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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交易从业
卷四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问答题假如刘某在上诉期内撤回上诉,一审判决从何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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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二审法院判决是否存在问题?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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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华康公司的净资产是否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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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材料:2009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并公布了“五个严禁”的硬性规定,进一步规范法官的职务行为。“五个严禁”的内容是: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为确保“五个严禁”规定能够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各界公布了具有24小时自动接听功能的举报电话,随时接受人民群众对违反“五个严禁”行为的举报。最高人民法院还要求各级人民法院都要尽快向社会公布具有24小时自动接听功能的举报电话。 随后,公安部也发布了“五个严禁”,规范公安干警的行为。同时,各地检察院纷纷出台“七个不许”、“八个禁止”等规范性文件,约束检察官的行为。 问题: 请结合以上事实,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理学的相关知识谈谈政法系统开展“五个严禁”活动的价值和意义。 要求: 1.观点正确,论述充分,条理清晰,语言通顺。 2.不少于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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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某日甲外出,路过乙家时看到乙家大门口拴了一条大狗,甲心有畏惧准备绕开,不想丙从远处扔了一块砖头砸大狗,大狗狂怒,挣断锁链扑了出来,将门前的甲咬伤。甲被咬伤之后,心中大为恼火。盘算着等伤好后吃了这狗的肉来解恨,于是到商场购买了一台降价销售的煤气灶准备煮狗肉。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甲悄悄来到乙家门口,用麻药将狗麻倒拖回家中,将狗杀死,剁烂并在新买的煤气灶上煮。邻居丁和戊闻到香味后也过来说要和甲一块吃,在吃狗肉的过程中煤气灶爆炸,将甲、丁、戊三人炸伤。经查,该煤气灶是已厂生产的,该煤气灶存在质量问题。庚获知此事后,添加了许多不存在的情节编成绕口令来讽刺甲偷鸡不成蚀把米,致使周围的人都纷纷询问和议论此事,甲深受困扰,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抑郁。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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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某民法典第一条规定:“民事活动,法律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依照习惯;没有习惯的,依照法理。” [答题要求]1.在上述3个问题中任选其一作答,或者自行选择其他角度作答; 2.在分析、比较、评价的基础上,提出观点并运用法学知识阐述理由; 3.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 4.不少于600字。 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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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案情:某县税务机关到某公司查账,发现其逃税达3000元,因为会计师刘某外聘临时每个月末帮忙做账,税务机关以刘某私自作假账逃税为由,遂要求刘某对逃税行为负责,并要求其补缴税款。刘某不服,认为自己是接受某公司的指派,并且是该工资老总要求其做假账,其与该公司是委托关系,其税款应当由该公司缴纳,做假账的责任也不应该由自己承担,自己只是违反了会计师的有关规定,应该由会计师事务所及上级管理机关对自己进行一定处罚,税务局无权对其处罚。县税务局未采纳刘某的意见,坚持要求刘某缴纳税款,并对作假账承担罚款2000元。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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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H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是否正确?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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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林甲起诉后能否申请法院责令杂志社停止本期的发行?依据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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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案情:甲、乙、丙分别于2006年11月与A公司签订了劳动培训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了纠纷,甲、乙于2007年9月向黄河市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合同无效,要求被告A公司返还甲、乙各自所交的保证金2万元,退还所交学费及各种其他费用1万元,并要求赔偿损失3万元。某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追加丙为共同原告,经过法庭调查以及双方当事人当庭辩论,在当庭合议的基础上当庭宣判合同无效,并判令被告分别返还三原告保证金各2万元,学费及其他费用各 1.5万元。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分别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中级人民法院将三原告作为上诉人,A公司作为被上诉人开庭进行了审理。在审理中,甲、乙、丙认为A公司在其广告宣传中擅自使用他们三人的照片,侵犯了他们的肖像权,请求赔偿精神损失5万元。二审法院对此与上诉请求进行合并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判决被告因擅自使用甲、乙、丙的照片,向三人各赔偿4000元精神损失。 判决生效后,A公司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问题:1.请指出一审法院在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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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案情]2007年1月,甲不慎遗失其手袋,内有其名贵玉镯一只。乙拾得后,按照手袋内的名片所示积极寻找失主,与甲取得了联系,将玉镯归还给了甲。2007年5月,甲与丙结婚。甲、丙合计开设一家茶馆,茶馆办理工商登记注明的开办人为甲。因急需资金,甲持玉镯到信达典当行典当,经商议,玉镯出典,获资金8万元,约定3个月后赎回。因缺乏经验,茶馆惨淡经营,终致难以为继,2008年8月甲、丙决定关闭茶馆。此时茶馆对外负债2万元。同年9月,甲、丙自觉缘分已尽,协议离婚。(2008年—卷四—4) [问题] 1.设,在乙向甲交还玉镯之前,乙不慎将玉镯摔裂,乙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2.设,甲在丢失玉镯后焦急万分,遂在遗失场所张贴数份启事,称若有人能够找到玉镯并送还,愿以现金5000元酬谢。乙依此启事要求甲支付5000元时,甲提出,由于此玉是祖传,丢失之际一时心急才张贴启事,实非内心真实意愿,故请乙给予谅解,不能支付该笔酬金。在此情况下,乙的请求应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3.设,甲并未张贴上述启事,乙寻找到甲,将玉镯奉还,但要求甲承担其为寻找失主所花费的电话费、车费、工时费320元。在此情况下,乙的行为性质应如何认定?为什么?其请求应否得到支持? 4.设,乙拾得玉镯后将其以5万元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丁,甲三年后得知此事,可否请求丁返还?为什么?丁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5.甲将玉镯典给典当行,形成什么性质的法律关系?若3个月后甲未去赎回玉镯,将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6.甲、丙离婚时茶馆对外所欠2万元债务仍未清偿。在此情况下,债权人如何主张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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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委托合同,约定甲公司将一批浓硫酸委托乙公司保管于仓库中。不料乙公司所在地刮起台风,大水将甲公司的浓硫酸冲走,浓硫酸泄漏,将丙家鱼塘中的鱼毒死,丙将死鱼打捞上来,出卖给丁。丁吃了毒死的鱼,导致中毒,其家人急忙送丁去医院,因为出租车司机A拒载,只好搭乘戊的黑摩的前往医院救治。戊的摩的违章驾驶,被正常驾车行驶的己撞上,致戊和丁均受伤。幸遇路人庚将戊和丁送往B医院。由于主治医生C因工资纠纷心情不愉快,抢救过程中错拿药品,丁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查,丁是由于内脏严重受撞击,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的。庚新购买的西服被血渍弄脏,庚请求赔偿不成,引发纠纷。经交警部门认定,戊对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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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被告人是马车夫,是从1895年起受雇于经营马车出租业的雇主。在受雇期间,被告人驾驭双辔马车,而其中一匹马为绕缰之马,时时用尾巴绕缰绳,并用力压低缰绳,被告人与雇主对该马的缺点都清楚。1896年7月19日,被告人正驾驭马车之际,该马在某街头突然用尾巴绕缰绳并用力下压,被告人虽然想拉缰绳制御该马,但不奏效,马向前飞跑,致行人受伤。检察官以过失伤害罪提起公诉,但原判法院宣告无罪,检察官不服,提出上诉,案件移至德国帝国法院。该法院驳回上诉,理由是,要肯定基于违反义务的过失责任,不能仅凭被告人曾认识到“驾驭有恶癖之马可能伤害行人”,还要以被告人当时是否能基于该认识而向雇主提出拒绝使用此马。但我们不能期待被告人不顾自己的职业损失、违反雇主的命令而拒绝使用此马,因此,被告人不负过失责任。 [答题要求] 1.运用所掌握的刑法学知识论述本案中所包含的法理; 2.要点充分,逻辑严密,语言流畅,表述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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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案情 :A房地产公司(下称A公司)与B建筑公司(下称B公司)达成一项协议,由B公司为A公司承建一栋商品房。合同约定,标的总额6000万元,8个月交工,任何一方违约,接合同总标的额20%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为筹集工程建设资金,A公司用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向甲银行贷款3000万元,乙公司为此笔贷款承担保证责任,但对保证方式未作约定。 B公司未经A公司同意,将部分施工任务交给丙建筑公司施工,该公司由张、李、王三人合伙出资组成。施工中,工人刘某不慎掉落手中的砖头,将路过工地的行人陈某砸成重伤,花去医药费5000元。 A公司在施工开始后即进行商品房预售。丁某购买了1号楼101号房屋,预交了5万元房款,约定该笔款项作为定金。但不久,A公司又与汪某签订了一份合同,将上述房屋卖给了汪某,并在房屋竣工后将该房的产权证办理给了汪某。汪某不知该房已经卖给丁某的事实。 汪某入住后,全家人出现皮肤瘙痒、流泪、头晕目眩等不适。经检测,发现室内甲醛等化学指标严重超标。但购房合同中未对化学指标作明确约定。 因A公司不能偿还甲银行贷款,甲银行欲对A公司开发的商品房行使抵押权。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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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田某是某村办企业厂长,一日,田某怀疑职工袁某盗窃本厂财物,便私设公堂,指令保安王某对袁某在该厂仓库进行“审讯”,长达20个小时,并对袁某有殴打、侮辱行为。此后田某听说公安机关介入本案,便资助王某5000元,令其逃匿至外地。此外,当公安人员依法进入该厂仓库调查取证时,田某便煽动、带领不明真相的职工群众“护厂”,致使公安人员被打,警车被砸毁。   [问题]   请根据刑法规定与刑法原理,对本案进行全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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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案情】 大学生李某要去A市某会计师事务所实习。此前,李某通过某租房网站租房,明确租房位置和有淋浴热水器两个条件。张某承租了王某一套二居室,租赁合同中有允许张某转租的条款。张某与李某联系,说明该房屋的位置及房屋里配有高端热水器。李某同意承租张某的房屋,并通过网上银行预付了租金。 李某入住后发现,房屋的位置不错,卫生间也较大,但热水器老旧不堪,不能正常使用,屋内也没有空调。另外,李某了解到张某已拖欠王某1个月的租金,王某已表示,依租赁合同的约定要解除与张某的租赁合同。 李某要求张某修理热水器,修了几次都无法使用。再找张某,张某避而不见。李某只能用冷水洗澡并因此感冒,花了一笔医疗费。无奈之下,李某去B公司购买了全新电热水器,B公司派其员工郝某去安装。在安装过程中,找不到登高用的梯子,李某将张某存放在储藏室的一只木箱搬进卫生间,供郝某安装时使用。安装后郝某因有急事未按要求试用便离开,走前向李某保证该热水器可以正常使用。李某仅将该木箱挪至墙边而未搬出卫生间。李某电话告知张某,热水器已买来装好,张某未置可否。 另外,因暑热难当,李某经张某同意,买了一部空调安装在卧室。 当晚,同学黄某来A市探访李某。黄某去卫生间洗澡,按新装的热水器上的提示刚打开热水器,该热水器的接口处进裂,热水喷溅不止,黄某受到惊吓,摔倒在地受伤,经鉴定为一级伤残。另外,木箱内装的贵重衣物,也被热水器喷出的水流浸泡毁损。 (2013年卷四第四题)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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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请指出以下给出的民事起诉状中的错误之处,并写明正确的写法,指出民事起诉状的书写格式。 起诉状 案由:继承 原告:徐× ×(又名徐× ×),男,47岁,× ×省× ×县人,暂住× ×市× ×街× ×号。 委托代理人:侯× ×,× ×市× ×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吴× ×,男,60岁,美国公民,住美国关岛,由香港九龙× ×道× ×大厦B座陈× ×转。 要求:依法将被继承人吴× ×、张× ×、李× ×夫妇的全部遗产判决由原告与被告按份额平等继承。 事实和理由: 原告徐× ×系被继承人吴× ×与陈× ×的非婚生子;与被告为同父异母兄弟关系。于1953年原告20岁时由生父吴× ×与养父徐祥达成协议,并经证人陈× ×、李× ×、朱× ×等作证,议定:(1)宣告原告系吴× ×的亲生儿子;(2)原告当即回到吴家生活上学,成为吴家成员;(3)因养父徐祥别无子女,故原告不改姓,只将徐祥之名改为徐× ×。此点,有原告的户籍登记册可以证明。而且生父配偶李× ×有遗书可充分证实。所以被继承人吴× ×与原告的亲生父子关系,早已成为众所周知、无可争议之事实。自1954年至 1966年12年间,原告一直与被继承人夫妇共同生活,相依为命。原告称吴× ×夫妇为爹娘,被继承人夫妇对原告抚爱备至,完全尽到了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 原告有了工资收入后,每月除自留一部分生活费外,其余部分均交被继承人夫妇收用。被继承人夫妇年老多病之际,原告均必亲侍汤药,殷勤奉养,料理家务。对此,邻里、亲友均可证实。1966年秋,吴家被查抄,被继承人吴× ×死亡,其配偶张× ×、李× ×二人生活困难,原告当时虽也因案在押,但仍委托姨母李× ×将其在京所存衣物变卖,以作为二位老人的生活费用。所以20余年来,原告对被继承人夫妇,尽到了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而今落实政策,× ×市人民政府已发还属于被继承人所有的物资和财产,包括坐落在× ×市× ×路× ×号房屋一所。另外被继承人吴× ×生前在香港× × ×银行存有港币240万元,外国企业股票若干和在美国、澳大利亚等国的存款(数额待查)。再者,原告之祖母(即吴× ×之母)吴王氏在香港×× × ×银行亦有存额(数额亦待查)。以上财产的合法所有人吴× ×、张× ×、李× ×及吴王氏均已死亡,因此,上述各项国内外财产即成为吴× ×夫妇之遗产。 被继承人吴× ×的美籍儿子吴× ×,久居美国关岛,均为美国公民。于1979年秋冬两次分别回国探亲时,竟无视原告的合法继承权利,提出对被继承人在国内外的全部遗产均由被告继承的非法主张。并指使昆明路 251号房产照管人余× ×拒绝原告进住属于被继承人遗产的× ×路× ×号的房舍内,致起纠纷。 被告与原告同为被继承人吴× ×夫妇的合法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均履行过赡养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8条中关于“父母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之规定,原被告双方应具有平等的继承权利。依同法第19条关于“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的规定,原告的合法继承地位与权利,自应受到我国法律的保障,不容抹杀或侵犯。故来院起诉,请求依法裁决。 再者,被继承人吴× ×及其配偶张× ×、李× ×均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久居本市,故其遗产,不论在国内外,开始继承,履行分配,依法均应在本市进行。故依我国现行民事法律政策精神,诉诸你院: 1. 查明被继承人吴× ×及吴王氏户名在外国及港澳各地所存款项及有价证券的数额,全部调回本市,由合法继承人共同按平等份额继承。 2.查明被继承人吴× ×在国内所遗动产和不动产数目,一并共向继承。 3.为保全诉讼标的物,防止转移冒领,请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冻结吴× ×在国内外的全部遗产(包括利息)。并请尽速审理。 具状人:徐× × 20×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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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若赵某拒绝向施工队付款,施工队应向谁请求付款?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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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某区财政局副局长庄某某和出纳会计罗某多次勾结起来涂改购物单,从中贪污公款300万元,其中庄某某分得200万元,罗某分得100万元。在侦查过程中,人民检察院收集到以下证据:(1)被涂改的单据6张,经鉴定,是罗某的笔迹;(2)罗某、庄某某二人供认作案过程的口供;(3)庄某某得款后将赃款存入银行的六张定期存款单;(4)销货单位发票存根。根据上述事实和证据,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庄某某、罗某犯贪污罪。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定于2010年8月9日公开审理本案。2010年8月3日,人民法院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8月6日,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分别通知了人民检察院和诉讼参与人;8月7日,在人民法院门口贴出关于公开审判的公告。经开庭审判,最终分别判处被告人庄某某有期徒刑15年、罗某有期徒刑10年。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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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材料:潘晓大学毕业不久,向甲商业银行申领了一张信用卡,透支额度为20,000元。潘晓每月收入4,000元,缴纳房租等必需开销3,000多元。潘晓消费观念前卫,每月刷卡透支3,000多元,累计拖欠甲商业银行借款近60,000元。不久,潘晓又向乙商业银行申领了一张信用卡,该卡的透支额度达30,000元。 据报道,甲商业银行近几年累计发行信用卡近600万张,每张信用卡的透支额度从5,000元至 10万元不等。该银行2009年8月统计发现,信用卡持卡人累计透支接近300亿元,拖欠期限从一个月到四、五年不等。不少人至少持有两张甚至多张信用卡,因延期还款产生的利息和罚息达到数千元甚至上万元。由于上述现象大量存在。使得一些商业银行的坏账比例居高不下。对此,银行界拟对透支额度大、拖欠时间长的持卡人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列入“黑名单”,相关信息各银行共享;拟采取加大罚息比例、限制发放个人贷款、限制发放信用卡、停止信用卡功能等措施制裁信誉不良持卡人;拟建议在设立企业、购买不动产等方面对持卡人进行限制。 另据反映,为数不少的信用卡持卡人则认为,银行信用卡发放泛滥,安全防范功能不强,申领条件设定偏低,合同用语生涩,还款程序设计复杂且不透明,利息负担不尽合理,呼吁国家出台政策进行干预。 问题: 根据上述材料,请从合法性与合理性的角度就银行权益保护与限制、持卡人权利与法律责任、银行和持卡人的利益平衡与社会发展、资本市场风险的法律防范对策,或者其他任一方面阐述你的观点。 答题要求: 1.应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运用部门法知识及法理学知识进行论述; 2.观点明确,逻辑合理,说理充分,表述清晰; 3.字数不少于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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