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诉讼时效与取得时效
问答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试运用民法原理分析该条法律规定。(要求分析条文所规定制度的概念、制度构成和制度价值)
问答题2006年8月8日下午5时,某村刮起8级大风,该村村民王某在回家途中,路经村委会在建的办公楼时,大风将用于建筑的脚手架刮倒。脚手架在倒塌过程中将一根电线砸断。电线正巧落在由此路过的王某身上,王某不幸触电身亡。王某的丈夫向法院起诉,要求村委会和供电公司对王某的死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村委会辩称:脚手架是大风刮倒的,击中王某的输电线路属于供电公司,村委会对王某的死亡不应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供电公司辩称:供电线路是被脚手架砸断的,脚手架是村委会盖办公楼时使用的,供电公司对王某的死亡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院审理还查明,村委会用于盖建办公楼的脚手架在当年7月2日搭建完毕。击中王某的输电线路归供电公司所有,该线路不属于高压线。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问答题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试运用合同法原理分析该条法律规定。(要求分析条文所规定制度的概念、构成要件、法律效力)
问答题李勇系在校学生,16周岁时曾作为姚刚(成年人且精神正常)的委托代理人与某商场签订过一份买卖照相机的合同。 李勇17周岁零11个月时曾与陈瑞签订过一份买卖合同,内容是李勇用一万元购买陈瑞所有的一套音响,李勇的父母对此未作任何表示。问:
问答题我国有: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得水的说法,请根据婚姻法、继承法中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规定对这种说法进行分析。
问答题试论一般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问答题甲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于2007年10月10日以自有的2号厂房作抵押向A银行借款200万元,双方于10月15日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同年10月30日,甲公司又以自有的专利权作质押与B银行签订了100万元的借款合同及专利权质押合同,但未办理质押登记。2008年1月7日,甲公司的2号厂房因意外事件被烧毁,保险公司为此赔付甲公司保险金260万元。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问答题防御商标
问答题李天志与妻子朱兰、女儿李梅(11周岁)一家三口住在贫困山村。为脱贫致富,1998年12月李天志分别向信用社、邻村人和复员军人张海借款1万元,写下欠条1万元,共计3万元,购买邻村一台旧卡车开始货运业务。1999年1月,在尚未办理各项车辆运输保险的情况下,李天志冒着下雪天,山路十分滑的危险为村民刘江运货进城,不幸坠入山谷,车毁货损人亡。朱兰得知后,痛不欲生,当晚上吊自杀,留下孤儿李梅。村委会在全权处理李、朱丧事并清查其财产债务后,会同乡民政干部组织召开了一个特别会议,参加人有村委会和乡民政干部、邻村村长、信用社负责人、刘江、张海、李梅和李梅的堂叔李天容。会议形成了一个书面协议,内容是:(1)朱兰名下存折2000元清偿刘江的货损;(2)瓦房1间及农具、家庭生活用品约价值1万元由张海负责处理,折抵其借款1万元;(3)丧葬费1000元由村承担;(4)欠信用社和邻村的2万元由李梅在年满18周岁以后5年内还清,但不计利息;(5)李梅今后由其堂叔李天容抚养。参会人员分别签字盖章,李梅也签字同意并加按手印。但李天容虽同意抚养李梅,却提出自己家境过于贫困,难以保证李梅的学习和生活,建议在财产上有所照顾。 请回答以下问题:
问答题赠与与遗赠
问答题简述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条件。
问答题简述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情形。
问答题简述善意取得的含义与条件。
问答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试分析保证的特征,设定条件和效力。
问答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试运用民法原理分析该条法律规定。(要求回答条文所规定制度的概念产生、构成要件、法律效力)
问答题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在哪些情况下要约失效?
问答题简述法人成立的条件。
问答题我国民间有一种说法:“父债子还,天经地义。”请运用债的一般原理及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加以辨析。
问答题我国民间有一种说法:“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请运用民法的基本原则和民事法律行为理论对其加以辨析。
