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赵、钱、孙、李4人决定投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并签订了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1)赵以货币出资10万元,钱以实物折价出资8万元,经其他3人同意,孙以劳务折价出资6万元,李以货币出资4万元;(2)赵、钱、孙、李按2:2:1:1的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3)南赵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3人均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签汀大于1万元的销售合同应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发生下列事实: (1)赵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红天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红天公司不知道合伙企业对赵的权限限制。钱获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经与孙、李商议后,即向红天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因为合伙协议规定赵无单独与第三人签订此类销售合同的权利。 (2)李提出退伙,其退伙并没有给合伙企业造成任何不利影响。合伙人李与其他合伙人进行结算后,撤资退伙。于是,合伙企业又接纳周入伙,周出资4万元。李退伙后,合伙企业的债权人绿光公司就合伙人李退伙前发生的债务24万元要求合伙企业的现合伙人赵、钱、孙、周和退伙人李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李以自己已经退伙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周以自己新人伙为由,拒绝对其入伙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3)赵为了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独自决定聘任田某担任该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并以合伙企业名义为蓝海公司提供担保。 (4)合伙人钱在与黄河公司的买卖合同中,无法清偿黄河公司的到期债务8万元。黄河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黄河公司胜诉。钱拒绝履行判决中确定的义务,黄河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钱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问题:
问答题案情:2004年9月,法院判决被告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王颖65万元。10月,王颖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一直执行不下来。无奈之下,王颖只有手持“低价贱卖生效判决”的牌子,在街头叫嚷:“谁买判决书?值 60多万,给40万您拿走!”她挥了挥手中的判决书说道:“还不如多少换点钱。我办不成的事,人家有关系的人说不定一点劲儿不费就能办成。他得利,我也受益。”判决无法执行,原因无外乎以下几种:债务人有意回避,找不到 人;被执行人有意转移财产,无执行标的;各种各样的行政干扰、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在作祟;“一个电话”就能阻止执行;法院人手不够,执行不过来等。当事人对这样的执行力度信心不大,以致“贱卖”债权,他们有的自己当街叫卖,有的在报上登出广告,有的请拍卖公司代劳。这其中,有自然人,也有法人。请谈谈你对此事的看法。 答题要求: (1)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阐述你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500字。
问答题某甲是一名养猪专业户,为解决暂时资金短缺,甲向其同村乙借钱1万元,并以自己的一套红木家具作抵押,双方订立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相应登记手续。其后数日,甲因同样原因又向丙借钱8000元,并同丙签订了质押合同,把家具交付丙占有。丙在占有家具的过程中发现家具出现漆皮脱落等损毁迹象,于是将家具送到丁处修理维护。现因丙不支付丁的相应修理费用300元,该家具被丁扣留。 请问:
问答题乙题:
据报道,在城市建设中,有的政府部门发出有关土地使用的许可证照后,因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废止,或城市规划修改等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了公共利益而撤回已生效的许可。也曾有个别地方的政府部门在颁发土地使用证照过程中确有审查不严的问题,为弥补过错过失而以公共利益需要为由收回已生效的许可;或为了以更高价位将土地出让给他人,而以公共利益需要为由收回已生效的许可。
请就上述情况,根据行政法有关原则,谈谈你的看法及建议。
答题要求:
1.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
2.不少于500字。
问答题张某、王某、李某是否可以提出回避申请?
问答题若甲公司在贷款和合同欠款到期之前,未告知抵押权人(银行和乙公司)便将汽车转让给丙公司,则银行和乙公司有何权利?
问答题宋某、周某、李某、王某在1998年改制时所取得的股权是否有效?为什么?
问答题案情:
2009年6月17日,受雇于某空调公司安装部门的王某在给客户安装空调的路途中被一车辆撞伤。王某撞伤后自费看病支付医疗费上万元。王某多次找到该车辆所有人孙某索赔,无果。无奈之下王某于2010年2月18日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误工费、医疗费共计12.5万元。
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指定了15日的举证期限,在此期间王某向法院提供了医疗单等证据。一审开庭时,王某又向法院提供了交通费用的发票,法官直接采纳了该证据。经双方同意,法庭主持该案调解。在调解中,被告承认自己驾车失误;原告也承认,自己未尽到注意安全的义务,但双方最终未能达成调解协议。2010年4月9日,法院依据双方在调解中陈述的事实和情况,认定被告承担主要责任,原告承担次要责任;并根据相关证据判决被告赔偿原告误工费、医院费共计8万元。王某当即表示将提起上诉。
2007年4月21日王某因病去世,王某之子小王于2007年5月28日向法院提起上诉;同时提出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法院确认其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并顺延上诉期限,法院受理了小王的上诉并同意顺延上诉期限。
2007年8月1日二审法院作出判决:原审原告提供的医疗费用证据中数额不实,依据新的事实证据,被上诉人赔偿上诉人误工费、医疗费5万元。
问题:
问答题宪法权力行为
问答题本案中张某可否要求举行听证?为什么?
问答题某镇捕鱼专业户张三的1250公斤鱼要卖。因其妻子急病入院需要他照顾,正巧其邻居李四开着拖拉机去城里给别人拉一批货。张三便与李四约好,由李四顺便将鱼拉到鱼市代卖,鱼价随行就市,销完抽5%给李四作为报酬。李四拉着鱼驶往鱼市,离鱼市还有四十余里时,突然迎面开来一辆大货车将拖拉机撞坏。警察说责任不在李四,责令对方给李四修车。但由于天热,拖拉机一时半会儿修不好,正好李四的同学王五开着车路过出事地点。李四怕鱼要变臭,又同张三联系不上,于是就求王五将拖拉机上的鱼拉到鱼市,能卖几个钱就算几个钱。
王五将鱼拉到鱼市时,正好碰到其表兄张一。张一得知这种情况后,便让王五将鱼处理给自己,然后他给王五500元回扣。王五怕张三知道情况后责怪自己,几经周折,最后拨通了张三的电话,告诉张三说鱼已不新鲜,按市价不好卖,要卖只能降低。张三让王五看着办。于是王五便以低于市场 1/3的价格将鱼处理给张一,张一依约给了王五 500元。事后李四从王五交给他的卖鱼款中扣下了约定的5%的报酬后,将其余的钱交给了张三。张三一算,如此一来,他少得了1 000多元,损失太大了,于是提出:原来说按市价卖出,就比例抽头,现在卖价低于市场价1/3,李某不应再拿5%的报酬了,而且他认为李四应赔偿在代销中给他造成的损失。
问答题在此种情形下,连续一年持有服饰公司1%股份的股东周某可否直接以王某为被告提起股东代位诉讼以维护公司利益?为什么?
问答题设在租赁期间,甲公司将机5设定质押于不知情的辛公司,以担保货款的支付。因甲公司到期未能支付货款,辛公司主张行使质权与乙公司发生纠纷。辛公司能否取得该机器的质权?为什么?
问答题设万华滑雪器材厂用于抵押的房屋后被有关机关确认为违章建筑。某区城市合作银行能否对该建筑行使抵押权?为什么?
问答题简述法律继承的内容。
问答题案情:某甲1997年6月在A市繁华的B文化区开了一家金太阳娱乐美食城。1998年12月市文化局和市公安局以该娱乐美食城在经营活动中有色情活动为由,以共同名义对其处以1万元的罚款。某甲不服,以市文化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问题:1.本案的被告应为谁?
问答题伟达商场规定其下属的百货、家电、食品等承包组对外开展业务时可以使用伟达商场的名义和公章,但发生的债权债务概与商场无关。1999年11月2日,该商场百货组以伟达商场的名义,与时尚服装厂签订一份购买5万件服装的合同,合同约定由百货组自行提货,签约后6个月内一次性付清货款。为担保合同的履行,在合同签订时,双良商场书面承诺对该合同买方所承担的货款义务负保证责任。此外,百货组还以伟达商场的名义,将商场的4辆汽车向时尚服装厂作了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11月5日,百货组派人到时尚服装厂提货,该服装500件一包,服装厂装货人员共装运了 105包服装,双方人员当时均未察觉。货车回商场途中与一辆运煤车相撞起火,车上服装全部被烧毁。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孙甲与孙乙乃兄弟,孙甲18岁,孙乙16岁。二人某日到舞厅跳舞,孙甲与张某发生口角并打了起来,孙乙帮其兄孙甲打张某。派出所对孙甲、孙乙每人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张某不服,向县公安局申诉,县公安局改处各拘留5日,孙兄弟俩不服。 问题:
问答题案情:A市化肥厂在生产过程中每天排放大量含有有害物质的废水,污染了附近B县的几十亩农田,致使农作物大量死亡,给当地农民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位于A市C区的市环保局调查了化肥厂造成B县农田污染的情况后,根据《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A市化肥厂作出了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责令其更换环保设备,并赔偿B县农民经济损失5万元。A市化肥厂认为市环保局对污染情况的调查不符合事实,夸大了损害,因此对处罚决定不服。
问题:
问答题2004年9月,A律师受托代理一起牙膏广告涉嫌欺骗的案件,消费者B在北京某商场看到几家著名品牌的牙膏包装上写有:对慢性牙周炎、牙龈水肿等多种口腔疾病均有功效,便买了一支,但使用一段时间后,牙齿肿痛仍然存在,丝毫没有好转的迹象。B以牙膏疗效的宣传是对消费者的误导和欺骗,委托A律师将四家知名牙膏厂诉至法院。
法院则以原告诉求不属法院民事案件受案范围为由,驳回B的诉求,B已提出上诉。代理此案期间,A律师放弃休息时间,无偿为消费者提供法律帮助,工作认真负责,受到当事人好评。然而,本案诉讼标的额很小,只有三元多,消费者B却耗资耗力,很多人替他不值。可是由于“3·15”临近,社会公众反响还是很大,很多媒体还对此大肆炒作。
答题要求:
(1)用法学理论及相关知识阐述你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密,语言流畅,表述准确;
(3)答题文体不限,字数不少于500字。
请从正确把握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角度,根据所学的法学相关知识,谈谈你对此类消费者维权案件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