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A市的甲和B市的乙达成协议,由甲交给乙1张银行承兑汇票,金额400万元。其中200万元用于偿还原先所欠债务,200万元用于联营投资。3天后。甲、乙和A市的丙银行3家达成协议,由丙银行出具银行承兑汇票400万元给乙,乙将400万元资金一次性汇人丙银行存储。协议达成后。丙银行开出银行承兑汇票400万元给了乙。但是乙并未划款给丙却持这张汇票到了B市的丁银行办理质押贷款400万元。并由B市公证处出具公证书。这时,丁银行几次向丙银行查询所出汇票的真伪,在得到准确有效答复后贷款400万元给乙。丙银行在收不到资金的情况下,便派人去函索要所开汇票。在该汇票将到期的前两天,丙银行和甲以乙不按协议划款为由要求退票,丁银行以乙拖欠贷款逾期不还为由分别向A、B二市法院起诉。二市法院竞相冻结该汇票。B市法院抢先实现,但A市法院先行认定汇票无效并且判决由乙赔偿有关损失、丁银行退还汇票给丙银行。乙已经丧失偿债能力。贷款质押汇票又难以兑付,丁银行400万元贷款面临损失的危险。 问题:
问答题案情:甲与众达汽车租赁行签订合伙协议,约定:甲仅负出资义务,不参与经营,但参与企业的盈余分配,对外不显示自己的合伙人身份。乙系汽车销售公司,2010年11月5日,众达汽车租赁行从乙公司购买伊兰特轿车两辆,当天付款并交货,均尚未过户登记。结伴来京旅游的丙和丁各向乙公司租了一辆伊兰特轿车自驾游,由于乙公司工作人员的疏忽,未注意到丁尚未取得驾驶证。丙和丁在驾车前往长城途中,丁为了展示车技,在丙驾驶的车辆前方出乎意料地漂移掉头,丙刹车不及,急向右打方向,仍将丁驾驶的车辆车头撞坏,并将路边的行人戊撞伤,丙丁也均受轻伤。经查明,乙公司曾将这两辆伊兰特轿车抵押给A银行,借款20万元,均未登记。经交通事故责任鉴定,丁应当负全责。
问题:
问答题案情:
甲将乙打成重伤,医疗费用为50万元。乙没有足够清偿能力,2012年5月5日,甲与乙签订了一份清偿协议,约定甲在两年内将医疗费用支付给乙。甲本人提供一辆价值30万元的房屋作为抵押并登记,丙为该借款合同进行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如果不能如期还款,丙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后来,丁对甲、乙的借款合同进行了抵押担保,担保物为价值30万元的中巴车,未约定担保范围。
问题:
问答题广发有限公司发行债券的行为有哪些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问答题如果你是董玲的律师,辩护时应当注意哪些量刑情节?
问答题某市甲、乙、丙三企业经协商决定共同投资设立一从事生产经营的公司。甲、乙、丙订立了发起人协议,协议中的部分内容如下: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为光明实业公司;公司注册资本
150万元,其中甲出资70万元,乙出资30万元,丙出资50万元(其中以一非专利技术出资折价36万元);委托甲办理设立公司的申请登记手续。甲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出了申请人在公司名称、出资方式方面的不合法之处,甲经与乙、丙商妥后均予以纠正。1999年10月 10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向甲颁发了于当日签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名称为“光明XXXX公司”(简称光明公司)。甲认为,按照法律规定,公司成立应当公告,并于同年10月25日发出公司成立的公告。2002年5月,光明公司拟与美国丁公司在本市投资设立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双方经商谈达成初步协议,协议中的部分内容如下:合营企业注册资本200万元,光明公司以现金及实物出资160万元,丁公司出资折合人民币40万元;由光明公司委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合营企业可以成立工会,但合营企业不提供活动经费。后因其他原因,该合营企业未设立。2003年5月,经光明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公司资金50万元以公司财务人员王某的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2003年8月,光明公司发生严重财务危机,为此,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并一致通过,决定公司解散。
问题:
问答题路人丁应否对丙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丁的行为应该如何认定?丁所支出的50元钱可否要求偿还?如能,应向谁要求?
问答题2011年8月10日,某市(地级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对全市个体工商业实行清理整顿的决定》,文件规定:为了加强对全市个体工商业的管理,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对无证、无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欺行霸市、哄抬物价的个体工商户,挂靠行政机关的合伙企业,予以取缔。被取缔的个体工商户和合伙企业务必在9月10日前自动停业,对于拒不执行的,采取强制收缴工商营业执照、罚款等处罚措施。9月26日,市工商局根据市政府的决定进行了具体的检查,检查发现钱某、张某两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富某和田某合伙经营的名为凯康的合伙企业属于政府这次市场清理予以取缔的对象,但他们仍然照常营业。发现后市工商局当即强行收缴了钱某、张某、凯康公司的营业执照,并分别处以500元的罚款。钱某、张某、凯康公司不服,多次请求市政府对此事予以处理,都没得到满意的答复。于是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
问答题如果严某不提起诉讼,想请求复议,该向谁提起?
问答题如果梁诺在使用过程中研发出来了新技术成果,那么新技术成果归谁?
问答题债权人的申请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为什么?
问答题1999年1月15日,甲公司从银行贷款30万元人民币,约定2000年4月15日还本付息。银行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提出以其位于东阳区的一办事机构的房屋设定抵押,作为按期偿还贷款的担保。1999年8月,位于东阳区的甲公司的办事机构因业务需要,紧临原办事机构的房屋,又增建了三间平房,作为仓库。 2000年4月15日,甲公司没有偿还30万元贷款,银行几次催告,甲公司仍以无力偿还为由不予偿还。 请问:
问答题某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刑事案件如何认定事实无法形成统一意见,便向所在省的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请示,省高级法院刑二庭通过开会研究并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以公函形式作出明确答复。该中级人民法院依此答复顺利地对案件进行了及时地判决。
问题:请运用法理学的有关原理对此进行评析。
问答题近年来刑事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常常设法邀请一领域内知名法律专家或学者,通过论证会的形式为案件出具专家法律意见书,以此来支持本方的观点,并试图影响法官的判决,对此有人指出专家法律意见深入案件的审理是一种新形式的腐败,会影响法官的司法独立,但也有人认为专家法律意见,只是一种说理上的观点,他是否被采纳取决于法官,不能成为主导断案的唯一依据,因此专家的意见并不会干扰法官独立审判,并可能成为法官断案有益的帮助。
问题:请你谈谈对法律专家意见书的认识。(注意:不能仅就个别问题太具体适用法律的意见)
答题要求:
1、运用掌握的法学和社会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500字。
问答题何地法院对本案具有诉讼管辖权?
问答题自行回避
问答题
案情:甲公司、乙公司和朱某作为发起人募集设立了丙股份有限公司。丙公司共有
200万股股份,甲公司持有丙公司40万份股份,乙公司持有丙公司20万股股份,朱某持有丙公司股份10股,其余股份以无记名的形式募集发放。丙公司章程中规定了实行累计投票制度。
丙公司为奖励公司杰出员工王某,利用税前利润收购了本公司1000股股票,但是转让给王某之前,王某辞职了,丙公司于是决定由公司自己来持有回购的1000股股票。
在经营过程中,丙公司董事会成员之间发生矛盾,9名董事中有4名辞职,公司管理一度陷入混乱,董事会于4名董事辞职3个月后决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增选4名董事。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前15日董事会通知了甲公司、乙公司和朱某,并公告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张某持有丙公司6万股股票,他在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0日之前提出临时议案并提交董事会,提案要求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董事会认为张某的提案是无稽之谈,未予理会。
丙公司的临时股东大会增选了4名董事。周某持有丙公司2万股股票,但是由于没有看到公告,致使未能参加临时股东大会,于是周某在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第
45日向法院申请撤销丙公司此次临时股东会议增选4名董事的决议。 问题:
问答题简述英美宪法的内容、特征,并对二者进行评价。
问答题林大伟获得的1万元奖金属于谁所有?为什么?
问答题被告人可以提出复议吗?院长的做法是否正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