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如果宏发公司未能交货,进出口公司能否主张在不退还定金的同时,要求宏发公司再交32万元违约金?为什么?
问答题现设辛公司在提供技术咨询过程中形成了一项新的技术成果,且未与甲公司约定该技术成果的归属。该技术成果归谁享有?为什么?
问答题
2006年1月,由于电子商务和网上消费的兴起,东成市物流市场业务量激增,该市甲报刊发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共同投资600万元设立东游现代物流配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游公司),从事同城和城际物品邮递业务。甲公司认购60%的股份,以该公司的20辆小型货车作价34万元出资,并以现金出资16万元;乙公司认购30%的股份,以其在本市的一座房产作价25万元出资,并以现金出资10万元;丙公司认购了10%的股份,以其自主开发的一项电子物流应用软件作价15万元出资,并以现金出资10万元;三家公司还约定其余认购的股份在2008年12月31日前以货币资本的方式缴纳完毕。2006年2月,东游公司成立并投入运营。由于市场潜力巨大,东游公司的业绩蒸蒸日上,当年就收回成本,后该公司实现连续3年赢利。可惜好景不长,因遭遇IT市场的泡沫经济,东游公司业绩一落千丈,股东丙认为业绩下滑是因为公司内部管理的原因,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商量整顿方案,公司董事会则认为没有必要,不肯召集。董事会还认为业绩下滑的根本原因是市场不景气,遂开始计划与西游食品开发股份公司(以下简称西游公司)合并,成立一家大型的超市。甲、乙股东在董事会的游说下,召开了股东大会,并以90%的表决权比例通过合并决议。根据该决议,由东游公司与西游公司合并设立的游游大世界股份公司成立,这是一家主营新鲜食品的超级市场。由于规模过大、选址失误、管理不科学,游游大世界公司(以下简称游游公司)经营不到一年,就负债累累,游游公司董事会决定解散公司以减少损失,并组建清算组。游游公司清算组成立后,当天便开始通知债权人,并在90天内在报纸上公告了3次。原东游公司的债权人丁进行债权申报时,遭到拒绝。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清算组一面登记申报的债权,一面对债权人进行清偿,提前完成了清算工作。
[问题]
问答题2002年2月,大学毕业生甲来到A市打工,暂住在校友乙租住的房子处,数日未找到工作。
2月23日上午10时,甲在街上遇到A市公安局B村派出所的执勤人员丙、丁。由于甲未随身携带身份证,被丙、丁带回派出所。甲讲清情况,并提供乙租房地址及电话,请求警察与乙联系。下午3时许,经联系,乙带着甲的身份证来到B村派出所,被告知,根据A市政府规定的《A市收容遣送管理规定》(依据国务院《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制定)甲没有有效证件属于“三无人员”,已将甲送至A市收容站。乙赶至A市收容站,被告知工作人员下班明日再来。次日乙再次来到收容站,该站不得已告诉乙,甲已于昨天夜里因病被送往市第一人民医院。乙又赶至该医院,医生讲昨晚送来时乙已不醒人事,抢救无效,于夜里11时许死亡。
法医鉴定,乙身体大面积淤血损伤,内脏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生前系被人殴打。后经查明,派出所民警丙、丁、收容站管理人员及收容站的其他被收容人员都对甲有殴打行为。
试用学过的法律知识分析本案例。
答题要求:
1.运用掌握的法学和社会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500字。
问答题 案情:钱某,某市百货大楼营业员。2005年5月19日,钱某到江某开办的饭店用餐,饭后离开时,将手提袋遗忘在座位上,该手提袋中装有现金3000多元,新款手机一部及其身份证件若干。江某发现丢失的手提袋后私自隐匿,并告诉有关工作人员在失主寻找时称并未捡到。下午钱某发现丢失手提袋后,立即返回饭店寻找,江某拒不交出。无奈,钱某向市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称该案不属于其管辖范围,不予受理。钱某只得聘请律师,自行收集了相关证据,向该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市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钱某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江某的侵占行为,故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该市公安机关在接到法院移送的案件后,仍然拒绝立案侦查。在这期间钱某得知一名重要目击者愿就其目睹被告人江某藏匿提包一事作证,遂取得该关键证人证言后,又向人民法院提交了自诉状。20天后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在审理该案件过程中,被告人江某突然潜逃,下落不明。人民法院只得宣布延期审理,同时由该院院长在全市范围内通缉江某。1个月后,江某自动到法院应诉,该市人民法院决定逮捕江某。该逮捕决定经该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后由法院的司法警察将江某依法逮捕,庭审继续进行。在审理过程中原告钱某提出查询江某的银行存款可以证明其藏匿了这笔现金。法庭采纳了该请求,宣布延期审理,并查询了被告人在某银行的账户。在法庭审理结束后,判决宣告前,江某提出愿意归返原告的物品,并加倍赔偿其损失。原告钱某同意后向法院提出撤诉,而人民法院认为法庭审理已经结束,不准撤诉。被告人在看守所接到一审判决,判决书宣告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并认为被告人对原告的赔偿协议不再有效。 问题:请指出在该案的处理过程中存在哪些程序方面的错误?
问答题哪些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问答题李甲饲养牛的过程中,李甲与赵丙之间构成什么民事法律关系?
问答题2004年5月6日,地处登河某镇的登河餐具有限责任公司经理王成专程到浙江温州某镇,与该地的浙江温州塑料材料厂厂长张君签订了买卖塑料餐具原材料的合同,约定塑料材料厂供给餐具有限责任公司经过检验合格的塑料餐具原材料100吨,价款80万元,货到付款50%,3个月后再付款50%。
5月13日,塑料材料厂将未经检验的100吨塑料餐具原材料送到餐具有限责任公司,餐具有限责任公司付款40万元,并将原材料投入生产。6月28日,市环保监测所受市环保局委托,对该批塑料制品原材料进行检疫,发现塑料原材料有毒元素超标。环保局根据有关规定,对餐具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罚款2万元,销毁所有塑料餐具原材料的处罚。
9月12日,塑料材料厂起诉餐具有限责任公司,追讨40万元塑料餐具原材料欠款。 问题:如果您是登河餐具有限责任公司的代理人,请根据上述案情,为餐具有限责任公司撰写一份民事反诉状。
问答题案情:A省的个体户姜某由B省的甲县运5吨化工原料到丙县,途径B省的甲、乙、丙三县交界时,化工原料外溢,污染了甲县村民王某、乙县李某和丙县张某的稻田,造成禾苗枯死。受害村民要求赔偿,但由于对赔偿数额争议较大,未能达成协议。为此,甲县的王某首先向甲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县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该案应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于是将案件移送到姜某所在地人民法院。与此同时,村民李某、张某也分别向自己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乙县和丙县人民法院都认为对该案有管辖权,与A省姜某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就管辖问题发生争议,协商不成,A省姜某住所地的基层法院即向A省某中级人民法院报请指定管辖。A省某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甲县人民法院管辖,甲县人民法院向王某、李某和张某发出通知。张某明确表示不愿意前来应诉。甲县人民法院未经张某的同意将其列为共同原告。在审理过程中,李某对法院的审理不满,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继续审理本案,并判决姜某对王某、李某和张某各赔偿3万元。本案审理后,李某又以同样的事实和理由向法院起诉,法院不予受理。 问题:
问答题欣欣科技公司拒绝舒某查阅公司会计报告及相关凭证的理由是否成立?
问答题甲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问答题案情:肖某是甲公司的一名职员,在2006年12月17日出差时不慎摔伤,住院治疗两个多月,花费医疗费若干。甲公司认为,肖某伤后留下残疾已不适合从事原岗位的工作,于2007年4月9日解除了与肖某的劳动合同。因与公司协商无果,肖某最终于2007年11月27日向甲公司所在地的某省A市B区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安排其工作、支付其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期间公司减发的工资、公司2006年三季度优秀员工奖奖金等共计3.6万元。 B区法院受理了此案。之后,肖某向与其同住一小区的B区法院法官赵某进行咨询。赵某对案件谈了几点意见,同时为肖某推荐律师李某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并向肖某提供了本案承办法官刘某的手机号码。肖某的律师李某联系了承办法官刘某。刘某在居住的小区花园,听取了李某对案件的法律观点,并表示其一定会依法审理此案。两天后,肖某来到法院找刘某说明案件的其他情况,刘某在法院的谈话室接待了肖某,并让书记员对他们的谈话内容进行了记录。 本案经审理,一审判决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支付相关费用;肖某以各项费用判决数额偏低为由提起上诉。二审开庭审理时,由于一名合议庭成员突发急病住院,法院安排法官周某临时代替其参加庭审。在二审审理中,肖某提出了先予执行的申请。2008年5月12日,二审法院对该案作出了终审判决,该判决由原合议庭成员署名。履行期届满后,甲公司未履行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肖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甲公司则向法院申请再审。(2008—卷四—五) [问题] 1.纠纷发生后,肖某与甲公司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解决他们之间的纠纷? 2.诉讼中,肖某与甲公司分别应当对本案哪些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3.二审中,肖某依法可以对哪些请求事项申请先予执行?对该申请应当由哪个法院审查作出先予执行的裁定?该裁定应当由哪个法院执行? 4.若执行中甲公司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采取哪些与金钱相关的执行措施?对甲公司及其负责人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措施? 5.根据案情,甲公司可以根据何种理由申请再审?可以向何法院申请再审?甲公司申请再审时,已经开始的执行程序如何处理? 6.本案中,有关法官的哪些行为违反了法官职业道德?
问答题案情:B市盗版活动猖獗,音像制品市场非常混乱。2007年10月,B市市委作出了“严厉打击盗版活动”的红头文件。根据市委文件的精神,B市H区组成了公安局、文化局、工商局、税务局联合执法小组,负责打击本市盗版活动。2007年10月11日,联合执法小组接到市民举报,来到H区文化大街的一家店名为“精彩世界”的音像制品商店进行突击检查,结果查获盗版、淫秽光盘500余张。检查小组制作检查笔录后,未交由店主陆某签字。联合执法小组随即当场作出了吊销营业执照、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决定书上有公安局、文化局、工商局、税务局四家单位的公章。陆某要求举行听证,执法人员却说:“你找市委书记要求听证吧。” 陆某不服行政处罚决定,遂于2007年10月15日向H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H区人民政府受理后认为,严厉打击盗版活动是市委的决定,在打击盗版活动的风头上,应当给违法的相对人更严厉的行政处罚,遂变更了联合执法小组的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了吊销营业执照、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复议决定。 2007年10月25日,陆某接到了行政复议决定书。陆某不服,遂于11月8日向B市H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以H区公安局、文化局、工商局、税务局为共同被告。H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不适格,遂告知陆某变更,陆某不同意。法院以被告不适格为由当场驳回起诉。次日,陆某又以H区人民政府为被告,再次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区人民政府委托律师王某为诉讼代理人。诉讼过程中,王律师未经法院许可多次到陆某及有关证人家了解案情,并将所作询问笔录提交法庭。H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严厉打击盗版活动是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共同职责,遂撤销了区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作出了吊销营业执照、罚款3万元的判决。陆某不服H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于法定时间内上诉到B市中级人民法院,B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有开庭审理,仅就一审书面材料进行了审理,并作出了撤销一审判决、H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和联合执法小组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原处罚单位重新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终审判决。 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1.H区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加重了行政处罚,是否合法,为什么? 2.陆某不服H区人民政府的复议决定,是否有权提起行政诉讼?如有权提起,应当在多长时间内提起? 3.陆某向H区人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是否合法,为什么合法? 4.本案中的被告人是谁?法院以被告不适格为由驳回起诉是否有法律依据? 5.本案中应当由哪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被告代理人王律师是否有权在诉讼过程中向原告及有关证人收集调查证据?其收集的证据是否可以作为定案依据? 6.H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是否正确?为什么? 7.二审法院只实行书面审理是否妥当? 8.如果行政机关拒不履行判决,相对人可否申请强制执行?应当在多长时间内申请?
问答题晋某、王某分别担任亚字水暖器材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该公司中集体股占80%,国有股占 20%。1999年,政府对公司进行改制过程中,二人合伙买下了公司中的国有股份。随后他们以公司亏损为由,分批让职工回家待业(劳动关系并未解除),逐渐缩小生产规模,并以他们的关系人替换了企业老职工。2002年,晋某、王某对外声称厂址搬迁,将公司的原材料、生产设备等动产全部转移至另一处厂址,继续生产该公司的注册产品“亚字”牌水嘴。2003年,公司部分待业职工要求解决养老保险金问题时,发现新工厂注册登记的出资人仅为晋某、王某二人,性质为私营企业,年盈利100余万元,原集体控股公司注册登记事项没有变动,但是早已名存实亡。工人们为了追回公司财产就到县公安局进行了举报。 公安局立案后?办案人薛某将举报情况通知了晋某,嘱咐他到工商局为原集体控股公司开一份假的产权证明,井告知晋某县工商局副局长李某贪财,出点钱就行。晋某为了尽快开具证明,就让王某拿着10万元去找李某。李某收到钱后,在明知亚字水暖器材有限公司为集体控股的情况下开具了一份私营证明。后薛某依据该证明以举报不真实为由草草了结此案。2006年案发,经查得知:薛某曾向晋某索要了15万元作为告密费:2005年,晋某、王某利用自己持有两公司的公章的便利,在没有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情况下,伪造了一份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书,写明亚字水暖器材有限公司决定无偿将“亚字”商标(无形资产价值300万元)转让给该私营企业,并已向商标登记部门提起变更商标所有人的申请,尚未有答复。 问题:
问答题抗诉
问答题在第3题的情况下,如赵丙来要牛,李甲不给,则李甲与赵丙之间产生何种民事法律关系?
问答题法院应对此案作出何种判决?
问答题案情:雷某与洪某因为一些小事而结仇。一日,洪某趁雷某上班之际来到雷某家,雷某刚满10周岁的儿子独自一人在家,洪某冲进去将雷某家的电视机砸坏,雷某之子上去阻拦,洪某即持匕首向其砍去,正值扭打之时,雷某下班回家,见状惊恐万分,为使儿子免遭不测,顺手拿起一根铁棍,追过去将洪某打倒在地,洪某当即昏迷,经送医院抢救,仍致其重伤。本案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决定对雷某取保候审,雷某依法向公安机关交纳了保证金,并由其公司总经理李某担任保证人。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认为雷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于是作出“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不起诉决定。被害人洪某不服,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法院以未经申诉为由拒绝受理。雷某对该不起诉决定也不服,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第9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仍然维持了不起诉的决定。
问题: 本案诉讼程序有何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问答题面对张六拒收的情况,法院应如何处理?
问答题限制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