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B}}答题要求:{{/B}}1.提出你认为对维持专利权不利的所有理由,并且具体说明这些理由的依据。2.说明无效宣告请求的范围。3.根据函中所提供的已有技术,对无效宣告请求的范围内的所有权利要求进行比较、评述和判断。4.如果你对某个或某些权利要求不准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则应当逐项说明其理由。5.答题中应当考虑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法律规定。6.不必填写专利局制定的表格——《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下面是一个无效请求人(X)写给专利代理人(Y)的一封函,请你根据函中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为请求人拟出一份提交给专利复审委员会的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关于请求宣告第85103166号发明专利无效的函专利代理人Y:在此我公司特聘请您作为我公司的代理人,对目前仍有效的,名称为“改进的胶囊形状”的第85103166号发明专利,向中国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附件1是上述专利的审定说明书。附件2、3是我们检索到的相关已有技术,希望您能够以此为依据,成功地使该专利被宣告无效。此致!附件1第85103166号发明专利审定说明书附件2美国专利说明书US-3508678的中文译文附件3法国发明专利申请书FR-7423123的中文译文X公司(无效请求人)一九九四年九月十九日附件1[12],发明专利申请审定说明书[21]申请号85103166[51]Int.cl4B65D83/06[44]审定公告日1989年3月15日[22]申请日85.4.23[30]优先权[32]84.10.25[33]CH[31]05101/84-9[32]85.3.2l[33]GB[31]8507383权利要求1.一种硬壳胶囊,该胶囊由圆柱形的可套接的同轴囊帽和囊体部分组成,帽和体部分均有一个侧壁、一个开口端和一个闭合端,帽和体互相匹配连接,其特征在于,在囊帽部的内表面壁上有一种环形隆起物或有一种起环形隆起物作用的结构,从该隆起物或该结构至囊帽部的开口端的一定间距上配有足以使帽和体准确固定在同轴位置的装置,所述装置是一种具有4、5、6、7、8、9或10个突起物的结构。2.按照权利要求1的硬壳胶囊,其特征在于,所述环形隆起物是一种可间断的圆周隆起物。3.按照权利要求1的硬壳胶囊,其特征在于,所述环形隆起物是一种圆周排列的多个隆起物或多个突起物结构。4.按照权利要求1的硬壳胶囊,其特征在于:所述隆起物在闭合端附近的帽的上部,按帽的总长度计算,位于帽长的50%范围内。5.按照权利要求1的硬壳胶囊,其特征在于,所述突起物对称排列,相邻的突起物之间距离相等。6.按照权利要求1的硬壳胶囊,其特征在于:所述突起物对称排列,所有突起物形状相同,相邻突起物之间距离相等。7.按照权利要求6的硬壳胶囊,其特征在于,所述突起物为6个或8个。8.按照权利要求1硬壳胶囊,其特征在于,所述使帽和体准确固定在同轴位置的装置,从帽的闭合顶端算起至帽的开口端,位于帽总长度的50%-95%范围内。9.按照权利要求8的硬壳胶囊,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从帽的闭合顶端算起至帽的开口端,位于帽总长度的65%-75%范围内。10.按照权利要求1至9中任意一项的硬壳胶囊,其特征在于,所述体部外表面光滑。11.按照权利要求1至9中任意一项的硬壳胶囊,其特征在于,在体部外表面上有与帽内表面隆起装置相匹配的环形凹槽或一种凹槽结构以使帽和壳体之间实质上无变形地完全锁合。12.按照权利要求1至9中任意一项的硬壳胶囊,其特征在于,帽的环形隆起物是一种帽的直径的收缩。13.按照权利要求1至9中任意一项的硬壳胶囊,其特征在于,环形隆起物有两个斜面,两斜面之间可以有一个平面。14.按照权利要求1至9中任意一项的硬壳胶囊,其特征在于,所述突起物的基底为椭圆形、圆形或矩形,其横截面显示有两个斜面,其中间可以有一个平面。说明书本发明是有关改进胶囊的形状,特别是改进硬壳胶囊的形状,这种硬壳胶囊有圆柱形的可套接的同轴帽和壳体部分以构成盛物(如药品)用的容器。美国专利3508678中介绍的一种硬壳明胶胶囊是通过一个环绕壳体的凹槽与帽内壁向内隆起的装置匹配接触而锁合的。该胶囊还有两个分开的起预锁合作用的齿合装置。这些胶囊的质量虽然很好,但是由于高速装料操作和速度增加,会使胶囊操作粗糙,即使完全闭合的胶囊也会发生脱开现象。本发明的目的在于在增加操作速度的同时,减少胶囊的损失,改进装料的安全可靠性,并使印刷质量更好。增加摩擦力以使帽和体固定在一起,如增加胶囊内存在的两个突起物的高度会获得所需结果,似乎是合理的,但是,现已发现这种方法会降低胶囊的质量。出乎意料地发现:若胶囊的帽有一个环形隆起物或有一种起环形隆起物作用的最好为多个隆起物的结构,并且从该隆起物起,至帽部的开口端,每隔一定间距配有固定装置,以使帽和壳体准确固定在同轴位置,这样的胶囊能满足上述要求。这意味着帽和壳体重叠部分任何高度处的水平横截面中出现的两个圆环均有相同的共同中心点,因此偏离圆形或成椭圆形的情况会减至最少。令人惊奇的是:公知的胶囊不能满足这些条件,即使帽和壳体部分同轴连接时,也会留下使帽和壳体自由移动的空隙,因而不能处于准确同轴的位置(如图1所示)。具体来说,本发明与硬壳胶囊有关,该硬壳胶囊包括圆柱形可套接的同轴帽和壳体部分,帽和体部均有一个侧壁、一个开口端和一个闭合端,帽和体互相匹配连接,其特征为:帽部的内表面壁上有一个环形隆起物或有一种起环形隆起物作用的结构,最好为隆起段或突起物的结构,或隆起段和突起物结构,从该隆起物或该结构起至帽部开口端,每隔一定间距配有足以使帽和体准确固定在同轴位置的装置。帽和体部的闭合端可为半球形、圆锥形、尖塔形、平的或其他任何形状。特别是对于浸渍成型的胶囊来说,最好为半球形。帽部的环形隆起物最好是圆周形的,并且可为间断的。起隆起物作用的结构可为许多突起物或一些圆周排列的隆起段。这种圆周隆起物或结构是已知的,若帽足够长,则在帽部还可以有一个附加的环形隆起物或起环形隆起物作用的结构。隆起物的横截面可为环形或三角形或多边形,然而,对隆起物横截面的形状没有严格规定,其形状取决于帽部的制造方法。使帽和壳体正好固定在同轴位置的装置不应紧挨着上述的环形隆起物,而应间隔足够长的距离以使该固定装置真正显示其作用。这种固定装置可为一个环形隆起物,一种多个隆起物或多个突起物的结构,或多个隆起物和多个突起物结构,以使帽和壳体正好固定在同轴位置。已证明最佳的结构是多个突起物的结构,这些突起物以圆环形式排列,最好以对称形式排列,相邻的突起物彼此间距离最好均相等。该结构最少为二个突起物,最好为三个突起物,以使帽和体部偏离同轴位置的移动减至最小。选定突起物的高度以便于帽部的开口端和体部的开口端容易地连接在一起;这些突起物与体部的外侧壁相接触,在接触点产生一个很小的压力。在帽部最好排列3~10个突起物,4、5、6、7、8、9或10个突起物较好。排列6、7、8、9或10个突起物更好,排列6或8个突起物最好。这些突起物就横截面、直径、高度等而论可以有不同的形状,这些形状是公知的。最好这些突起物的形状均相同,特别是高度相等。也可使用一个环形隆起物,该环形隆起物可间断隔开。上述的环形隆起物与帽和体部准确固定在同轴位置的装置间的距离是重要的,环形隆起物最好位于帽的上部,在帽的闭合端附近。使帽和体部准确固定在同轴位置的装置不应紧挨帽闭合端附近的隆起物。当然,该距离的实际长度取决于胶囊的帽部尺寸。环形隆起物或起隆起物作用的结构最好位于帽的上部,在帽的闭合端附近,位于帽长的50%(按帽的总长计算)处范围内更好,最好位于帽长的33%~45%(按帽的总长计算),接近帽的闭合端处。使帽和体准确的在同轴位置固定的装置的位置,从帽的闭合端顶部起至帽的开口端计算,位于帽长的50%~95%处较好,位于帽总长的50%~85%处,尤其是55%~80%处更好,位于帽总长的65%~75%最好。对于两个突起物来说,其位置最好在上述的65%~75%帽长范围内。上部隆起物与使帽和体准确固定在同轴位置的装置间的距离最好不小于2毫米,不小于2.5毫米更好。这距离与胶囊的尺寸无关,特别适用于尺寸为000,00,0,1,2,3,4,5的已知的胶囊。帽的长度越长,上述的隆起物和固定装置间的距离也越长,最好为3~5毫米,对于长的帽来说,也可大于5毫米,这取决于帽的长度。若帽部足够长。例如,若干圆柱体侧壁的大部分或壳体整个长度都被帽包围的话,则使帽和体准确固定在同轴位置的这种装置也可以多于一个。两个隆起物或两个固定装置可彼此紧挨着,它们互相之间也可彼此紧挨着,但最好位于上述规定的限度内。体部可为光滑的,也就是说,没有隆起物或凹槽。但体部的外表面上最好有环形凹槽或有与帽内表面上的隆起装置匹配的凹槽结构,以使帽和体之间实质上无变形地完全锁合在一起,若要使胶囊预锁合,这些突起物最好与体部的凹槽装置匹配,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可容易地选定其尺寸。环形隆起物和凹槽最好是间断式的,这样当帽与体连接时,隆起段之间的空隙可作为排气口,使胶囊内的空气排出。帽部的这种环形隆起物相当于帽的缩颈或者该隆起物有两个斜面,其中间还可有一个平面。这种斜面的角度和缩颈大小均没有严格规定,仅由制造方法所限定。但是,在常用的浸渍法成型中应避免由于这角度而发生空气的截留现象,这对本专业技术人员来说是众所周知的。就所说的突起物的尺寸而言,也有同样的要求。已知的不同类型突起物均适用。突起物的底部可为椭圆形、圆形或矩形。该突起物的横截面可为圆形或三角形或多边形,如有两个斜面,其中间还可有一个平面。斜面的角度没有严格规定,仅由制造方法所限定。本发明的一种进一步实施方案中,本发明的胶囊体部,其开口端处外壁直径比其余部分的外壁直径小,这样可使胶囊体和胶囊帽的开口端在套接时减少其边缘相互碰接的危险。这种缩颈的尺寸并无严格规定。若胶囊体是用浸渍成型法制成的话,则最好凹入处的轴宽约为其深度的10~20倍。最好胶囊体的缩颈与帽的闭合端或帽的缩颈相匹配,以使胶囊闭合时获得紧密的机械密封。本发明的一种进一步实施方案中,本发明的特点为:壳体闭合端有一个半球形的、圆锥形的、尖塔形的或平的外表面,当胶囊的帽和体相连接时,其圆柱体侧壁完全包在帽的内壁中。最好,壳体的圆柱形外侧壁几乎完全被帽的圆柱形内侧壁所包覆。这样可防止已接合的胶囊分开,并可防止胶囊损坏。本发明的胶囊可用浸渍成型方法由明胶制成(这种制法本身是公知的)。也可用注塑方法由亲水物质,如明胶或淀粉衍生物或其混合物或由天然淀粉制成(欧洲专利申请83301642.1和89300940.8)本发明的胶囊最好用浸渍成型方法由明胶制成或用注塑方法由明胶或淀粉制成。本发明的胶囊除具有上述优点外,按本发明用明胶或含明胶的物质制成的胶囊,若用液封法进行封闭时,也可得到极好的结果。这种液封工艺采用一种密封剂,该密封剂最好含有5%~95%的水和5%~95%的醇,最好为乙醇(美国专利3073087和欧洲专利申请83305330.9)。可在室温下进行封闭,但最好是40℃~80℃温度下进行,用热空气,红外线或其他加热方法进行加热,最好用热空气或红外线加热,在短时间内如1~5分钟内进行封闭。按照所采用的封闭条件,所制得的胶囊可防损坏并防水。若封闭温度为40℃~60℃,醇与水的比率为40:60直到95:5左右,制得的胶囊防水性极好。所用的醇最好是乙醇,最好用75%~95%乙醇的乙醇/水的混合物,最好温度为40℃~60℃,本发明也涉及使用这些条件的密封工艺,以及利用这种方法密封的胶囊。本发明的一种进一步实施方案中,本发明的这些胶囊的帽和体的壁中有泡沫,或者其中之一有泡沫,这泡沫是在浸渍成型过程中产生的,也可由细分散在明胶溶液中的气体(如空气)得到的成膜混合物而产生。如欧洲专利申请83304741.8(出版号110502)所示这类胶囊具有明显的优点。图1是公知的胶囊的剖面图。图2.3和4是外形较好的胶囊的正视图。图5是胶囊完全锁合时,锁合部分的侧向剖面图(沿图3的5—5轴剖视)。图6是与图5胶囊相对应的预锁合形式。图7是开口端带有缩颈的体部的侧向剖面图。图8是本发明的一种胶囊的正视图。其中,帽部完全包覆体部的圆柱形壁,体部有一个球形末端。图9是图8的侧向剖面图。图10是与图8及相应的图9所不同的带有两个环形系统的本发明的一种胶囊的正视图。图11是图10的侧向剖面图。图12是类似图8的另一种胶囊的正视图,有空气排气孔,6个突起物,并且体部有一个“平”端。图13是图12的侧向剖面图。图14是本发明的另一种胶囊的正视图。图15是图14的侧向剖面图。图2、3和4中所示的胶囊10有一个帽部11和一个体部12,帽和体相应的两端13和14是闭合的。帽11有一个环形隆起物15,该隆起物可被空气排气孔所间断。帽部有一个开口端,在开口端和隆起物15之间,有四个(图3)、六个(图2)或八个(图4)突起物24。突起物24的形状不必都相同。带有外壁17和内壁16的帽11的详图如图5和图6所示。帽内壁16上的隆起物19与外壁上的15相对应。隆起物19有一个环形横截面,在内壁上有于顶点22处相交的斜面20a和21。闭合端13最好是圆形的或半球形的,但是,这种形状没有严格规定。若需要,帽的顶端可为其他形状,帽的内壁16,从开口端18直至线23(此线是肩线),除隆起物19和突起物24外,其直径依每厘米缩减0.01厘米的规则逐渐缩减。图5表示帽和体部处于完全锁合的状态,而图6表示帽和体部处于部分闭合或预锁合状态。体部的开口端在隆起物19的前斜面20的前方。体部的凹槽19a与隆起物19匹配。凹槽19a有前斜面20和后斜面21a,两者在顶点22a相交。图5中,正如已指出的那样,帽和体部已被压在一起,可从部分闭合的预锁合或半锁合状态变成完全闭合、锁合的状态。这时,体部开口端处的缩颈与帽匹配以获得紧密机械密封。在锁合状态时隆起物19和体部凹槽19a是匹配配合或机械配合,这与摩擦配合不同,但在闭合时它们相应的斜面和顶点是一致的。在锁合时,体的开口端已进入帽中肩线23附近,或最好刚刚超出肩线23。体部和帽部一样,从开口端起至闭合端方向,直径逐渐缩减,锥度相同。在预锁合状态时(如图6所示),体部锥度和体部的大小相对于帽部的锥度和帽部的大小来说,能使两者达到无变形配合。帽和体相邻壁表面之间的配合便于空气通过。在24处的预锁合配合最好是不同于摩擦配合的机械配合,因此实质上是不变形的。这种结构提供了附加的通气道或排气孔25,因此可排除包含在胶囊内的压缩空气,例如,使体和帽部突然接合成锁合状态时引入的空气,因此,排除空气有利于避免在装料后由于空气未释放而使帽和体部再脱开的倾向。本发明的胶囊可用作封装如下精确配料的容器,如食品、药品、化学品、染料、香料、肥料、种子、化妆品和农产品,和以有用形式如粉状或液状构成各种形状和大小的食品、药品、化学品、染料、香料、肥料、种子、化妆品和农产品的基料;特定形式的物品如细分散在基料中并通过分解、分离、生物腐蚀和扩散或其中一种或几种过程从基料中析出的微扩散体(由此或获得对于封装物及内科和外科药品的可控释放体系),由所述组合物或其泡沫形成的这种特定形式的物品也能装入本发明的胶囊中。申请号85103166Int.Cl4B65D83/06审定公告日1989年3月15日图1图2图3图4图5图6图7图8图9图10图11图12图13图14图15附件2美国专利说明书US——3508678的中文译文发明名称:锁合型胶囊申请日:1966年12月10日公告日:1968年4月29日说明书本发明是有关硬壳的锁合型胶囊,有圆柱形的可套接的囊帽和囊体部分以构成盛物(如口服用的药物)用的容器。本发明的特别所在是使用现代化的机器可制造、印刷罐装此胶囊、可套接锁合该胶囊,可根据需要部分机械锁合胶囊或完全机械锁合胶囊。现有的锁合型药用胶囊由管状或圆柱状的囊帽和囊体对应紧密套接,囊帽和囊体均有一个闭合端,一个开口端。囊帽的内壁与囊体外壁接触起锁合作用,防止囊体和囊帽分开,一般来说,已知锁合型胶囊,都只是起暂时锁合(有时进行半锁或预锁),如完全套合,也只是锁合紧一点,这种类型的胶囊之一,可从英国专利N0.1108629和意大利专利789324文中了解。先前提到过的锁合型胶囊,总的来说,还是令人满意的,但有些类型的胶囊,在成品运输等使用时,经常出现这样或那样的质量问题,特别是囊帽和囊体在胶囊生产线进行套合时及在罐装药物前,预锁好的空心胶囊,有时也会突然分开;或胶囊成品运给客户时,而囊帽与囊体套接又不充分,胶囊就会松脱;即使胶囊完全锁合,由于强烈振动,有时也会松脱而分开;以摩擦而锁合的胶囊,当胶囊壁变形时.锁合胶囊是不可能的,特别当装盛吸湿粉剂或其他干燥粉剂而引起的胶囊壁变形。当使用需要控制胶囊长度的预锁合胶囊进行印刷时会经常出现质量问题。在胶囊罐装时,也会出现胶囊松脱分开的质量问题,主要是胶囊从标准的胶囊填充机的供应漏斗振荡输送过程中,胶囊由于受振荡而松脱分开,分开的胶囊可使胶囊填充机的机管堵塞或分开的囊帽,会套接在已套合的胶囊的囊体的另一端,形成“双帽胶囊”妨碍了已校正的机械灌装的进行。松脱的胶囊会积聚于胶囊灌装室内使到囊体不能正确定位于灌装环内。必须意识到无论是胶囊生产时,或制成品时,还是运输时等因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都会导致经济损失。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最新型的锁合胶囊,具有改进的预锁结构,在制成品、运输等情况时,具有最佳性能。本发明的另一个目的是提供一种改进的胶囊,可对囊体和囊帽进行部分锁合和完全锁合。本发明的再一个目的是提供一种改进的胶囊,胶囊通过预锁合,能使到预锁合的胶囊的总长度保持恒定。本发明的再一个目的是通过对胶囊的预锁合,可防止或最大地减少胶囊套合时会出现突然的分开情况。本发明的其他目的、特征和优点可从以下说明及附图了解清楚。图1是本发明胶囊套合后的正视图。图2是本发明胶囊完全锁合时,锁合的胶囊的上部分的侧向剖面图(沿图1的2—2轴剖视)。图3是本发明胶囊预锁合或部分锁合时,上部分的侧向剖面图。图4是本发明胶囊的横截面剖面图(沿图1的4—4轴剖视)。图5是本发明有凹槽的预锁合囊帽的针模具的断面平面图的一部分,针模具上覆盖一层明胶膜。图5a是本发明胶囊预锁合时,囊帽突起物与囊体凹槽匹配的平面图的一部分。图6是图5囊帽针模具断面的立面图。图7a、7b、7c是本发明胶囊针模具逐渐加深浸渍深度明胶附着于针模具上的分段剖面示意图。根据图1,本发明的胶囊10,包括囊帽11和囊体12,帽和体相应的两端13和14是闭合的。各部件易于在标准的胶囊制造机上进行成形、加工等工序处理及组装,如需要,可进行完全锁合或半锁合,帽11较好是有一个环形隆起物15或是使囊体和囊帽起同轴作用的结构,帽部有一个合适的开口端18和突起物24。带有外壁17和内壁16的囊帽11的详图为图2和3,帽内壁16上有一环形隆起物19与外壁17上的凹槽15相对应,隆起物19在内表面上的横截面大致上呈三角形,由此限定的斜面20和21在顶点22处相交。闭合端13最好是圆形的或半球形的,但是这种形状没有严格规定,若需要,帽的闭合端可为其他形状。帽的内壁16,从开口端18直至线23(此线是肩线),除隆起物19和突起物24外,胶囊直径依每英寸缩减0.01英寸的规则逐渐缩减。图2表示囊帽和囊体处于完全锁合状态,而图3表示囊帽和囊体处于部分锁合或预锁合状态,囊体的开口端朝向隆起物19的前斜面20,囊体的凹槽19a与隆起物19相匹配,凹槽19a有前斜面20和后斜面21a,两者在顶点22a相交,在图2中,正如已指出的那样,帽和体部已被压在一起,由部分锁合的预锁合或半锁合状态变成完全锁合状态。在锁合状态时,隆起物19和囊体凹槽19a是匹配配合或机械配合,这与摩擦配合不同,但在闭合时它们相应的斜面和顶点是一致的。在锁合时,体的开口端已入帽中肩线23附近,或最好刚刚超过肩线23,体部和帽部一样,从开口端起至闭合端方向,直径逐渐缩减,锥度相同,囊体的锥度和囊体的尺寸这样匹配,是为了使囊体更容易进入囊帽,在预锁合状态时(如图3所示),体部锥度和体部的大小相对于帽部的锥度和帽部的大小来说,能使两者达到无变形配合,帽和体相邻壁表面之间的配合便于空气通过。囊体斜面20a和21a和顶点22a的位置与突起物平面24a(图5a和图6)以及和相应的突起物斜面24b紧密匹配。突起物24的预锁配合是机械配合而不是摩擦配合,实质上是不变形的。胶囊突起物24与囊体凹槽19a的主要接触点是突起物平面24a与突起物斜面24b之间的边缘处24d,这种结构不同于压缩配合,这种结构提供了通气道或排气孔24c,因此可排除包含在胶囊内的压缩空气,例如,使囊体和囊帽突然接合成锁合状态时引入空气,因此,排除空气有利于避免囊帽和囊体突然脱开的任何倾向,囊体凹槽斜面的特殊结构与胶囊突起物24的平面和斜面的应用,对胶囊起到有效的同轴作用,使到囊体和囊帽的轴向间距(如胶囊的套合长度)任何时候都是恒定的。以上结构出人意料具有这些优良特性(在套合、分选、印刷、灌装药物等),是已有技术生产的胶囊所无法比拟的。这样,依据本发明制造的胶囊,即预锁合胶囊不会出现突然分开或囊体套合囊帽更入一些的现象。囊体的凹槽与胶囊的突起物的配合是无变形的配合,除非接触点产生足够大的压力,以防止囊帽和囊体作相向的转动。本发明发现,胶囊突起物的大小和外形是主要特征。为实现本发明的目标,特别需要突起物的斜面24b的角度要相对的低。采用浸渍成形方法制造胶囊,必须避免气泡积聚于刚成型的胶囊壁上。斜面24b与平面24a的角度(看图5的A角和B角)必须大约是8°~12°,最好的角度是10°,然而如果角度超过12°,过量的气泡就会积累于突起物的斜面和靠近突起物的平面24a的部位上。图7a、7b和7c说明胶囊针模具25浸入明胶时,明胶成形与胶囊针模具凹槽的角度的关系。图7a胶囊明胶26沿胶囊针模具上升至模具的凹处,图7b明胶已浸入超出针模具下凹槽的斜面与平面之间的下部角,明胶没有湿润这个角而形成气泡27,图7c明胶26已经浸入超出针模具上凹槽斜面与平面之间的上部角,同样在这个角也形成气泡27,实质上,胶囊的成形过程中,针棒的输送、旋转,再到干燥周期等过程时,气泡27与明胶膜26压合,气泡进入明胶膜内直到固化,这样气泡27成形于胶囊壁上,特别在胶囊突起物24的壁上,这样,气泡将使胶囊变软,特殊情况下,还会使胶囊产生气孔。本发明的胶囊的突起物24必须是两斜面24b之间有相对长的平面24a,总之,较长的平面将减少气泡,突起物的平面长度应比斜面24b的长度长约0.010英寸。最好长约0.020英寸,宽度可以是一样,没有特别的严格规定。胶囊突起物的深度应是0.004至0.005英寸,胶囊突起物太低,不能起到什么作用,对预锁合作用减少,这是由于突起物有时不能正确定位于囊体的凹槽,而不能产生预锁合的作用。另一方面,如果突起物高一点又会使预锁合过紧。胶囊突起物24的数目不是主要的,最好是两个或更多突起物,直至最大为环形突起物,看图例。总之,囊体和囊帽的突起物和凹槽的尺寸是按1号胶囊的尺寸特别相对应的,同以上提到的英国和意大利专利标准规定的是一样的。本发明制造的胶囊最好使用的原辅料是药用级明胶、可以使用其他原辅料替代全部或部分明胶,通常制造胶囊的针棒模具为高等级不锈钢、制造本发明的胶囊针棒模具外形可通过常用方法正确制造成形,如铣制、磨光或其他方法,在胶囊的浸渍成形阶段,针棒模具的精确度直接影响囊胶囊成形的内壁,本发明的胶囊囊帽,包括隆起物19和胶囊突起物24,可以从针棒模具轻易地脱帽(拨出)而不会脱帽困难或损坏胶囊.胶囊隆起物19是不间断环形隆起物,在图例中,所见的是最佳图形。也可应用其他等同的隆起物形状,例如,囊帽的隆起物19可以是问断的环形隆起物,可以由间断的隆起段组成,如果需要,可以是断面为圆形或锥形的隆起段。以上已经详细说明本发明锁合胶囊的标准规格、本发明胶囊的应用实例的变化以及应用于现有技术的好处。而没有违背发明创造的精神。权利要求书(略)美国专利US3508678的锁合胶囊图1图2图3图4图5图5a图6图7a图7b图7c附件3法国发明专利申请书FR——7423123的中文译文申请号:7423123,审定号:2235848发明名称:自体支撑胶囊申请日:1984年7月3日公告日:1986年1月4日该发明专利的目的是介绍一种新的自体支撑胶囊(胶囊剂),其特别适合于服用药物。该胶囊带有一个预锁装置,可借助于一个胶囊填充机械将其打开(这种装置在贸易中可见到),这种胶囊还带有一个最终闭锁装置,以防止胶囊意外脱开,其特别适用于采用一些热塑型材料进行喷注模压生产。众所周知,在一些闭锁的明胶胶囊中装有药物,在胶囊状态下服用,其名为“胶囊剂”,人和动物可以服用。通常使用的胶囊是一个带有圆形底的空心圆柱体和一个带有圆形闭锁装置的圆柱形帽构成,圆柱形帽可以在空心圆柱体上伸缩滑动(像望远镜式的)。目前,人们在商贸活动中仅能看到一些基本形状的明胶胶囊,这些胶囊是通过明胶溶液浸渍法生产的。这些明胶胶囊是由一些自动生产机械填装的,由于在商贸活动中人们看到的机械仅能用来处理一些空的胶囊,和将这些胶囊打开填满以及最终闭锁胶囊。人们对明胶胶囊进行了改进,使其除带有一个最终的牢固的闭锁装置外,还带有一个预锁装置,这样开启胶囊时就比较容易了(相对来说),这种预锁装置可以用机械打开,但是它也要比较牢固以避免胶囊在运输、储存或在填充机械供料过程中意外开启。人们从一些文字记载中可以知道,胶囊基本上是由一些在胃、肠中可以溶解的热塑性材料组成,它可以在肠胃中分解成一些多细孔物质。胶囊可以采用热塑性材料,通过热成型法来制造,特别可以通过喷注模压制造,这样在明胶胶囊制造过程中相对来说就比浸渍成型法容易多了。为了避免明胶胶囊意外脱开,人们在胶囊空心体和帽体上做上一些保险槽,这种方法是不可能的,或者至少来说是很困难的(用热定型法制作)。于是人们发明了一种能避免意外开脱,同时又克服了上述缺陷的自体支撑胶囊,这种胶囊在热定型前人们已采用喷注模压法准备好了。根据发明专利制成的胶囊是由一个带圆底的空心圆柱体和一个有部分关闭的圆柱形帽构成,这种帽可以在胶囊空心体上伸缩滑动(像望远镜式的)。这种胶囊的特点是在圆柱形空心体的开口端有一段距离a,这段距离a小于囊帽覆盖住空心体的那一部分的长度的一半。空心圆柱体上有一段圆柱形体,其外部直径大于与其相连的空心体底部圆柱形的外部直径。胶囊帽内壁有两部分隆起的环状体,第一部分隆起的环状体位于囊帽开口处外端,第二部分位于这两部分隆起环状体之间由距离a隔开的地方(第一部分隆起的环状体与第二部分隆起的环状体之间的距离等于a),第二部分隆起的环状体与囊帽闭合部分的圆面底的距离也等于a的长度。第二部分环状隆起体的厚度c最大不得超过胶囊空心体上的两部分圆柱形体外部直径之差的一半,第一部分隆起的环状体的厚度b小于第二部分隆起环状体的厚度c,但是亦应使第一部分环状体隆起厚度足够大。以使其能较容易地锁住胶囊空心体上的两部分圆柱形体结合部分。特别应当重视选择隆起物侧面与空心体上的两部分圆柱体结合部分的侧面的角度(这一角度是与胶囊纵轴所形成的角度)。选择的角度在135°范围内为好,这种形状的胶囊在喷注模压后容易出模。示意图介绍了按本发明制造的胶囊的多种形状的纵向剖面图和横向切面图。图1和图2展示了制作胶囊的最简单的形状。图1展示的是胶囊处于预锁位置时的状态。图2展示的是胶囊最终闭锁位置。当胶囊处于预锁状态时,胶囊帽内壁隆起的环状体双锁住了胶囊空心体上的圆柱形体12,当胶囊最终闭锁时隆起的环状体22即锁住了胶囊空心体上的圆柱形体13,囊帽内壁隆起环状物23锁住了空心体上的圆形体连结部分。图1a用最大比例的横向剖面图表明了囊帽内壁上的环状隆起体22、23,它们的厚度分别用b、c表示。为了增加胶囊的机械强度,人们可以根据意愿在胶囊空心体1和(或)帽体2的内部增加一个或多个环形加固式模肋。图3表明了根据该发明制作的带有3个环形加固横肋3的胶囊的形状,其中2个在胶囊空心体上,一个在囊帽2上,囊帽2上的加固肋3只能预先安置在胶囊空心体和帽体之间的重选部分之外备用。在胶囊帽体2上增加一个加固肋3可以阻止胶囊空心体太深地进入帽体2中,其也可以锁住圆柱形体12的开口端。图4表示了制作的这样一种形状。图5表示了根据本发明制作的胶囊形状的部分目视图,在这种图中,可以看出胶囊有一个较大的机械强度,图中的11和21圆形体壁就比圆柱体的壁厚,这种形状没有表示出的壁厚在图1、2、3、4中已指明。在圆形体11和21的位置上,有一个的壁较厚(两个中只有一个)。人们同样可以使圆柱体12的壁比圆柱体13的壁厚,空心圆柱体上的两段圆柱形体的内直径是一样的,图6即介绍了这种图形。如果胶囊的1和2两部分要套在一起(一个套在另一个之中),它们之间就应有个相应的间隙,可以避免胶囊体在闭锁时内部存有空气和妨碍胶囊闭锁(活塞作用)。按照本发明所制作的胶囊的形状就避免了这种缺陷。预先为环状隆起物22、23中的一个,或者2个都做成了一些断开式隆起物。例如,一个环状隆起体或两个环状隆起体为一种带有一个或者多个断开装置的环状隆起体。另一可能性是在一个环状隆起体上或者两个环状隆起体上至少做成3个断开的隆起物(像凸轮),这些隆起体是在同一个同心圆上(在囊帽内部的同心圆上)。这些隆起体可以有各种不同的形状,例如,金字塔锥形、双锥形、圆柱形或球形图7a~10b即表示了这样几种隆起体的几个形状。在7a、7b的图中可看出,环状隆起体22是由4个金字塔或隆起体组成,图8a—8b,由3个锥形隆起物组成,9a—9b是由6个双锥体隆起物组成,图10a—10b是由6个圆柱体隆起物组成,其横向方位是通过胶囊纵轴来确定的。图9a—9b、10a—10b所展示的图形是喷注模压所经常采用的图形,因为这种图形铣削容易,其可用角铣刀在铸好的模子中铣削,角铣刀的转轴平行于胶囊纵轴。人们也可以采用圆柱形角铣刀进行铣削,其轴与胶囊纵轴横切。环状隆起体23也可以做成这些形状(图中展示的)。根据本发明所制胶囊的体积大小,可依据充填物的多少来选择,可采用不同的大小容积。人们在商贸活动中已经知道一些明胶胶囊基本的尺寸大小,其出发点是考虑到目前使用的充填机械的处理能力。此外,人们比较愿意使用环形隆起体22的厚度在0.01~0.1mm之间的胶囊,这种厚度不包括囊帽2的圆柱形体壁的厚度。根据该发明,人们基本采用薄膜性材料制作胶囊。通常人们比较喜欢采用热塑性材料通过热成型法来制作,特别是通过喷注模压法制作。制作胶囊时应根据所使用的材料的化学性质和予测出材料剩余部分。制作中特别应重视胶囊制作材料性质,材料的生理允许量、溶解度以及胶囊所装的物品,这一些都是其机械性质以外的因素。选择何种材料作胶囊,人们可依据比利时No.743526号专利中所例举的热塑性材料来确定。权利要求书(略)P1.I/32235848图3~图6(略)P1.Ⅲ/32235848
问答题试题说明第一题撰写无效宣告请求书客户A公司委托你所在代理机构就B公司的一项实用新型专利’(附件1)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同时提供了两份专利文献(附件2和附件3),以及欲无效的实用新型专利的优先权文件译文(附件4)。请你根据上述材料为客户撰写一份无效宣告请求书,具体要求如下:1.明确无效宣告请求的范围,以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的有关条、款、项作为独立的无效宣告理由提出,并结合给出的材料具体说明。2.避免仅提出无效的主张而缺乏有针对性的事实和证据,或者仅罗列有关证据而没有具体分析说理。阐述无效宣告理由时应当有理有据,避免强词夺理。第二题撰写权利要求书并回答问题该客户A公司同时向你所在代理机构提供了技术交底材料(附件5),希望就该技术申请发明专利。请你综合考虑附件1至附件3所反映的现有技术,为客户撰写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并回答其提出的有关该申请的说明书撰写问题,具体要求如下:1.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相对于现有技术应当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并且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对独立权利要求的其他规定。2.从属权利要求应当使得本申请面临不得不缩小保护范围的情况时具有充分的修改余地,其数量应当合理、适当,并且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对从属权利要求的所有规定。3.如果所撰写的权利要求书中包含两项或者两项以上的独立权利要求,请简述这些独立权利要求能够合案申请的理由;如果认为客户提供的技术内容涉及多项发明,应当以多份申请的方式提出,则请说明理由,并分别撰写权利要求书。4.回答客户提出的关于说明书撰写的问题时,请结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说明。附件1(欲宣告无效的专利):[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12]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专利号ZL201020123456.7[45]授权公告日2011年3月22日[22]申请日2010.9.23[21]申请号201020123456.7[30]优先权[32]2010.01.25[33]US[31]10/111,222[73]专利权人B公司 (其余著录项目略)权利要求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一种即配式饮料瓶盖,包括顶壁(1)和侧壁(2),侧壁(2)下部具有与瓶口外螺纹配合的内螺纹(3),其特征在于,侧壁(2)内侧在内螺纹(3)上方具有环状凸缘(4),隔挡片(5)固定于环状凸缘(4)上,所述顶壁(1)、侧壁(2)和隔挡片(5)共同形成容纳调味材料的容置腔室(6)。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即配式饮料瓶盖,其特征在于,所述隔挡片(5)为一层热压在环状凸缘(4)上的气密性薄膜。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即配式饮料瓶盖,其特征在于,所述瓶盖带有一个用于刺破隔挡片(5)的尖刺部(7),所述尖刺部(7)位于顶壁(1)内侧且向隔挡片(5)的方向延伸。4.如权利要求1~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即配式饮料瓶盖,其特征在于,所述顶壁(1)具有弹性易于变形,常态下,尖刺部(7)与隔挡片(5)不接触,按压顶壁(1)时,尖刺部(7)向隔挡片(5)方向运动并刺破隔挡片(5)。说明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配式饮料瓶盖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内部容纳有调味材料的饮料瓶盖。市售的各种加味饮料(如茶饮料、果味饮料等)多通过在纯净水中加入调味材料制成。为保证饮料品质、延长保存时间,加味饮料中大都使用各种添加剂,不利于人体健康。针对加味饮料存在的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即配式饮料瓶盖。所述饮料瓶盖内部盛装有调味材料(如茶粉、果珍粉等),该瓶盖与盛装矿泉水或纯净水的瓶身配合,构成完整的饮料瓶。饮用时将瓶盖内的调味材料释放到瓶身内与水混合,即可即时配制成加味饮料。由于调味材料与水在饮用前处于隔离状态,因此无需使用添加剂。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立体分解图;图2是本实用新型在常态下的组合剖视图;图3是本实用新型在使用状态下的组合剖视图。如图1至3所示,即配式饮料瓶盖具有顶壁1和侧壁2,侧壁2下部具有与瓶口外螺纹配合的内螺纹3,侧壁2内侧在内螺纹3上方具有环状凸缘4,隔挡片5固定于环状凸缘4上,隔挡片5优选为一层热压在环状凸缘4上的气密性薄膜。顶壁1、侧壁2和隔挡片5围合成密闭的容置腔室6,容置腔室6内放置调味材料。上述结构即构成完整的即配式饮料瓶盖,该瓶盖可以与盛装矿泉水或纯净水的瓶身相配合使用。直接拧开瓶盖,可以饮用瓶中所装矿泉水或纯净水;撕除或破坏隔挡片5,则可即时配制成加味饮料饮用。为了能够方便、卫生地破坏隔挡片5,本实用新型进一步提出一种改进的方案。顶壁l由易于变形的弹性材料制成,尖刺部7位于顶壁l内侧且向隔挡片5的方向延伸。如图2所示,常态下尖刺部7与隔挡片5不接触,从而使隔挡片5保持完整和密封。如图3所示,饮用加味饮料时,按压顶壁1,顶壁1向隔挡片5方向变形,尖刺部7刺破隔挡片5,调味材料进入瓶中与水混合,形成所需口味的饮料。采用弹性顶壁配合尖刺部的结构,使得本实用新型瓶盖的使用更加方便、卫生。附件2(客户提供的专利文献):[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12]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专利号ZL200920345678.9[45]授权公告日2010年8月6日[22]申请日2009.12.25[21]申请号200920345678.9[73]专利权人张×× (其余著录项目略)说明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茶叶填充瓶盖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内部盛装有茶叶的瓶盖。用冷水泡制而成的茶是一种健康饮品,冷泡的方式不会破坏茶叶里的有益物质。目前制作冷泡茶的方式,通常是将茶袋或茶叶投入水杯或矿泉水瓶内进行浸泡。然而茶叶携带起来不方便,特别是在外出时,不便于制作冷泡茶。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茶叶填充瓶盖,在现有瓶盖的基础上,在瓶盖内部增加一个容纳茶叶的填充腔。该瓶盖与矿泉水瓶相配合一同出售,解决了茶叶不易携带的问题。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剖面图。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瓶盖整体为圆柱形,其上端封闭形成盖顶部1,圆柱形侧壁2的下部具有与瓶口外螺纹配合的内螺纹3,内螺纹3上方设有与侧壁2一体形成的环状凸缘4,透水性滤网5(滤纸或滤布)固定于环状凸缘4上。盖顶部1、侧壁2和滤网5围合的空间形成茶叶填充腔6。瓶口处设有封膜7用于密封瓶身内的水。饮用时打开瓶盖并除去瓶口封膜7,然后再盖上瓶盖,将水瓶倒置或横置,瓶中的水透过滤网5进入茶叶填充腔6中充分浸泡茶叶,一段时间后制成冷泡茶。由于滤网5的阻隔作用,茶叶不会进入瓶身,方便饮用。附件3(客户提供的专利文献):[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12]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专利号ZL200720123456.7[45]授权公告日2008年1月2日[22]申请日2007.7.5[21]申请号200720123456.7[73]专利权人李×× (其余著录项目略)说明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饮料瓶盖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内部盛装有调味材料的瓶盖结构。该瓶盖与盛装矿泉水或纯净水的瓶身配合,构成完整的饮料瓶。饮用时可将瓶盖内的调味材料释放到瓶身内与水混合,从而即时配制成加味饮料。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剖视图。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瓶盖具有顶壁1和侧壁2,侧壁2具有与瓶口外螺纹配合的内螺纹3,顶壁1内侧固定连接一个管状储存器4,该管状储存器4的下端由气密性封膜5密封,所述气密性封膜5优选为塑料薄膜,通过常规的热压方式固定在管状储存器4的下缘。顶壁1、管状储存器4和封膜5围合的空间形成密闭的容置腔室6,容置腔室6内放置有调味材料。如图1所示,将瓶盖旋转连接在瓶身上时,瓶口部分进入侧壁2与管状储存器4之间的环状空间内。想饮用加味饮料时,打开瓶盖撕除或者破坏封膜5,然后再盖上瓶盖,容置腔室6中的调味材料进入瓶中,与水混合形成所需口味的饮料。附件4(欲宣告无效的专利(附件1)的优先权文件译文):权利要求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一种即配式饮料瓶盖,包括顶壁(1)和侧壁(2),侧壁(2)下部具有与瓶口外螺纹配合的内螺纹(3),其特征在于,侧壁(2)内侧在内螺纹(3)上方具有环状凸缘(4),隔挡片(5)固定于环状凸缘(4)上,所述顶壁(1)、侧壁(2)和隔挡片(5)共同形成容纳调味材料的容置腔室(6)。说明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配式饮料瓶盖加味饮料中大都使用添加剂,不利于人体健康。针对上述问题,发明人提出一种即配式饮料瓶盖。所述饮料瓶盖内部盛装有调味材料,该瓶盖与盛装有矿泉水或纯净水的瓶身配合,构成完整的饮料瓶。饮用时将瓶盖内的调味材料释放到瓶身内与水混合,从而即时配制成加味饮料。由于调味材料与水在饮用前处于隔离状态,因此无需使用添加剂。图1是本发明的剖视图。如图1所示,即配式饮料瓶盖具有顶壁1和侧壁2,侧壁2下部具有与瓶口外螺纹配合的内螺纹3,侧壁2内侧在内螺纹3上方具有环状凸缘4,隔挡片5通过粘接的方式固定于环状凸缘4上,隔挡片5由易溶于水且对人体安全的材料制成。顶壁1、侧壁2和隔挡片5共同形成容置腔室6,容置腔室6内放置有固体调味材料。瓶口处设置密封薄膜7用于密封瓶身内的水,即配式饮料瓶盖旋转连接在瓶身上。饮用时,首先打开瓶盖,除去瓶口的密封薄膜7,然后再盖上瓶盖摇晃瓶身,隔挡片5溶解于水,容置腔室6内的调味材料进入瓶身。附件5(客户提供的交底材料):我公司对附件1至附件3公开的瓶盖进行研究后发现它们各有不足。附件1所述瓶盖的顶壁由易变形的弹性材料制成,在搬运和码放过程中容易受压向下变形,使尖刺部刺破隔挡片,容置腔室内的调味材料进入水中,因此导致饮料容易变质,从而达不到预计效果。附件2和附件3所述瓶盖,饮用时需先打开瓶盖用手除去封膜,使用不方便、不卫生。在上述现有技术的基础上,我公司提出改进的内置调味材料的瓶盖组件。图1至图3示出第一种实施方式。如图1和图2所示,改进的瓶盖组件包括瓶盖本体1和盖栓2。所述瓶盖本体1具有顶壁、侧壁和容置腔室3,容置腔室3底部由气密性隔挡片4密封,容置腔室3内放置有调味材料,侧壁设有与瓶口外螺纹配合的内螺纹。如图2所示,瓶盖本体1的顶壁开设孔5,与顶壁一体成型的中空套管6从该孔5的位置向瓶盖本体开口方向延伸,中空套管6的内壁带有内螺纹。盖栓2由栓帽21和栓体22两部分构成,栓体22设有外螺纹,其端部具有尖刺部23用于刺破隔挡片4,栓体22穿过孔5进入中空套管6内,栓体22的外螺纹与中空套管6的内螺纹配合。如图1所示,组装瓶盖组件时,将盖栓2旋转连接于中空套管6中,将尖刺部23限制在隔挡片4上方合适的位置。此时,该瓶盖组件如同普通瓶盖一样使用。如图3所示,想饮用调味饮料时,旋转栓帽21,盖栓2借助螺纹向下运动,尖刺部23刺破隔挡片4;然后反向旋转盖栓2使其向上运动,容置腔室3中的调味材料从隔挡片4的破损处进入瓶身。图4至图6示出第二种实施方式。与第一种实施方式的主要区别在于,盖栓2与瓶盖本体1之间并非螺纹连接关系,并且省去了中空套管。如图4和图5所示,盖栓2的栓体22具有光滑的外表面,栓体22穿过顶壁的孔5进入容置腔室3。栓体22外套没弹簧7,弹簧7的一端连接栓帽21,另一端连接顶壁。一侧带有开口的卡环8围绕弹簧7卡扣在栓帽21和顶壁之间,需要时,可借助卡环8的开口将其从该位置处卸下。如图4所示,常态下,卡环8卡扣在栓体22外周限制盖栓2向下运动。此时,该瓶盖组件如同普通瓶盖一样使用。如图6所示,想饮用调味饮料时,卸下卡环8并向下按压栓帽21,尖刺部23刺破容置腔室3底部的隔挡片4,松开栓帽21后,在弹簧7的作用下,盖栓2向上回位,容置腔室3中的调味材料从隔挡片4的破损处进入瓶身。需要说明的是,对于以上两种实施方式,容置腔室的具体结构有多种选择。如图l和4中所示,容置腔室由顶壁、侧壁和隔挡片围合形成,其中隔挡片固定=F侧壁内侧的环状凸缘上。此外,容置腔室还可以如一些现有技术那样,由顶壁、从顶壁内侧向下延伸的管状储存器和固定于管状储存器下缘的隔挡片围合形成。图7至图9示出第三种实施方式。如图7和图8所示,改进的瓶盖组件包括瓶盖本体31和拉环32。所述瓶盖本体31具有顶壁、侧壁和容置腔室33,侧壁下部设有与瓶口外螺纹配合的内螺纹。侧壁内侧位于内螺纹上方具有环状凸缘34,气密性隔挡片35固定于环状凸缘34上。顶壁、侧壁和隔挡片35共同形成密闭的容置腔室33,容置腔室33内放置有饮用材料。拉环32连接在瓶盖本体31的下缘,且易于从瓶盖本体31上撕除。如图7所示,常态下,拉环32连接于瓶盖本体31上,瓶口上缘与隔挡片35之间具有适当的间隔。如图9所示,想饮用调味饮料时,撕除拉环32,旋转瓶盖本体31使其相对于瓶身继续向瓶口方向运动,瓶口上缘与隔挡片35接触并逐渐对隔挡片35施加向上的压力,使隔挡片35破裂,容置腔室33内的饮用材料进入瓶身。可撕除的拉环目前已经广泛应用于各种瓶盖,其结构以及与瓶盖本体的连接方式属于本领域公知的技术。图8中示出了其中一种具体实施方式,拉环32通过多个连接柱36固定在瓶盖本体3l的下缘。拉环32具有开口37,开口37的一侧设有拉环扣38,通过牵拉拉环扣38使连接柱36断裂,从而将拉环32从瓶盖本体31上撕除。该拉环与第二种实施方式中的卡环功能相近,均起到限制相关部件进一步运动的作用,可以根据需要选择使用。此外,虽然现有的隔挡片也能适用于本发明,但我们研制出了具有更好效果的隔挡片材料,并希望以商业秘密的方式加以保护。请问:如果所撰写的该申请的说明书中不记载改进后的隔挡片材料,能否满足说明书应当充分公开发明的要求?
问答题试题说明本专利代理实务模拟试题包括无效实务题和撰写实务题两部分。第一题无效实务题专利权人李某拥有一项实用新型专利,名称为“带吸管的饮料容器”,专利号为ZL201020123456.7。请求人王某针对该专利于2010年11月15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请求宣告该专利全部无效,同时提交了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随后请求人王某于2010年12月13日提交了补充意见和对比文件3。专利权人李某委托甲专利代理公司于2010年12月23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和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假设应试者作为甲专利代理公司的代理人接受指派具体承办该无效案件,要求应试者:1.撰写2010年12月23日提交给专利复审委员会的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2.撰写2010年12月23日提交给专利复审委员会的意见陈述书;3.简述《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专利审查指南2010》中关于“无效期间专利文件修改”的有关规定;4.简述《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专利审查指南2010》中关于“无效宣告理由增加”以及“请求人举证期限”的有关规定。应试者撰写意见陈述书时应当结合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进行,并应当依据《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及《专利审查指南2010》的相关规定及本节所提供的事实进行有理有据的答辩。第二题撰写实务题专利权人李某随后又提供了一份记载其在上述专利基础上进行了后续改进的技术内容说明,委托甲专利代理公司代理申请发明专利,应试者接受指派具体办理。要求应试者:根据李某所提供的技术内容说明,考虑由该“带吸管的饮料容器”实用新型专利和对比文件1~3所构成的现有技术,为李某撰写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所撰写的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应当既符合《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及《专利审查指南2010》的相关规定,又具有尽可能宽的保护范围以最大限度地维护申请人利益。如果所撰写发明专利申请权利要求书中包含两项或者两项以上独立权利要求,请简述这些独立权利要求能够合案申请的理由。如果应试者认为该申请的一部分内容应当通过一份或多份另案申请提出,则应当进行相应说明,并撰写出另案申请的权利要求书。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公告文件(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1.一种带吸管的饮料容器,包括容器本体、吸管和封口部,其特征是:所述吸管置于容器本体内,在吸管上设有可压缩/伸展的弹性部分,该弹性部分可以在打开容器封口部时使吸管上段伸出容器本体外。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饮料容器,所述吸管的上段和下段上分别设有弹性部分,吸管上段的弹性部分使得吸管伸出容器本体外时可以弯折任意角度。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饮料容器,所述吸管上还设有防止吸管过分伸出的保护部。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饮料容器,所述保护部为多条档杆。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饮料容器,所述多条挡杆沿吸管的径向延伸,且在同一水平面内均匀分布。技术领域本实用新型属于食品包装领域,具体地属于饮料容器。背景技术目前在饮用矿泉水、汽水、可乐、凉茶等饮料时通常会遇到两种情况:一是塑料或玻璃饮料容器本身没有吸管,而消费者忘记随身携带吸管,这就会遇到想喝饮料而身边又没有吸管,容器口对着嘴饮用,在容器盖盖不到的边上,会带有灰尘、细菌等。各种饮料类的容器包装和长途搬运中受污染的容器体外表上的细菌,不知不觉地传给了饮用的消费者,危害着人们的健康;二是另外找一根吸管,投进容器内,顺着管吸用,如果用吸管时,吸管经过一人或多人的手接触,会带有细菌,这样容易把细菌带进体内。另外,因为吸管是单独制作的,不能完全与规格不同的饮料容器匹配,常常由于吸管过短无法使用,使消费者用嘴直接对饮料容器口饮用。现在饮料容器外面也有附有包装好的吸管,但是在取吸管时手上的细菌也会传到吸管上。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为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一种带吸管的饮料容器,包括容器本体、吸管和封口部,吸管置于容器本体内,在吸管上设有可压缩/伸展的弹性部分,弹性部分可以在打开容器封口部时使吸管上段伸出容器本体外。吸管的上段和下段上分别设有弹性部分,吸管上段的弹性部分使得吸管伸出容器本体外时可以弯折任意角度。吸管上还设有防止吸管过分伸出的保护部,保护部为多条挡杆,多条挡杆沿吸管的径向延伸,且在同一水平面内均匀分布。本实用新型吸管可以伸缩,方便装于饮料容器内,而且此种吸管能适应不同规格饮料包装需要,方便、经济、实用、卫生。避免了吸管单独摆放暴露在外受到污染,也避免了消费者找不到合适吸管直接对容器口饮用饮料的不卫生现象。只要一打开饮料的盖子,便有一根干净的吸管弹出来。不饮时,盖上盖子,吸管也会顺着盖子被压下去,当下次要饮用时,盖子一开,吸管会弹出来。饮用的整个过程中,手不会接触到吸管,防止了病菌的交叉感染,保证饮用绝对卫生。不用保管吸管,不用四处找吸管,带来了方便。附图说明图1是第一实施例结构示意图;图2是第一实施例打开盖子时吸管伸出的示意图;图3是第二实施例饮料纸盒吸管伸出的示意图;图4是第三实施例结构示意图;图5是第三实施例打开瓶盖时吸管伸出的示意图;图6是第四实施例易拉罐内放置吸管的示意图。具体实施方式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述。如图1、图2所示的本实用新型的第一个实施例,吸管3置于饮料瓶1内,吸管3也可以设在饮料瓶中央或饮料瓶的内壁上。在吸管3上设有可伸缩的弹性体4。一经打开瓶盖2,由于弹性体4的弹性作用吸管3就会自然弹出来。所述吸管3上的可伸缩的弹性体4为螺旋弹簧状。或者,吸管的一大半截是直的,另一小部分是弯的,总之吸管产生有压缩弹性。在生产过程中,吸管头比瓶身高出几厘米,把吸管放进瓶内后,盖瓶时瓶盖口会轻易地把吸管压进瓶内。如图3所示的本实用新型的第二个实施例,上述具有弹性体的吸管3也可以用于纸盒,纸盒8内设有吸管3,打开盒盖时,吸管3伸出瓶口,吸管3通过连接圈10与盒盖活动连接,即吸管3套在连接圈10内,可以上下滑动。如图4、图5所示的本实用新型的第三个实施例,吸管13置于饮料瓶11内,吸管13也可以设在饮料瓶中央或饮料瓶的内壁上。在吸管13上设有可伸缩的弹性体14。吸管13一经打开瓶盖12,由于弹性体14的弹性作用就会自然弹出来。为了避免因弹力过大使得吸管蹦出瓶外,或伸出瓶口过长,在吸管中间的适当位置设有沿吸管径向延伸的挡杆19,优选多条档杆在同一水平面内均匀分布。如图6所示的本实用新型的第四个实施例,上述带有挡杆的吸管13也可以用在易拉罐中。吸管13伸出一段距离后,挡杆9与容器的相应部分接触阻止吸管进一步伸出,例如与瓶子的瓶颈下沿或易拉罐的顶部相接触。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的意见陈述正文专利复审委员会: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五条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本请求人现请求宣告专利号为201020123456.7、名称为“带吸管的饮料容器”的实用新型专利全部无效,具体理由如下:1.权利要求1不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带吸管的饮料容器,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内装弹性吸管的饮料瓶,包括饮料容器1、吸管2和盖子3,吸管2置于饮料容器1中,在吸管2上设有之字形、弧形或波纹管型可压缩/伸展的弹性部分,弹性部分可以在打开盖子3时使吸管2上段伸出瓶外。由此可见,对比文件1公开了权利要求1的全部技术特征,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新颖性。由于权利要求1不具备新颖性,自然权利要求1也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2.权利要求2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2的附加技术特征为“吸管的上段和下段上分别设有弹性部分,吸管上段的弹性部分使得吸管伸出容器体外时可以弯折任意角度”,该特征构成了权利要求2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但该特征已被对比文件2公开,且该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的作用与其在本实用新型中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相同。由此可见,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得到权利要求2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2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3.权利要求3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权利要求3中使用了功能限定“保护部”,但实施例中只给出了保护部为挡杆一种方式,且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能明了该功能还可以采用说明书中未提到的其他替代方式来完成。因而权利要求3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4.权利要求4、5不清楚权利要求4中的“所述保护部”缺乏引用基础,权利要求5中的“所述多条挡杆”缺乏引用基础,使得权利要求4、5保护范围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5.说明书公开不充分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未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使得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实现,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综上,该专利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权利要求2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3得不到说明书支持,权利要求4、5不清楚。因此,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实用新型专利全部无效。请求人:王某2010年11月15日对比文件1[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比文件1说明书相关内容一种内装弹性吸管的饮料瓶。图1、图2、图3为本实用新型结构原理图。本实用新型由饮料容器1、吸管2、盖子3构成,吸管2装在饮料容器1中,瓶盖3盖在瓶子1上,其中吸管2为曲线结构,可制成之字形(见图1)、弧形(见图2)、波纹管型(见图3)等任一曲线形状。在生产饮料时即将吸管放入瓶子中,开启瓶盖时,吸管利用其自身弹性自动弹出瓶口供直接饮用,解决了另带吸管的不便,减少了吸管的污染机会,具有安全、卫生、方便等优点。对比文件2(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比文件2说明书相关内容一种瓶中折叠式吸管。图1为本实用新型使用状态构造图;图2为折叠在瓶中的示意图。本实用新型中的吸管由上伸段1、弯曲弹簧段2、支撑段3、弹性段4和瓶底段5构成,其特征是各段依次连接,共为一管,弯曲弹簧段2为弹性皱纹段,弹性段4为硅胶制成段,其套在瓶底段5和支撑段3之间。在支撑段3与瓶口接触处还设有卡管器6。在使用时,把组装好的吸管消毒、杀菌后放置进未加盖的、已灌装好的饮料瓶中,在加盖时,由于吸管受到外力的作用,弹性段4发生了弹性变形,将长度小于饮料瓶的瓶底段5平置于饮料瓶底。饮用时,打开饮料瓶盖,由于吸管所受的外力消失,吸管利用自身的弹性伸出瓶口,把上伸段1从卡管器6上打开,把卡管器挂在瓶口,即可使用。请求人王某于2010年12月13日提交的补充意见陈述书专利复审委员会:本请求人于2010年11月15日针对该专利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并结合所提交的对比文件1、2详细说明了请求无效的理由,现补充提交对比文件3证明权利要求1、2不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具体理由如下: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带吸管的饮料容器,对比文件3公开了一种内装吸管的饮料容器,包括饮料容器、吸管2和盖子1,吸管2置于饮料容器中,在吸管2上设有可压缩/延伸的弹性部分,弹性部分可以在打开盖子1时使吸管2上段伸出瓶外;吸管2的上段和下段上分别设有弹性部分,吸管上段的弹性部分使得吸管伸出容器体外时可以弯折任意角度。由此可见,对比文件3公开了权利要求1、2的全部技术特征,权利要求1、2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新颖性。由于权利要求1、2不具备新颖性,自然权利要求1、2也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综上,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实用新型专利全部无效。请求人:王某2010年12月13日对比文件3说明书相关内容一种内装吸管的饮料容器。图1为本发明结构示意图。本发明在饮料包装内预置一种无毒弹性材料制成的可伸缩吸管,其中吸管2上段一部分制成弹簧状,吸管中段一部分也制成弹簧状,使用前弹簧状部分处于压缩状态,吸管下口位于容器底部中心,上口定位于容器开口盖1,当容器开启后吸管弹簧状部分借助弹力弹出容器口。本发明既保证可伸缩吸管及饮料不受污染,又使得饮用时吸管能够弯曲任意角度,方便饮用饮料。有关后续改进的技术内容说明为了提供一种可以在打开上盖时吸管自动伸出,以增强趣味性的饮料容器,李某又发明了一种更方便饮用的饮料容器,而且该容器在饮用完其中的饮料后还可以做水壶用。其中:图1为结构示意图;图2为关盖状态结构示意图;图3为关盖状态容器盖外形示意图;图4为开盖状态容器盖外形示意图。参见图1、图2,采用球面容器盖,由内盖1和外盖2构成,其中,内盖1为半球状,外盖2覆盖在内盖1的外面,并可分别相对内盖1翻转到内盖1的左半边或右半边的位置。内盖1与螺纹连接口3螺纹连接,内盖1上有一通孔4,通孔4中插入并固定有吸管5,吸管5的底端插入在容器本体6的底部,吸管5的顶端从内盖1的通孔4中伸出,所述吸管5为可弯折的胶皮管,在内盖1的表面,设置有用于容置向一边弯折的吸管的管槽7。外盖2是以例如其两侧销柱8铰接的方式连接在内盖1上的。为了便于对外盖2进行翻转操作,可以在外盖2上设置突出的手持盖缘9,当然,外盖2也可形成为例如兔子之类的小动物,这时以小动物的耳朵作为手持盖缘。为了方便使用,可以在外盖2上,对应于吸管5伸出的位置处,设置槽口10,在内盖1的相应位置的底边上,设置有可封堵该槽口10的封门11。图3示出了外盖2相对内盖1翻转关盖的状态。如图3所示,当小孩不用该饮料容器时,小孩用手推外盖2上设置的盖缘9,使外盖2相对内盖1翻转,就可以将吸管5从内盖1的通孔4中伸出的伸出端遮蔽,小孩的手等部位不会与吸管5接触,这样,可保持吸管5处于卫生的状态。如图1、图4所示,当需要饮用容器中的饮料时,以与上述翻转方向相反的方向推盖缘9,将外盖2翻转至内盖1的左半边,外盖2上的槽口10正巧对准内盖1上的通孔4,吸管5从内盖1的通孔4中伸出的伸出端脱离外盖2的压制,在其本身弹性的作用下从弯曲在外盖2里面的状态变为位于槽口10中的伸直状态。此时,外盖2呈开启状态,可通过吸管5吸取容器中的液体。图2、图3所示,当外盖2翻转至内盖1的右半边,吸管5被外盖2压入内盖1的管槽7中,此时,外盖2呈如图2、图3所示的关闭状态,内盖1上的封门11正巧对外盖2上的槽口10形成封堵。为了便于提携,可以在容器本体6的颈部设置手提袋12。当容器中饮料饮完后,通过拧开内盖1向容器本体6中灌入饮用水,就可做水壶使用。有关后续改进的技术内容附图
问答题
问答题权利要求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一种用于挂在横杆(10)上的挂钩,具有挂钩本体(11)和突起物(15),所述挂钩本体(11)具有两个夹持部(17、18)以及连接所述夹持部(17、18)上部的弯曲部(20),其中一个夹持部具有自由端(19),另一个夹持部具有与衣架本体(12)相连接的连接端(13),在所述夹持部(17、18)的相向内侧设有突起物(15),该挂钩挂在横杆(10)上时,所述突起物(15)与横杆(10)的外圆周表面相接触。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挂在横杆(10)上的挂钩,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夹持部(17、18)的相向内侧各设有两个突起物(15)。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挂在横杆(10)上的挂钩,其特征在于:在与横杆轴线平行的方向上,所述突起物与横杆外圆周表面形成线接触。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突起物,其特征在于:该突起物呈山脊形状。说明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于挂在横杆上的挂钩技术领域本发明涉及一种可稳固地吊挂在横杆上的挂钩。背景技术日常生活中,人们常常利用衣架来晾晒物品。具体地说,将需要晾晒的物品吊挂在衣架的衣架本体上,再将与衣架本体连接的挂钩挂在横杆上进行晾晒。但是,传统的挂钩挂在横杆上时,由于挂钩和横杆之间的接触为点接触,缺乏固定力或固定力较小,挂钩在横杆上容易产生滑动和扭动,风大时甚至有可能从横杆上脱落下来。发明内容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用于挂在横杆上的挂钩,具有挂钩本体和突起物,该挂钩本体具有两个夹持部以及连接所述夹持部的弯曲部,其中一个夹持部具有自由端,另一个夹持部具有与衣架本体相连接的连接端,在两个夹持部的相向内侧设有突起物,当挂钩挂在横杆上时突起物与横杆的外圆周表面相接触,起到夹持横杆的作用。最好在与横杆轴线平行的方向上,突起物与横杆外圆周表面形成线接触。突起物可以采用半圆柱形状,也可以采用山脊形状,以便在夹持横杆时与横杆外圆周表面形成线接触。挂钩本体可以采用问号(?)形状,也可以采用其他形状。在夹持部的相向内侧可以对称地各设置两个突起物。每个夹持部上的两个突起物之间的连接部分最好呈V形凹陷。弯曲部上还可以设置一个迂回部,该迂回部的曲率半径小于弯曲部其他部位的曲率半径,从而增大挂钩本体对横杆的弹性夹持力。本发明的挂钩整体上可以是弯曲的板状结构,以适应吊挂较重物品的需要。本发明的挂钩通过突起物夹持横杆,并与横杆外圆周表面形成线接触,增大了挂钩与横杆之间的固定力,使挂钩不容易在横杆上产生滑动和扭动,有效地克服了现有挂钩的前述缺点。附图说明图1(a)是本发明挂钩第一种实施例的透视图;图1(b)是图1(a)所示挂钩上突起物的放大透视图;图2(a)是图1(a)所示挂钩与横杆相配合的示意图;图2(b)是图1(a)所示挂钩的局部正视图;图3(a)是本发明挂钩第二种实施例的示意图;图3(b)是图3(a)所示挂钩的局部正视图;图4是本发明挂钩第三种实施例的透视图;图5是图4所示挂钩与横杆相配合的示意图;图6是从图4所示挂钩后方看的放大透视图。具体实施方式下面结合附图,详细介绍本发明各实施例。图1和图2示出了本发明挂钩的第一种实施例。如图1(a)所示,整个衣架由挂钩本体11和衣架本体12组成,其中挂钩本体11采用弯曲的棒状弹性材料制成。挂钩本体11具有相对平行的两个夹持部17、18以及连接两个夹持部上部的弯曲部20。夹持部17具有自由端19;夹持部18具有连接端13,以可转动方式装配在衣架本体12上。夹持部17、18之间形成有横杆插入口14,从而能够将衣架悬挂在横杆上。夹持部17、18的相向内侧设有四个突起物15。如图1(b)所示,突起物15呈半圆柱状。如图2(a)所示,每个夹持部上的一对突起物15之间的间隔小于横杆10的外径。使用时,使横杆10进入横杆插入口14,对衣架施加向下的拉力,通过横杆10对夹持部17、18的挤压,使挂钩本体11产生弹性变形,从而将横杆10夹持在四个突起物15之间。挂钩本体儿产生的弹性夹持力使突起物15与横杆10的外圆周表面相接触,形成了如图1(b)所示的与横杆10轴线相平行的支撑线16。这种线接触结构增强了挂钩本体11在横杆10上的固定性能,使之不容易在横杆上产生滑动和扭动。图3示出了本发明挂钩的第二种实施例。如图3(b)所示,该实施例与第一种实施例在结构上的区别仅在于,突起物15沿横杆10轴向的宽度大于挂钩本体11沿横杆10轴向的宽度。加宽的突起物可以带来更好的夹持效果,这样挂钩本体11不需要采用较粗的材料就能获得更好的固定性能。图4至图6示出了本发明挂钩的第三种实施例。如图4所示,整个衣架由挂钩本体21和衣架本体22组成。挂钩本体21采用弯曲的板状弹性材料制成,具有彼此相对的臾持部30、31以及连接两个夹持部上部的弯曲部27,夹持部30具有自由端28。夹持部30、31的相向内侧形成有山脊形状的突起物23、24、25、26,突起物23~26沿横杆10轴向的宽度大于弯曲部27沿横杆10轴向的宽度。如图5所示,夹持部30上的两个突起物23、24之间的连接部分以及夹持部31上的两个突起物25、26之间的连接部分均呈V形凹陷。当横杆10被夹持在突起物23~26之间时,V形凹陷部分不与横杆10的外圆周表面接触,因此突起物23~26均与横杆10的外圆周表面形成线接触。弯曲部27上设有远离横杆10的迂回部29,该迂回部29的曲率半径小于弯曲部其他部位的曲率半径。采用这种结构,当横杆10被夹持在夹持部30、31之间时,迂回部29会产生较大的变形,形成较大的弹性夹持力,从而进一步增强了挂钩本体21在横杆10上的固定性能。上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实施例作了详细说明,但是本发明并不限于上述实施例,在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所具备的知识范围内,还可以对其作出种种变化。例如,在上述实施例中,挂钩本体与衣架本体是相互独立的部件,通过组装形成完整的衣架。显然,本发明所述的挂钩本体也可与衣架本体一体形成完整的衣架。另外,第三种实施例中所述的迂回部也适用于其他实施方式;第二种实施例中所采用的突起物在横杆轴向方向上比挂钩本体宽的方式同样适用于其他方案。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正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CN××××××××.×号发明专利申请涉及朋于挂在横杆上的挂钩,对该申请的审查意见如下:一、权利要求1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关于新颖性的规定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用于挂在横杆上的挂钩。对比文件公开了一种用于挂在展示架横杆上的挂钩,参见对比文件1文字部分的最后一段和图2,在其挂钩本体1的左右相对的两部分的内侧上分别设有凸部2和突片3,在挂钩挂在横杆上时,这些突起与横杆的外圆周表面接触,从而与横杆牢固定位,防止挂钩脱落。由此可见,对比文件1完全公开了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并且对比文件1所公开的挂钩与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挂钩属于相同的技术领域,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效果相同,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有新颖性。二、权利要求2至3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关于新颖性的规定1.权利要求2的附加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1中已经公开,由对比文件1的图2可清楚地看到其挂钩内侧有左右两个凸部2与左右两个突片3,分别设置在两边相对位置。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不具备新颖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2也不具备新颖性。2.权利要求3的附加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1中也已经公开,由对比文件1的图1可知其挂钩上设置的凸部沿着横杆轴向方向有一定宽度,由图2可知该凸部具有弧形外表面,在挂钩挂在横杆上时,该凸部弧形外表面与横杆的外圆周表面形成线接触且平行于横杆轴线。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不具有新颖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也不具有新颖性。三、权利要求4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关于创造性的规定权利要求4引用了权利要求3,其整体上要求保护一种用于挂在横杆上的具有山脊状突起物的挂钩,该挂钩上的突起物与对比文件1所公开的挂钩上的突起物在形状上有所区别。然而,对比文件2公开了这种区别特征,参见对比文件2文字部分的最后一段和图1所示的衣架,该衣架具有相当于本申请挂钩的夹紧部21,夹紧部21具有两个夹臂和位于夹臂圆弧形部分边沿的四个突棱,这些突棱的形状即为本申请所述的山脊形状,当挂钩挂在更大直径的横杆上时,除了夹臂圆弧形部分的四个突棱之外,夹臂的其余部分不会与横杆相接触,此时,横杆被四个具有山脊形状的突棱夹持。因此,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山脊形状突起物应用到对比文件1的挂钩上以夹持横杆的技术启示,权利要求4的挂钩相对于现有技术是显而易见的,不具有创造性。综上所述,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3不具有新颖性,权利要求4不具有创造性。申请人应当对本通知书提出的意见予以答复。如果申请人提交修改文本,则申请文件的修改应当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相关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发明涉及衣架等的挂钩,特别涉及用于展示衣物的衣架挂钩。在服装店中,为了便于向顾客展示衣物,通常将挂有衣物的衣架通过其挂钩挂在展示架杆上。现有用于展示衣物的衣架,具有挂钩本体以及支承衣物的衣架本体。但是,这些衣架要么在展示架杆上不稳定,容易被来往顾客碰掉;要么挂钩与展示架杆配合过紧,不容易从架杆上取下。因此,渴望提供一种用于展示衣物的衣架,它便于顾客将其从展示架杆上取下,也便于顾客在观看后重新将衣架挂到展示架杆上,同时保证衣架挂在展示架杆上稳定而不易被碰掉。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用于展示衣物的衣架,包括挂到展示架杆上的挂钩本体。该挂钩本体的内侧设有凸部和突片,用于将挂钩较为牢靠地固定在展示架杆上。该凸部可以是中空的,也可以是实体的。挂钩本体的顶部具有小突起弧,用于增大挂钩本体的弹性夹持力。本发明的挂钩可以由金属材料或塑料制成。图1是本发明衣架挂钩的侧视图;图2是本发明衣架挂钩的正视图。如图1和图2所示,展示衣架具有挂钩本体1和支承衣物的支架(图中未示),在挂钩本体1的内侧设有凸部2和突片3,用于夹持展示架杆5,挂钩本体的顶部有一小突起弧4。对比文件2的说明书相关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发明涉及用于悬挂服装以进行晾晒、展示和存放的衣架。图1为本发明衣架的透视图;图2为本发明衣架与晾衣杆相配合的示意图。如图1所示,本发明的衣架包括衣架主体1和悬挂部件2。衣架主体1与一般衣架的衣架主体相似,悬挂部件2与衣架主体1相连接。将衣物挂在衣架主体1上,用悬挂部件2顶部设置的夹紧部夹住晾衣杆或类似物,便可将衣服悬挂起来。悬挂部件2包括柱体22,柱体22底部设有连接衣架主体1的嵌合部23,柱体22顶部设有夹紧部21。夹紧部21采用弹性材料制成,用于夹住晾衣杆或类似物。夹紧部21包括两个夹臂,其开口向右下方或者左下方,处于下方的夹臂底部与柱体22的顶端固定连接。夹紧部21每个夹臂的中间部位设有一个圆弧形部分,在该圆弧形部分的内表面上形成有多个与晾衣杆轴向相平行的凹槽,以防止夹紧部在晾衣杆上转动。两个夹臂的一端通过弯曲部24相互连接。在弯曲部24的外表面上以可以拆卸的方式装有钢制U型板簧25,以增强夹紧部21的弹性夹持力。如图2所示,由于夹紧部21的两个夹臂可以张开,因此适合于不同直径的晾衣杆3。当晾衣杆的直径比图示晾衣杆的直径更大时,虽然夹臂的圆弧部分不能与杆紧密配合,但也能通过在圆弧形部分边缘所形成的突棱夹持晾衣杆,因而同样能够将悬挂部件2固定在晾衣杆上。专利申请附图对比文件1附图对比文件2附图
问答题试题说明本专利代理实务模拟试题包括无效实务题和撰写实务题两部分。第一题无效实务题专利权人刘某拥有一项其自行撰写的实用新型专利,名称为“纸碗”,专利号为ZL201020654321.7。某请求人针对该专利于2010年8月4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请求宣告该专利全部无效。请求人在提出无效请求的同时提交了对比文件1和2。随后,请求人于2010年9月12日提交了补充意见和对比文件3。假设应试者所在专利代理机构在接受专利权人刘某委托后,指派应试者具体承办该无效案件。要求应试者:1.针对无效宣告请求撰写一份正式提交专利复审委员会的意见陈述书;2.修改权利要求书;3.简述《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专利审查指南2010》中关于无效期间专利文件修改的有关规定。应试者针对无效请求撰写“意见陈述书”时可结合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进行,并应当依据《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和《专利审查指南2010》的相关规定及本试卷所提供的事实进行有理有据的答辩。第二题撰写实务题假设客户委托应试者所在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同时提供了其发明的“纸碗”的技术说明(见ZL201020654321.7的说明书),并提供了三份对比文件(见对比文件1、2、3)。专利代理机构接受该委托后指定应试者具体办理该项专利申请事务。请应试者根据客户所提供的技术说明,考虑对比文件1~3所反映的现有技术,为客户撰写一份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所撰写的发明专利申请权利要求书应当既符合《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及《专利审查指南2010》的相关规定,又具有尽可能宽的保护范围以最大限度地维护申请人利益。如果所撰写的发明专利申请权利要求书中包含两项或者两项以上独立权利要求,请简述这些独立权利要求能够合案申请的理由。如果应试者认为该申请的一部分内容不能通过合案申请提出,则应当进行相应说明,并撰写出另行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应试者撰写的权利要求书中涉及零部件时,应当在其后面标注说明书附图中给出的该零部件的标号。(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技术领域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以纸为原材料制作的餐具,更具体地涉及一种以纸为原材料制作的纸碗。背景技术随着人们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快餐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现有技术的快餐盒多为保丽龙制作,使用后易造成环境污染,因而已被禁用。作为一种快餐用具的碗,常用的这种碗有塑料碗,基本上包括一碗体,碗底,但这种碗通常隔热效果较差。当碗体内盛装温度比较高的食品时,由于碗体较烫,不利于使用者端持碗体。而且现有碗体的上端由一层碗体构成,较为锐利,使用者不小心时容易划破嘴。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解决了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纸碗,由碗体、碗底组成,在所述碗体上形成多个凸纹构成;在所述碗体外侧形成隔热纸层构成。附图说明图1是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图2是本实用新型第二实施例的外观立体图;图3是本实用新型第三实施例的示意图;图4是本实用新型第四实施例的示意图;图5是图4中A-A的截面图。具体实施例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述。第一实施例图1是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的碗100是选用PE淋膜纸作为原材料制成,该实施例的纸碗100主要包括:碗体1;与该碗体1按照下述方法制成一体的碗底2,碗体1由碗底2向上延伸而且逐渐扩张;以及由碗体1顶端向外伸张的上缘部6,由于具有上缘部6,因此使得碗体上端不会较为锋利,便于使用者用嘴进食碗体中的食物而不会伤到嘴。制造纸碗100时,碗底2为一圆形板体,碗底边缘8向下可折大约80~90度,最好是折85度;其碗体1为简体,用扇形纸板,卷筒重叠通过超声波进行熔化、而后施压粘合成筒状体。另外,在碗体1的外侧还粘附有一隔热纸板层3;碗体1下部圆的直径与碗底2的直径相配合,最好是相同,包容碗底边缘8,内折360度形成底座,在底座的内侧粘压有平行滚花痕迹7,以增加其粘合度。这样得到的纸碗碗底较传统碗底更为坚固,更有益于盛装食物。碗体1上端部外翻折为大于270度的完全卷边,构成上缘部6,该构成上缘部6的卷边最好是大于360度,其直径大约为5mm。借此,得到上述的纸碗100。另外,隔热纸板层3可以是瓦楞纸板,也可以是白纸板,都能获得同样的隔热效果。通过在碗体外层粘附一层隔热纸板层就可达到使碗体隔热的效果,而且粘贴隔热纸板层的加工制造工艺简单,成本较低。第二实施例请参阅图2,该图为本实用新型的另一较佳实施例的外观立体图,该实施例的纸碗200主要由碗体21、与该碗体21一体成形的碗底22、碗体21由碗底22向上延伸而且逐渐扩张,以及由碗体21顶端向外伸张的上缘部26;在碗体21外侧面具有多个通贯该碗体21的上缘部26和碗底22相接的凸纹24。由于形成凸纹24的碗体21部分的壁厚大于碗体21上没有凸纹的部分的壁厚,因此,相对地也具有较佳的隔热效果。又,碗体21的外侧面上具有多个凸纹24,这些凸纹24以预定间隔排列,使得使用者的手端持着碗体21时会大部分和凸纹24接触,故可达到隔热的功效。第三实施例请参阅图3,该图为另一较佳实施例的外观立体图。该实施例的纸碗300主要由碗体31、与该碗体31一体成形的碗底32、碗体31由碗底32向上延伸而且逐渐扩张,以及由碗体31顶端向外伸张的上缘部36。碗体31和碗底32的结构与第一实施例相同。并且与第一实施例相同或相应的部分,用标号3加上相应的标号,例如,第一实施例的标号7表示在底座的内侧粘压的平行滚花痕迹,而在该实施例中则用相应的标号37表示。在碗体31外侧套插外层33,该外层33上端与碗体31上端接触,下端向内形成卷曲并与碗体下端接触,从而在外层33与碗体31之间形成上小下大的间隙39,间隙39产生了隔热效果,当热物体置入碗体内时,碗体内的热量不会传到外层,从而达到隔热效果。为了确保在外层33与碗体31之间形成上小下大的间隙39,外层33的下端向内卷曲90~360度,最佳是100~180度,这样在外层33与碗体31之间形成上小下大的间隙39。外层33可以采用各种纸板或其他合适的材料。第四实施例请参阅图4、5。本实施例是对第三实施例的进一步改进,与第一、第三实施例相同或相应的部分,用标号4加上相应的标号表示,例如,第三实施例的标号31、32、33、36、37等,在本实施例中则用相应的标号41、42、43、46、47等分别给予表示。因此,其含义参见第一、第三实施例,这里省略对其的详细说明。下面仅叙述与第三实施例的不同之处。本实施例的碗体41的结构与第三实施例相同,改进之处在于在碗体41和外层43之间的间隙49之间增设支撑体45,该支撑体45环绕于碗体41与外层43之间的间隙49中,与碗体41的外侧和外层43的内侧分别粘合。所述支撑体可以采用瓦楞纸或其他合适的材料制成。本实施例通过在碗体与外层之间的间隙中增设支撑体,可以增强纸碗的强度,防止握紧时碗体易瘪的缺陷,并能进一步提高纸碗的隔热、防烫效果。这里本实用新型的描述和应用是说明性的。本领域技术人员应该清楚的是,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宗旨下,可以作出各种改变或变形。本实用新型可以以其他形式、结构、布置、比例,以及用其他元件、材料和部件来实现。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所附的具体意见陈述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五条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本请求人现请求宣告专利号为ZL201020654321.7、名称为“纸碗”的实用新型专利全部无效,具体理由如下:1.权利要求1不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纸碗,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纸碗1,由碗体2、碗底3组成,在碗体上具有多个凸肋(相当于本实用新型的凸纹)构成。由此可见,对比文件1公开了权利要求1的全部技术特征,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新颖性。由于权利要求1不具备新颖性,自然权利要求1也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2.权利要求2不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纸碗,由碗体1和碗底2组成,在碗体1的外侧还粘附有一隔热纸板层3。隔热纸板层3可以是瓦楞纸板等各种合适的隔热材料。由此可见,对比文件2公开了权利要求2的全部技术特征,权利要求2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新颖性。由于权利要求2不具备新颖性,自然权利要求2也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3.权利要求3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3引用了权利要求2,其限定部分的附加技术特征为:所述碗体的上端还具有由所述碗体顶端向外伸张的上缘部。然而这一特征已经被对比文件1公开了,且该特征在对比文件1中的作用与其在本实用新型中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相同。由此可见,在对比文件2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1得到权利要求3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3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4.独立权利要求1、2和4之间不具有单一性独立权利要求1、2和4之间的相同技术特征为:纸碗,由碗体和碗底组成。然而这些特征已经被对比文件1公开了。因此,这些相同技术特征不是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特定技术特征,也就是说这三个独立权利要求之间没有相同的特定技术特征,不具备《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5.权利要求5不清楚权利要求5引用了权利要求1,其限定部分的附加技术特征为“在所述底座的内侧粘压有平行滚花痕迹”,然而在此之前并没有出现特征“底座”,本领域技术人员也无法确定“底座”与纸碗其他部件之间的位置关系。因此,权利要求5保护范围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综上所述,该专利的权利要求1、2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新颖性和创造性,权利要求3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5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独立权利要求1、2和4之间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单一性,因此,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实用新型专利全部无效。请求人张某2010年8月4日对比文件1[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比文件1说明书相关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纸碗1包括碗体2和与该碗体2一体成形的碗底3。碗体2由碗底3向上延伸而且逐渐扩张,以及由碗体2顶端具有向外伸张卷曲的上缘部4,上缘部4的存在可以防止由于碗体上端锋利而划破使用者嘴的现象;在碗体2外侧面具有多个通贯该碗体2的上缘部4和碗底3相接的凸肋5。凸肋5可达到隔热的功效,使得使用者不会因纸碗内的食物太烫而不能长时间端持纸碗。对比文件2(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比文件2说明书相关内容本发明的纸碗由碗体1和碗底2组成,在碗体1的外侧还粘附有一隔热纸板层3。另外,隔热纸板层3可以是瓦楞纸板等各种合适的隔热材料,都能获得同样的隔热效果。这样用户在使用纸碗时,不会被内装的热食品烫到。专利复审委员会:本请求人于2010年8月4日针对该专利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并结合所提交的对比文件1、2详细说明了请求无效的理由,现补充提交对比文件3证明权利要求2、3不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具体理由如下:对比文件3公开了一种纸碗,包括碗体和碗底,碗体1顶端向外卷曲的上缘部,在碗体的外部粘贴有纸板层。该纸板层起到隔热作用,在碗体内盛装温度较高的食品时,用于防止使用者在端取纸碗时被烫。由此可见,对比文件1公开了权利要求2和3的全部技术特征,权利要求2、3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新颖性。由于权利要求2、3不具备新颖性,自然权利要求2、3也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综上,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实用新型专利全部无效。请求人张某2010年9月12日对比文件3[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比文件3说明书相关内容如附图所示,图1是本实用新型正视图;图2是图1的正面剖视图;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纸碗,包括碗体1和碗底,碗体1顶端向外卷曲形成纸碗的上缘部3,上缘部3的存在可以防止由于碗体上端锋利而划破使用者嘴的现象;在碗体的外部粘贴有纸板层2。该纸板层2起到隔热作用,在碗体内盛装温度较高的食品时,用于防止使用者在端取纸碗时被烫。
问答题第二题 撰写实务题
假设客户委托应试者所在代理机构代理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同时提供了其发明的包装体的技术说明(见附件1,除去权利要求部分),并提供了三份对比文件(见附件3“对比文件1-3”部分)。代理机构接受该委托后指定应试者具体办理该项专利申请事务。
请应试者根据客户所提供的技术说明,考虑对比文件1-3所反映的现有技术,为客户撰写一份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所撰写的发明专利申请权利要求书应当既符合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及审查指南的相关规定,又具有尽可能宽的保护范围以最大限度地维护申请人利益。
如果所撰写的发明专利申请权利要求书中包含两项或者两项以上独立权利要求,请简述这些独立权利要求能够合案申请的理由。如果应试者认为该申请的一部分内容应当通过一份或多份分案申请提出,则应当进行相应说明,并撰写出分案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
问答题权利要求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一种用于挂在横杆(10)上的挂钩,具有挂钩本体(11)和突起物(15),所述挂钩本体(11)具有两个夹持部(17、18)以及连接所述夹持部(17、18)上部的弯曲部(20),其中一个夹持部具有自由端(19),另一个夹持部具有与衣架本体(12)相连接的连接端(13),在所述夹持部(17、18)的相向内侧设有突起物(15),该挂钩挂在横杆(10)上时,所述突起物(15)与横杆(10)的外圆周表面相接触。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挂在横杆(10)上的挂钩,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夹持部(17、18)的相向内侧各设有两个突起物(15)。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挂在横杆(10)上的挂钩,其特征在于:在与横杆轴线平行的方向上,所述突起物与横杆外圆周表面形成线接触。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突起物,其特征在于:该突起物呈山脊形状。说明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于挂在横杆上的挂钩技术领域本发明涉及一种可稳固地吊挂在横杆上的挂钩。背景技术日常生活中,人们常常利用衣架来晾晒物品。具体地说,将需要晾晒的物品吊挂在衣架的衣架本体上,再将与衣架本体连接的挂钩挂在横杆上进行晾晒。但是,传统的挂钩挂在横杆上时,由于挂钩和横杆之间的接触为点接触,缺乏固定力或固定力较小,挂钩在横杆上容易产生滑动和扭动,风大时甚至有可能从横杆上脱落下来。发明内容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用于挂在横杆上的挂钩,具有挂钩本体和突起物,该挂钩本体具有两个夹持部以及连接所述夹持部的弯曲部,其中一个夹持部具有自由端,另一个夹持部具有与衣架本体相连接的连接端,在两个夹持部的相向内侧设有突起物,当挂钩挂在横杆上时突起物与横杆的外圆周表面相接触,起到夹持横杆的作用。最好在与横杆轴线平行的方向上,突起物与横杆外圆周表面形成线接触。突起物可以采用半圆柱形状,也可以采用山脊形状,以便在夹持横杆时与横杆外圆周表面形成线接触。挂钩本体可以采用问号(?)形状,也可以采用其他形状。在夹持部的相向内侧可以对称地各设置两个突起物。每个夹持部上的两个突起物之间的连接部分最好呈V形凹陷。弯曲部上还可以设置一个迂回部,该迂回部的曲率半径小于弯曲部其他部位的曲率半径,从而增大挂钩本体对横杆的弹性夹持力。本发明的挂钩整体上可以是弯曲的板状结构,以适应吊挂较重物品的需要。本发明的挂钩通过突起物夹持横杆,并与横杆外圆周表面形成线接触,增大了挂钩与横杆之间的固定力,使挂钩不容易在横杆上产生滑动和扭动,有效地克服了现有挂钩的前述缺点。附图说明图1(a)是本发明挂钩第一种实施例的透视图;图1(b)是图1(a)所示挂钩上突起物的放大透视图;图2(a)是图1(a)所示挂钩与横杆相配合的示意图;图2(b)是图1(a)所示挂钩的局部正视图;图3(a)是本发明挂钩第二种实施例的示意图;图3(b)是图3(a)所示挂钩的局部正视图;图4是本发明挂钩第三种实施例的透视图;图5是图4所示挂钩与横杆相配合的示意图;图6是从图4所示挂钩后方看的放大透视图。具体实施方式下面结合附图,详细介绍本发明各实施例。图1和图2示出了本发明挂钩的第一种实施例。如图1(a)所示,整个衣架由挂钩本体11和衣架本体12组成,其中挂钩本体11采用弯曲的棒状弹性材料制成。挂钩本体11具有相对平行的两个夹持部17、18以及连接两个夹持部上部的弯曲部20。夹持部17具有自由端19;夹持部18具有连接端13,以可转动方式装配在衣架本体12上。夹持部17、18之间形成有横杆插入口14,从而能够将衣架悬挂在横杆上。夹持部17、18的相向内侧设有四个突起物15。如图1(b)所示,突起物15呈半圆柱状。如图2(a)所示,每个夹持部上的一对突起物15之间的间隔小于横杆10的外径。使用时,使横杆10进入横杆插入口14,对衣架施加向下的拉力,通过横杆10对夹持部17、18的挤压,使挂钩本体11产生弹性变形,从而将横杆10夹持在四个突起物15之间。挂钩本体儿产生的弹性夹持力使突起物15与横杆10的外圆周表面相接触,形成了如图1(b)所示的与横杆10轴线相平行的支撑线16。这种线接触结构增强了挂钩本体11在横杆10上的固定性能,使之不容易在横杆上产生滑动和扭动。图3示出了本发明挂钩的第二种实施例。如图3(b)所示,该实施例与第一种实施例在结构上的区别仅在于,突起物15沿横杆10轴向的宽度大于挂钩本体11沿横杆10轴向的宽度。加宽的突起物可以带来更好的夹持效果,这样挂钩本体11不需要采用较粗的材料就能获得更好的固定性能。图4至图6示出了本发明挂钩的第三种实施例。如图4所示,整个衣架由挂钩本体21和衣架本体22组成。挂钩本体21采用弯曲的板状弹性材料制成,具有彼此相对的臾持部30、31以及连接两个夹持部上部的弯曲部27,夹持部30具有自由端28。夹持部30、31的相向内侧形成有山脊形状的突起物23、24、25、26,突起物23~26沿横杆10轴向的宽度大于弯曲部27沿横杆10轴向的宽度。如图5所示,夹持部30上的两个突起物23、24之间的连接部分以及夹持部31上的两个突起物25、26之间的连接部分均呈V形凹陷。当横杆10被夹持在突起物23~26之间时,V形凹陷部分不与横杆10的外圆周表面接触,因此突起物23~26均与横杆10的外圆周表面形成线接触。弯曲部27上设有远离横杆10的迂回部29,该迂回部29的曲率半径小于弯曲部其他部位的曲率半径。采用这种结构,当横杆10被夹持在夹持部30、31之间时,迂回部29会产生较大的变形,形成较大的弹性夹持力,从而进一步增强了挂钩本体21在横杆10上的固定性能。上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实施例作了详细说明,但是本发明并不限于上述实施例,在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所具备的知识范围内,还可以对其作出种种变化。例如,在上述实施例中,挂钩本体与衣架本体是相互独立的部件,通过组装形成完整的衣架。显然,本发明所述的挂钩本体也可与衣架本体一体形成完整的衣架。另外,第三种实施例中所述的迂回部也适用于其他实施方式;第二种实施例中所采用的突起物在横杆轴向方向上比挂钩本体宽的方式同样适用于其他方案。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正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CN××××××××.×号发明专利申请涉及朋于挂在横杆上的挂钩,对该申请的审查意见如下:一、权利要求1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关于新颖性的规定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用于挂在横杆上的挂钩。对比文件公开了一种用于挂在展示架横杆上的挂钩,参见对比文件1文字部分的最后一段和图2,在其挂钩本体1的左右相对的两部分的内侧上分别设有凸部2和突片3,在挂钩挂在横杆上时,这些突起与横杆的外圆周表面接触,从而与横杆牢固定位,防止挂钩脱落。由此可见,对比文件1完全公开了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并且对比文件1所公开的挂钩与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挂钩属于相同的技术领域,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效果相同,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有新颖性。二、权利要求2至3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关于新颖性的规定1.权利要求2的附加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1中已经公开,由对比文件1的图2可清楚地看到其挂钩内侧有左右两个凸部2与左右两个突片3,分别设置在两边相对位置。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不具备新颖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2也不具备新颖性。2.权利要求3的附加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1中也已经公开,由对比文件1的图1可知其挂钩上设置的凸部沿着横杆轴向方向有一定宽度,由图2可知该凸部具有弧形外表面,在挂钩挂在横杆上时,该凸部弧形外表面与横杆的外圆周表面形成线接触且平行于横杆轴线。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不具有新颖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也不具有新颖性。三、权利要求4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关于创造性的规定权利要求4引用了权利要求3,其整体上要求保护一种用于挂在横杆上的具有山脊状突起物的挂钩,该挂钩上的突起物与对比文件1所公开的挂钩上的突起物在形状上有所区别。然而,对比文件2公开了这种区别特征,参见对比文件2文字部分的最后一段和图1所示的衣架,该衣架具有相当于本申请挂钩的夹紧部21,夹紧部21具有两个夹臂和位于夹臂圆弧形部分边沿的四个突棱,这些突棱的形状即为本申请所述的山脊形状,当挂钩挂在更大直径的横杆上时,除了夹臂圆弧形部分的四个突棱之外,夹臂的其余部分不会与横杆相接触,此时,横杆被四个具有山脊形状的突棱夹持。因此,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山脊形状突起物应用到对比文件1的挂钩上以夹持横杆的技术启示,权利要求4的挂钩相对于现有技术是显而易见的,不具有创造性。综上所述,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3不具有新颖性,权利要求4不具有创造性。申请人应当对本通知书提出的意见予以答复。如果申请人提交修改文本,则申请文件的修改应当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相关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发明涉及衣架等的挂钩,特别涉及用于展示衣物的衣架挂钩。在服装店中,为了便于向顾客展示衣物,通常将挂有衣物的衣架通过其挂钩挂在展示架杆上。现有用于展示衣物的衣架,具有挂钩本体以及支承衣物的衣架本体。但是,这些衣架要么在展示架杆上不稳定,容易被来往顾客碰掉;要么挂钩与展示架杆配合过紧,不容易从架杆上取下。因此,渴望提供一种用于展示衣物的衣架,它便于顾客将其从展示架杆上取下,也便于顾客在观看后重新将衣架挂到展示架杆上,同时保证衣架挂在展示架杆上稳定而不易被碰掉。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用于展示衣物的衣架,包括挂到展示架杆上的挂钩本体。该挂钩本体的内侧设有凸部和突片,用于将挂钩较为牢靠地固定在展示架杆上。该凸部可以是中空的,也可以是实体的。挂钩本体的顶部具有小突起弧,用于增大挂钩本体的弹性夹持力。本发明的挂钩可以由金属材料或塑料制成。图1是本发明衣架挂钩的侧视图;图2是本发明衣架挂钩的正视图。如图1和图2所示,展示衣架具有挂钩本体1和支承衣物的支架(图中未示),在挂钩本体1的内侧设有凸部2和突片3,用于夹持展示架杆5,挂钩本体的顶部有一小突起弧4。对比文件2的说明书相关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发明涉及用于悬挂服装以进行晾晒、展示和存放的衣架。图1为本发明衣架的透视图;图2为本发明衣架与晾衣杆相配合的示意图。如图1所示,本发明的衣架包括衣架主体1和悬挂部件2。衣架主体1与一般衣架的衣架主体相似,悬挂部件2与衣架主体1相连接。将衣物挂在衣架主体1上,用悬挂部件2顶部设置的夹紧部夹住晾衣杆或类似物,便可将衣服悬挂起来。悬挂部件2包括柱体22,柱体22底部设有连接衣架主体1的嵌合部23,柱体22顶部设有夹紧部21。夹紧部21采用弹性材料制成,用于夹住晾衣杆或类似物。夹紧部21包括两个夹臂,其开口向右下方或者左下方,处于下方的夹臂底部与柱体22的顶端固定连接。夹紧部21每个夹臂的中间部位设有一个圆弧形部分,在该圆弧形部分的内表面上形成有多个与晾衣杆轴向相平行的凹槽,以防止夹紧部在晾衣杆上转动。两个夹臂的一端通过弯曲部24相互连接。在弯曲部24的外表面上以可以拆卸的方式装有钢制U型板簧25,以增强夹紧部21的弹性夹持力。如图2所示,由于夹紧部21的两个夹臂可以张开,因此适合于不同直径的晾衣杆3。当晾衣杆的直径比图示晾衣杆的直径更大时,虽然夹臂的圆弧部分不能与杆紧密配合,但也能通过在圆弧形部分边缘所形成的突棱夹持晾衣杆,因而同样能够将悬挂部件2固定在晾衣杆上。专利申请附图对比文件1附图对比文件2附图
问答题请根据《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审查指南》的有关规定,对下述问题作出回答,回答的内容应当与你撰写的权利要求书相适应。
问答题{{B}}答题要求:{{/B}}
1.在答卷中,考生应假设一个指定了所有成员国的欧洲专利申请已经递交,并且欧洲专利局已发出了审查意见通知书。该试卷也可能包含客户的指示信函,表明其对申请欧洲专利具体操作的要求。
2.考生应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所提到的所有观点做出答复,该答复应以信件形式递交给欧洲专利局,并在必要时修改权利要求,但不应修正说明书。
权利要求应在满足公约要求的前提下对发明提供最大的保护。在回应的信件中,考生应提出论据来支持独立权利要求具有专利性。
3.若考生认为申请的任何部分应作为一或多项分案申请的主题,可以以注释的形式清楚地确定这些分案申请的独立权项的特征:可以在现有权项中指明这些特征,也可直接起草该权项。
本试卷包括: 附件1-专利申请 附件2-审查意见通知书
附件3-对比文件1 附件4-对比文件2 附件1(专利申请)
本发明涉及一种粉末状洗涤剂组合物,它包含一种储存稳定性更好的过氧碳酸钠漂白剂。
该洗涤剂为复合配方,主要包括表面活性剂、增洁剂和漂白剂,这些成分的功能不同。
洗涤剂的增洁剂成分在洗涤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主要是起到增强洗涤能力和软化水质的效果。即它可以去除从水和土壤中带来的钙、镁离子。一些络合剂(如三磷酸钠)和一些离子交换剂(如沸石)均可作为增洁剂成分。但出于环境方面的考虑,沸石比磷酸盐更适合作增洁剂。
表面活性剂是洗涤剂中最重要的成分,存在于所有洗涤剂产品中。通常来说,表面活性剂是水溶性的,包含与亲水或增溶官能团接枝的疏水部分。起到清洁的效能。
添加化学漂白剂成分是为了去除纤维上附着的不能被水洗掉的有颜色的污点和污物。漂白剂成分最好包含过氧化物,因它们可以提高洗涤剂组合物的漂白能力。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含氧漂白剂(如过硼酸钠)应用非常广泛。然而,随着含硼漂白剂对环境的潜在危害日益被人们所熟知,其他含氧漂白剂逐渐引起大家的兴趣。
在此,我们要特别提到过氧碳酸钠,它能在水中迅速溶解,除了具有漂白能力外,还具有碱性,可增强洗涤效果。然而,它的稳定性不好,这限制了它在洗涤剂组合物,特别是含有沸石的洗涤剂组合物中的应用。不利于过氧碳酸钠稳定性的因素包括水气和高于
28℃~30℃的温度。
人们业已采用多种方法来改进过氧碳酸钠的稳定性,然而尚未制出一种储藏时间足够长的、可用作洗涤剂成分的过氧碳酸钠。有人提议使用涂覆的过氧碳酸钠。大多数这样的产品所用的涂层材料,从环保的角度来考虑是不可取的。此外,这些涂层材料用量很大,这意味着每克涂覆产品中活性氧的含量下降,因为活性氧只存在于过氧碳酸盐,而不存在于涂覆材料中。活性氧是在过氧碳酸盐分解过程中以氧气的形式释放出去的那部分氧。
因此,本发明的一个目的是改进过氧碳酸钠的稳定性,特别是在较高湿度和高于
28℃~30℃的环境中的稳定性,从而获得储存时间足够长,并可用于含沸石洗涤剂组合物。
我们在本发明中发现向洗涤剂组合物添加碱金属的羧酸盐,或用所述碱金属的羧酸盐涂覆过氧碳酸钠颗粒,可令人满意地提高洗涤剂组合物中过氧碳酸钠的稳定性。
用于提高过氧碳酸钠稳定性的羧酸盐可在市面上获得,它们选自:
(1)碱金属的脂肪族一元羧酸盐,其通式为CH3(CH2)nCOOH(Ⅰ),其中n≥2且为整数。脂肪族一元羧酸例如是:丁酸(n=2),戊酸(n=3),己酸(n=4),庚酸:(n=5),辛酸(n=6),壬酸(n=7),癸酸(n=8),十一烷基酸(n=9),或十二烷基酸(n=10)。
(2)碱金属的脂肪族二元羧酸盐,其通式为HOOC(CH2)mCOOH(Ⅱ),其中m取值为2~12的整数。优选的二元羧酸为丁二酸
[HOOC(CH2)2COOH]和己二酸[HOOC
(CH2)4COOH]。
(3)碱金属的羟基羧酸盐(含有至少一个羟基取代基的碱金属羧酸盐),例如:
(3.1)含有至少一个羟基取代基的一元羧酸,例如3-羟基丙酸(HOCH22CH2COOH),
4-羟基丁酸(HOCH2CH2CH2COOH)或1,2-二羟基丙酸(HOCH2CHOHCOOH)。
(3.2)含有至少一个羟基取代基的二元羧酸,例如2-羟基丙二酸(HOOCCHOHCOOH),酒石酸(HOOCCHOHCHOHCOOH)。
(3.3)含有至少一个羟基取代基的三元羧酸,例如柠檬酸HOOCCH2C(OH)(COOH)
CH2COOH和落叶松覃酸HOOCCH2-C
(OH)(COOH)-CH(COOH)-(CH2)15 CH3。
通式(Ⅱ)的未取代的脂肪族二元羧酸的碱金属盐的效果最好,其原因现在还不甚明了。含有至少一个羟基取代基的碱金属的羧酸盐[即(3)中所提到的羟基羧酸]也能够赋予过氧碳酸钠适当的稳定性。
优选地,羧酸盐涂覆于过氧碳酸钠漂白剂表面。此外,也可将其直接作为独立添加剂添加到业已含有过氧碳酸钠漂白剂的洗涤剂组合物中。本发明的碱金属羧酸盐能够改善过氧碳酸钠的稳定性,特别是在潮湿和温暖环境中的稳定性。
本发明的涂覆的过氧碳酸钠还有一个优势,那就是它的涂层材料,即羧酸盐本身就是一个良好的洗涤增洁剂,因此减少了洗涤剂组合物中其他增洁剂的用量。
采用常规方法即可获得过氧碳酸钠表面涂层,例如在圆盘式造粒机或转鼓式造粒机中喷涂,再干燥。然而最好的方式是采用流化床干燥器,这种方法的好处是涂覆和干燥一步完成,因而得到一种特别稳定的产品。
若碱金属的羧酸盐不作为过氧碳酸钠的表面涂层,而是作为含过氧碳酸钠的洗涤剂组合物的独立添加组分,可采用任何向洗涤剂组合物中掺入添加剂的常规方法。
羧酸盐的加入量可变范围很大。要稳定过氧碳酸钠,至少应加入其重量1%的羧酸盐,然而因为羧酸盐能溶于水且是一种有用的增洁剂,因此对其用量上限没有特别要求,但在实际使用中一般不超过过氧碳酸钠重量的50%羧酸盐的最适宜用量为过氧碳酸钠重量的5%~15%。
按常规用量,即洗涤剂组合物重量的 1%~25%加入过氧碳酸钠。
洗涤剂组合物也可能包含传统添加成分。这些添加成分的具体特性和加入量取决于所用的具体洗涤操作的性质。传统添加成分包括:酸、酶、泡沫抑制剂、分散剂、颗粒悬浮和抗沉淀剂以及抗腐剂等。
实施例1:
(a)在流化床干燥器中,将柠檬酸钠溶液涂覆于过氧碳酸钠表面(基于过氧碳酸钠的重量,涂层重量比分别为5%和10%)。将这些经涂覆的过氧碳酸钠与经喷雾干燥的含沸石的碱性洗衣粉混合,在35℃条件下置于封口瓶中保存。所有样品都包含2.0g过氧碳酸钠
(涂覆前的质量)和8.0g碱性洗衣粉。
(b)将过氧碳酸钠、柠檬酸钠以及与上述碱性洗涤剂组合物直接混合(各组分用量与上述实例相同),并进行测定。
(c)将过氧碳酸钠与同样的碱性洗涤剂组合物相混合(不含羧酸盐)(各组分用量与上述实例相同),在相同条件下封存,作为空白对照。
用高锰酸盐滴定法定期测定所存的氧气量,从而检测过氧碳酸盐的分解程度。过氧碳酸钠在这些洗涤剂组合物中的稳定性在下表中列出。
表1 35℃下,不同储存天数及不同羧酸盐用量(涂覆/混合)的过氧化物的剩余量(%)
时间(天)
无羧酸盐
柠檬酸钠(涂覆5%)
柠檬酸钠(涂覆10%)
柠檬酸钠(混合5%)
柠檬酸钠(混合10%)
7
89.1
97.0
97.7
95.3
95.4
14
87.1
93.4
95.4
91.7
93.2
28
61.4
91.5
91.5
80.3
83.4
42
57.1
77.4
89.2
65.4
69.2
56
46.8
76.6
86.0
59.6
65.9
70
46.1
74.6
84.7
56.2
64.1这些结果表明柠檬酸钠可以显著改善洗涤剂组合物中过氧碳酸钠储存稳定性,并且当柠檬酸钠涂覆在过氧碳酸钠漂白剂颗粒表面时,稳定效果最好。
实施例2: 我们也尝试采用另外一些羧酸盐来增强过氧碳酸钠的稳定性。按过氧碳酸钠重量的
5%检测这些羧酸盐。稳定化的过氧碳酸盐储存于喷雾干燥过的含沸石的碱性洗衣粉中,并在35℃下如例1一样置于封口瓶中保存。这些涂覆产品的稳定性如表2所示。 表2
35℃下,分别储存28天和70天后,不同羧酸盐(涂覆5%/混合)对应的过氧化物的剩余量(%)
羧酸钠
涂覆28天
混合28天
涂覆70天
混合70天
不含羧酸钠(对照样品)
61.4
46.1
CH3(CH2)nCOOH的钠盐
已酸n=4
82.5
67.4
69.3
57.9
辛酸n=8
88.6
73.6
73.5
62.1
癸酸n=10
78.7
62.4
60.8
51.2
HOOC(CH2)mCOOH的钠盐
丁二酸m=2
96.2
92.3
87.2
83.1
已二酸m=4
91.4
86.7
82.1
75.4
十四烷二元酸m=12
77.2
70.1
63.3
59.8续表
羟 酸 钠
涂覆28天
混合28天
涂覆70天
混合70天
羟基羧的钠盐
甘油酸
82.3
73.2
77.3
65.3
柠檬酸
91.5
80.3
74.6
56.2
酒石酸
85.3
78.4
75.4
58.1
落叶松覃酸
83.7
74.8
72.5
59.0这些结果清楚地显示出洗涤剂组合物中含有的羧酸钠能改善过氧碳酸钠的储存稳定性,特别是当羧酸钠涂覆于过氧碳酸盐表面时,此稳定效果更为明显。
权利要求:
1.一种基于沸石的粉末状洗涤剂组合物,包含过氧碳酸钠漂白剂、表面活性剂和作为增洁剂的沸石,其特征在于,基于过氧碳酸钠的重量,所述组合物包含至少1%重量的一种羧酸的碱金属盐,作为过氧碳酸钠漂白剂的稳定剂,该羧酸选自:
(1)一元脂肪族羧酸,其通式为CH3 (CH2)nCOOH(Ⅰ),其中n≥2且为整数;
(2)二元脂肪族羧酸,其通式为HOOC (CH2)mCOOH(Ⅱ),其中m为2~12的整数; (3)羟基羧酸。
2.根据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粉末状洗涤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羧酸的碱金属盐是涂覆于过氧碳酸钠漂白剂表面的。
3.根据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粉末状洗涤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羧酸的碱金属盐和过氧碳酸钠漂白剂以独立添加剂形式存在于洗涤剂组合物中。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中所述的粉末状洗涤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羧酸的碱金属盐为柠檬酸钠。
5.权利要求1中定义的羧酸的碱金属盐在稳定过氧碳酸钠中的一种用途。 6.过氧碳酸钠漂白剂,其特征在于,所述过氧碳酸钠涂覆了至少1%重量的权利要求
1中定义的羧酸的碱金属盐。 附件2(审查意见通知书)
1.D1文件属于EPC54(2)条款下的现有技术,它是有关沸石洗涤剂组合物中所含有的过氧碳酸钠的稳定性的文件。由于加入了通式为CH3(CH2)nCOOH的一元碱金属羧酸盐或通式为HOOC(CH2)。COOH的二元碱金属羧酸盐(其中n和m均≥2且为整数),过氧碳酸钠的稳定性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碱金属羧酸盐或涂覆在过氧碳酸钠表面(过氧碳酸钠重量的8%),或作为独立组分加入洗涤剂组合物。该文件特别公开了辛酸钠
[CH3(CH2)6COOH]的用途(见范例)。因此权利要求1、2、3、5、6被对比文件1所覆盖。
D2文件也属于EPC54(2)条款下的现有技术,它揭示了一种粉末状沸石洗涤剂组合物,包括表面活性剂、过氧碳酸钠漂白剂以及过氧碳酸钠,柠檬酸钠(即柠檬酸的钠盐)占过氧碳酸钠重量的比例优选为2%~15%,更佳为5%~10%(见第2页第2段第1、2条权项和实例)。因此权利要求1、3、4的主题缺乏新颖性。
因此,该申请所有权利要求均未满足 EPC54条款的要求。
2.若申请者想要继续申请,需要考虑以上异议并提出新的权利要求。为了简化对新提交的权利要求的审查,申请者应准确地指出如何根据已经提出的申请文件[条款123
(2)EPC,GuidelinesE-Ⅱ,1)导出该新权利要求。在意见陈述书中,申请者应写明以上异议是如何被克服的。在此需特别指出的是新权利要求与现有技术的区别,并说明其重要性。申请者对创造性的立场应在问题一解决方案中体现。
附件3(对比文件1)
本文研究的是过氧碳酸钠的稳定性问题。过氧碳酸钠可作为洗涤剂组合物中的漂白剂,与过氧硼酸盐不同,它是一种环保物质。然而,过氧碳酸钠储存稳定性不好,特别是用于含有沸石的洗涤剂组合物时。
我们现已找到一种全新的方法来提高过氧碳酸钠的稳定性,即在过氧碳酸钠表面涂覆一层特殊的碱金属(最好为钠)的羧酸盐,或者只需将该羧酸盐加入含有过氧碳酸钠的洗涤剂组合物中也可获得足够的稳定性。
所使用的羧酸盐选自:通式为CH3
(CH2)nCOOH的一元碱金属羧酸盐或通式为HOOC(CH2),COOH的二元碱金属羧酸盐
(其中n和m均为整数,且大于等于2)。适合形成碱金属盐的一元羧酸是辛酸(n=6)或癸酸(n=8),适合形成碱金属盐的二元羧酸是庚二酸(m=5)或辛二酸(m=6)。
当羧酸的碱金属盐与过氧碳酸钠的重量比例在1%~20%(最好是5%~15%)之间时,过氧碳酸钠就会获得足够的储存稳定性。 实施例:
在流化床干燥器中,将辛酸钠以重量比
8%涂覆于过氧碳酸钠表面,此过程中涂覆和干燥一步完成。然后将表面改性过的过氧碳酸钠与普通粉末状洗涤剂组合物混合(过氧碳酸钠为洗涤剂组合物重量的5%),该洗涤剂组合物包括表面活性剂和占重量20%的沸石。在35℃下对得到的粉末状洗涤剂组合物进行稳定性测试。70天后,剩余67%为过氧碳酸钠。该结果清楚表明:以上提到的碱金属羧酸盐能有效地提高含沸石洗涤剂组合物中过氧碳酸钠漂白剂的储存稳定性。我们认为该稳定性的提高是由于羧酸中不能被取代的烷基[CH3(CH2)n-]和不能被取代的亚烃基[-(CH2)m-]的存在。
附件4(对比文件2) 本发明涉及一种以沸石和柠檬酸钠(即柠檬酸的钠盐)作为联合增洁剂的粉末状洗涤剂组合物。
增洁剂在洗衣过程中起重要作用,它的功能是平衡水硬度,提高溶解污物的能力。增洁剂可在多种材料中选择,如硅酸钠,络合剂(如三磷酸钠)和离子交换剂(如沸石)等。而出于环保方面的考虑,最好采用沸石来代替磷酸盐。然而,仅以沸石作为增洁剂,将不能防止污物的再次沉淀和碳酸钠的沉积作用。经多次洗涤之后,由.于衣物纤维表面和洗衣机组件上附着了无法溶解的无机覆盖物,该种洗涤剂组合物的洗涤效果将大大减弱。此外,附着在纤维表面的无机覆盖物会降低纤维的弹性,使纤维黯淡无光并最终缩短纤维寿命。
我们惊喜地发现将柠檬酸钠加入含沸石的洗涤剂组合物,能有效减弱无机物在纤维表面覆盖的现象。作为联合增洁剂的柠檬酸钠可在洗衣过程中直接加入,但最好还是作为洗涤剂组合物的组分。在后一种方法中,柠檬酸钠所占洗涤剂组合物的重量比例范围为0.5%~20%,优选范围是1%~10%,而更佳范围是1%~2%。
本洗涤剂组合物亦包含表面活性剂和漂白剂成分。漂白剂选自过氧化物,如过氧碳酸钠和过硼酸钠,前者因可迅速溶解并在较低温度下完全展现其漂白能力,所以更适宜。如有必要的话,可在过氧碳酸钠颗粒表面涂覆一层硼酸水溶液和碱金属硅酸盐水溶液的混合物,以增强其稳定性。
柠檬酸钠加入量为过氧碳酸钠重量的 1%~50%,优选范围为2%~15%,而更佳范围为5%~10%。
该洗涤剂组合物也可含有其他传统的添加成分,例如酶、泡沫抑制剂、颗粒悬浮和抗沉淀剂以及抗腐剂等。 实施例:
将柠檬酸钠加入一种包含表面活性剂、过氧碳酸钠和沸石增洁剂的粉末状洗涤剂组合物中。该洗涤剂组合物包括重量为
10%的沸石增洁剂和重量为1%的柠檬酸钠作为联合增洁剂。而柠檬酸钠的加入量以过氧碳酸钠的量而定,为过氧碳酸钠重量的10%。 将上面提及的洗涤剂组合物和参照物
(一种含有重量为11%的沸石,而不含有柠檬酸钠的洗涤剂组合物)按欧洲洗衣标准进行测试,测试条件为:温度40℃或70℃,转速 100rpm,硬度100ppm。
测试结果(两次平行试验数据的平均值)如下表所示。结果表明:和不含柠檬酸钠的洗涤剂组合物相比,本发明中的洗涤剂组合物可减弱不溶无机物在纤维表面的结壳率。
曾洁剂
联合增洁济
结壳率
40℃
70℃
沸石
无(对照样品)
1,8
3,7
沸石
柠檬酸钠
0,7
1,4
权利要求:
1.一种基于沸石的粉末状洗涤剂组合物,包含表面活性剂和选自过氧化物的漂白剂,其特征在于,含有柠檬酸钠作为联合增洁剂。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洗涤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过氧化物为过氧碳酸钠。
3.一种降低用含沸石的洗涤剂因多次洗涤而使不溶无机物在纤维表面和洗衣机组件表面结壳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洗衣过程中加入柠檬酸钠作为联合增洁剂。
问答题试题说明本专利代理实务模拟试题包括无效实务题和撰写实务题两部分。第一题无效实务题专利权人李某拥有一项实用新型专利,名称为“带吸管的饮料容器”,专利号为ZL201020123456.7。请求人王某针对该专利于2010年11月15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请求宣告该专利全部无效,同时提交了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随后请求人王某于2010年12月13日提交了补充意见和对比文件3。专利权人李某委托甲专利代理公司于2010年12月23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和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假设应试者作为甲专利代理公司的代理人接受指派具体承办该无效案件,要求应试者:1.撰写2010年12月23日提交给专利复审委员会的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2.撰写2010年12月23日提交给专利复审委员会的意见陈述书;3.简述《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专利审查指南2010》中关于“无效期间专利文件修改”的有关规定;4.简述《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专利审查指南2010》中关于“无效宣告理由增加”以及“请求人举证期限”的有关规定。应试者撰写意见陈述书时应当结合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进行,并应当依据《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及《专利审查指南2010》的相关规定及本节所提供的事实进行有理有据的答辩。第二题撰写实务题专利权人李某随后又提供了一份记载其在上述专利基础上进行了后续改进的技术内容说明,委托甲专利代理公司代理申请发明专利,应试者接受指派具体办理。要求应试者:根据李某所提供的技术内容说明,考虑由该“带吸管的饮料容器”实用新型专利和对比文件1~3所构成的现有技术,为李某撰写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所撰写的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应当既符合《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及《专利审查指南2010》的相关规定,又具有尽可能宽的保护范围以最大限度地维护申请人利益。如果所撰写发明专利申请权利要求书中包含两项或者两项以上独立权利要求,请简述这些独立权利要求能够合案申请的理由。如果应试者认为该申请的一部分内容应当通过一份或多份另案申请提出,则应当进行相应说明,并撰写出另案申请的权利要求书。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公告文件(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1.一种带吸管的饮料容器,包括容器本体、吸管和封口部,其特征是:所述吸管置于容器本体内,在吸管上设有可压缩/伸展的弹性部分,该弹性部分可以在打开容器封口部时使吸管上段伸出容器本体外。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饮料容器,所述吸管的上段和下段上分别设有弹性部分,吸管上段的弹性部分使得吸管伸出容器本体外时可以弯折任意角度。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饮料容器,所述吸管上还设有防止吸管过分伸出的保护部。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饮料容器,所述保护部为多条档杆。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饮料容器,所述多条挡杆沿吸管的径向延伸,且在同一水平面内均匀分布。技术领域本实用新型属于食品包装领域,具体地属于饮料容器。背景技术目前在饮用矿泉水、汽水、可乐、凉茶等饮料时通常会遇到两种情况:一是塑料或玻璃饮料容器本身没有吸管,而消费者忘记随身携带吸管,这就会遇到想喝饮料而身边又没有吸管,容器口对着嘴饮用,在容器盖盖不到的边上,会带有灰尘、细菌等。各种饮料类的容器包装和长途搬运中受污染的容器体外表上的细菌,不知不觉地传给了饮用的消费者,危害着人们的健康;二是另外找一根吸管,投进容器内,顺着管吸用,如果用吸管时,吸管经过一人或多人的手接触,会带有细菌,这样容易把细菌带进体内。另外,因为吸管是单独制作的,不能完全与规格不同的饮料容器匹配,常常由于吸管过短无法使用,使消费者用嘴直接对饮料容器口饮用。现在饮料容器外面也有附有包装好的吸管,但是在取吸管时手上的细菌也会传到吸管上。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为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一种带吸管的饮料容器,包括容器本体、吸管和封口部,吸管置于容器本体内,在吸管上设有可压缩/伸展的弹性部分,弹性部分可以在打开容器封口部时使吸管上段伸出容器本体外。吸管的上段和下段上分别设有弹性部分,吸管上段的弹性部分使得吸管伸出容器本体外时可以弯折任意角度。吸管上还设有防止吸管过分伸出的保护部,保护部为多条挡杆,多条挡杆沿吸管的径向延伸,且在同一水平面内均匀分布。本实用新型吸管可以伸缩,方便装于饮料容器内,而且此种吸管能适应不同规格饮料包装需要,方便、经济、实用、卫生。避免了吸管单独摆放暴露在外受到污染,也避免了消费者找不到合适吸管直接对容器口饮用饮料的不卫生现象。只要一打开饮料的盖子,便有一根干净的吸管弹出来。不饮时,盖上盖子,吸管也会顺着盖子被压下去,当下次要饮用时,盖子一开,吸管会弹出来。饮用的整个过程中,手不会接触到吸管,防止了病菌的交叉感染,保证饮用绝对卫生。不用保管吸管,不用四处找吸管,带来了方便。附图说明图1是第一实施例结构示意图;图2是第一实施例打开盖子时吸管伸出的示意图;图3是第二实施例饮料纸盒吸管伸出的示意图;图4是第三实施例结构示意图;图5是第三实施例打开瓶盖时吸管伸出的示意图;图6是第四实施例易拉罐内放置吸管的示意图。具体实施方式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述。如图1、图2所示的本实用新型的第一个实施例,吸管3置于饮料瓶1内,吸管3也可以设在饮料瓶中央或饮料瓶的内壁上。在吸管3上设有可伸缩的弹性体4。一经打开瓶盖2,由于弹性体4的弹性作用吸管3就会自然弹出来。所述吸管3上的可伸缩的弹性体4为螺旋弹簧状。或者,吸管的一大半截是直的,另一小部分是弯的,总之吸管产生有压缩弹性。在生产过程中,吸管头比瓶身高出几厘米,把吸管放进瓶内后,盖瓶时瓶盖口会轻易地把吸管压进瓶内。如图3所示的本实用新型的第二个实施例,上述具有弹性体的吸管3也可以用于纸盒,纸盒8内设有吸管3,打开盒盖时,吸管3伸出瓶口,吸管3通过连接圈10与盒盖活动连接,即吸管3套在连接圈10内,可以上下滑动。如图4、图5所示的本实用新型的第三个实施例,吸管13置于饮料瓶11内,吸管13也可以设在饮料瓶中央或饮料瓶的内壁上。在吸管13上设有可伸缩的弹性体14。吸管13一经打开瓶盖12,由于弹性体14的弹性作用就会自然弹出来。为了避免因弹力过大使得吸管蹦出瓶外,或伸出瓶口过长,在吸管中间的适当位置设有沿吸管径向延伸的挡杆19,优选多条档杆在同一水平面内均匀分布。如图6所示的本实用新型的第四个实施例,上述带有挡杆的吸管13也可以用在易拉罐中。吸管13伸出一段距离后,挡杆9与容器的相应部分接触阻止吸管进一步伸出,例如与瓶子的瓶颈下沿或易拉罐的顶部相接触。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的意见陈述正文专利复审委员会: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五条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本请求人现请求宣告专利号为201020123456.7、名称为“带吸管的饮料容器”的实用新型专利全部无效,具体理由如下:1.权利要求1不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带吸管的饮料容器,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内装弹性吸管的饮料瓶,包括饮料容器1、吸管2和盖子3,吸管2置于饮料容器1中,在吸管2上设有之字形、弧形或波纹管型可压缩/伸展的弹性部分,弹性部分可以在打开盖子3时使吸管2上段伸出瓶外。由此可见,对比文件1公开了权利要求1的全部技术特征,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新颖性。由于权利要求1不具备新颖性,自然权利要求1也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2.权利要求2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2的附加技术特征为“吸管的上段和下段上分别设有弹性部分,吸管上段的弹性部分使得吸管伸出容器体外时可以弯折任意角度”,该特征构成了权利要求2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但该特征已被对比文件2公开,且该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的作用与其在本实用新型中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相同。由此可见,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得到权利要求2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2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3.权利要求3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权利要求3中使用了功能限定“保护部”,但实施例中只给出了保护部为挡杆一种方式,且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能明了该功能还可以采用说明书中未提到的其他替代方式来完成。因而权利要求3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4.权利要求4、5不清楚权利要求4中的“所述保护部”缺乏引用基础,权利要求5中的“所述多条挡杆”缺乏引用基础,使得权利要求4、5保护范围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5.说明书公开不充分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未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使得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实现,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综上,该专利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权利要求2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3得不到说明书支持,权利要求4、5不清楚。因此,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实用新型专利全部无效。请求人:王某2010年11月15日对比文件1[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比文件1说明书相关内容一种内装弹性吸管的饮料瓶。图1、图2、图3为本实用新型结构原理图。本实用新型由饮料容器1、吸管2、盖子3构成,吸管2装在饮料容器1中,瓶盖3盖在瓶子1上,其中吸管2为曲线结构,可制成之字形(见图1)、弧形(见图2)、波纹管型(见图3)等任一曲线形状。在生产饮料时即将吸管放入瓶子中,开启瓶盖时,吸管利用其自身弹性自动弹出瓶口供直接饮用,解决了另带吸管的不便,减少了吸管的污染机会,具有安全、卫生、方便等优点。对比文件2(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比文件2说明书相关内容一种瓶中折叠式吸管。图1为本实用新型使用状态构造图;图2为折叠在瓶中的示意图。本实用新型中的吸管由上伸段1、弯曲弹簧段2、支撑段3、弹性段4和瓶底段5构成,其特征是各段依次连接,共为一管,弯曲弹簧段2为弹性皱纹段,弹性段4为硅胶制成段,其套在瓶底段5和支撑段3之间。在支撑段3与瓶口接触处还设有卡管器6。在使用时,把组装好的吸管消毒、杀菌后放置进未加盖的、已灌装好的饮料瓶中,在加盖时,由于吸管受到外力的作用,弹性段4发生了弹性变形,将长度小于饮料瓶的瓶底段5平置于饮料瓶底。饮用时,打开饮料瓶盖,由于吸管所受的外力消失,吸管利用自身的弹性伸出瓶口,把上伸段1从卡管器6上打开,把卡管器挂在瓶口,即可使用。请求人王某于2010年12月13日提交的补充意见陈述书专利复审委员会:本请求人于2010年11月15日针对该专利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并结合所提交的对比文件1、2详细说明了请求无效的理由,现补充提交对比文件3证明权利要求1、2不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具体理由如下: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带吸管的饮料容器,对比文件3公开了一种内装吸管的饮料容器,包括饮料容器、吸管2和盖子1,吸管2置于饮料容器中,在吸管2上设有可压缩/延伸的弹性部分,弹性部分可以在打开盖子1时使吸管2上段伸出瓶外;吸管2的上段和下段上分别设有弹性部分,吸管上段的弹性部分使得吸管伸出容器体外时可以弯折任意角度。由此可见,对比文件3公开了权利要求1、2的全部技术特征,权利要求1、2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新颖性。由于权利要求1、2不具备新颖性,自然权利要求1、2也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综上,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实用新型专利全部无效。请求人:王某2010年12月13日对比文件3说明书相关内容一种内装吸管的饮料容器。图1为本发明结构示意图。本发明在饮料包装内预置一种无毒弹性材料制成的可伸缩吸管,其中吸管2上段一部分制成弹簧状,吸管中段一部分也制成弹簧状,使用前弹簧状部分处于压缩状态,吸管下口位于容器底部中心,上口定位于容器开口盖1,当容器开启后吸管弹簧状部分借助弹力弹出容器口。本发明既保证可伸缩吸管及饮料不受污染,又使得饮用时吸管能够弯曲任意角度,方便饮用饮料。有关后续改进的技术内容说明为了提供一种可以在打开上盖时吸管自动伸出,以增强趣味性的饮料容器,李某又发明了一种更方便饮用的饮料容器,而且该容器在饮用完其中的饮料后还可以做水壶用。其中:图1为结构示意图;图2为关盖状态结构示意图;图3为关盖状态容器盖外形示意图;图4为开盖状态容器盖外形示意图。参见图1、图2,采用球面容器盖,由内盖1和外盖2构成,其中,内盖1为半球状,外盖2覆盖在内盖1的外面,并可分别相对内盖1翻转到内盖1的左半边或右半边的位置。内盖1与螺纹连接口3螺纹连接,内盖1上有一通孔4,通孔4中插入并固定有吸管5,吸管5的底端插入在容器本体6的底部,吸管5的顶端从内盖1的通孔4中伸出,所述吸管5为可弯折的胶皮管,在内盖1的表面,设置有用于容置向一边弯折的吸管的管槽7。外盖2是以例如其两侧销柱8铰接的方式连接在内盖1上的。为了便于对外盖2进行翻转操作,可以在外盖2上设置突出的手持盖缘9,当然,外盖2也可形成为例如兔子之类的小动物,这时以小动物的耳朵作为手持盖缘。为了方便使用,可以在外盖2上,对应于吸管5伸出的位置处,设置槽口10,在内盖1的相应位置的底边上,设置有可封堵该槽口10的封门11。图3示出了外盖2相对内盖1翻转关盖的状态。如图3所示,当小孩不用该饮料容器时,小孩用手推外盖2上设置的盖缘9,使外盖2相对内盖1翻转,就可以将吸管5从内盖1的通孔4中伸出的伸出端遮蔽,小孩的手等部位不会与吸管5接触,这样,可保持吸管5处于卫生的状态。如图1、图4所示,当需要饮用容器中的饮料时,以与上述翻转方向相反的方向推盖缘9,将外盖2翻转至内盖1的左半边,外盖2上的槽口10正巧对准内盖1上的通孔4,吸管5从内盖1的通孔4中伸出的伸出端脱离外盖2的压制,在其本身弹性的作用下从弯曲在外盖2里面的状态变为位于槽口10中的伸直状态。此时,外盖2呈开启状态,可通过吸管5吸取容器中的液体。图2、图3所示,当外盖2翻转至内盖1的右半边,吸管5被外盖2压入内盖1的管槽7中,此时,外盖2呈如图2、图3所示的关闭状态,内盖1上的封门11正巧对外盖2上的槽口10形成封堵。为了便于提携,可以在容器本体6的颈部设置手提袋12。当容器中饮料饮完后,通过拧开内盖1向容器本体6中灌入饮用水,就可做水壶使用。有关后续改进的技术内容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