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对复核结果达不到相应标准的星级饭店,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 )的处理。
案例分析题旅行社能否聘用张某从事导游工作?为什么?
案例分析题此地陪导游员应如何处理?
案例分析题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应做出怎样的处理决定?
案例分析题2003年10月,领队陈某带团到泰国旅游,在入境的第三天下午,泰国导游要求每位游客加收1200元参加合同以外的自费项目,遭到游客的强烈反对。游客纷纷指责领队陈某,并提出投诉警告。陈某称她也是头一次碰上这种事情,答应与泰国导游商量。之后,陈某将泰国导游叫下了车,不久后只有泰国导游一人回到车上,他反复强调,如果不参加此自费项目、后面的旅程将无法完成。游客对泰国导游不予理睬,只要求他叫回陈某,得到的答复是陈某已不知去向。事情随即陷入僵局。大约在晚上7:00左右,泰国导游以联系食宿为由带司机离去。愤怒的游客设法与陈某及旅行社联系,7:30左右终于与旅行社一负责人通上了电话。该负责人称已知晓情形,并作了安排,要陈某与该社在曼谷的一商务团领队对调,游客先自行组织联系食宿,并就地等候一天。第二天下午,领队刘某来到,代表旅行社问候了游客,作出了给予游客相应补偿的承诺,并责成地接社更换了导游,完成了后续的旅游活动。
回来后,游客与旅行社就赔偿数额问题产生分歧,游客便一并提出了领队陈某的问题。认为陈某已构成终止导游活动行为,要求旅行社给予额外赔偿。
请你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回答问题:陈某是否构成终止导游活动行为?为什么?
案例分析题案例三
案情介绍(文中姓名都是化名)
2005年7月3日上午,个体经营者王刚在进货途中不慎将一背包遗失,内有现金3.5万元和银行卡等物。王刚在向派出所报案之后,又在当地的报纸上刊登了一份寻物启示,写明“如能提供该包下落者,失主将付给5000元作为酬谢”,并在丢包地附近向过往行人散发了刊有该启示的报纸,路人刘玉光也在其列。回家之后,刘玉光回忆自己前几天曾看见有人在丢包地等候失主。三天后,刘玉光在上班途中恰巧碰见此人,便电话通知了王刚,并与拾得人一起将背包交还王刚。事后,刘玉光向王刚索取报酬,王刚认为,背包失而复得应当归功于拾得人的高风亮节,刘玉光仅仅起了个桥梁作用,只同意付给其1000元。两人为此发生争议,刘玉光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王刚支付报酬5000元。
法律问题: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本案?
案例分析题旅行社以与刘某未订立合同为由,拒绝支付其报酬的说法是否成立?有何依据?
案例分析题该宾馆是否应该对丢失钱物的游客进行赔偿?为什么?
案例分析题导游人员小张的行为违反了哪些相关规定?根据法律法规,导游人员小张及委派小张的A市某旅行社将受到何种处罚?
案例分析题案例五
案情介绍(文中姓名都是化名)
2002年2月,甲旅行社接待香港某旅游团。按照合同约定,该旅行团在北京游览4天,其中2月11日游览长城。甲旅行社委派导游王某担任该团陪同。王某无正当理由,而且也未征得该旅游团的同意,擅自对游览日程作了变更,将游览长城改为2月14日,即离京前一天,而将2月11日改为购物。该旅游团对此变更曾提出质疑,但导游员王某未作解释。不料,2月13日天降大雪。2月14日晨,该旅游团赴长城,车至八达岭山脚下,积雪封路,不能前行,该团只得返回。第2天,该团出境返港,并书面向旅游局投诉称,导游王某未征得旅游者同意,擅自变更接待计划,违反了合同约定,使该旅游团未能游览长城,旅行社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旅行社辩称,变更旅游行程属导游员个人行为,与旅行社无关;而导游员王某则辩称,造成未能游览长城的原因是大雪封路,属于不可抗力,他本人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问题
1.导游员王某的辩称合理吗?如果不合理,其行为应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2.旅行社的辩称合理吗?如果不合理,其应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案例分析题香港某旅行社组织了一个“伤健旅行团”来祖国内地旅游,团员都是一些伤残者,不少人是坐轮椅的,他们提出愿意多出一些劳务费,希望得到更好的照顾,我国的有关旅行社知道情况后,不仅没有多收一分钱,还特地增加陪同人员,路上采取肩扛手抬等办法帮助他们实现了到祖国内地观光旅游的夙愿,临别时,他们无不感动地说:“只有在祖国,我们才会享受如此的温暖”。
问:1、我国的有关旅行社的做法体现了旅游职业道德规范的哪些内容?
2、作为一名导游,如果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类似的问题,你会怎么做?
案例分析题1999年7月至10月,导游人员王某先后接受四家咨询公司的委托,为咨询公司组织的游客担任导游,进行导游活动。后因游客投诉,被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查处。该导游人员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认为其具有导游资格,又持有导游证,为游客提供导游服务,收取报酬,属合法行为,请求法院撤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请你运用所学法律知识,
回答下列问题:
(l)导游员王某能否接受咨询公司的委托,为咨询公司组织的游客担任导游?为什么?
(2)人民法院是否会支持王某的诉讼请求?为什么?来源:考试大-导游资格考试
案例分析题游客李某到甲旅行社咨询四川旅游情况,该社工作人员告诉李某:“本社服务质量优良,从未出现过因服务质量问题遭到游客投诉的现象。”于是李某决定参加四川游,并提出签订旅游合同,该工作人员说:“四川游已经相当规范,游客都非常认可,我们会给你开具正式的发票。”出团前李某发现自己参加的是乙旅行社的团队。
请问甲旅游社在经营过程中存在哪些违法行为,并说明法律依据。
案例分析题王某报名参加某旅行社海南6日游,并签订了旅游合同。出团前一天海南遭遇强台风,不能如期出发。该旅行社提前通知王某推迟二日出团,王某即向其单位再续假,单位不同意,于是王某无法参加该团并告知旅行社。王某要求该旅行社退还团款,并赔偿违约金。
请说明该旅行社是否要退还团款,并赔偿违约金?
案例分析题1999年春节,某国内旅行社组织了一个长白山观光旅游团行至长白山脚下,按照行程安排,导游员赵某应带团上山游览天池。但在此时,由于突降暴风雪,上山道路已经冰冻。为避免出现人身伤亡的意外事故,导游人员赵某遂与旅游者商量,说明情况后经多数旅游者同意,并经报告旅行社同意,放弃了登顶游览的安排。对此该旅游团内部分游客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称未经全体旅游者同意,导游人员就改变了游览计划,要求旅行社予以赔偿。请你运用所学法律知识,
回答下列问题:
①导游人员赵某能否决定改变游览计划?为什么?有无法律依据?
②依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的规定,赵某所在的旅行社能否以质量保证金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案例分析题2005年11月5日中午,某市东亚酒店中餐厅接待了一个来自东北的旅游团用餐。客人用餐后不久,一些人就开始出现恶心、呕吐等不良反应。导游员将此情况立即反映给该酒店经理王某,王经理担心此事传扬出去影响生意,遂找来附近一家无证诊所的医生,为客人治病,但客人病情不见好转,后在导游员的要求下才将这些游客送往邻近的大医院,经医院诊断为食物中毒。该市卫生监督机构接到该医院报告,称有22名游客在食用东亚酒店的鸡蛋馅饺子后5人中毒,2人休克。该市旅游主管部门会同卫生防疫站立即前往该酒店,封存了部分食物,并将鸡蛋馅饺子带回化验d结果发现饺子皮中含亚硝酸钠为1克/千克,饺子馅中含亚硝酸钠为了8.5克/千克。经调查,该店厨师误将亚硝酸钠当做食盐放入饺子馅中造成游客食物中毒。市卫生局依法对酒店进行了处罚。请你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回答以下问题:
案例分析题什么是集体主义,结合所学知识,谈一谈作为一名导游怎样才能在实际工作中做到团结协作,顾全大局。
案例分析题案例九
案情介绍(文中姓名都是化名)
2003年4月中旬,在湖南南部一个名为张谷英村的地方,有一个叫张再发的村民,发现自己家房子的山墙快要倒了,他就自己动手,拆除并维修了这面山墙。张再发拆除的这面山墙,由于年久失修,在拆除以前这堵墙已经严重破损。张再发觉得墙体如果不维修,不知道哪天就会倒塌,说不定还会砸到人。
但是,早在2001年6月,张谷英村的古民居建筑群以其严格按照封建伦理观念修建的整体建筑风格,被列为国家重点保护文物。鉴于张谷英村的民居建筑是文物这一特点,文物部门规定,在修建时必须在文物部门的指导下,依照维持原貌的原则,保持整体的建筑风格。所以,张再发修墙之前便和村里打过招呼。可是,村委会告诉张再发,因为整个村子是文物,所以村委会并没有批准维修的权利,让其去找设在村里的张谷英民俗文化建设指挥部。该建设指挥部是当地政府为开发保护张谷英村设立的综合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能之一就是监管张谷英村的修建工作。张再发提到既然房子是文物,修墙如果修成原样肯定会花较多的钱,于是就请求指挥部能给自己一些修缮补贴。对于张再发的请求,指挥部拒绝了。指挥部指出,文物处管辖的国家经费没有对个人房屋维修的计划,这笔经费主要是对环境整治、大面积公益设施的维修费用。对于指挥部不承担个人维修费用的答复,张再发自然不满意。他想,房子虽然是国宝,但是毕竟还是自己的财产,为了安全,他自己动手,私自维修了墙体。结果,被张谷英民俗文化建设指挥部告之:推倒重修,恢复原状。
法律问题
1.张再发私自拆除他家房子山墙的做法对不对?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2.本案中指挥部不予资助的做法是否符合《文物保护法》的规定?该房子的修缮费用应该由谁承担?
案例分析题旅游活动中,遇有交通事故发生,导游员应如何正确处理?
案例分析题案例十一
案情介绍(文中姓名都是化名)
2003年8月,李哲和妻子、女儿参加上海某旅行社组织的“千岛湖三日游”旅游团。地接社浙江某旅行社在26日下午安排了参加沿江漂流公司的竹筏漂流。李哲一家人坐在竹筏的后排,女儿坐在中间。游客们谁也不知道,筏工是临时性未经培训的民工,游客上船时,也没有人安排他们穿救生衣。竹筏离岸不久,风大水急,竹筏直打转,筏工慌了手脚,游客们这时惊慌失措。更让游客们没想到的是这时筏工使用的撑杆也失效了,他无法让竹筏正常的漂下去。荒乱中,李哲的女儿落入了水中,但筏工并没有采取任何抢救措施,跳入水中抢救的只有李哲。十分钟左右,在岸上的筏工听到呼救声后游过去帮着将李哲的女儿救起,但李哲因体力不支沉入了江底,再也没有活着出现。巨大的悲痛笼罩着李家,在他们要求组团的上海某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遭到拒绝后,遂将上海某旅行社和浙江某旅行社起诉至法院,要求他们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问题
1.谁应承担本案中的事故责任?
2.从本案中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启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