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A原是甲公司销售经理,2001年3月,A辞职开办B公司,甲公司一批机床存放在B公司的厂房内。2001年7月1日,A委托乙公司以乙公司名义销售这些机床,价格定为60万元人民币,并说明乙公司如同意,应在1个星期之内给予答复。乙公司因以前和A做过多次生意即表示同意。A将一份载有上述内容、由A自己签字、以甲公司为委托方的合同邮寄给乙公司。乙公司7月7日收到该合同文本签字盖章后,于7月15日寄给A。A于7月17日收到该合同文本后,于7月18日告知乙公司,该批机床由于保养不当可能有的零部件存在问题,同日将机床发送给乙公司。乙公司7月26日收到该批机床后,即与丙公司签订了价格为50万元人民币的买卖合同,并于7月30日将该批机床交付给丙公司。1.A委托乙公司销售机床的行为属于何种性质?
问答题
方某和表弟耿某按份共有一套二室一厅的房子,方某经营一些工程。年初3月,方某在外地,耿某通知其说,工地急需用钱,方某就将自己名下的工商银行活期存折的存放处及存折密码告诉了耿某,让耿某取款先用。耿某由此知道了方某的存折存放处及存折密码等相关信息。到了4月21日,方某离家外出,行前叮嘱耿某:“工地有急事可以先办。”4月25日,耿某因私事急需用钱,即到方某居住的房间里拿上存折,并于当日、5月6日两次到工商银行共提取人民币一万二千元。5月10日,方某回家后发现存折不见了,通过银行查询得知存折内被提取了人民币一万二千元,即怀疑存折被窃,方某也曾多次询问耿某是否拿过存折,耿某否认,方某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第二天方某工地上工作的章某在开搅拌机时,有九岁小孩李某偷偷触动按钮,导致章某手受伤。
请根据此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案情]刘力自幼由其伯父李某抚养长大并一直与其伯父生活在一起,后其伯父生病住院的3年期间,也一直由刘力负责为其伯父李某治疗并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李某去世后的丧葬费也由刘力支付。李某2010年3月去世前,曾于2010年2月留下遗嘱,将自己的一套三居室住房遗留给刘力所有。伯父去世后,刘力即去外地工作,伯父李某的三居室房屋则一直由其儿子李泰居住。2013年5月,刘力回到本地后,要求李泰将房屋交给自己居住,李泰拒绝。2013年6月,刘力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区人民法院根据伯父李某的遗嘱判决该三居室住房归自己所有。李泰则认为刘力的诉讼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应当驳回。甲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件经过审理后,认为诉讼时效已超过,并且无中止、中断、延长的事由,因此,作出裁定驳回刘力的起诉。刘力不服提出上诉,二审A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以刘力的上诉请求不成立为由判决驳回上诉。刘力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并指令甲区人民法院再审,甲区人民法院由原主审法官陈某与其他两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对该案件进行了审理,审理后以刘力的诉讼请求超过诉讼时效,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为依据,判决驳回了刘力的诉讼请求,判决送达时告知当事人,因本案为再审案件,因此,对该判决不得上诉。 请问:该案在审理程序上存在哪些违反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错误做法?
问答题[案情]A房地产公司(下称A公司)与B建筑公司(下称B公司)达成一项协议,由B公司为A公司承建一栋商品房。合同约定,标的总额6000万元,8个月交工,任何一方违约,按合同总标的额20%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为筹集工程建设资金,A公司用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向甲银行贷款3000万元,乙公司为此笔贷款承担保证责任,但对保证方式未作约定。 B公司未经A公司同意,将部分施工任务交给丙建筑公司施工,该公司由张、李、王三人合伙出资组成。施工中,工人刘某不慎掉落手中的砖头,将路过工地的行人陈某砸成重伤,花去医药费5000元。 A公司在施工开始后即进行商品房预售。丁某购买了1号楼101号房屋,预交了5万元房款,约定该笔款项作为定金。但不久,A公司又与汪某签订了一份合同,将上述房屋卖给了汪某,并在房屋竣工后将该房的产权证办理给了汪某。汪某不知该房已经卖给丁某的事实。 汪某入住后,全家人出现皮肤瘙痒、流泪、头晕目眩等不适。经检测,发现室内甲醛等化学指标严重超标。但购房合同中未对化学指标作明确约定。 因A公司不能偿还甲银行贷款,甲银行欲对A公司开发的商品房行使抵押权。(2008—卷四—4) [问题] 1.若B公司延期交付工程半个月,A公司以此提起仲裁,要求支付合同总标的额20%即1200万元违约金,你作为B公司的律师,拟提出何种请求以维护B公司的利益?依据是什么? 2.对于陈某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责任?如何承担责任?为什么? 3.对于陈某的赔偿,应当适用何种归责原则?依据是什么? 4.对于乙公司的保证责任,其性质应如何认定?理由是什么? 5.若甲银行行使抵押权,其权利标的是什么?甲银行如何实现自己的抵押权? 6.丁某在得知房屋卖给汪某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其主张应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7.汪某现欲退还房屋,要回房款。你作为汪某的代理人,拟提出何种请求维护汪某的利益?依据是什么? 8.如果A公司不能向B公司支付工程款,B公司可对A公司提出什么请求?
问答题{{B}} 乙题:{{/B}}
据新华网重庆2006年7月10日报道,原规划为小区配套工程的幼儿园竟被开发商“合法”出卖,即将成为一座洗浴中心。为此,小区的149名业主集体起诉重庆市规划委,不服其作出的规划行政许可。而从重庆市龙坡区人民法院传出的消息证实,该院日前一审审判,撤销被告重庆市规划委向该房地产公司核发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在此案中,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重庆市规划委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提供符合审批程序的相关立案、审核的证据,应当视为被诉的行政行为没有证据。故重庆市规划委做出变更规划许可的行为主要证据不足,理应予以撤销。1.依据《行政许可法》结合本案,谈谈你对该问题的认识。
2.依据《物权法》谈谈你对本案所涉及的物权法的相关问题进行阐释。
答题要求:
1.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阐释你认为正确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述准确;
3.答题文本不限,字数要求800字以上。
问答题饮料公司组建过程中,各股东的出资是否存在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之处?为什么?
问答题【案情】 李某于2012年7月毕业后到某国有企业从事财务工作。因无钱买房,单位又不分房,在同学、朋友及亲戚家里四处借住,如何弄钱买一套住房成为他的心结。 2013年4月,单位有一笔80万元现金未来得及送银行,存放于单位保险柜,李某借职务之便侵吞了全部现金并伪造外人盗窃现场。李某用该款购买了一套公寓。的反常行为被单位举报到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反贪技术侦查部门当即实施技术侦查措施,查明系李某作案并予以立案。在刑事拘留期间,李某供认了全部犯罪事实。鉴于本人最终认罪并将赃物全部追回,根据本案特殊情况和办案需要,检察机关决定对其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2013年7月该案提起公诉。李某及其辩护律师向法院提出李某在拘留期间遭受了严重的刑讯逼供,要求排除非法证据。(2013年卷四第三题) 【问题】
问答题一审法院重审该案时,存在哪些诉讼程序上的错误?
问答题H区人民法院的—审判决是否正确?为什么?
问答题案情:黄某(女,25岁)是中外合资公司总经理秘书,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精通英语,业务能力强,而且相貌气质俱佳。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需要常与总经理一同出差,引起总经理妻子夏某的嫉恨。夏某多次在电话中辱骂黄某,甚至到公司对黄某进行谩骂。一日,夏某故意来到黄某回家必经之路超市的门口,待黄某外出返家时,夏某便上前当众大骂黄某。黄某开始一直沉默不言,后来夏某抓住黄某的衣服进行厮打,并将其衣服扯破,致黄某当众受到巨大屈辱。黄某实在不堪忍受,便猛地将夏某推倒在地,刚好夏某头部撞在了一块石头上。后经治疗,花去医疗费2万余元。黄某的精神也受到了刺激,卧床休息半个月后才逐渐恢复正常。夏某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审查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有区法医活体检验鉴定中心对夏某的伤情作出的结论为轻伤的法医鉴定书证明,决定开庭审判。经过两次合法传唤,自诉人夏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判决宣告终止审理。一周过后,夏某不愿再起诉,但夏某的父亲再次向法院起诉,法院认为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再次决定开庭审判。审判过程中,被告人黄某以侮辱罪对自诉人夏某提出反诉,法院以刑事案件不得反诉为由拒绝受理。黄某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下落不明。法院经缺席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决被告人黄某管制6个月,赔偿经济损失7000元。黄某得到消息,在法定期限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过程中,上诉人提起反诉,二审法院受理后,经书面审理后,依法作出终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上诉人管制4个月,赔偿经济损失7000元,被上诉人夏某犯侮辱罪,判处管制2个月。由人民法院执行。 问题:本案诉讼程序有何不当之处?并简要说明理由。
问答题设甲因家中失火,乙来救火,并奋力将该画从火中救出,并因此被大火灼伤,花去医药费2000元。经检查,该画因乙抢救时不慎受损,减少价值5万元。请问,甲是否有权向乙主张赔偿损失?乙是否有权向甲主张支付医药费?
问答题甲以票据挂失为由拒绝付款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问答题如果健身器材灭失是由运输商过错造成,应由谁作原告向运输商提起诉讼?
问答题我国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问答题某市三个有限公司共同联合组建一有限责任公司-“新月”公司,三方约定,A公司以现金出资10万元,B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厂房等实物作价100万元,C公司利用与政府的特殊关系作价50万元,另以现金出资100万元,共计150万元,并按以上出资比例约定分配利润,于是“新月”公司以注册资本260万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该公司未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并拟由B公司派甲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C公司派乙担任公司监事。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A公司发现甲将公司产品低价出售给其兄开办的公司,虽书面向乙反映,乙出于私情未予过问。后公司业绩连续滑坡,导致资金缺乏,公司决定成立子公司“月牙”公司,并以该公司的名义向D银行贷款300万元引进新设备,并保证5年内还款。该设备生产的产品十分畅销,并获利丰厚,但“新月”公司为逃避银行债务,收取了“月牙”公司的全部利润,并由股东按约定比例分配。后由于市场变化,利润锐减,无法清偿银行贷款。银行几经催讨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查实,“月牙”公司已资不抵债,无力清偿欠款。银行提出,由“新月”公司偿还,但“新月”公司认定其与“月牙”公司之间是母子公司关系,“月牙”公司应以其自身的资产清偿债务。问:1.该有限责任公司能否成立?为什么?
问答题七、 材料一:2006年4月18日,《解放日报》资深记者马骋向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提出了一项采访要求,并向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传真了采访提纲,但是该局没有答复。5天后,马骋又以挂号信的形式向该局寄送了书面采访提纲,再次遭到拒绝。其后,马骋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根据2004年5月生效的《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向其提供应当公开的有关政府信息。上海市黄浦区法院经过认定,于6月1日受理此案。由于各种压力,马骋一周以后突然以“放弃对被申请人的采访申请”为由撤回了诉状。这是国内首例新闻记者起诉政府部门信息不公开的案件。 材料二:2007年6月上旬,江苏无锡一名丁姓市民因蓝藻引发太湖污染发送百余条短信被警方查获,并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一)项的规定为由将其行政拘留10天。警方称,“近日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利用手机短信散布谣言,称‘太湖水致癌物超标200倍’,引起一些市民恐慌”。尽管后来官方发布的信息间接表明,太湖水污染不但确凿无疑,而且首先是人为灾难,但是这位市民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定性并没有被改变。 根据所提供的材料,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选角度谈谈自己的看法。 答题要求: 1.用法学理论及相关知识阐述你的观点和看法; 2.说理清楚,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答题文体不限,字数要求800~1000字。
问答题某县向阳村农民赵某、孙某、李某、钱某 4人不务正业,游手好闲。由于他们个高体壮,天不怕地不怕,横行乡里,又常集结在一起活动,被当地农民称为“四大金刚”。某年 5月,4人在太山镇集市上“要”走农民万某草鱼3条及农民帅某瘦肉10斤,还将帅某肉摊掀翻,而后大摇大摆而去。万某、帅某敢怒不敢言。同年7月,4人在街上遇到一对夫妇,遂无故上前殴打。同年8月“四大金刚”又来到梧山村村民王某瓜地,4人饱吞一通西瓜之后,正欲离去,被王某拦住要钱,4人不给,王欲拉赵某,赵某返身一拳照王某面部砸去,王某躲闪不及,被打落两颗门牙,孙某又走上前加了一脚,踢在王某胸前,王某当即倒地,造成重伤。同年10月份,4人到太山镇喝酒,与店主发生口角,与店主约好次日午时在镇上再斗;4人遂邀请许多朋友,次日聚众来到店前,与店主组织的一帮人打斗,致店主腰部重伤。后值严打,村民举报,“四大金刚”遂被捕,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请分析题中赵某等人的行为,并阐述他们是否构成黑社会犯罪。
问答题试述宪法学在中国的产生和发展。
问答题新学期开始,某小学将启用全新的保障校园安全方法——指纹考勤(以采集学生指纹特征为考勤依据的装置)。学校事先采集学生指纹,学生进出校门前必须在考勤机前伸出食指,考勤机上就能记录学生进出校门的时间并将这个时间通过手机短信发送给家长。该装置能通过指纹识别师生的身份,防止陌生人进入学校,并能记录学生的进出校时间,统计学生的出勤情况。此外,该装置还具有“短信群发”功能,家长可每月自愿支付十几元的费用开通短信增值服务,在孩子进出校门的同时,家长的手机中也将显示一条:“您的孩子x x于x x年x月x日下午x点 x分进入(离开)学校。”的通知。对此各界有了一些争议。学校认为,这样有利于学生管理,也有利于保护学生安全。多数家长也认为,这对于家长及时了解孩子的行动非常有好处。其他人群也是有人赞成,表示这个有利于对孩子的管理,但也有人反对,这限制了人身自由,弊大于利,甚至还有人说,如果按照指纹考勤的思路,那我们还可以发明一个仪器,将这个仪器戴在孩子的手腕上,孩子走到哪儿都可以卫星定位,岂不更令家长放心吗?
问答题试述我国单一制下地方制度的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