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黄××于2013年6月6日晚10时在上海市淮海西路××处,遭李××等人殴打,为此图谋报复,于2013年7月7日晚9时3刻,纠集钱××、陈××(另案处理)各带三角刮刀一把,守候在斜土路××弄附近,伺机对李××行凶。晚10时1刻,被害人刘××途经该处,被告人黄××将刘××误认是李××,即指挥钱××、陈××二人持刀追上刘××,钱××、陈××从背后分别对刘××的右背、右臀部、右大腿各戳一刀,刘××当即昏倒在地。黄××发现错伤了人,立即将刘××送往医院抢救。经诊断,刘××右背第×肋骨处有长3厘米、宽1厘米、贯穿右肺下叶的锐器伤1处,右大腿处有长宽各1厘米、深及肌腱的锐器伤1处。刘××入院时由于大量出血,处于休克状态,经输血2800毫升,持续3昼夜的奋力抢救方脱离险状。刘××在医院治疗3个多月,伤口虽已愈合,然已形成气胸后遗症。案发后,被告人黄××于当夜12时向××区公安局投案自首,同案行凶人钱××、陈××也被逮捕归案。
[问题]
假设你是本案的公诉人或者是本案的主审法官,请根据以上案情撰写一份法律文书。
问答题案情:2002年5月1日,B公司向A公司订购价值6万元的黄桃。合同规定:A公司在 2002年6月前向B公司交付30吨黄桃,每吨价格2000元;B公司则应于2002年5月上旬先付款50%,其余货款在B公司收到黄桃后10日内付清。2002年5月5日,B公司付款3万元给A公司,2002年6月15日A公司将黄桃送至B公司,B公司收货后,认为黄桃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致函A公司要求减少价款,A公司收到信后回函否认。2002年7月因市场上黄桃需求量不大,而黄桃又不宜长时间保存,B公司就将黄桃进行了降价处理。2002年9月20日,A公司派人到B公司索要剩余3万元货款,B公司说黄桃质量不合乎合同要求,要求减少价款。A公司不同意,双方当时各执己见,协商没有结果。后来因为A公司管理层变更,一直未再向B公司提出清偿货款的请求。2004年,A公司在清理债权债务时发现存在此笔款项,于是于2004年7月5日向某市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B公司清偿剩余3万元价款并赔偿损失。B公司则以原告的诉讼请求已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 问题:
问答题湖南汉源公司与山西长水公司于2012年6月签订了一份煤炭购销合同,约定长水公司卖给汉源公司1000吨无烟煤,3个月内运输至湖南,货到付款。双方书面约定本合同所生一切争议均由A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汉源公司预付了200万元的货款,但后因长水公司未按时交货,遂依法解除了合同。虽屡次交涉,长水公司一直不愿返还货款。故汉源公司于2012年12月向A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双方合意选择了合议仲裁庭。在仲裁庭开庭审理时,长水公司对仲裁庭中的一名仲裁员甲提出了回避申请。经审查,该仲裁员因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应依法回避,仲裁委员会主任重新指定了仲裁员。后在仲裁中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汉源公司撤回了仲裁申请。但之后,长水公司拒不履行和解协议。
[问题]
问答题二审法院如果发现案件认定事实清楚,但陈某的判决畸轻,应当如何处理?
问答题甲男与乙女于2002年结婚。乙女远在美国的姑姑早就表示乙女结婚时将给1000美元作为贺礼。 2003年乙女姑姑回国,并实现诺言给乙女1000美元,并表示这是给甲男和乙女结婚的贺礼。甲男父死于1993年,2003年其母也去世,甲男与弟弟继承了父母遗产,房屋各4间。2004年甲男去海南经商,不久与丁女共同生活,从此未与家中联络。乙女因女儿年幼自己经常生病生活困难,借债1万元。2005年,甲男因车祸去世,甲男与丁女共有财产约3万元,个人财产20万元。
问题:
问答题设公司经营过程中,拟与顺康公司合并,为此,公司在召开的股东大会中对董事会拟定的合并方案进行讨论,结果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股总计3300万股,对该方案的决议应达到多少比例的赞同方可通过?为什么?
问答题周乙的父母能否代为赔偿?
问答题现设,在王小二提起的行政诉讼中,被告方败诉。被告方能否依据《实施细则》第52条,对粮油店重新作出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的决定?为什么?
问答题2011年2月12日,天南市静园区居民张某向区工商局申请经营一家超市。区工商局接到申请后,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2012年9月15日,张某再次提出申请,区工商局以相关法律法规已于2012年6月发生变化,张某不再符合超市经营条件为由,拒绝了张某的营业申请。张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在复议过程中,区工商局又提出张某的申请材料不全,不符合申请条件。复议机关最终作出了维持决定。张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请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案情:肖某为了骗取保险金,花1万元买来一辆二手名牌轿车,通过在某国有保险公司担任业务员的好友杨某经办,向该保险公司谎报轿车价值为20万元,投保车辆盗抢、毁损险之后,肖某找赵某(男,15岁),给赵某5000元报酬,请赵某将停在肖某自家平房前的轿车烧毁。赵某问为什么,肖某说那是邻居的车,要烧掉报复邻居。赵某说没问题,10天以内解决。赵某拿钱后带上同学吴某(男,15岁)一起吃喝、上网吧。吴某问赵某哪儿来的这些钱,赵某告以实情,并请吴某帮忙,吴某答应,并弄来一大瓶汽油放在赵某家,准备点火用。 此间,肖某担心轿车离自己家太近,烧车会烧到自家和邻居的房屋,就打电话告诉赵某放弃烧车,并让赵某将5000元钱退回。赵某已将钱花去大半,无法偿还,听后十分着急,一边答应停止行动,过几天退钱,一边通知吴某就在当晚行动。吴某答应,约定当晚在烧车地点会合。晚上,赵某带上汽油瓶到烧车地点,吴某因害怕未去。,赵某久等吴某未果,遂决定单独行动。赵某将汽油泼到车上,点火烧车,然后躲在一边察看动静。赵某见火势越烧越大,十分害怕,急忙打电话报火警,并急叫附近四邻灭火。由于赵某报警、喊人救火及时,仅烧毁轿车、烤糊了临近该轿车的几间房屋的门窗和屋檐,未造成其他后果。 事后,肖某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派杨某核定险损事故。杨某明知肖某虚报保险标的价值、恶意制造了这起保险事故,但考虑是朋友关系,还是给其出具了保险事故评估证明,致使保险公司全额赔付肖某20万元保险金。 案发后,杨某在审讯期间主动交代:在3个月前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虚构一起车险事故,从本公司骗领到5万元赔款,据为已有。 问题:1. 根据有关《刑法》规定及刑法原理,对本案进行全面分析。
问答题当法医对王某进行身体检查时,王某表示拒绝,请问此时侦查机关可否对其采取强制检查?
问答题如果二审维持原判,此后潘某与舒某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了按每平方米2500元价格卖房的合同。该买卖合同是否构成执行和解?为什么?法院是否应当予以干预?为什么?
问答题(本题20分)案情:2003年5月18号晚上9点左右,张高平和侄子张辉驾驶皖J-11260解放牌货车去上海。17岁的王某经别人介绍搭他们的顺风车去杭州。
2003年5月19号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接到报案,在杭州市西湖区一水沟里发现一具女尸,即5月18号搭乘他们便车的女子王某。
公安机关初步认定是当晚开车搭载被害人的张辉和张高平所为。后在公安侦查审讯中,张高平与张辉交代,当晚在货车驾驶座上对王某实施强奸致其死亡,并在路边抛尸。2004年4月2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张辉死刑,张高平无期徒刑。2004年10月19日,浙江省高院终审改判张辉死缓、张高平有期徒刑15年。此后,二审判决之后,张高平叔侄两人进入了浙江省属地的监狱服刑,2005年,张高平从浙江调到新疆石河的监狱服刑,三年后,张辉从浙江调到新疆库尔勒监狱服刑。在狱中,两人始终没有放弃对案件的申诉。服刑期间,狱中的张高平、张辉均坚称自己无罪。入狱后,张高平的妻子和他离了婚,打掉了已经怀孕的孩子,张辉已经订婚的女朋友和他分了手,张高平的哥哥张高发,也一直奔走在申诉上访的路上。
2012年2月2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立案复查。2013年3月2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张辉、张高平强奸再审案公开宣判,认为有新的证据证明,本案不能排除系他人作案的可能,认定原判定罪、适用法律错误,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同时,法院告知他们享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称,该案侦查机关违法使用狱侦耳目袁连芳采用暴力、威胁等方法参与案件侦查,获取张辉有罪供述,同时又以袁连芳的证言作为证据,直接导致了这起冤案。
问题:
问答题李某收受吴某“过节费”和为张某“帮忙”并收“辛苦费”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问答题1999年11月,某市国家税务局到各高等院校发布招聘通知,招聘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到该局工作,所需专业为计算机、法学、会计,其中该局法制处需要法学毕业生两名,招聘要求是: 1.只要男生,不要女生;2.在校期间成绩优秀,英语通过六级。A大学法律系1996级本科生刘盈看到招聘通知后,认为自己符合除招聘通知中第一条以外的所有要求,而且她非常渴望到税务机关工作,于是前去报考,但是税务局人事处工作人员告诉她法制处不要女生,刘盈认为税务局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男女平等原则,要求税务局纠正自己的错误行为。 请对税务局的行为从法理的角度进行分析。
问答题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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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马某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不公开审理,作出判决,宣告被告人马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书合法送达后,被告人马某提起上诉,市人民检察院也提起抗诉。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畸轻,于是改判死刑立即执行。宣判后,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由2名审判员、1名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经详细翻阅本案有关诉讼材料,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不当。于是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中级法院重新审判,中级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后,判处被告人马某无期徒刑。
问题:
本案中死刑复核程序有何错误?
问答题朱甲等人是否构成犯罪,若构成犯罪,如何定性?若不构成犯罪,为什么?
问答题该公司本想发行股票,但因不完全具备发行股票的条件,想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这一愿望能否实现?
问答题假设在第二审程序中,二审法院发现本案一审的审判长是原告人甲的前妻,未进行回避,二审法院可以作何程序上的处理?
问答题某甲一日路上拾得一皮包,内有现金5000元,银行活期存单一张及银行支标一张。此时,失主经人指认,找到某甲要其退还,某甲称未拾到该包,拒不退还,某甲立即前往很行,冒用失主之名,取出存单上的1万元,又以支标支取6万元。
问题:
请根据刑法规定与刑法原理,对本案进行全面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