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甲、乙、丙分别于2008年11月与A公司签订了加工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了纠纷,甲、乙于2009年9月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合同无效,要求被告A公司返还甲、乙加工费用2万元,并要求赔偿损失1万元。某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追加丙为共同原告,经过法庭调查以及双方当事人当庭辩论,在公开合议的基础上当庭宣判合同无效,并判令被告分别返还三原告加工费2万元。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分别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中级人民法院将三原告作为上诉人,A公司作为被上诉人开庭进行了审理。在审理中,甲、乙、丙认为A公司在其广告宣传中擅自使用他们三人的照片,侵犯了他们的肖像权,请求赔偿精神损失2万元。在未经A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二审人民法院对此与上诉请求进行合并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判决被告因擅自使用甲、乙、丙的照片,向三人各赔偿5000元精神损失。判决生效后,A公司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问题]
问答题2004年甲与女友乙共同出资购买了一辆汽车,由甲跑出租。2005年3月甲、乙二人结婚。由于甲、乙婚后一直租房居住,于是甲的父母出资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登记在了甲的名下。2006年乙生下一名女婴丙,甲因孩子出生后生活拮据而外出打工,自2007年1月便音信全无。2011年2月乙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甲死亡,2012年4月人民法院判决宣告甲死亡。同年8月,甲的父母外出时不幸遇车祸,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查,其父母除甲外再无其他继承人,死后留有存款若干、住房一套。同年10月丙被乙收养,并签订了收养协议。之后乙与同村一男子丁结婚,婚后二人共同居住在甲的父母出资所购买的住房中。不料,2013春节甲突然回村,当其知道这一切后十分气愤,以未经自己同意为由,主张收养关系无效。
[问题]
问答题本案行政处罚与复议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
问答题鉴于股东人数较少,股东会决定将公司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进行储蓄,是否合法?如何处理?
问答题请简要分析本文提出的在市场经济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问答题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和主持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为什么?
问答题[案情] 近年来,为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促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相互理解沟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国各级法院积极探索运用协调、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从制度层面对行政诉讼的协调、和解工作机制作出规范,为促进行政争议双方和解,通过原告自愿撤诉实现“案结事了”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09)》披露.“在2009年审结的行政诉讼案件中,通过加大协调力度.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和解后撤诉的案件达43280件,占一审行政案件的35.91%。”总体上看,法院的上述做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赢得了公众和社会的认可。但也有人担心,普遍运用协调、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合法性审查原则不完全一致,也与行政诉讼的功能与作用不完全相符。 [问题] 请对运用协调、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的做法等问题谈谈你的意见。 答题要求: 1.题观点明确,逻辑严谨.说理充分,层次清晰,文字通畅; 2.点字数不少于500字。
问答题2014年2月,吴某、楚某、齐某、邢某、秦某共同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筒称甲公司),进行广告制作、发布。并制定了公司章程。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各股东认缴的出资比例均为20%;出资形式均为货币;股东应在章程制定后15日内缴付所有出资款。吴某、楚某、齐某、邢某均按时足额缴纳了出资款,只有秦某仅缴了一半的款项。
2015年1月,经核算,2014年甲公司获得利润100万元(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公司向4名股东分配红利后,也分给了秦某相应的红利。
2015年3月,因经理韩某另设广告公司,带走了公司大量的客户,使甲公司经营困难,严重亏损。公司以全部资产清偿了相关债务后尚拖欠乙公司400万元货款,经多次催讨均被甲公司以无力偿债为由加以拒绝。
2015年3月2日,公司股东会以秦某未尽股东义务为由,解除其股东资格。
2015年4月,股东齐某因炒股向王某借了200万,为担保自身的债务,齐某将股权质押给了王某。后因股市大跌,资金被套牢,齐某无力还债,王某便诉诸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按照强制执行程序直接将股权转让给了王某,并责令公司变更股东名册中的相应记载。公司作了相应变更后,但未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问题]
问答题宪法惯例
问答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委托合同,约定甲公司将一批浓硫酸委托乙公司保管于仓库中。不料乙公司所在地刮起台风,大水将甲公司的浓硫酸冲走,浓硫酸泄漏,将丙家鱼塘中的鱼毒死,丙将死鱼打捞上来,出卖给丁。丁吃了毒死的鱼,导致中毒,其家人急忙送丁去医院,因为出租车司机A拒载,只好搭乘戊的黑摩的前往医院救治。戊的摩的违章驾驶,被正常驾车行驶的己撞上,致戊和丁均受伤。幸遇路人庚将戊和丁送往B医院。由于主治医生C因工资纠纷心情不愉快,抢救过程中错拿药品,丁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查,丁是由于内脏严重受撞击,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的。庚新购买的西服被血渍弄脏,庚请求赔偿不成,引发纠纷。经交警部门认定,戊对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
[问题]
问答题[材料]:日前,针对民间关于重大节假日收费公路免费通行的呼声,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表示,已对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可行性进行了研究,已起草了实施方案,正在征求相关方面的意见。
据交通运输部今年春节前发布的信息,春节黄金周期间,河北、山东、内蒙古、陕西、河南、吉林、宁夏等多个省区的收费公路在部分时段实行免费通行政策。这一举措也得到了很多车主的好评,认为节假日期间外出旅游观光、探亲访友的人很多,车辆集中出行给道路造成了压力,高速公路收费站前经常排起长龙,成为“栓塞”。免费通行,可较好解决这一问题。
问题:
根据以上材料,请结合所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知识,谈谈你对“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的理解。
要求:
1.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2.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
3.不少于400字。
问答题当前社会上存在大量的无被害人的危害行为,例如通奸、吸食毒品、性交易、赌博、自杀等行为。刑法学理论界将该类行为概括为“无犯罪人犯罪”的行为。该类行为的主要特点有两点:一、行为本身具有反社会性,即与社会传统观念格格不入;二、行为中的当事人没有受害意识,如果是双方行为的话,实施行为的一方也没有加害意识,即双方不存在强制或胁迫性,完全是自愿的。对于该类行为是否应该规定为犯罪,用刑罚的手段进行调整,是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颇有争议的问题。主要有肯定说和否定说两种,
答题要求
1.可以从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的关系、刑法与道德的关系、刑法的谦抑性等角度着手。
2.观点鲜明、逻辑清晰、论述充分。
3.宇数要求600宇以上,不超过1 200字。请运用法学、社会学知识,结合具体的无被害人的危害行为,如上述的赌博、吸食毒品、性交易等行为,任选一角度对该行为是否应犯罪化发表自己的见解。
问答题(3) 鉴于王某已经道歉并赔偿,不告王某行不行?
问答题案情:2006年5月24日,受雇于刘某(车主)的张某驾车运货,途经一木桥时,桥断裂,连车带人掉入河中。张某摔伤后自费看病支付医疗费上万元。刘某多次找到该桥所有人南河公司索赔,无果。刘某于2007年1月25日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汽车修理费、停运损失费共计13.5万元。 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指定了15日的举证期限,在此期间刘某向法院提供了汽车产权证、购车发票等证据。一审开庭时,刘某又向法院提供了修车发票。庭审调查中,被告南河公司主张该证据已超过举证期限,丽刘某则解释说,迟延提出证据是因工作忙,未能及时索取发票,最后法官仍安排双方对该证据进行质证。经双方同意,法庭主持该案调解。在调解中,被告承认确有工作疏漏,未及时发布木桥弃用的公告;原告也承认,知道该木桥已弃用,但没想到会断裂。双方最终未能达成调解协议。2007年3月16日,法院依据双方在调解中陈述的事实和情况,认定被告承担主要责任,原告承担次要责任;并根据相关证据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汽车修理费、停运损失费共计 8万元。刘某当即表示将提起上诉。 2007年3月29日刘某因病去世。刘某之子小刘于2007年4月5日向法院提起上诉;同时提出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法院确认其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并顺延上诉期限,法院受理了小刘的上诉并同意顺延上诉期限。 2007年7月3日二审法院作出判决:原审原告提供的汽车修理费的证据中数额不实,依据新的事实证据,被上诉人赔偿上诉人汽车修理费、停运损失费共计4.5万元。 问题:
问答题关某欠曹某债款数千元,久催未还。曹某遂将关某的5岁儿子骗至曹家,作为人质扣押,逼关某还债。关某请求所在县公安局责令曹某放人,并依法追究曹某侵犯人身权的法律责任。县公安局认为关某欠债不还不是出于无偿还能力,而是想赖账,故让关某先还债,然后责成曹某放人。关某不同意,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请问:
问答题2008年10月,甲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建材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优质建材,共计200吨,每吨10000元,共计价款200万元。因甲公司资金周转暂时困难,甲乙在合同中又约定了,甲公司以其一套价值150万元的机器抵押给乙公司以担保其货款的支付。双方办理抵押登记后,乙公司在半个月内发货。乙公司交付的建材的质量应当与其在订立合同之前交给甲公司的样品质量相同,采取送货上门的方式交付,甲公司在收到货物后3个月内支付全部的价款。同11月,甲乙公司办理了抵押权登记。12月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200吨建材,经甲公司检验发现,乙公司交付的建材中有10吨的质量低于样品的质量。而12月2日,甲公司向丙银行借款60万元,借期为3个月,丙银行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于是将其抵押给乙公司的这套机器又质押给了丙银行,并将这套机器交付给了丙银行。2009年4月1日,甲公司仍然未向乙公司支付货款,乙公司打算行使对抵押机器的抵押权,甲公司则要求乙公司承担因交付货物质量不完全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同时,丙银行也向甲公司主张偿还贷款,甲公司无力偿还,丙也欲行使其对甲公司的这套机器的质押权,甲乙丙三方争执不下,发生纠纷。 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下列问题:1.若乙公司和某运输公司之间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约定该运输公司将该批货物运到甲公司,而这批货物在运输途中因遇到百年不遇的洪水而受到了损失,则该损失应当由谁承担?
问答题假设本案被告人在一审中没提出反诉,而是在上诉后二审中提出反诉的,二审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问答题简述执法过程中的合理性原则。
问答题
案情:个体工商户李甲开了一家照相馆,因生意较好,决定买下自己店面旁边的一个铺面扩大经营。因刚刚进了一批器材,缺少现金,便对自己的朋友王某提出借款30万元。王某同意借款,但要李甲提供担保。李甲遂于2002年3月以自己刚刚购买的价值10万元的器材设定抵押,并和王某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约定抵押期为2年。2002年5月,王某依约将30万元借给了李甲,按约定,李甲应当在2004年
4月30日以前归还借款。后王某感到不放心,要求李甲提供其他担保。于是,李甲的哥哥李乙又于2002年7月与王某签订书面抵押合同,以李乙的一辆富康汽车作为抵押,以担保李甲的债务按期偿还,抵押期仍为2年,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李甲的另一朋友吴某也出面表示自己可以担任李甲还款的保证人,并于2002年8月
3日手写了“我愿意为李甲充当还款的担保人直至该款本息还清时为止”的纸条交给王某。李甲扩大经营后,一开始生意尚可,但不久在同一条街上开了好几家大型摄影室。再加上李甲迷上了赌博,到2004年年底时,不仅没有挣钱,还欠下一屁股债。2005年以后,李甲因为生活困难已经卖掉了后来购买的门面,只能靠着原来门面的租金维持生活。这期间,王某因外出做生意,一直未向李甲讨要其借款。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案情】 顾某(中国籍)常年居住M国,以丰厚报酬诱使徐某(另案处理)两次回国携带毒品甲基苯丙胺进行贩卖。2014年3月15日15时,徐某在B市某郊区交易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侦查中徐某供出了顾某。我方公安机关组成工作组按照与该国司法协助协定赴该国侦查取证,由M国警方抓获了顾某,对其进行了讯问取证和住处搜查,并将顾某及相关证据移交中方。 检察院以走私、贩卖毒品罪对顾某提起公诉。鉴于被告人顾某不认罪并声称受到刑讯逼供,要求排除非法证据,一审法院召开了庭前会议,通过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及调查证据材料,审判人员认定非法取证不成立。开庭审理后,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两次分别贩卖一包甲基苯丙胺和另一包重7.6克甲基苯丙胺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6个月。顾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发回重审。原审法院重审期间,检察院对一包甲基苯丙胺重量明确为2.3克并作出了补充起诉,据此原审法院以被告人两次分别贩卖2.3克、7.6克毒品改判顾某有期徒刑7年6个月。被告人不服判决再次上诉到二审法院。(2016年卷四第三题) 【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