公司曾将这两辆伊兰特轿车抵押给A银行,借款20万,均未登记。经交通事故责任鉴定,丁应当负全责。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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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赵某是否构成毒品犯罪的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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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材料:1840年鸦片战争前,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中国农业社会是封闭保守的。鸦片战争后,中国的封建法律面临挑战。清朝统治者迫于内外压力,于20世纪初下诏修律,以收回领事裁判权为契机,法的现代化从制度层面上在中国正式启动。 新中国成立后60年来,伴随着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进程,中国法治的现代化以社会主义的民主法制为建设目标,历经曲折考验,取得巨大成就。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社会主义的法治思想和观念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总结凝练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地指引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不断发展并推向深入,形成了以“三个至上”重要观点为精神实质和根本原则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问题] 请结合中国法治现代化发展进程,简答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三个至上”重要观点的认识。 [答题要求] 1.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2.不少于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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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案情:个体工商户李甲开了一家照相馆,因生意较好,决定买下自己店面旁边的一个铺面扩大经营。因刚刚进了一批器材,缺少现金,便对自己的朋友王某提出借款30万元。王某同意借款,但要李甲提供担保。李甲遂于2002年3月以自己刚刚购买的价值10万元的器材设定抵押,并和王某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约定抵押期为2年。2002年5月,王某依约将30万元借给了李甲,按约定,李甲应当在2004年 4月30日以前归还借款。后王某感到不放心,要求李甲提供其他担保。于是,李甲的哥哥李乙又于2002年7月与王某签订书面抵押合同,以李乙的一辆富康汽车作为抵押,以担保李甲的债务按期偿还,抵押期仍为2年,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李甲的另一朋友吴某也出面表示自己可以担任李甲还款的保证人,并于2002年8月 3日手写了“我愿意为李甲充当还款的担保人直至该款本息还清时为止”的纸条交给王某。李甲扩大经营后,一开始生意尚可,但不久在同一条街上开了好几家大型摄影室。再加上李甲迷上了赌博,到2004年年底时,不仅没有挣钱,还欠下一屁股债。2005年以后,李甲因为生活困难已经卖掉了后来购买的门面,只能靠着原来门面的租金维持生活。这期间,王某因外出做生意,一直未向李甲讨要其借款。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1.如果王某于2006年6月回到家乡,此时他还能否主张实现在摄影器材和富康汽车上的抵押权,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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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材料一:近年来,中国处于社会转型过程期,这一时期因行政强制产生的社会矛盾层出不穷。有学者将行政强制比喻成一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提高行政效率,但用得不好会伤害老百姓”。当下因暴力抗法导致的惨剧屡屡见诸报端,因行政强制导致的典型冲突如拆迁、征地、城市管理等。据调查,多数公众对“强制”二字心生恐惧,“老百姓说,我们还被强制得不够吗”? 材料二:据悉,2012年《行政强制法》出台后,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将得到全面规范。全国人大法工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强制法的作用是治“乱”和治“软”。一方面,“乱”设行政强制和“滥”用行政强制,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行政机关的强制手段不足,执法不力,对有些违法行为不能有效制止。 答题要求: (1)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 (2)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 (3)字数不少于500字。 问题:根据以上材料,请结合所学法理学知识和行政法的基本原理,谈谈你对行政强制立法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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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案情:在一起放火案中,月亮服装厂的一仓库被他人放火焚烧,直接经济损失达60万元。事后经查明,放火者是另一服装厂的厂长。案件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月亮服装厂提出要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检察院则说:公诉案件的被害人指的是自然人,不包括单位,因此法律所说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不适用于月亮服装厂。如果月亮服装厂要委托诉讼代理人,也只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身份委托诉讼代理人,并且要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才能委托诉讼代理人。无奈,月亮服装厂只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并在案件起诉至人民法院后委托了一名曾在某监狱任职的叶某,作为诉讼代理人。在法院审判过程中,叶某去人民法院查阅、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了解案情,人民法院没有准许。叶某因此辞去了诉讼代理人的职务。月亮服装厂要求另行委托诉讼代理人,被人民法院告知:只能在法庭开庭审理前委托诉讼代理人,现在已进入法庭审理阶段,因而不能再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最后作出了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问题:1.人民检察院拒绝月亮服装厂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做法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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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乙题: 案情:甲女因其同居男友乙另有新欢丙而生恨意。2004年6月7日,甲得知当晚丙一人独居于郊外的出租屋,遂叫来好友丁(男,1986年12月13日生),要其晚上去强奸丙,并给了丁500元“报酬”,丁同意。晚9点,甲领着丁来到丙住处附近,指认了出租屋,并给了丁一把从其男友处偷来的钥匙。晚10点左右,丁找到出租屋,因房门未锁而顺利进入房间对屋中女子进行强奸。在强奸过程中,被害人因大出血而死亡,丁遂匆忙逃走。回家后,丁越想越怕,便告知父母。其父母反复规劝,并硬拉着丁到公安机关去交代了罪行。案发后查明:①甲已有三个月身孕;②甲于2003年1月4日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元;③被害女子并非丙,而是丙的另一同室女友戊,丙当晚因加班未归;④戊因丁的暴力而死亡。 阅读分析上述案例后,请回答以下问题:1.甲、丁的犯罪行为构成何罪?并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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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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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韩琴应以谁为被告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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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S市聚源城市信用社系2008年12月成立的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股份制城市集体金融企业,其理事会是经营决策权力机构,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主任是信用社的法定代表人,由理事会聘任并报被告中国人民银行S市分行批准。 2010年11月15日,该信用社主任冯某因受贿罪被逮捕,由副主任宋某负责日常工作。宋某在负责工作期间,擅自转股26.5万元,越权扩股8万元,私自发放股金证30万元,致使该信用社管理陷入混乱。理事长肖某于2011年4月15日要求s市分行批准免去宋某的职务,但未得到答复。2011年4月16日,S市分行派工作组对该信用社进行整顿,处理转股、扩股等事宜。2011年10月,宋某因受贿问题被S市人民检察院拘留。10月27日,理事会决定由韩某负责信用社的日常工作并报S市分行审批,未得到答复,S市分行于2011年10月29日书面通知该信用社,委派中国人民银行S市分行工作人员王某主持S市聚源城市信用合作社的日常工作。2013年5月29日,聚源城市信用合作社以S市分行派其工作人员负责信用社的日常工作,严重侵犯了其经营自主权为由,向S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判令S市分行停止侵权行为,并撤销S市分行批准的宋某越权扩股的报告,收回宋某私自发放的30万元股金。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S市分行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于是判决:撤销S市分行2011年10月29日的书面通知,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S市分行不服判决,遂提起上诉。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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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本案中康某与汪某、康某与孙某是否构成共同犯罪,还有哪些共同犯罪的情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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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公民和人民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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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如果进出口公司明知山茶减产,宏发公司无法正常履行,但仍与一外商签订供货合同,并造成100万元的损失,该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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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在宪法监督制度中,我国宪法规定了哪些违宪制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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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案情:1998年7月2日,杜培武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个月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被逮捕。同年10月20日,人民检察院以其涉嫌故意杀人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杜培武原系昆明市公安局戒毒所民警,现年31岁。杜因怀疑其妻王晓湘与王俊波有不正当两性关系,而对二人怀恨在心。1998年4月20日晚8时许,杜与王晓湘、王俊波相约见面后,杜骗得王俊波随身携带的“七七式”手枪,用此枪先后将王俊波、王晓湘枪杀于一辆警用微型车的中排座位上,后将车及两被害人尸体抛置于一人行道上,并将作案时使用的手枪及二人随身携带的移动电话、呼机等物品丢弃。人民检察院认定杜培武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触犯《刑法》,构成故意杀人罪,提请人民法院依法惩处。 1998年12月17日、1999年1月15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杜培武杀人案。杜培武当庭脱出穿在里面的因刑讯染满血迹的衣服,法庭并没有进行任何调查。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杜培武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判决下达后,杜培武上诉至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杜培武死刑,缓期 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0年6月,昆明公安机关破获一起特大杀人盗车团伙。其中一名案犯供述,1998年“4.20”杀人案是他们干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即对杜案提起再审,指出原审判决认定的杜培武犯罪的证据已不能成立,“杜培武显属无辜”。 2000年7月6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郑重宣告死刑犯杜培武无罪,当庭释放。 问题:根据上述案例,请运用《刑事诉讼法》关于对非法收集的言词证据予以排除的有关规定,谈谈你对非法取得的证据排除规则的认识。 答题要求: (1)在分析、比较、评价的基础上,提出观点并运用法学知识阐述理由。 (2)说理清楚,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宇数不少于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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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若张某刚住进该房,又找到一处更便宜的住宅,是否可以以该房危及安全为理由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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