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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随着医学技术的发展,医疗水平逐步提高,人们的身心健康得到了更好的保障。同时,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逐步增强,维权意识也逐渐提高。受这一因素的影响,在看病过程中易导致医患矛盾的产生。 当前,我国公立医院主要支出费用是靠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收取的,医院设备购买靠收费来解决,医院的行政开支如日常开支、发放奖金等支出项目也靠收费保障,但又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其直接后果就是医院过分注重经济收入,忽视群众利益,造成医患关系紧张。由于患者、患者家属以及相关监管部门对医学知之甚少,很难做到有效监督,而负有监督职责的卫生行政部门往往监督不到位,从而导致双方矛盾激化。 尽管2010年开始实施的《侵权责任法》,针对2002年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做出了较大篇幅的调整,但其在司法实践过程中的具体适用还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完善。由于规定过于原则化,不便于操作,没有结合医疗特点专门立法进行规范,一旦出现事故,鉴定仍是医疗部门的人员承担,这容易引起群众对鉴定结果产生怀疑,导致医患纠纷不断增多,且处理难度大。在我国,由于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的存在,医疗资源分配不公等因素,导致很多政策措施得不到落实。长期以来,一些医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态度生硬,有的医生技术水平不高,职业素质低,在医德医风方面存在一些不正之风,甚至出现腐败问题,导致群众不满。虽然这些只是行业中的个别现象,但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杜绝。由此引发的患者对医生的不满情绪,在预期医疗效果与实际落差过大时,也就难免成为医患关系紧张的新的催化剂。 现在医院成了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新闻媒体更是愿意对医疗纠纷和事故进行报道,并且明显带有感情色彩,倾向于患者这个弱势群体,往往对医务人员的辛勤劳动视而不见。媒体为弱势群体呼吁,确实为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打击红包、回扣,降低医疗费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片面的报道会误导读者,加重医患之间的矛盾,从而给有效防止医疗纠纷带来负面影响。由于媒体过分强调患方的弱势地位,在一定程度上对医患冲突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某些媒体为了寻求卖点,打出醒目的标题来吸引读者,草率地发表带有倾向性的意见,为片面追求新闻的轰动性而进行炒作,忽视了医疗行业的特殊性,夸大了医疗机构的过失。媒体错误的舆论导向,在一定程度上激化了医患之间的矛盾,从而诱发医疗纠纷的发生。 患者往往认为有病到医院就应治好,而治不好就是医院的过错。而患者对医务人员也缺乏理解,又不了解医学知识,对治疗过程的复杂性更是不了解。一旦病人没有被治疗好,或出现死亡,或产生高额费用,且达不到预期疗效,就认为医院有责任,进而大闹医院,甚至打骂医务人员,完全忘记了之前医生、护士为此付出的大量劳动。 因医患矛盾而引起的突发事件屡见不鲜,请根据给定资料,归纳概括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 要求:概括准确,内容全面。不超过2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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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认真阅读给定资料,从三个方面分别用简短的语言归纳传媒低俗化现象愈演愈烈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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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给定资料7”中的“归零”说法,耐人寻味。请你依据自己的心得。自选角度,自拟标题,写一篇文章。   ( 结合给定资料,观点正确,内容充实,结构完整,语言流畅。1000字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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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结合“给定资料”,以“确保南水北调工程顺利开展”为话题,自拟题目,自选角度,写一篇论述文章。 [要求] ①立意明确,有独立见解; ②可联系自己的经验或感受; ③语言流畅,条理清晰; ④总字数为800~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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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某市教育局呼吁广大考生、家长公平对待高考,根据“给定资料”,请你写一封公开信。 要求:(1)内容具体、针对性强; (2)语言生动,有感染力; (3)不超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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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假设你是某地旅游局工作人员,阅读材料6,请就如何建立旅游管理人才队伍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 要求:条理清晰,切实可行。字数不超过2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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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根据所给资料,为使“先看病,后付费”顺利走向全国医疗机构,请给出你的建议。 要求:切实可行,条理清晰,语句精练。不超过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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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请以北京市政府有关丁作人员的身份,用2000字左右的篇幅,自拟题目,拟一篇关于北京市交通综合体系的发展战略规划。要求中心明确,内容充实,规划要合理,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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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本题仅限报考行政执法类、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职位的考生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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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注意事项 1.本题本由给定资料与作答要求两部分构成。考试时限为180分钟。其中,阅读给定资料参考时限为50分钟,作答参考时限为130分钟。满分150分。 2.监考人员宣布考试开始时,你才可以开始答题。 3.请在题本、答题卡指定位置填写自己的姓名,填涂准考证号。 4.所有题目一律使用现代汉语作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未按要求作答的,不得分。 5.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将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都翻过来留在桌上,待监考人员确认数量无误、允许离开后,方可离开。 严禁折叠答题卡! 给定资料 1.2011年,农民工组合“旭日阳刚"由于翻唱汪峰的《春天里》走红网络,并参加了当年的央视春晚,广受好评。不过,这边“旭日阳刚”刚尝到“春天里”的滋味,那边《春天里》的作者汪峰就发通知:“旭日阳刚”以后不能以任何形式演唱《春天里》。声明刚一发表,就迅速形成“网友挺阳刚,业内撑汪峰”的局势,虽说,最终的结果是“旭日阳刚”向汪峰道歉,汪峰也回应将为二人重新写歌,但关于情与理,关于翻唱,关于维权,人们还是争论不休。 网友子嵇:说实话,汪峰比“旭日阳刚”专业,但“旭日阳刚”的歌声更有感染力,不仅仅是所谓的农民工的标签,感染力是很奇怪的东西,就那么一瞬间就感动了,与是否原唱、是否专业无关。相信汪峰也很纠结,其实没啥好纠结的,一切都终将是过眼云烟,曾经被一首歌感动过,多年以后,我们会想起这份曾经的感动或者早已忘记……挺,“旭日阳刚”! 网友友风:这场风波还是引起了众多网友的不满,有的说汪峰没有风度,有的支持汪峰的做法。其实汪峰就是在维护自己的版权,并没有过激的行为。并且“旭日阳刚”也通过各种渠道,向曾经帮助过他们的汪峰致谢道歉。应该说这起“禁唱”风波,会在喧嚣中平静下来。如果没有众多七嘴八舌的猜测或参与评说,也就不会出现今天这样的尴尬局面了。这次“禁唱”风波,暴露了在目前执法力度欠缺的著作权环境下,音乐创作者所面临的困境。 网友帖木耳:有太多人情与法理不分的人了! 网友爱果果:我还不知道为什么你的歌别人不能唱。歌舞团的还不是在赚钱,还不是想唱什么就唱什么。你是个大明星,不要和他们计较了,你也不差那点钱。这个时候,维权意识别那么清醒了。社会上的人,都想分得一杯属于自己的羹。 网友一只骄傲的猫:支持汪峰!支持作者捍卫自己的权益!众所周知,这种问题是由于中国在版权保护法律制度方面的巨大漏洞造成的,但因为某一小部分人的巨大利益,这种法律制度的改革会是漫长而艰辛的。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成为推动、促进这种改革的一分子,哪怕小到一条正义的评论! 某著名网站记者:仔细来看,因翻唱引起纠纷并非这一起事件。歌手沙宝亮也曾因未经《暗香》词作者陈涛许可演唱《暗香》并制作发行MV,被诉至法院;梁静茹2005年演唱会侵权风波也是翻唱造成。音乐人版权权益的缺失不容忽视,2010年春晚王菲翻唱《传奇》之后,这首歌不仅家喻户晓,被作为彩铃下载,也使原作者及演唱者李健成为红人。很多人甚至认为李健的版权代理人孙涌智为此获得丰厚收入,但在一篇报道中,孙涌智坦言《传奇》仅给其带来十几万的版权收入,颇具无奈。 对于这种层出不穷的现象及权益人维权的无奈,业内人士认为,在著作权保护方面立法已相对完善,但实际上著作权保护在我国一直是薄弱环节,一方面基于传统文化的影响,人们对著作权保护认识不够,侵权盗版现象比较普遍;另一方面在法律实施细则上还有空白.执法力度不够,导致侵权风险过低。而在司法层面,还存在举证难、赔偿少的情况,这也是知识产权保护维权难的原因。也有网络歌手表示,华语乐坛近年来之所以有这么多的侵权行为存在,与有关翻唱的法制不够健全密切相关,因为歌手翻唱只要去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简称“音著协”)交200元就成为合法行为。有些草根歌手原本只是放在网上唱着玩,没什么商业用途。但他们红了之后,签约唱片公司还继续翻唱,每首歌只是付给“音著协”200元就说是合法的,这是在钻有关法规的漏洞。 当然,抛开权益来说,歌曲通过翻唱广为流行,甚至给原作者带来经济效益,使其艰辛创作所付出的努力获取回报,这不是个坏事情。但关键是现在全社会并没有形成尊重知识产权的大环境,翻唱者和其经纪人受利益的驱动,没有主动地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长此以往,音乐事业没了鼓励创造的砝码,只会愚蠢地被迫走向没落。 2.《著作权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白纸黑字表明,公开表演的“翻唱”首先要经过许可,其次须支付报酬。可这样的合法利益维护。在“禁唱”风波中,却被日益模糊了焦点,上升到人情和道德的高度。 2011年1月,谷建芬、乔羽、傅庚辰、赵季平、徐沛东、阎肃、雷蕾、三宝、李海鹰等13位中国著名词曲作家联合发表声明,要求所有非公益性、商业性演唱活动涉及以上作者作品的,必须征得作者的书面授权并支付报酬,如擅自使用将被追究法律责任。然而,有网友说道:“你们这么大岁数还想着要钱。"这样的反馈让76岁的谷建芬感到非常揪心。 谷建芬表示:“有歌手1年唱1首歌、跑30场晚会,赚了900万,词曲作者却没有任何收入,这是极不正常的。”汪峰也在博文中强调:“事实上,包括我在内的不少创作者关注的并不只是钱,我们更看中的是我们对自己作品的权利和保护。” “我维护我的正常利益,却要遭受非议,这是一种无奈。而公众在常识问题上的反复争执(比如该不该享有著作权),这更是一种悲哀。在国外,那就是一件两三个人之间打个电话发个邮件就结束了的事情。如果能到这个程度在国外就是太匪夷所思了,简直就是一个笑话。因为这个是完全不需要说的。”汪峰感叹。 音乐人在维权道路上遭遇的尴尬至少折射出公众版权意识的薄弱。沪上知名律师游闽键指出:“国民对于音乐作品使用的保护意识不强,这种情况是长期形成的,我们国家这方面制度建立的比较晚,这要有一个过程。” 但从另外一个角度上看,“汪峰”事件至少带来了一个好处,那就是有利于全民培养版权意识,“《春天里》这个个案,让更多的人知道,原来是不可以这样随便翻唱人家的歌的,以前你唱能得到许可的,现在我不许可你唱也是可以的,这也是进步。”商业的归商业,道义的归道义,这才是一个合理法制环境下的正常心态。 3.2014年7月2日,涉嫌合同诈骗巨款后潜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浙江百舸进出口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俞优静在乌干达共和国恩德培地区落网。她曾是永康最大一家进出口企业的总经理。逃往非洲前,她已经向银行及社会借款上亿元。此事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她成为大量“跑路老板”中最知名的一个。 “卷款跑路”“欠薪跑路"……一段时间以来,“老板跑路”成为高居搜索排行榜前列的高频词。梳理了多起见诸媒体的“老板跑路”案件可以发现,互联网金融领域、产能过剩领域、预付卡产业等领域易成为重灾区。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D所长说,目前出现“老板跑路”的企业多集中在房地产及其上下游企业、处于产能过剩行业中的中小民营企业等。 我国民法中已经专门设立了企业破产程序,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一般无需企业老板以私人财产承担责任。缘何企业出现资金问题后,不是走正常的破产程序,而是弃厂而去成为“跑路老板”? 据不完全统计,网贷公司的“跑路老板”几乎占据了2013年以来“跑路党”的半壁江山,原本用于对接借款方和贷款方的P2P平台,多被用于非法集资、非法放贷。法律专家指出,一旦资金链出现断裂,网贷公司老板面临的不单是公司破产的民事责任,而是非法集资的刑事责任。“网络借贷已经出现多年,但是至今没有监管主体,也没有法律规定,准入门槛低,市场主体鱼龙混杂,当然容易出问题。”L教授说道。与此同时,企业的融资成本急剧加大。据多家小额贷款公司介绍,1年内短期周转资金贷款,大多月息超过3%,还要另付2%的贷款服务费,并且放款当日就扣除首月利息及贷款服务费,“小额贷”已然成为“高利贷”。L说:“企业要花钱,往往只能以老板私人名义去借高利贷,一旦还不起,老板要用私人财产承担全部责任,于是就选择了跑路。”此外,恶意借债不还、非法集资、携巨款跑路的也不在少数。 针对“老板跑路”,L认为应该加快完善企业信用体系,督促企业审慎经营,避免过度投资、盲目扩张,防止企业老板故意掏空公司逃避责任。 4.2014年年初,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全面深化改革服务的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只有保证公有制经济主体性的作用,才能保证社会主义的方向,才能保证基本的经济制度和属性,保护国家的经济安全和实现政府的调控能力。”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教授W说,“在现阶段,我国进入经济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要充分保护国有资产安全,规范国有企业的经营行为。检察机关要通过办案,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国有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B建议,检察机关应分析系列案件的共性和规律。提出检察建议,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加牢固,防范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贪污和犯罪。“2013年是中国煤炭行业近10多年来最残酷、市场最难的一年,我们依然实现了利润55亿元,在全国同行业还是一流的。这与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维护和支持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密不可分。检察机关不仅要查办案件、查处违法犯罪的干部,还要教育干部、挽救干部。” 近年来,非公有制经济迅速成长、发展,已成为我国经济持续增长的一支重要力量。W认为,在市场经济环境下,非公有制经济需要与公有制经济得到相同的法律地位和保护,才能使非公有制经济在很多方面更加有机会和动力去发展创新。 全国政协委员、天津赛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H表示:“我们企业非常重视科技创新和健康发展,但是遇到企业的科技成果或者资金被一些员工或者技术人员窃取,我们就会非常头疼.类似的问题如果发生在国企身上,可能司法机关就会直接立案调查,而民营企业一般只能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民事诉讼成本高、时间长。希望检察机关多给我们民营企业提供更多的法律帮助和服务,使我们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能有更好的司法保障。” 5.“三打两建”是广东省组织开展的以“打击欺行霸市、打击制假售假、打击商业贿赂,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体系”为内涵的专项行动。据了解,虽然全省性的“三打”专项行动已经告一段落,但据S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S市打击经济领域的各种违法现象的工作仍在如火如荼地开展,而且有愈战愈勇的态势。 新年伊始,S市政府公报发布《S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S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玉作方案》,作为诚信建设的指导性方案,将推动S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向前迈进一大步。《S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提出,将以完善信用法规政策体系、加强信用主体诚信建设、推进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加强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和监管、健全信用奖惩机制、开展诚信宣传教育6个方面为切入点,到2016年年底,基本建成法规健全、信息完备、监管有力、服务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在全社会基本形成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氛围,将S市打造成为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诚信建设示范城市;《S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提出了加快市场准人和行政审批体系改革、完善市场竞争秩序监管体系、完善市场监管法制体系等14个具体任务。两个方案均制定了详细的阶段性工作步骤。 S市在“三打”尤其是打击制假售假方面表现出了高压态势。各执法部门派出执法队员参加由市安监局、监察局、建委、工商局、卫生局、公安消防局、总工会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开展跨区联合执法。同时各区由公安局、城管执法局、建设和水务局、街道办组成的三打两建联席会议,制定联合行动方案,组织开展专项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家用电子电器、日用百货、食品、建筑装修装饰材料、涉农产品等商品上发生的“傍名牌”等行为。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逾3000人次,检查生产、加工、销售、仓储、使用单位、流通市场等各类市场主体2000余家,立案数逾100宗,其中查处“傍名牌”案件98宗。整个专项行动从数量到质量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对行业产品质量提升和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产生了正面促进作用;第二季度,S市汽车GPS导航产品的质量乱象问题被媒体曝光,造成了很大的社会影响。S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回应社会舆论监督,部署了为期8个工作日的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2013年国抽不合格汽车GPS导航产品生产者、GPS导航产品较为集中的销售者、品牌汽车4S店、汽配市场、电子市场等。 针对制假售假案件大多发生在城乡接合部,尤其是隐藏在基层农村的现状,S市积极推动“三打两建"进社区工作,着力构建市、镇、社区的三级立体监管网络,贯彻“依靠群众搞三打,搞好三打为群众”的精神,重点深入基层社区开展宣传工作,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投诉,共同打击各种制假售假行为。在镇区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宣传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等安全知识,发放自编宣传资料《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科普读物》3000余份。参与市打击制假售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集中宣传活动,开设餐饮食品和“三品一械”专业知识咨询.进行常见真假药品对比鉴别知识讲解,发放饮食用药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600余份,设立投诉举报服务点,现场接受群众投诉举报。 S市对于“三打两建”工作的坚持,既是肃清市场环境的需求,也体现了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尊重,更是向法治经济的迈进。 6.G市原副市长曹某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为官近30年的曹某,历任镇党委书记、三个区“一把手”,又官至G市副市长,在新城开发、旧城改造中滥用权力疯狂敛财,涉案金额高达近3亿元。 如此庞大的数额令人震惊,但更引人注目的是这位副市长所奉行的官场逻辑,媒体形容为一个“亿元市长”的“腐败经济学”。从担任镇领导时,曹某就开始贪腐,而贯穿其边腐边升全过程的主导思维,乃是“按经济规律办事”。拥有高级经济师资格的他,拒绝提拔只为坐地敛财,除非有“含金量”更高的职位。他广泛结交商人老板,精心构筑自己的“腐败合伙人”,将腐败当作项目工程一样不断“做强做大”。 梳理曹某腐败的轨迹,无疑有很多值得汲取的深刻教训。而其所谓的经济学思维,正是自从改革开放以来,主导很多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的同质思维。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刺激下,不仅学经济学的人大量进入领导干部阶层,其他官员也深受熏染。当经济学思维极端化,官员的眼中就只有GDP,只有各种经济指标,只有利益最大化。用这种思维作为执政的主导思维,在推动地方发展的同时,也使得权力与资本过度紧密,并对官员个体行使权力产生深刻的潜意识影响,为权力进入交易市场奠定了基础。 经济学奉行投入与产出的效益,始终关注的是如何以最低成本获得最大收益。这原本是市场主体的主导性思维,以理性经济人的假设为前提,每个人都会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可这种思维一旦运用到当官上,便会将权力导向一个“勾兑”的利益市场,滋生出各种权钱腐败。从曹某身上,从这些年落马的贪官身上,都不难发现一个共同特征,那便是他们都有结交商人老板的喜好,这种“朋友圈”恰恰就是在所谓经济学思维的影响下形成的。 不难看出,对掌握地方发展大权的官员而言,将经济学思维奉为圭臬,抛弃法治思维,缺乏制度的约束,后果是多么可怕。以权力入股,用权力投资,采取经济学思维“运作”权力,像曹某一样营造起贪腐的产业链,实现腐败效益的最大化。一切都被置于投资回报的经济利益衡量之下,权力产生腐败在所难免。 当然,经济学思维本身并非洪水猛兽,官员无论在推动发展还是公共决策时,都需要有经济学知识,需要考虑成本与收益,做纳税人最为精明的职业经理人。但这不意味着要将经济学思维作为权力运作和执政的主导思维,因为在国家的职能配置中,官员是为社会、为市场运送公平正义的,所以法治思维才是执政的主导思维。只有恪守法治,权力方可远离诱惑;也只有恪守法治,市场公平方可最终实现。 7.2015年12月12日,中国行为法学会在北京召开了第五届中国法律实施论坛,主题为“法治经济建设与法律实施”。来自实务界和法学界的30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并围绕“加快法治经济建设”“经济发展法治化的基本理论与实践”“创新发展”“共享、绿色、协调与开放发展”等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最高人民法院审监庭法官聂洪勇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法治经济要求以法律作为调节社会生活中各种关系的准勾兑则。对此,与会人员达成共识。 不过,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院长吉罗洪认为,要真正发挥法律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关键在于法律得到切实有效的实施。然而,不可回避的是,虽然符合国情、适应改革开放需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但是目前在法律实施层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法治程序和法治精神的不足,导致一些看似矛盾的现象出现:一是认同法治的重要性,但又不自愿承受法治的结果,市场主体还没有适应规则之治带来的某些“不便”。二是重视法律,但又缺少对法律的敬畏。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方面,一些人实用土义倾向突出,通俗地说,就是把法律既当回事儿,又不当回事儿。之所以当回事儿,是因为市场经济活动的每个环节都离不开法律.因此市场主体学法、用法的态度是积极的。说不当回事,是说在一些人的观念里面,法律规定是一回事儿,怎么执行是另一回事儿,对自己有利时才讲法,经济活动中不讲诚信的问题突出。三是积极寻求司法救济,但又不尊重司法权威,不尊重依照司法程序作出的裁判,不认可其终局性。 吉罗洪表示,法治精神的形成,虽然要受社会发展水平、文化传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需要较长的孕育过程,但我们不应消极等待,应当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全社会积极培育法治精神,比如要增进不同群体在法治实施中的互信,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中.从娃娃抓起,培养法治信仰和法律思维。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下称《建议》)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教授提出,法律实施是五大发展理念实现的保障,五大发展理念是法律实施追求的目标和指导准则。 他说,五大发展理念中每一项发展理念的实现都需要相应法律实施的保障。比如,“创新”需要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法律的保障;“协调”需要立法法、城乡规划法、预算法等发挥作用;“绿色”需要森林法、草原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护航;“开放”需要外资企业法、对外贸易法等支撑;“共享”离不开义务教育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的落实。 当然,法律实施不是为了实施而实施,而是为了追求一定的目标而实施。法律实施的基本目标在于实现人的权利、自由和幸福。而人要获得所需要的权利、自由和幸福,就必须推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的全面、科学发展。五大发展理念正是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全面、科学发展的体现和要求。没有创新,不可能有发展,更谈不上全面、科学发展;没有协调,发展就可能出现畸形,如GDP增加而贫富差距拉大;没有绿色,发展不可能持续;没有开放,发展会因丧失资源、丧失市场而停滞不前;没有共享,社会不公平会使多数人由发展动力转变成发展障碍、发展阻力。 姜明安认为,任何实施法律的行为,都应以实现五大发展理念为目标。那么,如何坚持五大发展理念,推进法律实施主要途径有四个:其一,执法者选择适用法律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正确选择有利于推进五大发展理念实现的法律规范;其二,执法者解释法律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准确解释法律规范中所明示或暗示的五大发展理念;其三,执法者在作出执法决定和执行执法决定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尽可能在决定的内容中和决定的执行过程中体现五大发展理念,并促进五大发展理念的实现。 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江必新对五大发展理念与法治的关系发表了独到见解。他说,如果我们不以法治塑造有利于创新的市场环境、产权制度、投融资体制、分配制度、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市场中盛行的丛林法则必将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果,创新发展也就无从谈起:如果不以法治综合各方主体意志和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天生逐利的经济人结合起来的只能是“群体的不理性”和一个“互害型市场”,统筹各个方面的协调发展必定孤掌难鸣;如果没有法治创造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利益导向机制,具有天然扩张性的经济活动不可能自发地止步于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可承受的边界,人与自然和谐的绿色发展不过是纸上谈兵;如果不以法治作为国际经济交往的“资格证”和“安全护照”,其他国家必因交易成本和交往风险之深不可测望而却步。参与全球公共产品供给、提高国际经济性话语权、实现互利共赢的开放发展目标实属一厢情愿;如果没有法治作出科学的制度安排并保证强有力的执行,就不能有效地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到很可能成为一句口惠而实不至的空话。因此,欲实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必须走法治经济之路。 江必新认为,市场经济对法治的需求是由市场经济自身的性质所决定的。市场经济内在地需要规则和秩序,公平和正义,和平和理性,平等、自由、公开、公正的空间和条件等等,缺少这些要素,市场经济就不可能正常运转。所以,我们看到,世界上采用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很多,但失败的也很多,根本原因就是没有把法治作为市场经济的基础和条件。这给我们的经验和启示是:建设市场经济,法治不能缺席。法治经济的实现,不仅要求构建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而且要求“良法之治”。为此,一方面,要加快建设和完善包含经济主体法律制度、经济运行法律制度、经济调控法律制度、经济保障法律制度等内容在内的经济法治体系。另一方面,要求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为实现“良法之治”提供有力的保障;要求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在执法和司法过程中积极能动而又符合法治精神地弥补法律规范的不足;要求建立一种法律规范的过滤机制,既防止非良法进入实施过程,又防止因个人不当判断而阻碍法律的实施;要求我们理性地对待改革和转型阶段的特殊情况,处理好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之间的关系,使改革与法治之间的摩擦最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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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给定资料1.“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热度持续高涨。从执政行政到日常生活,从经济活动到社会民生,法律的作用日益凸显,法律的力量越发强大。 2017年6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从侦查、起诉、辩护、审判等方面明确非法证据的认定标准和排除程序,切实防范冤假错案的产生。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规定以“准确惩罚犯罪、切实保障人权、促进司法公正”为宗旨,对侦查、起诉、辩护、审判等工作提出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有助于促使办案人员严格依法收集、审查和运用证据。同时,也有助于建立健全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的法律制度,为办理刑事案件提供更加明确规范的根据指引。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积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制度建设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不断发展,党内民主更加广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全面展开,爱国统一战线巩固发展,民族宗教工作创新推进。”这不仅明确了“一切为了人民”的执政理念,亦体现了法治中国的价值追求。依法治国,其根本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的权利,增进人民福祉。从收容遣送制度废止到劳教制度终结,法治要让每个个体感受到安全和幸福,无论贫富贵贱、地位高低,都能得到全面而自由的发展。2.建立刷单炒信平台,在淘宝网站吸纳卖家互刷好评或者虚假交易,以此欺骗淘宝买家……2017年6月20日上午,刷单组织者李某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接受审理。法院当庭以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这是国内首例刷单炒信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这起案件是阿里巴巴运用大数据主动发现并向警方输送刷单线索,进入刑事宣判的第一案。可以说,此案改写了打击刷单炒信行为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处罚的历史。李某因刷单炒信行为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事例,可以对其他刷单炒信组织者产生强大的震慑与警示作用,更是对诚信社会的有力维护,具有法治样本意义。该案宣判后,引发了众多网友的热议,有人点赞,也有人提出疑问。 网友A:在炒信江湖,新开张的小铺能“刷”成百年老字号;真假莫辨的“爆款”,很容易让具有从众心理的消费者跟风上当。长此以往,市场信用就被玩坏了,诚信经营的商家也会遭遇无处不在的信用风险。如今“刷单人刑”,严厉打击了网络虚假交易,挤出行业虚假水分,还原数据真实性,有利于网络行业摆脱刷单困扰,将注意力集中到正常的市场竞争上来。 网友B:电商与炒信者之间的猫鼠游戏,消费者不能靠胜负来自求多福。眼下,“国内首例刷单炒信被追究刑事责任案”起码是个很好的判例示范,尽管中国并非判例法国家,但面对瞬息万变的社会,以法治理性纠偏权责症结,主动作为总好过等立法转身。让市场交易更干净一些,让网络消费更可信一些,法治中国当能给消费者这份信心与底气。 网友C:这一次全国“刷单人刑”第一案的宣判,彰显了法院及电商平台在法律框架内“追杀”刷单组织者、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坚强决心,有利于净化网购环境。只是我们还应该思考:电商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反衬出法律法规建设的滞后,如何弥补这种滞后性?比如,刷单炒信虽然人人喊打,但我国法律对这种行为尚无明确具体的禁止性规定。如何确保法律法规与电商的发展步伐“与时俱进”,当是亟待着手解决的问题。 网友D:“刷单人刑”虽有示范效应,但并未形成明确的法律条文,目前只是地方司法以构成非法经营罪自行裁决,有必要将“刷单人刑”纳入法律,或者由最高法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提升法律位阶,提高法律效力。 网友E:余杭区人民法院的定罪量刑非常精准,一些商户将刷单作为核心盈利模式,严重危害了市场管理秩序,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知情权,也侵害了企业的公平竞争权。处罚升级的转变体现了法律对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也实现了三升三降,即提高了违法成本,降低甚至归零违法收益;提升维权收益,降低维权成本,确保维权收益高于维权成本;提升守信收益,降低失信成本,确保守信收益高于守信成本。 网友F:全国首例“刷单人刑”的出现,将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但问题在于,全国从事刷单炒信的网站、群组那么多,其中不少还是“钉子户”,对其如何处理才能彰显法律公平正义,是一个不可回避的课题。再者,刷单炒信组织者被“严打”,进行具体操作的“刷手”和购买相关服务者该如何处置,也是必须明确的一件大事。3.庭审直播热闹非凡,执法直播也紧追不下。2016年以来,天津、深圳、青岛、南京、潍坊等地的执法部门,均试图通过网络直播,公开监督执法过程,积极搭建“阳光法治平台”。2016年6月1日,河南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管理执法局首次尝试网络视频直播。在执法队员执法的同时,还有2名工作人员各拿一部手机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录制,同时通过移动网络平台进行视频直播,并用文字进行注解,告诉网友执法的时间、地点以及所发生的一切。面对曝光,有商贩称不好意思,将改正行为。直播执法将执法过程曝光在阳光之下,是我国提升法治文明和推进民主进程的成果。一方面,直播执法有利于充分满足受众知情权,增加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使民众及时“知情”、客观“知情”和充分“知情”,从而提高执法部门的公信力与影响力。另一方面,直播执法能帮助执法部门在违法事件处置中更好地进行社会动员,引导社会舆论,争取民众对事件处置的支持,从而顺利处置事件,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直播执法,可能会衍生一些不可预知的问题,这些问题往往会给违法事件处置带来不利影响。 在直播执法中,执法者掌握镜头的主动权,选择性的报道就成为民众避不开的质疑话题。民众会认为需要曝光的执法不直播,觉得就是演戏骗人的执法却直播了,容易滋生负面情绪。如何让执法直播迎合民众需要,是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此外,执法者在语言、行为上早于被执法者做好了直播准备,而被执法者,比如违法商户会略显被动,容易引发现场不可预知的突发状况,甚至导致流血冲突事件。直播行动开始时,如不告知商户,容易引起商户的质疑和不安,如提前告知了,又很难保证执法效果。加之执法工作人员现场控制能力不高,容易引发执法现场的失控。 还有一些问题,比如直播议题设置不当,将使执法权威受损;一些执法手段的公开展示,可能会使得试图违法者的反侦察能力增强;如何更好地保护被执法者的肖像权与隐私权,也是直播过程面临的难题;事先设卡执法可能涉及保密行动,如果因直播而泄露了执法时间、地点等信息,无疑会打草惊蛇,并最终影响执法目标的实现。 执法直播目前并无全国统一性法律规范。因为缺少政府的统一推手,很可能面临的情形是,直播还是不直播,是具体执法者的事。直播是给民众监督的权利,不直播是执法部门给自己留的偷懒间隙。如果要想让执法直播像庭审直播一样持续下去,就不能只是执法者的秀场,而是要让执法者深入民众、了解民众呼声后应声直播,并通过直播形式引导民众走向深入思考。否则,直播就将逐渐丧失吸引力。 直播的执法过程可能是秀,但是执法结果绝对不能是秀,而是实在的法律运用。仅仅看见直播执法过程还不够,还要有执法结果跟踪报道,这应该是民众最想通过执法直播看见的“真相”。这样,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长此以往,就有可能让直播执法既能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也能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能起到良好的法治宣传作用,带给人们更多的法治理念和深刻思考。 4.在“厚德务实、敢为人先”的精神引领下,D市将“厚德载物、阳光法治”理念贯穿于推进依法治市始终,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以法治的思维和方式不断完善现代治理体系,服务科学发展、加快发展。 汛期来临之前,D市L县金山镇家和社区居民林义桃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每年汛期西街街面上的危房总让人担心,这几间危房既有公房也有民房,公房的拆除倒是没问题,但住在民房里的杨大爷不让拆,这一问题一直困扰着社区。 作为家和社区的议事代表,林义桃联合其他代表主动承担起了对杨大爷的思想工作,“杨大爷,每天从这条巷子来来往往的还有别的人家,如果哪天房子倒塌了,要出大问题。”经过乡亲邻里的几次劝说,杨大爷终于同意拆除危房。 家和社区议事代表的产生以家庭为基本单位,每5~20户按宗族、院落等自愿结成一个单元,联名推荐1名自己的议事代表,是为“定向产生”;议事代表对推选他的村民负责,定向收集意见、参与议事决策、反馈议事结果,是为“定向联系”。 村(居)民代表议事制度的实行让“笼统代表”变为了“具体代表”,让“替民作主”变为了“村民自主”,真正实现了村(居)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目前,L县已在全县127个村(社区)全面推行该项制度,构建了“支部领导、定向代表、议行合一”的基层依法治理组织体系。议事制度形成了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层依法治理良好氛围,这一理念也以村规民约的形式在D市推广。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D市围绕依法治权推进依法行政,通过建立三项清单规范用权、公开行权、主动还权、全面督权。 建立行政权力清单,清理公布市本级现有行政权力6444项;建立行政责任清单,对现有的107项行政审批大项、595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小项梳理相应的责任清单,做到权责统一;建立行政效能清单,通过常态化监管、行政效能监察、网络监督、党风行风监督4种方式加强政务服务监督。 如果说三项清单能够推动权力依法规范高效运行,那么开展为民服务“阳光行动”则让权力置身于全社会的监督中。 D市“阳光行动”要求各级各部门构建网上阳光“晒台”,将权力事项清单、公务服务事项及服务标准、自由裁量标准、办件要求及样本、一次性告知清单和服务指南等进行晒权亮权,用阳光“消毒去霉”。 为了进一步培育领导干部和管理层的法治思维,D市市委、市政府还成立了法律顾问团,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都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和会前学法制度,全市村(社区)全部配备了法律顾问。顾问团既能以法治理论研究推进法治建设实践,又能站在全省最优的高度上提升依法治理各项工作。 2月讲道路交通安全,3月讲消费者权益保障法,4月讲劳动合同法,5月讲食品药品安全知识,6月讲防洪法,7月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L县金山镇家和社区有一支居民法治宣讲团,主讲人几乎全部是社区热心居民,每次宣讲都坐满了人,这些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话题,既受欢迎又能达到普法效果。 由103人组建的D市依法治市法治宣讲团,已深入基层开展法治宣讲活动230余次:机关干部、法律服务工作者和相关法律顾问组建了两类法律服务小分队136支,深入基层开展法治宣讲活动210余次,接待法律咨询6400余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05万余份。 除此之外,D市在全市掀起了“谁执法、谁普法”的全城普法行动。 D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事故处理中组织当事双方“学法律、讲责任”,提供个性化法律咨询服务;以视频播放事故和交通违法案例,潜移默化提升驾驶员群体法律意识;通过音乐交通台、交警短信及微博等渠道开展普法教育。 D市法院、各县(市、区)法院、D市监狱、D市强制戒毒所等被命名为D市市级法制教育基地。D市法院加大社区巡回法庭建设、社区法官工作站、诉讼服务中心三大普法载体,并推进司法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通过阳光审判达到普法效果。5.2017年5月,备受社会关注的于欢案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法庭采用全程微博直播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庭审实况,成为近年来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的又一案例。 2017年3月,于欢案进入公众视野,由于信息报道不够充分,事件迅速引起巨大争议,以至于有人说“评论太多了,事实不够用了”。的确,缺乏事实支撑的舆论轰鸣,只能让原本并不复杂的刑事案件变得模糊起来,让真真假假的说法乃至猜测满天飞。而查明事实真相,法庭庭审才是最好的平台。随着二审法庭调查的深入,于欢案的来龙去脉和事实真相逐渐呈现在公众面前,有些细节第一次为公众知悉,此前各种缺乏凭据的猜测得以平息,评论者的情绪也趋向客观、理性。 事实上,于欢案“第二季"的全程微博直播,是近年来一系列热点案件司法公开的延续。对包括于欢案在内的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司法机关一直以审慎的态度予以对待,通过司法公开回应社会关切,体现了司法与舆论的良性互动。从首例大气污染公益诉讼案、快播公司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到康菲溢油案、“狼牙山五壮士”后人起诉侵害名誉权案等,人民法院通过一系列热点案件的公开审理,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许,司法公信力得到不断提升。 在司法领域,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也是最好的稳压器。通过最大限度的司法公开,可以消弭各种误解和猜忌。于欢案的公开二审再次说明了这一点。通过全程公开,打消了公众对“暗箱操作”的忧虑,使一些偏离正轨的公众舆论回归理性。同时,把案件放在社会聚光灯下,也是司法担当的体现:案件办得对,就是一次普法教育;案件办错了,则是一次改正错误、重拾公正的良机。近年来,张氏叔侄案、呼格吉勒图案等一批冤错案件的再审改判,特别是聂树斌案的再审改判,不仅还了当事人及其家人一个公道,而且传递了人民法院勇于担当、实事求是、捍卫公正的坚定信念。 司法公开、释法说理,是司法机关回应社会关注的正确方式。面对汹涌舆情,司法机关既不能充耳不闻、漠不关心,也不能为其左右、人云亦云。如何做到公开和公正?离不开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以审判为中心,是现代社会司法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这就要求,审判案件要以庭审为中心,实现事实证据调查在法庭、定罪量刑辩论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于法庭;让法庭而不是舆论场.成为罪与非罪、罪轻罪重的最终阶段和关键环节。通过这一改革,坚持实事求是,坚守法治定力,重视舆论而不为舆论干扰,才能真正维护和提高司法公信力。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对司法机关尤其是手握法槌的法官来说,是一项崇高的要求。其中不仅有法律和程序的要求,也有情理要求和人心诉求。从包括于欢案在内的个案做起,通过司法公开、释法说理,推动全社会的法治信仰、维护司法权威,应该是司法机关的使命。而社会公众也不妨多一点法治的“过程意识”,通过包括于欢案在内的司法“公开课”,培养更加理性、成熟的法治素养,进而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6.马克思.韦伯认为:“任何一项事业的背后都存在某种决定该项事业发展方向和命运的精神力量。”法治是源于人类对自身的存在、价值和命运的一种制度安排,“以人为本”则是深藏在它背后决定其发展方向和命运的最高精神力量。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坚持以人为本,体现在法治层面,就是充分尊重和体现人的价值,为充分发挥人的主体作用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从终极意义上讲,依法治国就是要通过法治实现关照人自身,尊重人的价值与尊严的目标。可以说,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就是为了实现社会安定和人民幸福。只有体现人民幸福、人自身得到全面发展的发展观才是“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如果没有“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对法治的支撑,法治就只会是空洞的口号,而失去实际意义,甚至可能导致“恶法之治”。“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涉及法治建设方方面面,贯穿法治建设的始终,是依法治国的真正本质和核心。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为标志,依法治国开启了新的征程。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其中,则让法治充满了人情的温暖。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如此充满“人情味儿”的法治化进程中,每一名中国公民都能够获得更周全的保护、更平等的机会,法治中国之路将越走越宽,越走越光明。作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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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请围绕给定资料所反映出的城市道路建设问题,自拟题目,自选角度,写一篇议论文。要求:观点鲜明,分析深入,条理清晰,语言顺畅,书写工整,总字数10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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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给定资料8”中提到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请你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为题,写一篇文章。 [要求] (1)自选角度,立意明确,有思想性; (2)联系实际,不拘泥于“给定资料”; (3)内容充实,语言畅达; (4)800~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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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结合材料,写一篇1200字的作文,题目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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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给定资料6”中有一句话:“有人用水来比喻文化,‘文化似水,水成于无形,隐于其中,却凝结一切;文化似水,润物无声,又难阻挡’。”请结合“给定资料”,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要求] 全面,准确,简明,不超过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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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给定资料1”提到,产能过剩已成为我国一个不可规避的重大问题。而对于产能过剩的界定,现今仍存在一些争议。请结合给定资料,归纳总结对于“产能过剩”有哪几种不同的理解。 要求:简明、完整。不超过1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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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在当前金融危机的形势下,政府应该采取哪些措施保持经济平稳增长。请根据材料提出你的建议。 要求:对策合理,针对性强,条理清楚,字数45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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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阅读给定资料。以“知识与能力”为主题,写一篇文章。 要求: 1.自选角度,自拟题目; 2.观点明确,联系实际,分析具体,条理清楚,语言流畅; 3.总字数800~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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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依据“给定资料1-5”,简要回答下面两题。 1.试指出市政公用事业建设的主要内容,并谈谈市政公用事业的重要性。 [要求] 准确、简明。不超过150字。 2.“给定资料1”里说“连‘健康’都算不上”指的是什么问题?问题存在的原因是什么? [要求] 全面、准确,有条理。不超过1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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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刘某是县委宣传部下派到某村的挂点干部,以下内容是刘某的一篇博客文章。 沿着崎岖不平的小路,我来到挂点村重点联系户冯师傅家门口。见一小姑娘,便扯开嗓子喊道:“小姑娘,请问这是冯师傅家吗?” “是的。你有事吗?” “哦呵。我是村里的挂点干部,上回没见到你的父母,这一次专门拜访。” 三言两语过后,我和冯师傅便聊开了,并越聊越投机。 “刘干部,你这位兄弟好啊。来了我这儿,会喝我家的茶。”听到冯师傅这句话,我赶紧又喝了一大口茶。 “兄弟,我要向你诉一下苦啊。去年,我们村许多农户买了一个本村苗木种子商贩的杉树种子,结果无一发芽,唉!” “后来怎样?” “只赔了我家一千块钱!” “冯师傅,我认为解决这件事只有两种途径:一是法律途径解决。但要看他的经济情况,如果他的经济情况很差,也没有实际效果。虽然法院判了,但他拿不出这么多钱,也没办法如你所愿。二是协商解决。既不伤和气,又能解决问题。” “兄弟,你说的我考虑过,也是按你说的去做的。现在说一说也就是诉诉苦而已。” 不知不觉,已是中午12点30分了。我赶忙起身告辞,冯师傅再三留我吃午饭,我亦再三感谢,表示纪律要求不能到群众家吃饭。最后,冯师傅说:“那你再喝一杯茶。”我又赶紧将一杯茶一饮而尽。 “茶风就是作风!兄弟,从你喝我的茶可以看出你是一个非常好打交道的人。”冯师傅送我到门口时非常真诚地对我说。我一时语塞,只是紧紧地握着冯师傅的手,感觉两个人的心很近很近。 “茶风就是作风!”返回的路上,我一直琢磨,越想越觉得很有哲理。是啊,什么时候,我们每一个干部都认识到“茶风就是作风!”的含义,我们干部和群众的关系就会越来越和谐,这个社会也会越来越和谐。 请深入理解给定资料中黑体字“茶风就是作风”的含义,并联系实际,自选角度,自拟题目,写一篇议论文。 要求:观点鲜明,内容充实,结构完整,逻辑合理,语言流畅,1000~1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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