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郭东是个体户陶德的雇工。1993年3月8日,郭东开车拉货返回陶德的商店途中,撞伤下班后骑车回家的行人刘美。刘美住院治疗1个月方出院,刘美要求郭东赔偿。经郭东所住的街道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刘美与郭东达成协议:郭东一次性赔偿刘美2000元,刘美今后不得再以此事提出其他要求。刘美出院1个月后按医院的要求进行复查,复查结果表明,因创伤不能根治,留有后遗症,并会引发其他病症。刘美觉得郭东的赔偿数额过少,又去与其交涉,郭东认为双方早已就此事处理完毕,拒绝再给刘美任何赔偿。刘美拟向人民法院起诉。 请问:
问答题华康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为募集资金,拟于2004年6月发行公司债券,确定发行方案如下: (1)经过清产核资,公司现有净资产为 4000万元。 (2)公司上一次发行债券的数额为600万元,本次拟发行800万元。 (3)由董事会决定公司债券的利息。 (4)公司准备用发行债券筹集资金的 20%用于弥补上一年度亏损。 (5)为发行公司债券,公司成立公司债券发行委员会,负责公司债券的具体销售工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孙某可否对公安局的错误拘留提出赔偿请求?
问答题设小名公司未及时履行买卖合同义务交付标的物的,应由谁向小名公司行使索赔权利?为什么?
问答题甲公司等欲作为发起人募集设立一股份有限公司,其拟定的基本构想包括以下内容:
(1) 为了吸引外资,开拓国际市场,7个发起人中有4个住所地在境外的发起人,这为公司的国际化打下良好的基础;
(2) 公司的注册资本是8000万元,其中7个发起人认购2500万元,由于公司所选项目有非常好的发展前景,其余的5500万元向社会公开募集;
(3) 由于是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因此所有的出资必须是货币;
(4) 本公司设立时已经经过有关部门审批,因此对外募集股份无需再经审批;
(5) 由于发起人认为发行工作很重要,因此决定成立专门小组,自己发行股份、自己收款;
(6) 为了保证股份公司设立成功,认股人在缴纳股款后,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以要求发起人返还股款;
(7) 创立大会可以根据需要,结合市场情况由发起人决定召开的时间;
(8) 如果公司不能设立,发起人和缴足股款的认股人会共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问题:甲公司拟定的基本构想中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
问答题试分析将法官视为“自动售货机”的观点。
问答题关于火灾事件中所列举的证据中,主要由哪几种证据种类组成?有无直接证据?请指出。
问答题
案情:甲系某大学三年级女生。2003年5月5日,甲到国际知名连锁店乙超市购物,付款结账后取回自带的手袋,正要走出超市大门时,被超市保安阻拦。保安怀疑甲携带了未结账的商品,欲将甲带到超市值班经理办公室处理。甲予以否认,争执过程中引来众多顾客围观。,后在经理办公室,甲应值班经理要求出示了所买商品及结账单据。值班经理将甲自带的手袋打开检查,并叫来女工作人员对甲进行了全身搜查,均未查出未结账的商品,遂将甲放走。事后,甲在超市被搜身的消息在本校乃至其他高校传开,甲成了倍受关注的“新闻人物”,对甲形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出现了失眠、头晕等症状,无法继续学业,医生建议其做心理治疗。甲认为乙超市侵害了自己的人格权,遂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乙超市赔偿精神损害10万元。
本案双方的主要事实争议是:乙超市在对甲进行全身搜查时,是否强令甲脱去了内衣。对此,双方均未提出充分的证据。双方的主要法律争议是:超市在每年失窃数额巨大的情况下,是否有权对顾客进行搜查。乙超市认为自己在超市内已张贴告示,保留对顾客进行搜查的权利。一审法院认为乙超市不能提出没有强令甲脱去内衣进行搜查的证据,故对脱衣搜查的事实予以认定;认为乙超市的搜查行为侵犯了甲的人格权,且侵权情节恶劣,后果较为严重,同时考虑到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判决被告赔偿精神损害11万元。乙超市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除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乙超市强令甲脱内衣进行搜查的事实证据不足外,对一审认定的其它事实予以维持,酌情改判乙超市赔偿甲精神损害1万元。甲对二审判决不服,以赔偿太少为由,申请再审,请求将赔偿数额改为11万元。
答题要求: 1.第一问的分析应以法学理论、现行法律规定为依据;
2.第二问的论述应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 问题:
问答题1999年10月7日,农民贾某在集市上见农民张某在出卖一头大犍牛。贾某上前仔细观察以后,决定买下此牛,遂向张某问价。张某开价4000元,贾某还价2000元,张某不允。贾某拿出2000元硬塞入张某的口袋里后,牵起牛就走。张某见状急忙上前阻拦,告知贾某2000元买一头牛无论如何太少,并将贾的2000元塞还给贾某。贾某大怒扬言:"这头牛,老子今天要定了!"又见张某仍要阻拦,贾某遂对张某拳脚相加,大打出手将张某打倒在地,扔下2000元钱,牵起牛扬长而去。案发后经法医鉴定,张某右耳被贾某打聋。贾某将牛牵走后,来到邻村好友屠户齐某处,将牛的来历告诉齐某并声称"有好处大家一起得",提出以3000元将此牛卖给齐某。齐某表示同意,将牛买下后屠宰出售。案发后,公安机关找齐某了解案情,齐某称贾某1999年10月7日一直与其在齐家,并未到集市上去。
问答题2012年6月8日下午,在某高考考点外,一名考生因迟到2分钟,不能进入考场。考生妈妈又是求情又是下跪,考生还差点做出过激行为,但最终还是未能参加考试。
高考考生迟到并不鲜见。对于迟到考生能否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的问题,舆论观点并不一致。有人认为,高考事关考生命运,考场应灵活把握规则适当通融;有人则认为,规则不允许特例,迟到2分钟的考生可以进,那么所有迟到考生都可以进;还有人建议通过立法解决考生迟到问题,为迟到考生提供救济程序,如果确因意外事件而导致迟到,应当允许迟到考生参加高考。
据人民网转载《北京日报》的消息,高考考试期间,北京“部分考点接到口头通知,一旦发现考生因上合组织峰会临时交通管制措施迟到,将灵活把握考务要求,启用备用考场,尽可能为考生提供便利服务”。但考务人员解释说,“备用考场是在考试正常时间进入考场的学生,因突发情况使用”,迟到考生显然不在适用范围之列。
答题要求:
(1)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
(2)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
(3)字数不少于500字。
问题:根据以上材料,请结合所学法理学知识,自选角度谈谈你对高考考生迟到问题的认识。
问答题案情:某县公安局警察丁英、李民经过预谋于2004年3月初,找到经常在所辖地区卖淫的妇女吴华,3人合谋,由吴华勾引嫖客,丁英、李民抓嫖客“罚款”,得款均分。尔后,丁英、李民于 4月中旬为吴华租赁了两间门面房。此后吴华即往自己住处勾引嫖客,由丁英的侄子丁恩(在逃)向丁英、李民2人报信,丁英、李民2人身着警服在吴华的住处抓嫖客。至2005年1月26日,丁英、李民以警察身份抓获朱某、李某等24名嫖客,共“罚款”54300元,丁恩分得4000元,余款3人平分。案发后,从丁英处追缴7200元,从李民处追缴6487元。
请问:
问答题简述政策对法律的作用与相互联系。
问答题二 案情:被告人:赵某,男,30岁,无业。 被告人:王某,男,15岁,无业。 被告人:洪某,男,31岁,无业。 赵某2000年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3年有期徒刑。2003年赵某刑满释放。之后,赵某染上毒瘾。因一直没有正当工作,赵某总是处于吃了上顿断下顿的状况。2004年的某日,赵某听说毒贩洪某新进了一批海洛因,便起了“黑吃黑”的念头。当晚,赵携带其购买的仿真枪一支,潜入洪某的住处。入夜后,洪某回家。一进门,赵某即用仿真枪抵住洪某脑袋,对洪某进行殴打,之后对洪某说:“听说你新吃进了一批白粉。见者有份,也给我分点。”洪某一听赶忙说:“有事好商量。如果大哥喜欢那东西,小弟我悉数奉上,孝敬大哥就是。”后洪某打开保险柜,从里边拿出一包“白粉”(约有250克重)交给赵某。见“白粉”顺利到手,赵某便离去,经鉴定,洪某构成轻伤。 回到住处后,赵某打开枪来的“白粉”一尝,即大呼上当,原来洪某早就担心有一天被同道抢劫,一直用一包头痛药冒充海洛因备用,他交给赵某的只不过是一包头痛粉而已。赵某眼见发财梦将破,心有不甘,遂又生一计。他连夜将其手下马仔王某叫来,对王某说:“你不是一直想发大财吗?现在机会来了。这玩意是白色黄金,值大钱了,你帮我出去卖,卖到钱分你三成。”王某一听大喜,满口答应。二人遂将“海洛因”分成若干小包。接下来的几天,王某天天出去推销。到案发时,已卖出“海洛因”近20克。公安机关另查明,洪某曾让王某帮其出售真的海洛因50多克。 问题:1.赵某抢劫洪某假毒品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问答题A、B、C、D、E五人共同成立星光百货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5月公司成立后,公司发生如下事件:
2014年6月,A在公司经理F的协助下,以公司的名义和朋友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2014年7月,B经过评估的出资——吴道子真迹画卷,因市场风云突变,价格跳水,原作价10万元,目前市场价格仅5万元;
2014年8月,公司引进国外知名品牌再在百货公司设专柜,赚了3000万;
2015年1月,因C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股东会决议限制其利润分配请求权,不分配其2014年度利润;
2015年2月,D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G对此知道;
经查,在公司成立前,H为人低调,与E订立合同,约定由H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
2015年4月,E将股权转让给不知情的K。 [问题]
问答题案情:甲公司是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月10日,由于董事会长期不召开股东大会,持有公司百分之十股份的股东决定自行召集和主持。在股东大会召开期间,通过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经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通过,作出了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张某是公司的总经理,因给孩子治病需要筹备大量资金,公司鉴于张某对公司作出的贡献,决定对张某提供借款,张某以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为该借款提供质押。由于张某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公司自成立以来连续赢利,但为了公司的扩大经营,未向股东分配利润,股东王某和赵某强烈要求公司向其分配利润,否则要求公司收购他们的股权。 甲公司因经营所需,向乙公司购买了一批货物,货款金额为10万元,双方约定以汇票进行结算。于是,甲公司签发了一张金额为10万元,乙公司为收款人,丰联公司为付款人,出票后两个月付款的汇票。经查,丰联公司为甲公司的子公司。乙公司拿到票据后,将票据背书给了丙,丙又将票据背书给了丁,并且在票据上记载了“不得背书转让”的字样;丁取得票据后,又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了戊。戊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丰联公司提示承兑,丰联公司在票据上记载了“收货后,同意承兑”。经查,票据上还有钱某作为保证人,但是仅有“保证”的字样、钱某的签章与住所,未记载被保证人的名称和保证日期。 2006年1月9日,因甲公司的一项重大投资判断失误,造成公司严重亏损,现有资产已经不能足以偿还全部债权,其最大的债权人某市工商银行向法院申请甲公司破产。经查,甲公司自成立之日起至2005年1月2日,共欠银行2300万的贷款,甲公司以自己的厂房作抵押,厂房经拍卖作价2000万元;2006年3月16日,法院宣告甲公司破产,并组织了破产管理人对甲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算,在清算过程中,发现甲公司曾于2004年2月租赁了兴华公司的一台机器设备;另查明,良友公司拥有甲公司普通债权60万元,良友公司尚欠甲公司30万元材料费。破产管理人预计破产清偿率为50%。良友公司要求抵消债务,破产管理人查明该债权债务均发生在破产申请之前。 问题:1.甲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
问答题案情:黄某(女,25岁)是中外合资公司总经理秘书,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精通英语,业务能力强,而且相貌气质俱佳。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需要常与总经理一同出差,引起总经理妻子夏某的嫉恨。夏某多次在电话中辱骂黄某,甚至到公司对黄某进行谩骂。一日,夏某故意来到黄某回家必经之路超市的门口,待黄某外出返家时,夏某便上前当众大骂黄某。黄某开始一直沉默不言,后来夏某抓住黄某的衣服进行厮打,并将其衣服扯破,致黄某当众受到巨大屈辱。黄某实在不堪忍受,便猛地将夏某推倒在地,刚好夏某头部撞在了一块石头上。后经治疗,花去医疗费2万余元。黄某的精神也受到了刺激,卧床休息半个月后才逐渐恢复正常。夏某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审查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有区法医活体检验鉴定中心对夏某的伤情作出的结论为轻伤的法医鉴定书证明,决定开庭审判。经过两次合法传唤,自诉人夏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判决宣告终止审理。一周过后,夏某不愿再起诉,但夏某的父亲再次向法院起诉,法院认为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再次决定开庭审判。审判过程中,被告人黄某以侮辱罪对自诉人夏某提出反诉,法院以刑事案件不得反诉为由拒绝受理。黄某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下落不明。法院经缺席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决被告人黄某管制6个月,赔偿经济损失7000元。黄某得到消息,在法定期限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过程中,上诉人提起反诉,二审法院受理后,经书面审理后,依法作出终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上诉人管制4个月,赔偿经济损失7000元,被上诉人夏某犯侮辱罪,判处管制2个月。由人民法院执行。 问题:1.本案诉讼程序有何不当之处?并简要说明理由。
问答题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哪个优先?
问答题本案中的甲与乙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
问答题案情:锦州市慧神乳品厂生产的奶糖的小白兔商标经国家工商局核准注册,注册图案为小白兔,注册证为第228714号。慧神乳品厂由于严格质量管理,小白兔奶糖的商品信誉越来越高,1998年被评为优质名牌产品。天龙食品厂未经许可,先后几次印刷与慧神乳品厂的小白兔商标标识相似的商标标识,并使用自己印刷的商标销售与慧神乳品厂同类的奶糖21756公斤。慧神乳品厂发现后,认为天龙食品厂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损害了小白兔奶糖的商标信誉并导致本厂商品销售量下降,于是慧神乳品厂向本市新桥区工商局提出申诉,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13万元。新桥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经过审理,于1999年8月19日作出处理决定:(1)责令天龙食品厂停止侵权行为,销毁剩余商标标识;(2)对天龙食品厂罚款5万元;(3)责令天龙食品厂向慧神乳品厂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天龙食品厂当日收到处理决定后认为:(1)新桥区工商局的处罚决定显失公正,请求法院撤销该处罚决定;(2)由于未给慧神乳品厂造成损失,行政裁决违法,请求法院重新确认赔偿数额。 现问:1.如果天龙食品厂于1999年9月12日向新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那么: ①人民法院是否应受理本案? ②如果受理,法院是否可以对两个诉讼请求一并审理?为什么? ③如果市法院于2000年5月5日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了新桥区工商局的处理决定,天龙食品厂可在什么期限内申请再审?
问答题如甲的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其对大河食品有限公司还要承担什么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