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公司委派业务员张某去乙公司采购大蒜,张某持盖章空白合同书以及采购大蒜授权委托书前往。
甲、乙公司于2010年3月1日签订大蒜买卖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货交承运人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大蒜总价款为100万元,货交丙公司后甲公司付50万元货款,货到甲公司后再付清余款50万元。双方还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的50万元货款中包含定金20万元,如任何一方违约,需向守约方赔付违约金30万元。
张某发现乙公司尚有部分绿豆要出售,认为时值绿豆销售旺季,遂于2010年3月1日擅自决定与乙公司再签订一份绿豆买卖合同,总价款为100万元,仍由乙公司代办托运,货交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其他条款与大蒜买卖合同的约定相同。
2010年4月1日,乙公司按照约定将大蒜和绿豆交给丙公司,甲公司将50万元大蒜货款和50万元绿豆货款汇付给乙公司。按照托运合同,丙公司应在十天内将大蒜和绿豆运至甲公司。
2010年4月5日,甲、丁公司签订以120万元价格转卖大蒜的合同。4月7日因大蒜价格大涨,甲公司又以150万元价格将大蒜卖给戊公司,并指示丙公司将大蒜运交戊公司。4月8日,丙公司运送大蒜过程中,因山洪暴发大蒜全部毁损。戊公司因未收到货物拒不付款,甲公司因未收到戊公司货款拒绝支付乙公司大蒜尾款50万元。
后绿豆行情暴涨,丙公司以自己名义按130万元价格将绿豆转卖给不知情的己公司,并迅即交付,但尚未收取货款。甲公司得知后,拒绝追认丙公司行为,要求己公司返还绿豆。
问答题案情:锦州市慧神乳品厂生产的奶糖的小白兔商标经国家工商局核准注册,注册图案为小白兔,注册证为第228714号。慧神乳品厂由于严格质量管理,小白兔奶糖的商品信誉越来越高,1998年被评为优质名牌产品。天龙食品厂未经许可,先后几次印刷与慧神乳品厂的小白兔商标标识相似的商标标识,并使用自己印刷的商标销售与慧神乳品厂同类的奶糖21756公斤。慧神乳品厂发现后,认为天龙食品厂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损害了小白兔奶糖的商标信誉并导致本厂商品销售量下降,于是慧神乳品厂向本市新桥区工商局提出申诉,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13万元。新桥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经过审理,于1999年8月19日作出处理决定:(1)责令天龙食品厂停止侵权行为,销毁剩余商标标识;(2)对天龙食品厂罚款5万元;(3)责令天龙食品厂向慧神乳品厂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天龙食品厂当日收到处理决定后认为:(1)新桥区工商局的处罚决定显失公正,请求法院撤销该处罚决定;(2)由于未给慧神乳品厂造成损失,行政裁决违法,请求法院重新确认赔偿数额。 现问:
问答题蒋某和周某系同村邻居。蒋某住房前北侧历史上形成有一条东西老道,是周某家的唯一出路。2000年蒋某向乡里提出宅基地申请,经批准并领得建设许可证后,蒋某建起了超出周某住房前2米的房屋三间。此后,周某仍从老道上出入。2006年蒋某开始在通道放置杂物,进而挖沟,致使周某家难以通行,村乡多次调解未果,为此,乡人民政府2008年作出了《关于蒋某、周某通道纠纷一案的处理决定》,确认蒋某门前老道位置:蒋某主屋前檐向南3米处东西路北口、北口向南2米处为东西路南口,蒋某不得在通道上设置障碍物影响通行。蒋某对乡政府处理决定不服,向该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
问答题如果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话,双方共同财产应如何分割?
问答题一审法院的审理有无不当之处?
问答题甲有色金属厂是某市产业部下属的国有企业。假设2014年3月18日甲企业由于经营管理不善,长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申请破产。3月24日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并通知了甲有色金属厂。法院于2014年10月21日裁定宣告该有色金属厂破产。管理人及时拟订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后交由债权人会议讨论。已知债权人会议共有债权人10人.债权总额为1000万元,其中全部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为A、B二人,其代表的债权额为300万元。破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依法通过后,直接交给管理人执行。 2014年11月30日,破产程序依法终结。但在2015年8月,人民法院在审理其他案件时发现,该厂曾在2014年1月时放弃对某机器厂的120万元债权。同时,有人举报在2013年2月20日,该市产业部将甲有色金属厂所有的一台价值80万元的金属切割机无偿调拨给另一企业使用。 问题:
问答题案情:甲商场同乙抽油烟机厂签订了购买300台抽油烟机的合同,价款为15万元,约定价款于1998年12月31日前偿清,由丙公司作为保证人,保证合同中约定对主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对主债务所生的利息、违约金等其他费用不承担保证责任。由于甲商场在销售该抽油烟机的过程中,发现该抽油烟机质量有问题,造成抽油烟机滞销,严重影响了甲商场收回投资。至1998年12月31日,甲商场仍没有清偿欠抽油烟机厂的15万元债务。数日后,抽油烟机厂致函丙公司,要求丙公司履行甲商场欠其15万元的主债务。丙公司则以甲商场不能按期履行债务是由抽油烟机厂的产品不合格引起的为由,要求先行解决主合同的纠纷。后经查明:在甲商场与乙抽油烟机厂的购销合同中,有一条款规定:如果因抽油烟机的质量问题影响甲商场的销售,甲商场可以要求抽油烟机厂予以退货,并相应扣留货款。但此时,甲商场明确放弃此项权利。乙抽油烟机厂便以甲商场已放弃此项权利为由,要求丙公司履行主债务。
问题:
问答题
2000年5月l:2日,甲、乙两厂签订购销合同。双方约定:乙厂供应甲厂洗衣机零配件5万套,每套价格10元;乙厂于同年6月
10日,每月交货1万套;甲厂于签约后10天内付乙厂定金5万元;乙厂每月月底交货,甲厂收货后10天内验货付款;违约责任为未履行货物价款的5%。甲厂依约付给乙厂定金。在乙厂履行了第一、二批交货义务后,适逢一外商紧急求购这种洗衣机零配件,出价远远高于甲厂在合同中约定的价格。于是乙厂就另和外商签订了以这种洗衣机零配件为标的的购销合同。由于生产能力有限,乙厂遂不再履行其与甲厂签订的购销合同,要求解除第三、四、五批的合同。甲厂不同意解除合同,并要求乙厂支付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乙厂认为,甲付给其的5万元定金根本没有投入使用,况且合同才签订3个月,也没有给甲厂造成实际经济损失,双倍返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是显失公平。因此,乙厂只同意返还甲厂的5万元定金。于是甲、乙两厂发生纷争,甲厂起诉到法院。
问题:
问答题如果赵松在执行中发现该判决确有错误,应该怎么办?临江县法院又应当如何处理?
问答题
1988年,李某与村民委员会签订承包合同,承包了村里的100亩山地,约定每年上缴承包款2000元,承包期为20年。此后,李某在山地上种植了橘树,1995年后,李某每年从山地上获取的收益都达到5万元以上。这引起了村里一部分人的不满。1998年,在部分村民的要求下,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后决定,以情事变更为由,将这100亩山地收回,并转由何某、石某承包,年承包款各1万元。李某向乡人民政府申请裁决,乡人民政府经审查后认定,村民委员会收回山地的行为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是有效行为,并确定山地由石某、何某使用。李某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县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并告知李某应先提起行政复议。李某随即向该乡所属的区公所申请行政复议,区公所未予受理,李某又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县人民政府审理过程中,乡人民政府辩称,其行为是对民事纠纷的调解,不在复议范围内。最后,县人民政府作出了李某与村民委员会签订的合同有效,撤销乡人民政府的裁决的复议决定。请问:
问答题设赵梦起诉李云要求分得小牛,应如何处理?
问答题化工厂认为县国税局据以作出处罚决定的《关于加强税务管理的若干规定》违法,是否可以在申请复议时对该文件一同提起审查?
问答题案情:A市甲区的新兴公司与B市乙区的云通公司签订了一份建材购销合同。约定:新兴公司供给云通公司一批建材,总货款为50万元;交货地点为位于c市丙区的某仓库。新兴公司分三次将合同约定中的建材在交货地点交付给云通公司,但云通公司只给付新兴公司货款 15万元,尚欠35万元未付。新兴公司多次追索未果,遂诉至法院。 问题:
问答题请结合当前世界各国宪法实施保障的基本方式,简要分析我国宪法实施保障机制。
问答题张某于2000年进城打工,受雇于乐建建筑装饰公司。2001年,王某为装修新房为结婚之用,与乐建公司签订装修协议。乐建公司派张某到王某家干活。年底,因乐建公司拖欠工资,张某极度郁闷,在王某家上吊死亡;王某得知消息后,要求乐建公司赔偿其损失,即另购一套房屋。张某的家属得知消息后,要求乐建公司赔偿其一切损失,包括精神损害。为此,引起纠纷。
根据上述案情,请评述本案。
答题要求:
1.运用掌握的法学和社会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500字。
问答题甲,男,1974年6月5日出生,现住A市B区某小区。2014年3月20日6时许,甲流窜至B市,暗中尾随被害人乙至某医院南门附近,用匕首架在乙的脖子上,将乙挟持至附近的一个废弃的建筑物内,强行从乙的身上搜出现金1000元和1张信用卡,甲逼迫乙往该信用卡内存入10万元。乙便给其妻子打电话,谎称自己开车撞伤他人,让其立即向自己信用卡内存入10万元救治伤者。乙妻信以为真,往乙的信用卡打入10万元。甲将10万元取走,放了乙。乙报案后,B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3月24日,公安机关将甲抓获,并在其住处当场搜出作案工具(匕首)。B市公安机关对甲进行讯问的同时,又组织另外5人和甲一同让乙辨认,乙当即辨认出甲。3月25日公安机关将甲刑事拘留。办案单位以流窜作案为由对甲延长拘留期限至30日。此前,B市公安机关与A市公安机关取得联系,甲无其他犯罪经历。
[问题]
问答题董事会对股东会更换董事程序的质疑是否成立?为什么?
问答题甲木材公司和家具厂推卸票据责任的理由是否合法?为什么?
问答题甲男与乙女系隔壁邻居。因甲时常聚集三朋四友在家打麻将,有时通宵达旦,喧闹声严重影响了乙家正常的休息。乙多次到甲家说明自己身体不好,神经衰弱,且孩子要学习,希望甲夜晚不要扰民。一次甲家正在玩麻将,乙又敲门表示不满。甲认为乙在朋友面前扫了自己面子,遂出言不逊,辱骂乙神经病。乙亦怒斥甲不务正业,像个赌徒。双方由此发生争吵,引来邻里十数人,纷纷劝说双方忍让。甲恼羞成怒,上前拉住乙的衣服说:“我是赌徒,你就是妓女。”乙羞愤不已,转身欲走,但被甲拉住。挣扯间致乙衬衣被撕破,上身部分裸露。乙遭此羞辱之后,神经受到严重刺激,神经衰弱加重,不能正常生活、工作,所在外企因此将其辞退。治病、休养、生活无来源,使乙身心、财产俱遭伤损。后有朋友告诉乙,此事不能作罢,一定要讨个说法。
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你认为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有哪几种法律途径或方式可供乙选择,以维护其权益。针对本案的实际情况,你认为选择其中哪一种方式处理此事社会效果更好、更具优越性,并请阐明理由。 1.运用掌握的法学和社会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500字。
问答题[案情]甲公司职工黎某因公司拖欠其工资,多次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发生争吵,王某一怒之下打了黎某耳光。为报复王某,黎某找到江甲的儿子江乙(17岁),唆使江乙将王某办公室的电脑、投影仪等设备砸坏,承诺事成之后给其一台数码相机为报酬。事后,甲公司对王某办公室损坏的设备进行了清点登记和拍照,并委托、授权律师尚某全权处理本案。尚某找到江乙了解案情,江乙承认受黎某指使。甲公司起诉要求黎某赔偿损失,并要求黎某向王某赔礼道歉。诉讼中,黎某要求法院判决甲公司支付其劳动报酬。审理时,法院通知江乙参加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决侵权人赔偿损失,但对甲公司要求黎某向王某赔礼道歉的请求、黎某要求甲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请求均未作处理。 [问题] 1.王某、江甲、江乙是否为本案当事人?各是什么诉讼地位?为什么? 2.原告甲公司向法院提交了公司制作的王某办公室损坏设备登记表、对损坏设备拍摄的照片、律师尚某调查江乙的录音资料。上述材料能否作为本案证据?如果能,分别属于法律规定的何种证据? 3.甲公司向法院提交的委托律师尚某代理诉讼的授权委托书上仅写明“全权代理”字样,尚某根据此授权可以行使哪些诉讼权利?为什么? 4.一审法院对甲公司要求黎某向王某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黎某要求甲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诉讼请求依法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5.根据现行法律规定,黎某解决甲公司拖欠工资问题的途径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