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案情:被告人胡某,男,32岁,某企业职工。2008年9月2日,胡某打麻将输了钱,遂产生了盗窃念头。当晚凌晨三时许,他溜出家门寻找作案机会,发现一豪宅无人看管即撬开窗户爬人室内,盗走古玩字画、金银首饰和大量现金,所窃财物价值和现金共计人民币45万元。胡某作案后畏罪潜逃。在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后,当地公安局组织全体干警追捕。公安局刑侦队队长李某与胡某是同学,也被派往外地追捕胡某。此时李某提出回避申请,理由是他与胡某是同学,不宜参加本案的侦查工作。公安局负责人研究答复:由于公安机关警力有限,时间紧迫,李某仍需外出工作,是否回避的问题,待以后解决。李某遂接受指派,继续参与本案的侦查工作。后胡某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检察机关对此案提起公诉后,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11年。胡某以原判决对部分赃物认定的数额偏高,量刑过重为理由提出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胡某所盗窃的赃物,经重新核定价值发现,其数额并非偏高而是偏低,数额应当为55万元,因此,原判决实际少认定10万元。据此,第二审人民法院经以原判决事实不清为由,以判决撤销了原判,并将案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问题:1.本案中公安局的做法是否正确?
问答题设刘某将汽车抵押给县农行后,又出质给周某,后在个体汽车修理户张某处修理该车时,因欠修理费被张某留置。那么,张某、周某、县农行的权利实现顺序为何?
问答题宪法停止
问答题法院内部的4种处理意见哪一种正确?该购销合同是否有效?
问答题四 甲企业、乙企业和朱某作为发起人募集设立了丙股份有限公司,丙公司共有200万股股份,甲企业持有丙公司40万股股份,乙企业持有丙公司20万股股份,朱某持有丙公司10万股股份,其余股份以无记名股票的形式发放募集。丙公司章程中规定实行累积投票制,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 丙公司为奖励公司杰出员工王某用税前利润收购了本公司1千股股票,但是转让给王某前,王某辞职,丙公司遂决定由公司自己持有这1万股股票。 丙公司董事会成员之间发生矛盾,9名董事有4名辞职,公司管理混乱。董事会于董事辞职3个月后决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增选4名董事。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董事会通知了甲企业、乙企业和朱某,并公告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张某持有丙公司6万股股票,张某在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提案要求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董事会认为张某的提案是无稽之谈,未予理会。 丙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增选出4名董事。周某持有丙公司2方股股票,周某由于没有看到丙公司的公告,致使没有参加临时股东大会,周某在决议作出之日起第45日向法院申请撤销丙公司此次临时股东大会增选4名董事的决议。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张某不服H区人民政府的复议决定,是否有权提起行政诉讼?如有权提起,应当在多长时间内提起?
问答题甲企业、乙企业和朱某作为发起人募集设立了丙股份有限公司,丙公司共有200万股股份,甲企业持有丙公司40万股股份,乙企业持有丙公司20万股股份,朱某持有丙公司10万股股份,其余股份以无记名股票的形式发放募集。丙公司章程中规定实行累积投票制。 丙公司为奖励公司杰出员工王某,用税前利润收购了本公司1万股股票,但是在转让给王某前,王某辞职,丙公司遂决定由公司自己持有这1万股股票。 丙公司董事会成员之间发生矛盾,9名董事有4名辞职,公司管理混乱,董事会于董事辞职3个月后决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增选4名董事。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董事会通知了甲企业、乙企业和朱某,并公告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张某持有丙公司6万股股票.张某在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提案要求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董事会认为张某的提案是无稽之谈,未予理会。 丙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增选出4名董事。周某持有丙公司2万股股票,但由于周某没有看到丙公司的公告,便没有参加临时股东大会。周某在决议作出之日起第45日向法院申请撤销丙公司此次临时股东大会增选4名董事的决议。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有学者认为,人权是宪法的出发点和归宿,宪法说到底是人权的保障法。试从宪法的特征和价值角度分析这一观点的合理性。
问答题案情:1997年11月,某省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决定征收含有某村集体土地在内的地块作为旅游区用地,并划定征用土地的四至界限范围。2007年,市国土局将其中一地块与甲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08年12月16日,甲公司获得市政府发放的第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009年3月28日,甲公司将此地块转让给乙公司,市政府向乙公司发放第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之后,乙公司申请在此地块上动工建设。2010年9月15日,市政府张贴公告,要求在该土地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限期自行清理农作物和附着物设施,否则强制清理。2010年11月,某村得知市政府给乙公司颁发第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认为此证涉及的部分土地仍属该村集体所有,向省政府申请复议要求撤销该土地使用权证。省政府维持后,某村向法院起诉。法院通知甲公司与乙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强制拆除了征地范围内的附着物设施。某村为收集证据材料,向市国土局申请公开1997年征收时划定的四至界限范围等相关资料,市国土局以涉及商业秘密为由拒绝提供。
问题:
问答题请问谁取得船舶的所有权?
问答题2005年3月5日,某省人民政府接到该省的某医疗科研单位丢失霍乱弧菌标本的报告,政府主要领导非常重视,立即部署寻找丢失的标本,但认为还没有发生危险,便没有向上级报告。次日,丢失该标本的医疗科研单位所在地发现几例霍乱疑似病例。该省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国务院报告。并同时采取应急措施,但是由于该省地理、气候及人口流动情况非常突出,该省没有自己的应急预案,而根据全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施的措施非常不得力。导致疫情失控,造成重大损失。
问题:
问答题简述宪法实施保障的内容。
问答题证券机构在何期限内上诉才有效?
问答题请就本案一审判决、二审判决和再审申请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简要分析;
问答题近年来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常常设法邀请一些领域内知名法律专家或学者,通过沦证会的形式为案件出具专家法律意见书,以此来支持本方的观点,并试图影响法官的判决。此类现象经媒体的报道后,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有赞成者,有反对者,议论纷纷,莫衷一是。请谈淡你对专家法律意见书的看法。
答题要求:
1.运用掌握的法学和社会知识解释你认为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要求不少于500字。
问答题甲题: 案情:2007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修正案,其中为解决近年来律师会见难的问题,新增加了第33条的规定,即“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1.试对律师会见当事人不被监听展开论述。 答题要求: 1.在分析、比较、评价的基础上,提出观点并运用法学知识阐述理由; 2.说理清楚,逻辑严谨,评议流畅,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500字。
问答题[案情]2007年10月,A市北方文化艺术公司与B市江南出版公司在C市签订合同,双方商定联合出版一本书。由北方文化艺术中心收集内容,并解决有关版权的问题,由江南出版公司制作发行。后北方文化艺术中心收集文章12篇。江南出版公司因设备发生故障,便请D市文化馆协助,江南出版公司黄伟等人去D市文化馆利用其设备印刷,文化馆还派职工李某等人参与制作工作,事后,江南出版公司付给D市文化馆2万元设备磨损费和劳务费。该本书名称为“人应自强”,在E市、F市发行销售。此后,白云出版社认为该书中第1、2篇文章的版权应归其所有,红土地出版社认为该书中第五、六、七篇文章的版权应归其所有,两单位发现“人应自强”署名单位为北方文化艺术公司和江南出版公司,提出交涉,未能解决争议,便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将白云出版社和红土地出版社列为原告,将北方文化艺术公司和江南出版公司列为被告,经审理,判决确认被告行为构成侵权。法院于2009年4月25日将判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此后连降暴雨,交通不便,直到5月20日两被告才以“事先曾与白云出版社和红土地出版社打过招呼”为由,不服判决,到邮局向法院寄发了上诉状。 本案经二审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当即按协议对原告进行了赔偿,并口头表示道歉。法院在此情况下制作了调解书,法院送达调解书时,原告对调解书中的措词提出异议,拒绝在送达回证上签字。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采取了留置送达的方式。事后双方当事人未提出任何意见,法院就此结案。
问答题×省×县公安局原副局长陈某强奸少女又妨碍作证,×县法院明显违背法律原则重罪轻判陈某有期徒刑3年。经有关新闻媒体披露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该案经检察院抗诉,××市中级法院终审数罪并罚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2年;一审审判长、×县法院刑庭庭长阮某也因此案被检察机关刑事拘留。但×县人民法院分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陈某某告诉记者,他是在看了媒体的报道后才知道办错案的,他认为,就这起案件来说,“新闻媒体的法律水平比×县法院的法官高。”据报道,此案一审期间曾被提交县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但是,审委会过分相信担任此案审判长的刑庭庭长阮某的汇报。县法院分管刑事审判委员会讨论的8名成员没有一个人带《刑法》进行法条对照,以至于刑庭庭长阮某的意见误导并主导了审委会的决定,酿成了“错判”。报道说,在8名审判委员会成员中,除刑庭庭长外,有5人声称自己没有从事刑事审判的司法背景,对刑法不熟悉。而且绝大多数成员都没有参与旁听这起案件的审理过程。
问题:
结合本案与我国司法实践,谈谈你对“新闻媒体的法律水平比×县法院的法官高”现象的看法。
答题要求:
1.运用掌握的法学和社会知识阐释你认为正确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500字。
问答题案情:甲(男23岁),乙(女19岁),为达到结婚目的,乙篡改了户口本并制作了假身份证,于民政部门领取了结婚证。结婚前甲的父母为甲购买了一套住房,供甲乙婚后居住,婚后乙的父母为乙买了一套住房供甲乙居住。三年后甲与乙的感情不和,乙要离婚甲不同意,于是乙诉至法院主张甲乙结婚时乙尚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婚姻无效,请求法院予以确认。 问题:1.法院是否应当支持乙的主张?为什么?
问答题对李某的转租行为如何认定其效力?为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