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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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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侵权责任法》第6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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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赠与和遗赠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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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刘某成立了黑社会组织,吸收了众多的无业青年,组织他们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后来刘某把老家的表弟马某介绍到组织,决心将其培养成组织的“二把手”。马某为了“不负众望”,在请示刘某以后,带领组织的“弟兄”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抢劫,成功的抢劫了被害人张某的巨额现金,在抢劫过程中将张某打成重伤。抢劫成功后,马某被刘某“封为”组织里的老二,马某也因此高傲自大,经常无视组织的纪律。一次,马某为勒索财物,擅自将当地一位富豪张某绑架并将其杀害。刘某知道马某“目无组织”地擅自行动后,决定“大义灭亲”,将马某打残。后来因为之前的抢劫案,刘某和马某同被公安机关抓获。马某归案后,主动交代了公安机关没有掌握的其本人绑架并杀害被害人张某的事实。 请分析: (1)刘某的行为构成哪些犯罪? 为什么? (2)对刘某的行为应该如何处罚? 为什么? (3)对马某的行为性质和量刑情节应该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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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请对“只要两个人实施的危害行为相同,就构成共同犯罪”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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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中秋将至,甲公司决定为职工分发福利,遂从乙公司处购买了200台电饭锅。甲公司职员丙在使用电饭锅时因发生漏电情况,导致触电重伤,花去医疗费2000元。后来又有几名员工反映电饭锅存在漏电情况,且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害。经检测,该批电饭锅存在严重的质量瑕疵。甲公司遂与乙公司交涉,乙公司声称,该批货物是从丁公司进的货。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1)本案中存在哪些民事法律关系? (2)本案中,谁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为什么? (3)本案中,谁承担赔偿责任?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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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1995年3月,35岁的赵某离开妻儿独自到南方某城市打工。1997年7月10日起,赵某音讯全无。2001年3月5日,赵某的妻子吴某向法院申请宣告赵某为失踪人。2001年10月10日,法院经过公告期后,确认赵某失踪,判决宣告赵某为失踪人,并指定吴某为赵某的财产代管人。2002年4月12日,吴某又向法院申请宣告赵某死亡,法院经公告后判决宣告赵某死亡。后吴某与张某结婚,并将其子送与他人收养。2003年12月,据同去该城市打工刚回来的同乡王某讲,前几天在某地见过赵某。 问:(1)吴某从何时起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赵某失踪? (2)吴某从何时起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赵某死亡? 宣告失踪是否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3)赵某打工归来,向法院申请撤销死亡宣告后,能否与吴某恢复婚姻关系并解除其子与他人的收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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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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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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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张某向其女友王某提出要绑架某工厂财务科主任李甲15岁的儿子李乙作为人质,勒索钱财,王某表示同意。第二天,张某、王某一起又找到小学同学赵某,让其参与绑架人质一事,赵某也表示同意。由于赵某未按约定时间去找张某,于是,张某又找到其同乡吴某共谋绑架李乙。次日晚上6点左右,张某携带作案工具,开货车搭载着吴某到李乙就读的学校附近,等候李乙出来。当李乙下课走到学校门口时,吴某把李乙骗到张某等候的地方,张某即持刀威胁李乙不准喊叫,然后二人把李乙按倒在地,用绳子捆住李乙的双手,用湿毛巾把李乙的嘴捂住,吴某用上衣把李乙的眼睛蒙住,然后两人一起把李乙带到一家宾馆,由吴某看守。张某则来到工厂,把事先写好的索要6万元人民币的恐吓信交给李甲所在,财务科的一名工作人员。此后,张某和吴某一起把李乙带到吴某的住处,两人轮流看守李乙,没有对李乙实施虐待、殴打、侮辱等行为。当天晚上10点左右,李乙的母亲按照信件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把6万元人民币交给张某。张某携款到自己开办的商店里,对在此等候的王某说:“款我取来了。”三人清点钱数后,张某从6万元中取出8千元送到吴某家,对吴某谎称只勒索到2万元。当天晚上12点左右,张某、吴某把李乙放出来。作案后,张某将作案经过告诉了王某、赵某。王某把剩余的赃款带回家中帮张某隐藏。 问:张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还是绑架罪?请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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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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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特定物之债和种类物之债的概念及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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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李明智力超群,为某歌舞团演员,生活可以自理。李明15岁时曾作为其同事王宏(成年人且精神正常)的委托代理人与某商场签订过一份买卖办公器材的合同;李明16岁零1个月时曾与张阳签订过一份买卖电脑的合同,内容是李明用1万元购买张阳所卖的一台笔记本电脑。 问:(1)李明与王宏之间的委托合同是否有效? 为什么? (2)李明与商场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为什么? (3)李明与张阳签订的买卖电脑的合同是否有效?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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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分析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劫持船只、汽车罪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船只、汽车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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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简述犯罪客体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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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请简述遗嘱继承与遗嘱中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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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下列情形不适用属地管辖原则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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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下列选项中,关于拾得遗失物的法律效果表述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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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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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下列情形中,哪些情形应当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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